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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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docx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 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本)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月1 概述1.1 建设项目背景随着海西经济区和福州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际航运市场的不断壮大,国内外 船舶不断大型化、专业化,碎石、 水泥、钢材等散杂货的吞吐量将会逐步增加,通过 对货种流量流向的分析,船舶逐步以 2 万吨级船型为主,原 3000 吨级船型缺乏市场 竞争力,且船舶数量较少,其生产能力及其经济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为了 充分利用宝贵的岸线资源,适应船舶大型化迅速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现有码头设施 潜力, 浅水深用,提高港口生产能力, 降低货运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及企业效益, 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 本工程码头靠泊等级的提升迫在眉睫。在确保码头结构、设施安全及船舶的进出港安全,码头的业主根据生产及今后发 展的需要,提出对码头泊位靠泊等级的提升,提升可靠泊 2 万吨级船舶, 要求在保证码头结构、船舶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对现有码头进行扩能改造。1.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扩能改造后泊位等级由 3000 吨级提升至 2 万吨级,新增靠泊 2 万吨级散货 船及 2 万吨级杂货船;码头总吞吐量由 80 万吨/年提升至 150 万吨/年,其中袋装水泥 10 万吨、钢材及制品 30 万吨、石板材 20 万吨、 木材 10 万吨、碎石 70 万吨、其他件 杂货(塑料管材、水泥构件等)10 万吨, 同时新增两台多用途门座式起重机及浮标。扩能改造前后水工结构及陆域面积均未发生变化, 陆域总面积仍为 20.1980hm2。1.3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 通知”(环办201552)中规定:“码头工程泊位数量增加、 等级提高、新增罐区(堆 场)等工程内容”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本项目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委托我司开展“福州港 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在罗源县政府及我司网站上发布了环评第一次公示。此后,我司组织了多 次现场踏勘,经初步工程分析, 制定了本工程的环评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关的环境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等,经工程深化分析、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等, 于 2018 年 6月完成了环评报告书初稿编制,由建设单位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在罗源县政府及我司 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简本和环评第二次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村庄张贴了环评第二次公 示信息。第二次公示及简本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就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公众意见调 查,我司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了本次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工程扩能改造后为 2 个 2 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储运货种仍为袋装水泥、钢材及 制品、石板材、 木材、碎石、其他件杂货(塑料管材、水泥构件等),仍然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区域相关规划以及相应的规划环评。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污染物可以实现有效收集和排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1.5 主要环境问题工程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1)项目营运期因散货吞吐量增加, 引起的污染源变化, 需考虑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2)项目运营期因到港船舶等级提升,相应的船舶污水产生量也增加, 需妥善收集并有效处置;(3)扩能改造项目到港船舶提升至 2 万吨级, 因此,到港船舶若发生溢油事故, 则溢油影响可能更大, 本评价将提出涉及溢油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及应急措施;(4)针对发生变化的污水、大气污染源,需分析相应的环保设施、规模的适用性,判定环保措施是否有效, 避免事故排放。1.6 主要结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相应规划环评等相关规划,项目在工艺技术与设备、 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环境管理水平方面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 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达到当地环 境功能区规定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 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2 总论2.1 编制依据2. 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5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07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11)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 年 9 月 9 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4 月修订;(1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61 号令,2010 年;(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3 月 6 日;(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2017 年 10 月 01 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 年 4 月 24 日;(17)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1999 年 12 月 10 日;(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3 年第 5 号令;(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1997 年 11 月 26 日;(20) 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21)经 1978 年议定书修正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 防污公约或 MARPOL73/78)及其附则(2015 年 3 月 1 日修正);(22)关于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公约,2004 年 2 月 13 日;(2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 3 月 29 日;3(24)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4 月 1 日修正;(25)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6 年 4 月 1 日修正;(26)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 年 9 月 30 日。2. 1.2 部门规章及政策(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执行);(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2013 年 2 月 16 日;(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34 号令,2015 年 6 月;(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年 9 月 10 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 号);(9)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 号);(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6 月 14 日);(13)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2. 1.3 相关规划、功能区划及规范性文件(1)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2012 年;(2)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2011 年;(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 年2020 年),2011 年;(4)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其规划环评;(5)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1 月;(6)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42. 1.4 中国加入的有关公约(1 ) 经 1978 年 议 定书 修 正 的 1973 年 国际 防 止 船舶 污染 海 洋 公 约(MARPOL73/78)(国际海事组织);(2)MARPOL73/78 相关附则;表 2.1.1 MARPOL73/78 附则 说明表附则号附则名称附则生效时间我国生效情况附则 I防止油类污染规则1983 年 10 月 2 日已生效附则 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1987 年 4 月 6 日已生效附则 III(包括修正案)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1992 年 7 月 1 日已生效附则 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2003 年 9 月 27 日已生效附则 V(包括修正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1988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附则 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2005 年 5 月 19 日已生效(3)1990 年国际油污防备、响应和合作公约(国际海事组织),1990 年;(4)关于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 2004 年 2 月(注:该公约为压载水管理和控制提供了国际上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目前尚未生效, 各国开始为实施该公约进行准备工作,我国将会开展更多的有关压载水管理的活动);(5)国际防止废物和其它物质倾倒污染海洋公约。2. 1.5 技术规范5(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6);大气环境(HJ2.2-2008);地面水环境(HJ/T2.3-93);声环境(HJ/T 2.4-2009);生态影响(HJ/T19-2011);(6)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 105- 1-2011);(9)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2018);(10)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11)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 2002 年);(12)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13)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14)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 451-2009)。2. 1.6 相关资料(1)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2018 年 5 月 2 日;(2)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2018 年 06 月;(3)福州港罗源湾博澳物流中心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 年 4 月;(4)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博澳物流中心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榕环保2010270 号);(5)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福州港罗源湾博澳物流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 ”(闽海渔函2010395 号);(6)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工程变更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 年 11 月;(7)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工程变更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榕海渔审201353 号);(8)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15#泊位工程用地范围变化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 年 11 月;(9)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可研报告(方案)审查会议纪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63 号;(10)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批稿),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1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2.2 评价目的、重点及内容2.2.1 评价目的通过对扩能改造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因子的分析, 确定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环 节和污染物产生量, 确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原批复的环保措施是否满足扩能 改造工程要求;在对环境空气、海洋、噪声等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及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工程扩能改造后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工程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6理性,提出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本工程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2.2.2 评价重点根据结合项目的污染特征及周围的环境特征,本评价将以工程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评价等作为评价工作的重点。具体内容如下:(1)本项目工艺分析及污染控制水平;(2)项目采取的环保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3)项目环境风险分析。2.2.3 主要评价内容根据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内容为:(1)收集和调查评价区内海洋、大气、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2)分析项目扩能改造后的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源强,分析扩能改造后源强及影响程度;(3)分析环保工程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事故风险分析;(4)清洁生产分析, 总量控制分析;(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2.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污染因子确定2.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主体)对环境要素(受体)的直接和间接行为。 影响识 别即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和生产运行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 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 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 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2.2.4.2 施工期环境影响本扩能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泊位等级提升及货物吞吐量提升,并新增两台门 机及航标,主要施工为航标及门机的安装; 因此,施工期基本无废水、 废气、固体废物等产生。72.2.4.3 营运期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和环境特征,变更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详见表 2.2.1。表 2.2.1 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果时段环境要素影响因子工程内容及表征影响程度运营期海洋水质和生态环境水质、海洋生态污水事故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1L固体废物港区和船舶生活 垃圾营运期垃圾未妥善处置引起垃圾入海- 1L大气环境粉尘碎石装卸及堆存过程中的大气污染- 1L声环境噪声运输船舶、 车辆产生的噪声及装卸设备噪声- 1L环境风险船舶燃料油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3S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对当地经济起促进作用+2L注: +正面影响,-负面影响; 3 、2 、1 依次为影响程度较大、中等、较小;空格为无影响;L 长期 影响, S 短期影响; 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2.3.1 大气环境本次扩能改造工程装卸货种不变,主要为袋装水泥、钢材及制品、石板材、木材、 碎石等件杂货,运营过程基本没有粉尘产生,其环境影响较现状基本不变;因此,本次评价仅对原有环保设施等进行回顾性分析,不定级。2.3.2 海洋环境2.3.2.1 评价等级本项目作为扩能改造工程,变化内容主要包括 14# 、15#泊位等级提升,年吞吐量增大。 项目涉海部分变化较少, 评价等级简述如下:(1)海洋水环境工程扩能改造后,船舶等级由 3000 吨提升至 2 万吨级,因此船舶污水也相应增加, 但港区生活污水、 设备清洗、机修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等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评价仅对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等进行回顾性分析,不定级。(2)海洋沉积物、生态环境工程扩能改造前后,涉海工程货种、水工建筑物结构等不发生变化, 本次评价参考原环评预测评价结论,做简要说明,以上海洋要素评价不考虑定级。2.3.2.2 评价范围综合考虑施工期悬浮物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以及海域风险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西至松山垦区堤坝,东南至担屿的罗源湾海域,详见图 2.5-2。82.3.3 声环境由于本项目扩能改造后装卸工艺、装卸设备等基本不变,仅增加两台门机,因此 项目扩能改造前后噪声级别变化不大,对周边声环境改变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声环境影响按三级评价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周围 200m 的范围内。2.3.4 环境风险本工程为散杂货泊位,运输货种为件杂货,未涉及危险品,最大可信环境风险事 故为船舶燃料油泄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要求,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2.4 评价标准2.4.1 环境质量标准2.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划为二类功能区, 周边敏感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4.1。表 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0.151 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24 小时平均0.081 小时平均0.20TSP年平均0.2024 小时平均0.30PM10年平均0.0724 小时平均0.152.4.1.2 海洋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 年)(闽政201145 号),项 目附近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第一类及第二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4.2。表 2.4.2 海水水质标准单位: mg/L项目第二类第三类pH(无量纲)7.88.5同时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6.88.8同时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9围的 0.2pH 单位围的 0.5pH 单位悬浮物质人为增加的量=10人为增加的量=100DO54CODMn=34石油类=0.050.30无机氮(以 N 计)=0.300.40活性磷酸盐(以 P 计)=0.030汞=0.0002镉=0.0050.010铅=0.0050.010铜=0.0100.050锌=0.0500.10砷=0.0300.050总铬=0.100.20硫化物=0.050.10挥发酚=0.0050.010石油类=0.050.30非离子氨(以 N 计)=0.020表 2.4.3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单位: mg/kg(有机碳: %)项目评价标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硫化物=300=500=600有机碳=2.0=3.0=4.0石油类=500=1000=1500汞0.20.51.0铜35100200铅60130250镉0.51.55锌150350600铬80150270砷206593注*:石油类、硫化物和重金属的单位为mg/kg,有机碳为%2.4.1.3 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4.4。表 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类别昼间夜间36555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2.4.2.1 废气排放标准本工程颗粒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中表 2的二级排放标准,详见表 2.4.5。10表 2.4.5 评价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颗粒物1.0码头边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2.4.2.2 污水排放本工程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中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车辆冲洗的水质指标后,回用于港区堆场喷淋等, 执行标准详见表 2.4.6。表 2.4.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摘录)序号项 目车辆冲洗1pH6.0-9.02色度3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4氨氮/(mg/L) 105溶解氧/(mg/L) 1.02.4.2.3 噪声排放运营期港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 ,夜间 55dB。2.4.2.4 船舶污染物排放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GB3552-2018 )及MARPOL73/78 公约的有关规定。2.4.2.5 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一般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要求; 危 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 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2.5 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评价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 2.5.1和图 2.5- 1图 2.5-2。表 2.5.1 本项目周边主要关心点情况环境因素名称方位及与厂界最近距离(m)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迹头村W131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乘风村W1400滨海新城W3270海洋环境罗源湾内养殖区项目区邻近海域吊砺、海带、龙须菜等声环境无11图 2.5-1 本项目周边关心点示意图12图 2.5-2 本项目海洋环境评价范围132.6 评价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2.6.1 评价工作内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污水、 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根据项目所处区 域环境特点以及项目污染特征,确定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 环境风险分析、 环保 措施可行性分析, 同时还分析评价以下几个方面:清洁生产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 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进行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总量控制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2.6.2 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技术路线详见图 2.6-1。图 2.6-1 评价技术路线图2- 143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本评价结合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变更工程环评报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和实际建设情况,对已建成的淡头作业区 14#、15#码头进行现状回顾;根据工程现状, 进一步阐述已批的淡头作业区 14# 、15#码头码头工程用泊位等级、吞吐量等相关参数等变更情况,并对本次扩能改造工程的建设内容进行详细描述。3.1 已建工程回顾3. 1.1 已建工程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14# 、15#泊位及仓储工程变更(2)建设单位: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3)地理位置:位于罗源县白水围垦以西、源鑫水泥厂以东之间的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内, 港区后方紧邻 104 国道。具体地理位置详见图 3.1-1。图 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4)建设规模:建设 3000 吨级散杂货泊位 2 个,码头吞吐量为 80 万吨/年。 (5)主要货种:袋装水泥、钢材及制品、石板材、 木材、碎石及其他件杂货。(6)设计代表船型及其尺度见表 3.1.1。2- 15表 3.1.1 设计代表船型主尺度表设计代表船型船长(m)型宽(m)型深(m)满载吃水(m)备注3000 吨级杂货船10816.07.85.9设计船型3000 吨级散货船9616.67.85.8设计船型1 万吨级杂货船14622.013.18.7结构受力船型(7)劳动定员:总定员 165 人,其中装卸工 40 人、司机 90 人、机修工 10 人、后勤服务 10 人、管理人员 15 人。(8)年作业天数:码头 320 天,堆场 360 天。(9)用海面积: 根据本项目海域使用权证,工程总用海总面积为 34.5314hm2, 其中填海造地面积为 23.061hm2 ,透水构筑物码头平台及栈桥用海面积为 5.0704hm2,港池用海面积为 6.4000hm2。3. 1.2 已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 3000 吨级散杂货泊位 2 个(平台全长 256m ,宽 28m ,面顶高程 8.65m);栈 桥共设 2 座,一座长 219.0m ,另一座长 241.5m 、宽均为 9m;临时驳岸 777.37m(陆 域西侧)、永久驳岸 1127.88m;形成陆域(填海和占用陆地)面积 20.1980hm2 ,包括 港区、物流园区和规划疏港路;同时配套装卸机械设备、辅助生活及办公辅助建筑物、供水、 供电、环保等工程。原有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情况详见表 3.1.2。表 3.1.2 原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工程 性质项目名称原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情况备注主体 工程码头平台 工程建设 3000 吨级泊位 2 个,码头 平台长 256m ,宽 28m码头平台长 256m ,宽 24m码头平台长度不变, 宽度变窄栈桥建设 2 座栈桥,一座长 219.0m, 另一座长 241.5m、宽为 9m建设 2 座栈桥,一座长223m,宽 9m;另一座长 245m ,宽 12m2 座栈桥建设长度均变长,其中一座宽度加宽 3m驳岸建设驳岸长度为 1905.25m建设临时护岸2386.9m建设临时护岸变长装卸机械门机(Q=25t)2 台,门机(Q=16t)2台,轮胎吊(16t)2 台,轮胎吊(8t)2 台,牵引车 4 辆,平板车8 辆,装载机 2 台,自卸汽车 4辆,叉车 4 台,木材装载机 1台,地磅 2 个配备门机 3 台、牵引车、平板车、自卸汽车等装卸机械由于项目分期建设, 因此部分装卸机械待二期建设后配备陆域形成 工程陆域总面积为 20.1980hm2 ,填 海造地面积为 23.061hm2陆域回填已全部完成,其中 22491m2 填海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内容整体项目已取得海域 使用权证,因项目分 期建设,陆域上部设 施建设一并分期进行年吞吐量80 万吨与环评内容一致/2- 16取土工程开山石料拟征用位于工程所在地的西侧约 1.0km 处的坂面山,开山量为 172.89× 104m3陆域回填所需石料通过外购及利用疏浚物,不单独进行开山/港池疏浚 量疏浚量 29.8 万 m3 ;疏浚污泥作为用于填海区回填,疏浚淤泥不适合回填,则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抛泥疏浚污泥全部用于填海区回填,疏浚量 61万 m3/配套 工程装卸工艺码头前方装卸作业采用门机水平运输采用自卸汽车、牵引车及平板车碎石堆场采用装载机作业, 件杂货堆场采用轮胎吊作业与环评内容一致/堆场及仓 库件杂货堆场 24586m2 、散货堆 场 8900m2 、仓库 11406m2临时堆场 3943m2其余堆场及仓库于二 期进行建设辅助建筑 物综合楼、变电所、仓库、机修 车间、宿舍楼、门卫房等仓库、机修车间未建设,宿舍安排于调度楼5 楼仓库、机修车间于后 期一并进行建设供水、供电 及消防配套供水系统、消防设施、应 急设施与环评内容一致/环保 工程污水处理 设施配套规模为 48t/d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污水管网;配套规模为 450t/d 的含泥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污水管网与环评内容一致/粉尘控制 措施在碎石堆场四周、码头面设置 喷淋装置,在碎石装卸过程中, 对碎石表面进行喷淋喷湿处理与环评内容一致/噪声治理采用先进、低噪机械设备;控 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与环评内容一致/固废处置建设固体废物收集装置与环评内容一致/3. 1.3 已建工程总平面布置根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码头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后 方陆域建设分步实施; 主要调整内容为:原综合楼、消防水池处调整为件杂货堆场; 原材料仓库、机修车间处调整为预留仓库区域;原两座仓库处调整为堆场;原前沿两个碎石堆场处调整为辅助生产区。(1)水域平面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在 1m 等深线附近,码头方位角为 69° 10 249° 10 ,与等深线、水 流流向基本平行,天然淤积强度很小,码头平台长 256m 、宽 28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 宽 34m ,设计底标高为-6.4m ,回旋水域按椭圆形布置,宽 365m 、长 438m ,2 个泊位 共用一个回旋水域。码头与陆域通过两座栈桥连接,14#泊位栈桥长 223m、宽 9m,15#泊位栈桥长 245m 、宽 12m。(2)陆域平面布置2- 17陆域用地总面积为 201980m2 ,本次一期港区面积为 22491m2 ,港区位于规划横 1 路北侧、横 2 路南侧,港区北侧尽头设置门口及出入口,通过宽 15m 的纵 2 路与港区 前沿连接,横 1 路与横 2 路间布有 1 座调度楼(变电所)及污水处理站,调度楼西侧布置临时堆场。港区平面布置详见图 3.1-2及图 3.1-3。2- 18图 3.1-2 原环评码头平面布置图2- 19图 3.1-3 实际建设(验收)过程中的总平面布置图3. 1.4 水工建筑物 略3. 1.5 装卸工艺2-203.1.5.1 装卸工艺流程(1)出港货物装卸工艺货主汽车堆场装载机 自卸汽车大簸箕 门机船(2)进港货物装卸工艺船 门机牵引平板车叉车堆场叉车货主汽车3.1.5.2 装卸机械配备情况装卸机械配备情况详见表 3.1.3。表 3.1.3 现有工程主要装卸机械设备一览表原环评情况实际建设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实际情况与 环评是否一致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台)门机Q=25t,LK= 10.5m,R=32m2多用途门座式起重机MQ25t-3 5m2减少 2 台门机Q=16t,LK= 10.5m,R=32m2/取消轮胎吊16t2/取消轮胎吊25t2/取消装载机5m32装载机5m32与环评内容 一致/轨道移动装车卸料漏斗100m32新增设备/固定式直漏斗/1新增设备/翻斗钢结构/1新增设备/数字式电子汽车衡150t2新增设备/六瓣抓斗/2新增设备/双鄂抓斗/2新增设备/抓斗/2新增设备/板柸夹具/2新增设备/C 型钩25T3新增设备牵引车Q354其他配套设施/1与环评内容 基本一致平板车2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