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吲哚布芬片、克拉霉素片产品转移及扩产和阿卡波糖咀嚼片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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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吲哚布芬片、克拉霉素片产品转移及扩产和阿卡波糖咀嚼片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吲哚布芬片、克拉霉素片产品转移及扩产和阿卡波糖咀嚼片扩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 : 2023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9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0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38六、结论140附图: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所在规划示意图附图 5: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项目三线一单管控分区图附件:附件 1:立项文件附件 2:用地证明附件 3:营业执照附件 4:排污许可证附件 5:原有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批复附件 6:危废处置合同附件 7:污水处置协议附件 8:热熔胶 MSDS附件 9:公示截图附件 10:函审意见附件 11:申请审批的函附件 12:公示说明附件 13:承诺书附件 14:环评确认书附表:附表 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吲哚布芬片、克拉霉素片产品转移及扩产和阿卡波糖咀嚼片扩产 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2204-330114-89-02- 150446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 省 杭州 市 钱塘区 市 乡(街道)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梅林大道 7278 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20 度 33 分 48.00 秒,30 度 21 分 10.2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61 生物药品制造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27化学药品药剂制造 272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6 中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钱塘新区行政审 备案)部门(选填) 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4-330114-89-02- 150446总投资(万元) 6645.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1.81%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区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8573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下表 1。表 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 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 项目本项目排放不涉及所 列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没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 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 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至临江污水处理厂,不涉及废水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 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本次评价将项目涉及 的综合楼及危废仓库是1作为风险单元,综合单元内物质识别后 Q大于 1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 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 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 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备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 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 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 、附录 C。碳排放: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 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本项目行业代码为 C2761、C2720,工艺为单纯复配,编制报告表,无需开展碳评价,对照附录一中类别相近行业,本项目亦无需开展碳排放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项目所在地位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管理委员会和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7 年2 月由共同编制完成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及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报告规划审查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号:浙环函2018533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1.1 规划概况根据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功能定 位是:三区一城“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三角产城人融合先行区、浙江 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杭州江滨智慧生态新城”。规划范围包括:东、北、 西均以钱塘江界线为界,南至河庄街道、义蓬街道南界线、红十五线、 临江街道南界线。规划总面积 427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 355 平方千米,钱塘江水域面积 72 平方千米。地域范围覆盖河庄、义蓬、新湾、临2江、前进 5 个街道的行政管辖区域及党湾镇部分用地。1)总体布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总体布局为“ 一心两轴四区”。“ 一心” 即整个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位于江东大道和钱江大 道交叉口,是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公共核心和标志性景观地域,以功能 复合为特点,集企业总部、金融商务商贸、产业服务、品质居住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两轴” 即江东大道和钱江大道两大发展轴,是区域内外经济联系的主要通道。“ 四区” 即四大片区,也就是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四大发展平台,包括江东片区、临江片区、空港片区和前进片区。2)依据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目标和用地基本方案,按照功能分 区的要求,分为产业功能区、城市配套区、生态及农业功能区和其他功能区。“产业功能区”包括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空港物流、文化创意等产业功能区。“城市配套区”包括大江东核心区、江东片区副中心、临江片区副中心、空港片区副中心、前进片区副中心等五大城市配套区和街道配套区。“生态及农业功能区”主要包括江东绿地、基本农田和水网,包含江东现代农业综合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他功能区”主要包括远景发展用地和部分建成区。1.1.2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梅林大道 7278 号,属于杭州钱塘 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工业园区区块。根据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布 局图及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所在地的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符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核心产业定位要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其他战略新兴产业两大核心产3业,其中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 物医药、生命健康等。本项目为单纯药品复配的生物药品制造,属于生 物医药范畴,是园区大力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核心产业定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要求。1.2 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2.1 规划环评概况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形成化纤、化工、纺织等 传统产业为主,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等新 兴战略性产业迅速崛起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 条逐步延伸,集聚效应日益明显。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于 2015 年实体 化运作以来,作为经济增长快、市场容量大的区域,提出实现“智慧大江 东、魅力生态城” 的战略目标。杭州钱塘新区(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 区符合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促进区域成为 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区,浙江先进制造业主引擎,实现“再造一个杭 州新城,再造一个杭州工业” 的目标,也与浙江省及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杭州市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杭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相一致。本次规划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供应能够得到保障;环境容量存 在短板,通过区域消减可以满足环境质量底线和污染排放总量要求。规划实施后对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立足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本次 规划确定的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规划结构较为合理;规划布局总 体合理,但临江区块部分需要进一步优化,防止工业区包围居住区;同 时分区规划在后期修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大江东产业聚集环境功能区划的衔接,并给予调整。本评价认为,杭州钱塘新区(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分区在一步优4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 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的区块五, 且项目为单纯药品复配的药品制造项目,根据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清单见表 1-2;环境准入条件见表 1-3,具体情况如下:表 1.2-1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块生态空间清单(修编后)规划区块生态空间 名称编号区块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萧 山 区 大 江 东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2ZH330109 200131.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 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 件;2.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 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 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 离带;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 减污染物排放总量;4.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5.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 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 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 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 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 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主要为工业用地、农林用地等类型的土地表 1.2-2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块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修编后)区 块与三线一单管控分区叠加分析示意图及说明本次调整修改后的准入条件分 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区 块 五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2禁 止 准 入 类 产 业化学合成类医药化工(复配、制剂除外)/新建、扩建火力发电(燃 煤);49 、饲料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制造(单纯混 合或分装外的);111、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 的);114 、原油加工、天5(ZH3301092001 3)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 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 油及其他石油制品;117 、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 制造;涂料、染料、颜料、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 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 制造;(单纯混合或分装 外的);118 、肥料制造: 化学肥料制造(单纯混合 和分装外的);119 、日用 化学品制造(肥皂及洗涤 剂制造中的以油脂为原料 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香料、 香精制造中的香料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 分装的);120、化学药品 制造;121、化学纤维制造 (单纯纺丝除外);123 、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 及翻新(轮胎制造;有炼 化及硫化工艺的);131 、 铁合金制造;132、有色金 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 冶炼);133、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135、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涉及电 镀、酸洗、 磷化、电 化学镀、 铸造工艺 金属制品制造/单纯的表面喷涂项目;87、黑色金属压延加工;89 、 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55 、含湿 法印花、/6染色、水 洗工艺的 服装制造12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 工再生、利用等;危险化 学品/危险废物仓储(企业 配套原料或产品库除外)/57 、制鞋业制造(使用有 机溶剂的);/限 制 准 入 类 产 业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生物 制药发酵项目(取得管委 会入园评审项目除外); 严格限制使用恶臭原料或 使用过程中二次产生恶臭 污染物生物制药企业(涉 及该类项目废气收集及治 理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使用油性油漆表面喷涂的智能机械制造(涉及该类项目废气收集及治理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并取 得 VOCS 总量)1.2.2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2(ZH330109200 13) , 属于规划环评中的区块五(该区块重点发展食品、健康产业、航 空装备制造、智能机械),本项目为药品制剂制造,属于其中主导的健 康产业。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和生物药品制造,工艺为单纯的 混合复配,不涉及化学合成工艺,也不涉及生物制药的发酵工艺,对照 规划环评中的准入条件,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产业,符合园区空间准入标准、产业准入和行业准入的要求。7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设施预处理后纳入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粉尘、乙醇废气经处 理后高空排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 废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出售;厂区内进行构 筑物隔声、基础减震。因此,“三废”和噪声经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总体符合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报告相应要求。其他符合 性分析1.3 与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现分析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浙 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及钱塘新区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 O3 ,本项目不涉及该 污染物的排放 ; 水环境质量目标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规定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拟建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噪声经8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的质量。生产废水通 过厂内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环境排放,不 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企业落实好地 下水源头控制和防渗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厂区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不突破。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 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网, 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成运行后 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 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划定三线一单管控分区中的“ 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 点管控单元 2(ZH33010920013) ,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禁止或管 控项目,不属于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要求1.4 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通过对照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位于“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2(ZH33010920013)”。项目与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1。表 1.4-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2(ZH33010920013)序 号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 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 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 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 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 地等隔离带。本项目根据产业布局及用地 规划,项目属于工业用地, 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居住区, 选址符合空间布局引导要求。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规 划及规划环评中的禁止类及符合9限制类准入行业,符合产业 准入条件。2污染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 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 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 控制制度,本项目总量指标 可在区域内进行削减替代, 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 突破总量管控限制。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制。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 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 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 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 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 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危废仓库进行重点防 渗,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设 施设备建设,企业现有项目 已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 备案,建议本项目实施后补 充本项目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企业现有项目监管措施 齐全,建议企业本项目实施 后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 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本项 目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图 1.4-1 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示意图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1.5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88 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位于划定三线一单管控分区中的“萧山区大江 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2(ZH33010920013)”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运营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非 产能过剩、高耗能行业,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项目 不属于管控分区中的禁止或管控项目,不属于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噪声经处 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项目建成后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COD 、NH3-N、粉尘及VOCs ,根据相关总量文件要求,实行总量削减替代。(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规划符合性规划及符合性:根据项目用地规划,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 用地要求。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地字第330111201700006号)。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生物药剂制造(仅简单复配)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 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11、。细则相符性分析2022 年 3 月 31 日,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 布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实施 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 号),本项目建设与其中相关的条例符合性见表 1.6- 1。表 1.6-1 长江经济带发展发展负面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第五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 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地。符合第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 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 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 源保护区范围。符合第七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 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八条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 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 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 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 地公园岸线和河段。符合第九条 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 线。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河 道岸线。符合第十条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 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 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十一条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划定河 段建设。符合第十二条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 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排 污口。符合第十三条 禁止在长江支流 太湖等重要岸线一本项目非化工项目符合12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十四条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 石膏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 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非矿产开采加 工项目。符合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 高污染物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 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物产品目 录执行。本项目为单纯混合复 配的生物药品制造, 不属于该项中所列行 业,不属于高污染项 目。符合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 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 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对照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本项目不涉 及使用其中淘汰类装 备;不属于外商投资 项目。项目已取得钱 塘新区行政审批局, 并取得建设规划部门 的建设用地许可。符合第十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 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 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 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产 能过剩行业。符合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类别。符合第二十条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 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 物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2022 年)的相关要求。1.7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得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 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7- 1。表 1.7-1 浙经信材料202177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1各地要严格按照化工产业发展规 划要求,制定化工项目入园标准, 原则上限制园区内无上下游产业 关联度、两头(原料、产品销售) 在外的基础化工原料建设项目;要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 聚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 ,属于浙江省化工园区(集聚 区)。且本项目位于产业园规划得 化工园区区域“华东医药区块” ,属13限制主要通过公路运输且运输量 大的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 化学品或液化烃类易燃爆化学品 为主要原料的化工建设项目,以及 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 目,同时抓住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和 “十四五”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机 遇期,因地制宜制定园区外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关停、转型、搬迁、 升级”产业政策,限期推进现有化 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迁 建入园。有化学合成反应的新建化 工项目需进入化工园区;园区外化 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得增加安全风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于合规园区,符合建设要求。本项目属于生物药品制造和化 学药品制剂制造,生产工艺仅为单 纯混合复配,生产过程中使用乙醇 作为溶剂,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 放量较低。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合成反应。2加强安全整治提升。限制发展的县 域在经认定的化工园区新建、扩建 危化品生产项目,其建设项目涉及 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 化化工工艺或构成一级重大危险 源的,项目所在园区安全风险等级 必须达到 C 类( 一般风险)或 D 类(低风险)。严把项目安全审查 关,园区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 目涉及上述 5 类工艺装置的上下 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必须开展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 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开展 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 物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 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本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生产项目,项 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硝化、氯化、氟 化、重氮化、过氧化化工工艺,项 目生产过程中不构成一级重大危 险源,且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 度。3加强环境管理,各地要督促园区落 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 求,依法依规开展园区规划环评, 严格把好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持 续提升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 水平。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污染排放 许可机制,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 开主体责任,实现化工企业持证排 污、按证排污全覆盖。开展化工企 业环境风险评估,绘制环境风险地 图,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编 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 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 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互通,鼓励对化 工园区、化工企业雨水排放口安装 水流、水质在线监控;引导化工企 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对照杭州市“三线一单”要求,本 项目属于其中的“ 萧山区大江东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ZH33010920013) ,符合“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本项目拟建地属于杭州大江东产 业集聚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属于浙江省化工园区(集 聚区),对照杭州大江东产业集 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报告, 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相应要求,符合产业准入条件要 求。本项目已申请通过并核发排污 许可证,并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相 关要求排污,落实自行监测要求;14工、检维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 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园区空气 质量监测站,涉 VOCs 排放的应 增设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探索建立 园区臭气异味溯源监测体系。鼓励建设满足化工废水处置要求的集 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配套危 废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行;深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 回头看”检查,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效,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园区内水污染物多级环境防控体系,结合园区企业特征污染物、水质指纹库,实施污染溯源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排查、管控和治理,建立并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测制度,坚决遏制污染加重或扩散趋势企业已对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 控,经厂区内预处理后的污水排入 临江污水处理厂4规范扩园工作。我省八大水系苕 溪、钱塘江、曹娥江、甬江、灵江、 瓯江、飞云江、鳌江的中上游地区, 以及排水进入太湖的区域,原则上 不再扩大化工园区范围,已设立的 化工园区,主要用于辖区内现有化 工企业的集聚提升和搬迁改造,技 改迁建化工项目和确有必要建设 的新建化工项目,其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调剂平衡来源需在所在县域化工行业内解决。本项目实施后,COD、氨氮、VOCs 和颗粒物新增排放量分别为 : 1.42t/a、0.07t/a 、1.321t/a、0.569t/a, 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新增 总量由区域进行削减平衡替代。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 号)的相关要求。1.8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1。表 1.8-1 环环评202145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1深入实施“三线一单”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 ,本项目位 于“ 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 控单元”(ZH33010920013),项目 选址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后不会突15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可以维持区 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2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 部门应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 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 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 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 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 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 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 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 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 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 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所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 区已编制规划环评,根据杭州大 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 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 调整报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 相应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 放评价编制指南(浙环函2021 179 号)碳排放评价的行业范围, 本项目无需进行碳排放影响评价 分析。3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 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 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 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 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 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 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 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