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合同的成立.pptx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教学目的和要求n通过本章的学习,通过本章的学习,n理解要约制度的全部内容;理解要约制度的全部内容;n理解承诺制度的全部内容;理解承诺制度的全部内容;n了解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了解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n把握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则以及合同把握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则以及合同的实际成立;的实际成立;n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节合同的订立概述n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一、合同订立的概念n概念: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概念: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的状态。n要约和承诺,是达成合意的方式。要约和承诺,是达成合意的方式。合同合同法第法第13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节要约n(一)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定义强调了要约追求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定义强调了要约追求合同成立的目的,没有限定受要约人是特定的合同成立的目的,没有限定受要约人是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要约的本质,是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权,把成要约的本质,是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权,把成立合同的最终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立合同的最终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5条第条第2款规定,广告符合要约款规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n合格要约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合格要约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意旨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n(二)要约邀请(二)要约邀请n也叫做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也叫做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其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备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备合同内容条款。合同内容条款。2.要约邀请只产生对方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要约邀请只产生对方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能,对方发出要约的,还必须要约邀请人能,对方发出要约的,还必须要约邀请人承诺才能成立合同。承诺才能成立合同。3.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n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5条规定: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但“商业广告的内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n(三)要约的方式(三)要约的方式n要约的方式,一般采用通知方式。通知,要约的方式,一般采用通知方式。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也可以是书面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也可以是书面通知。n(四)要约的失效(四)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的变更。(说明受要约人提出了新要约说明受要约人提出了新要约)n(五)要约的撤回(五)要约的撤回n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n两种情况两种情况:n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约人;n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n(六)要约的撤销(六)要约的撤销n1、撤销的含义、撤销的含义n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力的意思表示。n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条规定:“要约可以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依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要约的撤消权,是要约据合同自由原则要约的撤消权,是要约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人的一项基本权利。n2、不得撤销的情形、不得撤销的情形n()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n()明示要约不可撤消()明示要约不可撤消n()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好了准备。消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好了准备。第二节第二节承诺承诺n(一)承诺的概念(一)承诺的概念n承诺(承诺(acceptance)是对要约的)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立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与要约结合,方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与要约结合,方能构成合同。能构成合同。n(二)承诺的条件(二)承诺的条件n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n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答复。n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各项条款n4、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达要约人。注:未规定期限:注:未规定期限:对话方式对话方式即时即时非对话方式非对话方式合理期限合理期限n(四)承诺的方式(四)承诺的方式n承诺的方式,是承诺意思表达的方承诺的方式,是承诺意思表达的方式。式。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2条规定:条规定:“承诺应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除外。n(五)承诺的效力与生效时间(五)承诺的效力与生效时间n1、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力n“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成立是法律成立是法律关系的成立,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关系的成立,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n2、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生效时间。n(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n(2)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的行为时生效n(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系统时生效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系统时生效注:n(1)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再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不再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时合同成立。n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认书时合同成立。n(六)承诺的撤回(六)承诺的撤回n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7条规定:条规定:“承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到达要约人。”n(七)承诺的内容(七)承诺的内容n对承诺内容的要求:对承诺内容的要求:n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承诺应当是对要约的接受。承诺应当是对要约的接受。逾期承诺的效力n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n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有效。n甲公司甲公司7 7月月1 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 7月月30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带金额1616万元的支票于万元的支票于7 7月月28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3()(2003年年)n A.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n B.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n C.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n D.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n甲欠丙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说:“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元为由要求乙退回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nA.甲应再还甲应再还300元元nB.乙应退回乙应退回500元元nC.乙不必退回甲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元nD.乙应退还甲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n下列承诺有效的是()。nA、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n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nC、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nD、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怠于及时通知承诺人n多选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2001年)n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n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n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n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n判断题n1、要约和承诺都可以撤销和撤回。()n2、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的,视为要约失效。()n3、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美国美国B公司诉中国公司诉中国A公司案公司案n案情:某年案情:某年7月月17日,中国日,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品品C514,向美国,向美国B公司发出实盘如下:公司发出实盘如下:“报报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纽约US$900,7月月25日前电日前电复有效。复有效。”美国美国B公司于公司于7月月22日复电如下日复电如下:“你方你方7月月17日发盘,我方接受日发盘,我方接受C514300吨,即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纽约约US$900,除通常的装运单据外,要求提供原,除通常的装运单据外,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良好包装。”过了几日,过了几日,B公司未见公司未见A公司有回公司有回电,又于电,又于7月月29日去电询问是否收到其日去电询问是否收到其7月月23日日电。电。A于于7月月30日复电如下:日复电如下:“你你7月月22日电收日电收悉。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悉。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你22日电前,我货已另行出售。日电前,我货已另行出售。”B于于8月月2日又致电日又致电A,重申,重申“其已于其已于7月月22日电日电中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等内容,中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等内容,并非拒绝你方发盘。望你方履行已成立的合并非拒绝你方发盘。望你方履行已成立的合同,否则将请求赔偿你方违约给我方造成的同,否则将请求赔偿你方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A公司坚持认为合同没有成立。公司坚持认为合同没有成立。双方发生激烈争论。双方发生激烈争论。B见磋商没有结果,遂向见磋商没有结果,遂向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n要求:(要求:(1)A公司实际履行双方买卖合同;公司实际履行双方买卖合同;(2)A公司赔偿公司赔偿B公司因世界市场价格变化公司因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遭受的经济损失。n问题:问题:n(1)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什么?)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什么?n(2)你认为)你认为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为什么?n某商场于5月10日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了信函:我商场急需A型日光灯1500支,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厂收到该信后,于5月15日给商场回信:你商场所需的A型日光灯我厂有现货,每支价格5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5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请5月20日前回复。该商场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甲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支价格为45元,于是甲厂在5月19日收到n该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商场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支价格能否降低为每支45元,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之前给予答复。n该商场又于5月2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我厂有你商场需要的日光灯,价格为42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5月30日之前给予答复。该商场认为乙厂的价格合理,于是5月27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厂的条件的信函。5月29日,乙厂收到该商场发出的同意信函。n问:n(1)该商场给甲厂和乙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什么?n(2)该案例中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n(3)如果甲厂收到该商场的第二封信后,在6月1日给予该商场答复表示同意,商场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甲厂订立合同,那么,甲厂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n(4)如果商场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5月30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该商场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n(5)如果另有一家丙厂与乙厂是竞争对手,知道乙厂正与商场商讨购买日光灯事宜,向商场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并且每支日光灯价格只有35元,其目的就是阻止乙工厂与商场达成合同,而后在商场与丙工厂商量购买事宜时,丙工厂又不同意以35元价格出卖,致使商场错过时机,没法购买A型日光灯.商场可否要求丙厂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说明理由.20082008年年8 8月底,被告某广告公司收到原告某礼品公司月底,被告某广告公司收到原告某礼品公司寄送的商品价目表和样品若干,广告公司选中其中寄送的商品价目表和样品若干,广告公司选中其中的礼品娃娃、电子宠物狗,用作年底客户招待会上的礼品娃娃、电子宠物狗,用作年底客户招待会上给来宾的新年礼物,遂于给来宾的新年礼物,遂于9 9月月1010日向礼品公司发函,日向礼品公司发函,提出欲购买礼品娃娃提出欲购买礼品娃娃150150个,电子宠物狗个,电子宠物狗100100个,请个,请礼品公司于礼品公司于l0l0月初发货,并在发货前提前通知广告月初发货,并在发货前提前通知广告公司,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公司,以便提前做好准备。该函于该函于9 9月月1515日送到礼品公司。因礼品公司收日送到礼品公司。因礼品公司收发信件的工作人员的疏忽,误以为是广告公司发送发信件的工作人员的疏忽,误以为是广告公司发送的广告,没有送至业务部门。的广告,没有送至业务部门。9 9月月2525日,广告公司日,广告公司向礼品公司发出传真,询问是否收到订单,何时发向礼品公司发出传真,询问是否收到订单,何时发货。礼品公司称:未收到订单,但保证现货供应,货。礼品公司称:未收到订单,但保证现货供应,请广告公司将订单发传真过来。广告公司未再发传请广告公司将订单发传真过来。广告公司未再发传真。礼品公司经查找,于次日找到了广真。礼品公司经查找,于次日找到了广n课堂讨论:n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n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n现问:(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3)丰华水泥厂能否请求建筑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4)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5)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n答案 (1)丰华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水泥的行为构成违约。(3)丰华水泥厂不可以请求建筑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请求其赔偿因其拒收行为致丰华水泥厂的损失。(4)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是要约行为。(5)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的合同于后者接收货物时成立。合同内容除价款为吨价1600元外,其余依建筑工程公司的第一份函件内容为准。告公司所发信函,立即向供应商订货,并于告公司所发信函,立即向供应商订货,并于1010月月1010日向广告公司发出传真,要求发货。因广告公日向广告公司发出传真,要求发货。因广告公司招待会策划方案正在调整,故告知礼品公司称:司招待会策划方案正在调整,故告知礼品公司称:暂时不要发货,请等候通知。暂时不要发货,请等候通知。后广告公司决定不再购买礼品娃娃和电子宠后广告公司决定不再购买礼品娃娃和电子宠物狗,故未再与礼品公司联系。在此后的半年里,物狗,故未再与礼品公司联系。在此后的半年里,礼品公司多次电话、传真催问,均无结果,被迫礼品公司多次电话、传真催问,均无结果,被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广告公司赔偿其损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广告公司赔偿其损失。问:问:1 1、合同是否成立?若成立,何时成立?若未成、合同是否成立?若成立,何时成立?若未成立,理由?立,理由?2 2、若合同成立,合同的履行时间如何确定?、若合同成立,合同的履行时间如何确定?3 3、广告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广告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n2006年6月,正在兴建某住宅小区的某工程公司工地需要大量河沙,遂向西营河沙厂和另一河沙厂发出传真,称:“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河沙200吨,如贵厂有河沙,请于见传真之日起两日内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两家河沙厂收到传真后,均向工程公司发了传真,并向工程公司提供了水泥的型号及价格,而西营河沙厂在传真的同时,又通过关系向铁路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100吨河沙运往工程公司所在地的车站。在该批河沙到达工程公司所在地的车站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丁某到另一河沙 厂验货并签订了购销合同,故告诉西营河厂,他们已购买了另一河沙厂的水泥并已经支付了货款,因此无资金再购买西营河沙厂的水泥。西营河沙厂遂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工程公司履行合同,接收水泥并支付货款。问:工程公司是否应履行合同?第四节 合同订立的特殊程序n一、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 2、投标【要约】3、开标、验标 4、定标【承诺】5、签订合同n二、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公告 3、竟买【要约】4、拍定【承诺】n三、格式合同(一)格式合同概念及特征 n概念 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缔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做任何变更的合同。n特征n1、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n2、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n3、合同条款具有不变性n4、合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二)格式合同的限制 1、公平拟约 2、提醒义务 3、说明义务n二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郭某到洁净干洗店干洗大衣。五年三月十六日,郭某到洁净干洗店干洗大衣。其大衣为乳白色,郭某对店员嘱附不仅要洗干净,其大衣为乳白色,郭某对店员嘱附不仅要洗干净,且最好不要与且最好不要与其他其他深色衣服混洗。店员答应后并给深色衣服混洗。店员答应后并给郭某一张取衣单。当月二十日,郭某去取衣服时,郭某一张取衣单。当月二十日,郭某去取衣服时,发现衣袖被污染了大块红渍。经洗衣店重洗后,大发现衣袖被污染了大块红渍。经洗衣店重洗后,大衣上仍有红色污渍。郭某要求干洗店赔偿其大衣价衣上仍有红色污渍。郭某要求干洗店赔偿其大衣价款款1880元。干洗店承认因自己过失造成大衣污损,元。干洗店承认因自己过失造成大衣污损,但声称本店取衣单背面印有但声称本店取衣单背面印有“顾客须知顾客须知”其中第三其中第三条说明,衣物如有污损,赔偿价格最高为条说明,衣物如有污损,赔偿价格最高为1000元。元。郭某不同意遂向法院郭某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起诉,请求判决干洗店,请求判决干洗店“顾客顾客须知须知”第三条内容无效,干洗店赔偿自己大衣款第三条内容无效,干洗店赔偿自己大衣款188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干洗店的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干洗店的“顾客须知顾客须知”属格式合同,该属格式合同,该“顾客须知顾客须知”第三条属格式条款,第三条属格式条款,该条款单方减轻洗衣店的责任,造成不公平,不合该条款单方减轻洗衣店的责任,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依照理的结果,依照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干洗店应赔偿郭某的规定,该条款无效,干洗店应赔偿郭某1880元。元。n李某一家三口参加A旅行社组织的三亚七日游,在旅游最后一天,该旅行团所乘坐的汽车被王某违章驾驶的汽车撞到,李某本人右腿骨折,全家所受惊吓不轻。为此,王某一家要求A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6000元,并赔偿伤残补助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抚慰金共计8万余元。但旅行社提出,双方所签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第三方原因造成旅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旅行社概不负责”。该事故发生是由其他车辆违章驾驶所致,旅行社无过错,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n首先李某一家与A旅行社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A旅行社有义务保证李某一家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但A旅行社却通过格式合同免除了其应当对游客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并排除了游客受到赔偿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另外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A旅行社所引用的格式条款属于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且造成了李某的人身伤害,应当认定为无效。所以A旅行社应当对李某进行赔偿。n2003年12月21日,李冰在华星国际影城花112元买了两张手机电影票。当他持票欲进入放映大厅时,检票人员拦住他,认为他携带的饮料不是该影院内卖品部出售的饮料,所以拒绝他自带饮料入场。双方发生争执,后民警前来调解,但检票人员仍坚持拒绝李冰携带饮料入场。李冰认为,华星国际影城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同时,该影院卖品部n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的价格高昂,作为一家电影院却在非主营消费项目上排斥消费者的正当选择权,使人无法接受。故起诉要求华星国际影城赔偿其购票款和交通费共计145元,并向其赔礼道歉并且撤销影城关于禁止食用非影城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的店堂告示。n华星国际影城认为,李冰自愿购买了电影票,并且他在购买电影票之前已经明知“请勿携带非本院卖品部出售的食品饮料入场”的合同预设条款,法律上也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所以消费者不存在误解和被欺骗的可能。影城还认为,看电影是一种集体消费,影院的预设条款的内容符合大多数观众的要求,同时该项预设条款也是影院行业的国际惯例,影院必须避免易燃易爆、闪光、带味、出响、冒烟等行业禁忌食品进入放映场,以保证观众的人身安全,以使观众得到高质量、高品位的艺术消费。李冰负气自愿放弃观看电影,其所谓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影院不同意李冰的诉讼请求。n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对这个案件进行判决?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一)概念及构成要件(一)概念及构成要件n概念概念n是当事人因是当事人因过失或故意过失或故意致使合同未成立、被致使合同未成立、被撤消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撤消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合同前合同前的责任,即的责任,即缔约人由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应当缔约人由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的民事责任。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助、保密、保护、协助、保密、保护、通知等通知等n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1 1、缔约人一方违反、缔约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 2 2、相对方、相对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 3 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系 4 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n(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1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提供虚假情况;3 3、泄露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泄露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秘密;4 4、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方商业秘密;5 5、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n(三)责任承担(三)责任承担n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 :达到合同磋商未发:达到合同磋商未发生时状态生时状态 (1 1)缔约费用;)缔约费用;(2 2)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3 3)上述费用的利息;)上述费用的利息;(4 4)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案例3-5-1n某甲向某乙发出要约,要将自己的一某甲向某乙发出要约,要将自己的一只游船卖给某乙,要价只游船卖给某乙,要价9000元,要求乙元,要求乙在在7天内答复或持币前来购买。乙为筹集天内答复或持币前来购买。乙为筹集资金,将新买的一车辆(价值资金,将新买的一车辆(价值1万元)以万元)以九折出售,获价款九折出售,获价款9000元,在第元,在第6天甲处天甲处购买时,甲已将游船卖给了丙,丙已善购买时,甲已将游船卖给了丙,丙已善意取得了游船的所有权。甲、乙的买卖意取得了游船的所有权。甲、乙的买卖不能成交,甲应承担缔约责任,向乙赔不能成交,甲应承担缔约责任,向乙赔偿折卖车损失的偿折卖车损失的1000元。元。n2005年1月20日上午9时,张某到市中心一大型超市准备购物。由于当时是雨后初晴,天气寒冷,加上超市刚刚开门,其门前台阶上尚有一层冰未清理,当张某刚跨上该台阶,即摔倒在地。超市保安随即将不能动弹的张某送至附近的医院,并通知了张某的家人。张某经医院诊断为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15日,出院后休息3个月,花去医疗费2500元。事后,张某向超市索赔,超市以张某未进入超市营业厅购物,双方之间并未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其没有义务承担顾客在营业厅外的安全责任为由拒赔。2005年10月8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计人民币7321元。n【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为购物而前往超【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为购物而前往超市,其目的是与超市订立买卖合同。张某的行为属市,其目的是与超市订立买卖合同。张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在此过程中受伤,超市应承担缔约过于要约行为,在此过程中受伤,超市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张某在上台阶时,未仔细观察,导致事故失责任。张某在上台阶时,未仔细观察,导致事故的发生,其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据此,法院判定超的发生,其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据此,法院判定超市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合计五千元。市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合计五千元。n【评析】本案尽管张某尚未进入超市营业大厅,没【评析】本案尽管张某尚未进入超市营业大厅,没有进行购物消费,但张某前往超市的目的是为购物,有进行购物消费,但张某前往超市的目的是为购物,其行为是一种欲与超市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行为。其行为是一种欲与超市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行为。因此,张某应认定为缔约一方的当事人,其为此而因此,张某应认定为缔约一方的当事人,其为此而受伤应按照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处受伤应按照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处理。理。n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先合同义务,当事人之间尚未由于缔约过失责任是先合同义务,当事人之间尚未正式订立合同,故受害人的损失以直接损失为限;正式订立合同,故受害人的损失以直接损失为限;对于当事人所受的间接损失,义务人可不予赔偿对于当事人所受的间接损失,义务人可不予赔偿n政府采购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缔约过失责任n浙江省遂昌县电力工业局(下称电力局)因新建电力浙江省遂昌县电力工业局(下称电力局)因新建电力调度营业用房需购买电梯两台,通过邀请招标的采购调度营业用房需购买电梯两台,通过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丽水市信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信成方式,邀请丽水市信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信成公司)等六家单位参加投标。接到投标邀请书后,信公司)等六家单位参加投标。接到投标邀请书后,信成公司于成公司于2002年年11月月25日提交了投标文件,并交纳日提交了投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万元。万元。2002年年12月月10日,经开标、评标日,经开标、评标后,确定采购信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后,确定采购信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120万万元。元。2002年年12月月16日,信成公司向电力局交纳履约日,信成公司向电力局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10万元。次日,电力局向信成公司发出中标万元。次日,电力局向信成公司发出中标单位通知书,约定于单位通知书,约定于2002年年12月月24日前签订采购日前签订采购合同。此后,采购人电力局一直未与中标供应商信成合同。此后,采购人电力局一直未与中标供应商信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003年年1月月16日电力局以邀请招日电力局以邀请招标不符合法律规定,招投标程序不到位,缺少评标标标不符合法律规定,招投标程序不到位,缺少评标标准且评委会为准且评委会为8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通知当事人该中标无效。定为由,通知当事人该中标无效。n信成公司经与采购人协商无果,遂于信成公司经与采购人协商无果,遂于2003年年3月月6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电力局赔偿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电力局赔偿可得利润损失可得利润损失17.64万元。后电力局主动退回万元。后电力局主动退回保证金。保证金。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电力局电力调度营业大楼电梯工程项目,按有电力局电力调度营业大楼电梯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招投标,并于关规定依法进行招投标,并于2002年年2月月17日日向原告信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向原告信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嗣后,电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嗣后,电力局又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告签力局又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告签订采购合同,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订采购合同,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适当赔偿原告信成公司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适当赔偿原告信成公司的可得利益损失。遂判决:被告电力局赔偿原告可得利益损失。遂判决:被告电力局赔偿原告信成公司经损失人民币信成公司经损失人民币10.5万元,并承担诉讼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