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DB31T 678-2012 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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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DB31T 678-2012 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pdf
ICS 93.080.99 R 18 备案号:36069-2013上?每市士也日031方标;住DB31月678-2012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city elevated road 2012-12-28发布2013-05-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T 678-2012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规定4.1 工作范围4.2 养护要求4.3 高架道路养护工程分类4.4 其他要求5 养护作业安全5.1 一般规定5.2 养护作业人员安全管理5.3 养护维修安全设施5.4 封道作业5.5 临时定点作业5.6 移动作业6 检测评估6.1 一般规定6.2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划分及构件编号6.3 经常性检查6.4 常规定期检测6.5 结构定期检测6.6 特殊检测7 桥面系养护107.1 一般规定107.2 沥青混凝土面层.10 7.3 防水层117.4 钢筋氓凝土铺装层117.5 桥面伸缩装置127.6 防撞墙与防撞墙伸缩装置128 上、下部结构养护口8.1 一般规定8.2 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昆凝土桥梁8.3 钢结构梁8.4钢混凝土组合梁8.5 支座8.6 桥墩与桥台MDB31月678-20129 引道、挡土墙养护9.1 一般规定9.2 引道与挡土墙10 附属设施及混凝土涂装养护10.1 一般规定1710.2 声屏障10.3 防眩屏四10.4 绿化1810.5 隔离墩、隔离栏与移动门1810.6 排水设施10.7 混凝土涂装10.8 防抛网四川.9 景观灯2010.四防撞水箱.20 10.11 其他设施20li 保洁m11.1 一般规定2011.2 路面保洁.20 11.3 混凝土涂装保洁2111.4 声屏障保洁11.5 防眩屏保洁2111.6 其他设施保i吉n12 异常气候及突发性事件处理.22 12.1 一般规定2212.2 异常气候2212.3 突发性事件.23 13 设施信息与资料管理.23 13.l 一般规定2313.2 信息管理系统2413.3 资料管理M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架道路养护仪器和设备配置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高架道路日常巡视日报表附录c(规范性附录)高架道路资料卡mII DB31/T 678-2012 目。吕为规范本市高架道路的养护工作,提高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功能,为车辆提供安全、完好、整洁、舒适的通行环境,结合上海市实际,特制定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上海市路政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路政局、同济大学、上海高架养护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成基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平、陈惟珍、商国平、殷建国、冯永华、徐俊、张列学、陈长、王冠男、刘金宝、沈鹏峰、黄真定、陈予平、姚颖东、陈丛。四DB31/T 678-2012 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架道路养护作业安全,检测评估,桥面系养护,上、下部结构养护,附属设施养护,保洁,异常气候及突发性事件处理,以及设施信息与资料管理的相关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城市高架道路桥面系、主体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的检测、评估、日常养护和保养小修等养护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CJJ 36 200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T 66 路面稀浆罩面施工规程CJ 99-2003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GJ/T 23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59 1昆凝土结构耐久性修复与防护技术规程JTG F3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T 722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CECS 02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架道路elevated road 由连续的桥梁结构组成的,用于满足城市中大容量、长距离、快速交通需要的机动车专用道路。3.2 附属设施subsidiary facilities 为完善高架道路使用功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美化城市环境等所设置的设施。3.3 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由各种拦截、汇集、排放高架路面积水的排水设施和构造物构成的总体。3.4 涂装coating 结构物表面覆盖的保护层或装饰层。DB31/T 678-2012 3.5 桥梁状态指数bridge condition index;BCI 用以表征桥梁结构完好程度的桥梁状况指数。根据CJ99 2003中的规定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划分为A、B、C、D、E五级。3.6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management unit of elevated road 按构造特点划分的独立受力体系,是高架道路结构用于桥梁技术状态评估的基本单位。3.7 安全保护区域protected region 高架道路垂直投影面周边规定范围内的水域或者陆域。3.8 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ol zone 为高架道路养护维修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夜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3.9 防撞保护装置impact protection devices 用于城市高架道路施工作业以及应急抢险,具有警示、防撞保护功能的装置。4 基本规定4.1 工作范围高架道路养护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两个部分,其中z主体结构包括高架道路的上、F部结构,桥面系及臣道;附属设施包括声屏障、防眩屏、绿化、防抛网、防撞水箱、隔离墩、隔离栏、移动门、排水系统、装饰挂板、景观灯、龙门架等。4.2 养护要求4.2.1 高架道路应保持结构安全、设施完好、标志清晰、路面平整、排水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安全、完好、整洁、舒适的环境。4.2.2 高架道路应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实施检测,全面掌握设施的技术状况,针对病害形成的原因及可能的后果,采取经济有效的养护维修措施。4.2.3 养护作业时应配套实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应达到文明、快速、环保的要求。4.2.4 高架道路养护单位宜按照附录A的要求合理配置养护机械和设备,积极推广机械化养护作业,保障养护质量,提高养护效率。4.2.5 高架道路养护应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技术。采用“四新”技术应具备配套的材料和工艺要求、操作指南或技术规范。4.2.6 高架道路养护应积极提倡预防性养护。4.3 高架道路养护工程分类?根据养护工程规模应划分为保养、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加固工程:保养、小修工程是对高架道路进行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作业;中修工程是对高架道路一般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大修工程是对高架道路较大的损坏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DB31月678-2012加固工程是对高架道路严重损坏进行维修,恢复技术等级或显著提高运行能力的工程。4.4 其他要求4.4.1 高架道路养护使用的各类工程材料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宜结合本标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应用于关键构造或大规模使用的材料除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外,还应依据相关标准实施抽检,合格方可使用。4.4.2 高架道路的桥面系、上部结构或下部结构需新增或更换有强度要求的设施时,所采取的连接措施应安全、可靠、耐久。4.4.3 高架道路装饰挂板、景观灯与绿化应整体规划、统一布置,不得妨碍高架道路检修保养和结构耐久性,不得危及高架道路设施、通行车辆和桥下行人的安全。4.4.4 高架道路养护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并满足相关规范中对从业资质或技术等级的要求。4.4.5 高架道路应采用高架道路管理信息系统辅助管理。5 养护作业安全5.1 一般规定5.1.1 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和作业人员的安全。5.1.2 养护作业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坠落物和飞溅物对下方行人及车辆造成伤害。5.1.3 养护作业宜选用安全、环保、易回收的材料。必须使用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结合作业环境、风向、风力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5.1.4 单向三车道及以上的高架道路在实施半封闭交通作业时不得单独封闭中间车道。5.2 养护作业人员安全管理5.2.1 高架道路养护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及封道人员,分别负责养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封道点的交通疏导。5.2.2 养护作业人员应规范着装,统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安全帽,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5.2.3 养护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作业控制区,或将施工机具和材料放置于作业控制区外,也不得随意变更或扩大作业控制区。在不设作业控制区的地方作业时,应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的影响。5.2.4 养护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5.3 养护维修安全设施5.3.1 用于养护维修安全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可组合使用。5.3.2 养护维修作业使用的各类标志应完好、醒目,其材料、颜色、规格及施用应符合GB5768的相关规定。5.3.3 养护作业车辆应采用醒目的黄色面漆,并配备黄色施工警告灯。移动式标志车尾部应设置醒目的标识,宜安装箭指灯牌和具有一定防撞功能的装置。5.3.4 实施封道作业时,可在高架道路可变情报板上显示封闭车道施工的信息。设置作业控制区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布设交通安全标志;养护作业结束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先前设置的交通安全标志。作业时移动式标志车应顺着交通流方向停置于缓冲区,夜间施工应在锥形交通路标上间隔设置施工警告灯。5.3.5机械移动作业时,作业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或导向箭指牌,不得逆向行驶、调头或随意变道和3 DB31月678-2012倒车。5.4 封道作业5.4.1 封道作业应针对半封闭交通作业与全封闭交通作业两类情况分别处置。半封闭交通作业占用部分车道,允许车辆从作业区旁边的车道限速通行。全封闭交通作业占用作业路段的全部车道,不允许车辆在该路段通行。5.4.2 半封闭交通作业时,安全保护区应布置为六个区域,按行车方向顺序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如图1所示。4 一一一一一一一A_一_A-11.-IL_ _Ji,_A_ A_ _A一一一一一一一一A 8 滕翅AA 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F滋过渡区终止区图1半封闭交通安全保护区布置示意图a)警告区的长度不宜小于1000 m,并应在警告区的起点设置限速标志,限速30km/h。当警告区段长度无法满足最小长度要求时,警告区的限速标志宜置于临近施工路段臣道的起点处。警告区内有可变情报板时,可利用可变情报板发布施工和限速信息。b)上游过渡区的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上游过渡区长度限制车速关闭车道数量(km/h)单车道双车道三车道20 15 25 35 30 20 50 70 40 40 80 120 c)缓冲区的长度设置应符合表2的规定。缓冲区与上游过渡区内应设防撞措施。限制车速(km/h)缓冲区长度Im表2缓冲区长度表20 20 30 35 单位为米四军道40 90 160 40 50 d)在安全保护区(除警告区外)内,应在作业控制区靠行车道一侧设置防护与隔离措施,锥形交通路标在上游过渡区内间距应为lm,在其他区域内的间距应为2m,作业区下游末端应设置人员、机具、材料等的出入口。c)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是供车辆驶离作业控制区恢复正常车道行驶的变换区间。下游过渡区长度应不少于30m,终止区长度应不少于30m。在终止区的起点,应设置取消限速标志。DB31/T 678-2012 5.4.3 全封闭交通时应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a)全封闭交通应按图2设置安全保护区,各区域的长度应满足5.4.2的相关规定,对四车道以上的情况应适当延长各区域的长度;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图2全封闭交通安全保护区布置示意图b)在作业区前方的上引道和下引道人口处应设置指示“前方施工,车辆禁入”等内容的标志并布置纠察,引导车辆改走地面道路或周边高架道路。5.5 临时定点作业5.5.1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2ho 5.5.2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宜按图3设置安全保护区。各区域的长度应满足5.4.2的相关规定。受条件限制需简化作业区布置时,应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并在缓冲区内设置具有防撞减震功能的车辆、移动式标志车或封道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企一A一A一金A金企鑫A 企ll.A A A A 一作业区圄3临时定点养护安全保护区布置示意图5.6 移动作业5.6.1 移动作业是指清扫车、吸扫车、牵引车、路面冲洗车、高压冲洗车、绿化养护车等施工车辆的行走作业。移动作业的车辆应安装箭指灯牌。5.6.2 持续作业时间不超过30min的临时定点作业可视为移动作业,但应在作业区的后方设置1辆防撞保护车用于作业保护。防撞保护车与作业车间应设置长度不少于20m的缓冲区,如图4所示。:i DB31月678-2012缓冲区圆圈图4移动养护维修作业区布置示意图5.6.3 移动作业车辆的随车人员在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随车人员不得随意下车;b)必须下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车辆前方内侧作业。人员向前移动时,施工车辆应伴随向前移动,确保施工作业保护空间。6 检测评估6.1 一般规定6.1.1 高架道路应开展检测评估,及时掌握道路桥梁的技术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6.1.2 高架道路的检测与评估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记录结构当前的技术状况;了解使用高架道路的车辆特征及交通量,明确其对设施运行带来的影响;跟踪结构与材料的使用性能变化;为桥梁技术状态评估提供相关信息;建立桥梁结构性能数据记录;向高架养护、管理、设计、建设等单位提供反馈信息。6.1.3 高架道路的技术状态应根据检测结果按CJJ99 2003中3.0.5的规定划分完好状态等级。6.1.4 高架道路的检测评估应根据检测内容、周期、评估要求划分为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与特殊检测四类。6.1.5 高架道路的检测、评估和养护宜按图5所示的流程实施。高架道路管理信息系统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保养、小修结构定期检测中修、大修特殊检测加固图5高架道路的检测、评估、养护流程6 6.2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划分及构件编号6.2.1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应按桥跨的结构特征进行划分,并满足以下要求:简支梁桥不论桥面是否连续,每跨应单独划分为1个管理单元;连续梁桥的各跨应共同构成1个管理单元;一一刚架桥的各跨应共同构成1个管理单元;其他桥梁结构应根据上部结构是否连续划分管理单元。6.2.2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编号应符合以下要求:高架道路管理单元应统一编号,编号应便于识别管理单元所在位置;管理单元应沿线路里程方向顺序编号;管理单元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名;新增设高架道路管理单元的编号应与其相连接的原管理单元编号连续;一一高架道路管理单元编号应编制索引,方便查询。6.3 经常性检查DB31月678-20126.3.1 经常性检查应分为日常巡视和日常巡查两个层次。日常巡视应每日巡视桥面系、引道、附属设施1次,每3d巡视上、下部结构及桥下保护区1次。日常巡查应每月至少1次。6.3.2 日常巡视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梁技术人员负责,以目检为主。6.3.3 日常巡查应由养护管理单位具有3年以上桥梁养护经验的技术人员实施,以目检为主,并应配备常规检测仪器和设备。6.3.4 日常巡视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高架道路铺装有元明显裂缝、坑塘、拥包、车辙;二一进水口是否堵塞或缺损;一一伸缩装置是否跳车、缺损;一一声屏障、防眩屏、前撞水箱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一隔离墩、移动门有元缺损、歪斜;防撞墙涂装是否缺损老化;绿化植株和景观灯是否完好;绿化盆体有元缺损;高架道路和附属设施的保洁状况;主要标志、标牌、交通诱导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保护区内是否有未经行政许可审批的施工;其他较明显的损伤或非正常状况。6.3.5 日常巡查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伸缩装置是否阻塞、破损或松动;钢构件油漆状况与混凝土构件涂装的状态;一一墩台有无明显损坏;一一引道、挡墙有元明显裂缝、损坏、侧倾、沉降;一一梁体有元明显开裂、下挠或其他形式的损坏;一一防撞墙等有元明显损坏;隔离墩、防撞水箱、移动门等附属设施有无明显损坏;其他较明显的损伤或非正常状况。6.3.6 实施经常性检查应按附录B现场填写高架道路日常巡视日报表或高架道路日常巡视记录7 DB31/T 678一2012表,登记所检桥梁的病害类型、维修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经常性检查发现重要构件存在明显缺陷或病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4 常规定期检测6.4.1 常规定期检测应检查桥梁构件的常见病害、缺损情况以及日常养护的实施效果,并应提交包含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的书面评估报告。6.4.2 高架道路主要结构的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实施1次,伸缩装置和排水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6.4.3 常规定期检测应由具有5年及以上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主持,并应以养护管理单元为基本单位制定和实施定期检测计划。6.4.4 常规定期检测应以目检为主,并配备附录A中规定的仪器。6.4.5 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a)对照高架管理信息系统(附录。现场校核高架设施的基本数据,修正有误的信息;b)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式;c)对难以判断损坏程度或原因的构件,提出实施特殊检测的建议;d)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高架设施,提出限载乃至暂时封闭交通的建议。6.4.6 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范围:桥面系:桥面铺装、伸缩装置、防撞墙、桥面平整度和抗滑系数等;上部结构:主梁、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联结件、支座等;下部结构z盖梁、墩身、台帽、台身、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声屏障、防眩屏、绿化及其连接件、隔离墩、隔离栏、移动门、排水系统、装饰挂板、防抛网、景观灯、防撞水箱、龙门架,以及附属设施的锚固基础。高架道路宜每年进行1次沉降检测,当检测数据发生突变时应增大检测频率。6.4.7 常规定期检测应根据en992003中4.5的相关规定对结构状态进行评估。6.4.8 桥梁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可直接评定为D级:a)预应力梁产生结构裂缝,且缝宽超过表5中规定的限值时;b)钢结构主要构件发生严重扭曲、变形、开裂,截面积锈蚀削弱达10%以上;c)墩、台出现结构性裂缝,裂缝有开合现象,墩台倾斜、位移、沉降变形危及桥梁安全;d)关键部位混凝土压碎或压杆失稳、变形;e)支座错位、变形、破损严重,丧失正常支承功能;f)上部结构有落梁、脱空趋势,或梁、板断裂。6.4.9 高架道路管理单元被评为D级或E级时应采用影像资料记录病害的严重程度,并提出进一步检测的要求。6.4.10 常规定期检测的病害记录、评分及养护维修建议应及时整理、归档,并纳入高架道路管理信息系统。6.5 结构定期检测6.5.1 结构定期检测每6年10年实施1次,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承担。检测负责人应由具有5年及以上桥梁检测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担任。6.5.2 结构定期检测应以元损检测方法为主,非必要时不得采取荷载试验或局部取样的方式检测。6.5.3 结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a)查阅历次检测报告和常规定期检测建议;b)参考常规定期检测中桥梁完好状态评定结果,进行结构构件的进一步检测;c)通过材料取样试验确认材料特性、退化的程度和退化的性质;8 d)附属设施的损伤程度;e)评估退化的原因,以及对结构性能和耐久性的影响;f)对可能影响结构正常工作的构件,评价其在下一次检测前的退化情况;g)通过综合检测评定,确定具有潜在退化可能的构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6.5.4 结构定期检测应包括以下范围:一一桥面系,包括防撞墙、中央隔离墩、桥面铺装与伸缩装置;上部结构,包括主梁、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接件、支座等;下部结构,包括盖梁、墩身、台帽、台身、挡土墙等;DB3 l/T 678-2012 附属设施,包括声屏障、防眩屏、绿化及其连接件、隔离墩、隔离栏、移动门、排水设施、装饰挂板、防抛网、景观灯、防撞水箱、龙门架,以及附属设施的锚固基础。6.5.5 结构定期检测单位应结合桥梁的构造特点设计现场检测记录表格。记录表格应包括“结构缺陷记录表川特殊信息表”和“照片索引表”等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结构缺陷记录表”应记录下列内容:1)构件编号;2)构件描述;3)构件在结构中位置的图示;4)缺陷描述,包括缺陷的位置、程度、成因及可能的危害、照片编号。b)“特殊信息表”应记录结构缺陷记录表中未涉及的部分,主要包括:1)没有在评分标准中定义的构件;2)无法检测的构件,并说明不能检测的原因;3)记录材料测试项目、测试结果以及取样的数量和位置。c)“照片索引表”中应从正面和斜侧面两个方向对构件病害或缺陷拍摄,并按顺序编号。6.5.6 所有现场记录资料以及结构定期检测报告应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在现场调查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结构定期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结构定期检测的原因;b)结构定期检测方法、原始检测数据、评价结论;c)养护维修加固建议措施;d)进一步检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的建议。6.6 特殊检测6.6.1 出现下列情况应实施特殊检测:a)桥梁遭受剧烈撞击、地震、风灾、火灾、化学剂腐蚀、超限车过桥等特殊灾害,导致结构受损时;b)常规定期检测难以判明桥梁是否安全,或当桥梁被评估为D级或E级时;c)高架道路超过设计年限,需超期使用时;d)常规定期检测发现加速退化的高架构件需要补充检测时。6.6.2 实施特殊检测的专业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从业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b)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的桥梁专业检测与评定工作经历;c)具有相关检测经验。6.6.3 实施特殊检测前,检测单位应开展下列资料的调查研究:a)竣工资料;b)高架结构的主要材料及其力学指标;c)特殊检测的原因,影响结构承载能力的因素;9 DB31月678-2012d)历年桥梁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报告;e)历年维修资料;f)交通量统计资料。6.6.4 特殊检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a)结构缺损状况诊断;b)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6.6.5 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应结合构件材料质量状况的诊断结果及其在结构中的实际功能,通过计算分析结构承载能力实施评估。当计算分析结论为“不满足”或“难以确定”时,可采用静力荷载试验方法鉴定结构的承载能力。结构计算、荷载试验和评估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6.6 特殊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高架基本情况、检测组织、时间和背景,以及工作过程;b)描述高架技术状况、试验与检测项目及方法、检测数据及分析结果、桥梁技术状况评价;c)说明高架损坏部位的原因及程度,评定结构继续使用的安全性;d)提出结构及局部构件的维修、加固或改造建议方案,提出维护管理措施。6.6.7 经特殊检测并评定为“不满足使用要求”的高架桥梁,应在维修加固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监测结构的变化。7 桥面系养护7.1 一般规定7.1.1 桥面系构件应保持结构完整、元缺损,外露表面应清洁美观,路面应完好平整。发现桥面系病害应及时维修。7.1.2 桥面系排水系统的养护维修应遵照10.6的规定执行。7.1.3 养护维修桥面铺装时,维修材料的相关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原材料的设计要求。7.1.4 评估桥面系技术状况时,不仅应满足第6章的要求,还应满足CJ36 2006中4.5的相关规定。7.2 沥青混凝土面层7.2.1 沥青混凝土面层应实施预防性养护,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发现路面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找出病害成因并针对性地实施保养小修。7.2.2 用于维修面层的沥青混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混合料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元明显油团、花白或烧焦。沥青?昆凝土面层镜刨、挖除的旧料经试验、评定合格后,可再生使用。铺筑沥青混合料时,施工现场的大气温度宜高于10,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保证质量。雨天不得施工。7.2.3 新旧沥青混凝土间应洒布或涂刷粘层油。洒布前应将松散物、尘土清除干净。粘层油不得洒花、漏空、堆积。粘层j由不足应补酒,过量应刮除。7.2.4 面层坑塘等零星挖补应做成顺路方向的矩形。修补面积应大于病害面积,凿边应整齐、垂直,并做到圆洞方补、湿洞干补、浅洞深补。沥青1昆凝土面层维修边线及纵横缝应与线路中心线平行或垂直,接茬宜使用机械切割。坑槽四壁不得松动,涂刷粘层油前应先清除槽内杂物。槽深SOmm时必须分层摊铺压实。7.2.5 裂缝宽度10mm时,宜采用热沥青灌缝,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灌缝;裂缝宽度10mm时,宜采用细粒式热拌沥青混合料或乳化沥青混合料填缝。7.2.6 面层出现大面积裂缝、松散、破碎、车辙等现象时,应镜刨旧面层,再加罩沥青混合料面层。因混凝土铺装层破碎导致沥青面层病害时,应先修复混凝土铺装层,再加罩沥青混凝士面层。10 DB31月678-20127.2.7 遇下列情况时,应在沥青混凝土面层上铺筑上封层:沥青面层的空隙较大,水损害严重;面层轻微裂缝,但强度尚能满足要求;需加铺磨耗层改善抗滑性能的旧沥青?昆凝土面层;按周期需进行预防性养护的沥青混凝土面层。7.2.8 采用微表处时,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CJJ/T66中的相关规定。7.2.9 沥青混凝土面层常见病害的维修应符合en36 2006中6.2的相关规定。7.2.10 沥青混凝土面层小修、中修质量应符合en36 2006中13.2.2的要求。7.2.11 沥青泪凝土面层冷却至常温后方可开放交通。遇紧急情况需提前开放交通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7.2.12 修复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得随意增加面层厚度,严禁用面层覆盖伸缩装置。7.3 防水层7.3.1 桥梁存在渗水问题并排除排水设施病害后应对桥面防水层实施维修。7.3.2 桥面防水层修复宜结合沥青?昆凝土面层修复实施,短期无法修复时应先铺筑沥青上封层。7.3.3 沥青混凝土面层镜刨导致防水层损伤时,应先修复防水层再恢复沥青混凝土面层。7.3.4 修复桥面防水层应满足原设计要求以及en99 2003中5.1.5的规定。7.3.5 采取防水涂层工艺修复防水层时,涂刷厚度应均匀一致,每道涂层涂刷完毕,必须待其干燥结膜后,再进行下道涂层的施工。7.3.6 铺装层大面积修理,可按照原设计的防水层结构修理,也可应用新型防水设计及工艺。新型防水层应综合考虑工况条件、可操作性、耐久性等实际情况选用。7.4 钢筋混凝土铺装层7.4.1 钢筋氓凝土铺装层破损导致沥青混凝土面层损坏时,应先修复钢筋混凝土铺装层再修复拥青棍凝土面层。7.4.2 钢筋混凝土铺装层出现缝宽小于3mm的轻微裂缝,可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粘结材料压力灌浆处治。对缝宽介于3mm和15mm之间且贯穿板厚的中等裂缝,可采取扩缝补块的方法处治。对缝宽超过15mm的严重裂缝可采用挖补方法全深度补块。修补材料可用聚合物混凝土或其他新型快硬高强材料。7.4.3 铺装层出现网状开裂、坑塘甚至更大范围病害时,应按以F步骤修复:a)清除破损的铺装层,露出桥梁顶板混凝土;b)将顶板混凝土凿毛;c)清洁作业面,保持干燥;d)浇筑早强?昆凝土,养护达到设计要求;e)表面处理使铺装层保持粗糙;f)恢复沥青混凝土面层。7.4.4 清除混凝土旧铺装层时应避免损坏钢筋。钢筋截面积损失10%以上时应予以补筋。7.4.5 损坏的铺装层应清除至完好位置,避免遗留病害。7.4.6 铺装层脱空宜灌浆处置。7.4.7 混凝土铺装层局部翻修施工应遵照JTGF3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7.4.8 混凝土铺装层的维修质量应满足表3的要求。11 DB31/T 678-2012 表3混凝土铺装层修补质量要求项目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切割、凿边切割整齐,四周修凿垂直不斜,杂物清除彻底目测铺筑a)面层厚度一1mm,十2mm 用尺量b)表面粗细均匀,元细裂缝目测接边a)封边平整、密实,无松散目测b)不高于周边混凝土强度开放交通时,须达到设计强度的80%试件检验7.5 桥面伸缩装置7.5.l 伸缩装置应每年保养2次?保持外观整齐,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破损、漏水,伸缩功能正常,缝中无垃圾,过渡段混凝土完好无破损。7.5.2 伸缩装置清缝应满足以下要求:型钢伸缩装置应每月清缝23次,梳齿伸缩装置应每月清缝1次;清缝时应避免损伤伸缩装置,宜采用吸尘器或具有一定柔韧性的手工工具,严禁采用金属器械清理;一一清洁型钢伸缩装置形成的垃圾不得留置于缝底止水带或墩台顶部,应采用吸尘器吸除。7.5.3 大位移梳齿伸缩装置应于每年夏季和冬季分别测量1次间隙,并宜每季度进行水平错位和竖直升降观测。测量值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7.5.4 发现型钢伸缩装置或梳齿伸缩装置锈蚀应及时处理。7.5.5 梳齿伸缩装置的固定螺栓应每季度保养1次,发现松动要及时拧紧。7.5.6 型钢伸缩装置橡胶止水带损坏应及时更换,新换止水带应满足原设计规格和性能要求。7.5.7 伸缩装置钢板开裂、翘曲或脱落时,应及时补焊。7.5.8 修补或更换伸缩装置应优选对交通影响小的方案。更换伸缩装置时,新换伸缩装置应选型合理,伸缩量应根据施工温度计算确定。7.5.9 型钢伸缩装置施工完毕应予以清洁,保证伸缩装置间隙上下贯通,无杂物留存。7.6 防撞墙与防撞墙伸缩装置7.6.1 防撞墙应保持整齐,清洁,无裂缝、掉角、缺损、变形。被撞损后,宜在7d内修复。7.6.2 防撞墙棍凝土裂缝宽度介于3mm5 mm间时,可灌缝封闭。当裂缝宽度超过5mm时,应先清除被撞坏的混凝土,再重新浇筑混凝土。7.6.3 防撞墙表面露筋,但钢筋未变形、拉断时,应先清除松散混凝土,对钢筋作防腐处理,再用高强腻子或水泥砂浆修复。7.6.4 防撞墙钢构件损坏应依原设计修复。7.6.5 防撞墙伸缩装置损坏应采用与其伸缩量相匹配的伸缩装置更换。7.6.6 重新翻修的防撞墙及栏杆应精确放样,预埋钢筋位置偏差应予调整,新配钢筋与预埋钢筋应牢固焊接。12 DB31/T 678-2012 8 上、下部结构养护8.1 一般规定8.1.1 高架道路主体结构应保持表面清洁、无缺损、牢固可靠。8.1.2 上、下部结构病害应作为定期检测与特殊检测的重点项目。8.1.3 上、下部结构新增设其他结构或附属设施不得妨碍主体结构的日常养护与检测。8.1.4 用于修复或加固上、下部结构的材料应质检合格并有出厂质保单,其力学及耐久性相关技术指标应不低于原材料设计指标。8.2 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梁8.2.1 钢筋混凝土结构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依据JGJ/T259中的有关规定实施养护。8.2.2 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应重点检测以下病害:a)混凝土表面病害,包括:蜂窝、麻面、磨蚀、露筋、剥落、层析;b)混凝土裂缝,包括:1)跨中梁底弯曲裂缝与支座附近斜裂缝;2)相邻T梁或空心板梁伎缝开裂,以及横隔板连接开裂;3)预应力筋锚下混凝土开裂以及沿预应力筋的混凝土纵向开裂;4)支座上方支撑位置混凝土开裂;5)伸缩装置附近混凝土开裂;的T构挂梁牛腿处开裂;c)钢筋锈蚀以及预应力管道渗水流锈。8.2.3 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表4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混凝土龄期检测方法2 000 d 钻芯取样测试8.2.4 采用有损检测方法时应在检测结束后1周内修复损坏部位。适用规范CECS 03 JGJ/T 23 CECS 02 8.2.5 混凝土存在表现病害时rfY.先清除病害部分松散混凝土并清洁表面,再采用雷标号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填补并予以养护。8.2.6 钢筋泪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梁碳化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时应对氓凝土进行表面封闭处理。8.2.7 结构渗水或表面有水渍时应先修复排水设施或防水层再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8.2.8 钢筋?昆凝土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发生混凝土剥落、露筋等现象时应先凿除表面松散混凝土并对钢筋除锈,再用掺有阻锈剂的原设计等级砂浆修补。8.2.9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恒载裂缝宽度应小于表5规定的限值。13 DB31/T 678-2012 表5恒载裂缝最大限值结构类别裂缝部位允许裂缝最大宽度mm钢筋混凝土构件A类(一般环境)0.20 和精轧螺纹预应力B类(严寒、海滨环境)0.20 混凝土构件C类(侵蚀环境)o.15 采用钢丝和钢绞线的A类和B类环境o.10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C类环境不允许墩台帽0.30 经常受侵蚀性环境有筋0.20 墩水影响无筋o.30(不允许贯通墩台身截面一半)墩台 常年有水,但无侵蚀有筋0.25 身性影响元筋0.35(不允许贯通墩台身截面一半)干沟0.40(不允许贯通墩台身截面一半)8.2.10 钢筋提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梁裂缝应根据裂缝类型和构件抗裂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处理:a)裂缝为温度裂缝或干缩裂缝且裂缝宽度小于0.2 mm时,可进行表面封闭处理。如裂缝宽度大于0.2mm则应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高分子材料进行压力注浆。b)当裂缝为结构裂缝时,应根据抗裂等级的不同采取以下措施:1)当裂缝宽度小于最大宽度限值,且裂缝处于稳定状态时,可采用表面封闭或压力注浆处理;2)当裂缝宽度超过最大宽度限值或裂缝渗水时,应查明开裂原因,进行裂缝危害评估,再确定裂缝处理方案并实施修复。8.2.11 裂缝修复应符合JGJ/T259中的相关规定。8.2.12 当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锚固端的封锚混凝土出现开裂、剥落、穿孔、锚具外露时,应先判断锚具是否失效。如未失效,应及时对预应力锚具重新油漆,并重做端封混凝土;如失效或无法判断,应先进行桥梁技术状态评估,再根据评估结论确定处置对策并实施修复。8.2.13 当预应力提凝土锚头向外渗水时,应先修复桥面防水层和排水系统,再从梁底钻孔打通对应预应力管道,并将管道内积水抽干,将高标号水泥净浆以压浆方式填充入预应力管道并封闭梁底钻孔。钻孔施工应避让其他预应力管道。8.2.14 梁式结构发现横向联系结构开焊或脱落,必须及时对横向联系结构实施修复或加固处理。8.2.15 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梁出现其他明显损伤、变形或移位时,应先开展特殊检测评判病害危险程度,再确定维修方案,最后实施修复或加固。8.3 钢结构梁8.3.1 钢结构梁应重点检测以下病害:H a)钢结构涂装失效与构件锈蚀。应重点关注位于伸缩装置下方横梁(横隔板)以及加劲梁最外侧的焊缝;b)钢结构局部变形;c)以下部位的钢结构裂纹:DB31/T 678-2012 1)伸缩装置附近钢构件的连接;2)加劲梁与横梁(横隔板)间焊缝;3)加劲梁腹板焊缝及受拉翼板横向焊缝;4)腹板加劲肋与腹板及受拉翼板间焊缝;5)正交异性板焊缝。8.3.2 钢结构梁外观应保持清洁,冬季应及时清除冰雪,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桥面易积水处应采用重防腐涂装,并宜增设排水孔及相应排水管道。8.3.3 钢结构梁表面重新涂装应满足以下要求:a)旧漆膜及钢材表面处理;1)局部重新涂装应先清理松散涂层,并延伸至未损坏区域50mm80 mm处,形成坡口。涂装清理区域内钢结构表面处理应达到SaZ级或StZ级;2)全部重新涂装时,钢结构表面处理应达到SaZ;.f级。b)所选用的重防腐涂层应符合JT/T722中的相关规定;c)涂刷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和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规定,涂刷后应进行漆膜测厚,厚度不达要求应补涂。8.3.4 钢结构表面除锈可采用低表面处理、风动打磨或手工除锈方法。8.3.5 高架道路钢结构涂装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存在涂层病害或锈蚀的钢结构应彻底除漆除锈至Sa2级或St2级后再重新涂装;涂装前应清洁待涂表面,去除灰尘和油渍;一涂装作业的环境气温应介于540,相对湿度不应高于85%,并应避免阳光直射;涂装作业的步骤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的规定;一一焊缝、螺栓、拐角等部位应在全面涂装前实施预涂装。8.3.6 发现高架道路钢结构开裂应立即通知原设计、施工单位到现场共同分析开裂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8.3.7 高架道路钢结构的变形不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承载能力时可不矫正。8.3.8 矫正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