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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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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 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8三、环境质量状况11四、评价适用标准18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1七、环境影响分析32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9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50十、结论与建议55附图: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图附图 3:建设项目四周环境状况照片附图 4: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位置图附图 5:德清县“三线一单 ”综合管控单元图附图 6: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布局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 1:营业执照、租赁协议附件 2: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 3:备案通知书附图 4:公开说明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建设单位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219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备案机关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代码2012-330521-07-02- 11344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特种玻璃制造(C3042)建筑面积(平方米)8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8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4 月1.1 项目由来及概况1.1.1 项目概况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 镇开发区永和路 1 号。主要从事日用玻璃制品、技术玻璃制品、光学玻璃制品的制造 和销售等。随着市场对艺术玻璃和智能调光玻璃的需求不断提升,预期未来几年艺术玻璃和智能调光玻璃市场渗透率将大幅提升。由于看好该行业的发展潜力,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选址于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共投资 380 万,拟租用湖州泛城实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组织生产,建筑面积800m3 ,新增双边倒边机、单磨机、清洗机、 自动上片机等设备,达产后拟形成年产- 1 -20 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的生产能力。本 项 目 已 经 德 清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项 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2012-330521-07-02- 113440。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应归入分类管理名录“二十七、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 30-57 玻璃制造 304; ”,该项规定平板玻璃制造的环评类别为报告书;特种 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 外)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2019 年版),本项目应归 入分类管理名录“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65 玻璃制造 ”,该项规定其他玻璃 制造为登记管理。本项目为其他玻璃制造,因此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确定为登记管理。1.1.2 编制依据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2020 年 4月 29 日修订,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 2 -(1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 4 号) ,2019 年 1 月 1日施行;(11)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 1 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 2021.1.1施行;(1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年 3 月 25 日;(1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2018.6.27 实施;(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7)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18)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3 月 1 日;(19)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 修正本),2015.12.28 施行;(20)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订),2020.11.27 施行;(21)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订),2020.11.27 施行;(22)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第二次修正),2017.9.30施行;(23)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2012 年 2 月 24 日;(24)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25) 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 号,2018 年9 月 25 日;(26)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环发201646号,2016 年 10 月 18 日;(27)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 号;(28) 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3 -(2019 年本)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1922 号,2019 年 12 月 12日;(29)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 号;(30)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 号,2019 年 6 月 6 日;(31)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稿)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207 号,2020 年 5 月。(32)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0 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的函,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浙大气办20202 号,2020 年 4 月 23 日。(33)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权划分的通知(湖环函201437 号);(34)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 年本)(湖政发201251 号);(35)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环发201450 号);(36)关于印发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环202012号)2 、相关的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环境保护部;(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生态环境部;(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生态环境部;(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环境保护部;(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环境保护部;(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环境保护部;(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生态环境部;(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生态环境部;(9)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945.1-2018 ,2019 年 1 月 1日施行;(10)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945.2-2018,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4 -3 、其他依据(1)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2-330521-07-02- 113440;(2) 湖州荣鑫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配置、原辅料消耗等基础资料。1.1.3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2 、建设性质:新建3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总投资 380 万元,拟租用湖州泛城实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组织生产,建 筑面积 800m3 ,新增双边倒边机、单磨机、清洗机、自动上片机等设备,达产后拟形成年产 20 万平方米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玻璃项目的生产能力。5 、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表 1-1 项目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方案设计生产能力年运行时间1艺术夹丝玻璃及智能调光 玻璃20 万平方米/a320d注:该产品属于特种玻璃6 、主要生产设备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汇总见表 1-2。表 1-2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双边倒边机1 台磨边2单磨机2 台磨边3清洗机1 台清洗- 5 -4夹胶炉1 台夹胶加热5自动上片机2 台原片玻璃自动上片6磨砂机1 台磨边7烘干机1 台烘干8夹层风干机1 台风干9叉车1 辆/10货车2 辆/11沉淀池1 台废水处理7 、原辅材料消耗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 1-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用途来源1原片玻璃1100t/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2丝绸20 万平方米/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3不锈钢15 万平方米/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4EVA 胶片(纸包 装)2.5t/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5智能调光膜10 万平方米/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6电子元件2 万件/a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7自来水432t/a生活、生产用水当地水务公司8电5.4 万 KWh生活、生产用电当地供电公司主要物料理化性质:EVA 胶片:EVA 胶片由高分子树脂(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为主原料,通过添 加助剂,经设备加工而制成的一种高粘度薄膜材料片材,行业内又称其为改性“EVA 夹胶玻璃胶片 ”,它对玻璃有很强的粘结力,具有坚韧、透明、耐温、耐寒、粘接强 度大、断裂伸长率高、耐湿性好等特性,是当前世界上制造安全新型夹层玻璃理想而 经济的粘合材料。用其生产出的安全新型夹层玻璃能取得安全、保温、抗风、隔音、 防紫外线等效果。乙烯-醋酸乙烯聚合物简称 EVA,软化温度为 7085 , 加热到 230才会发生分解。1.1.4 总平面布局- 6 -本项目租用湖州泛城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 6。1.1.5 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企业拟定员工 15 人,实行昼间 8 小时一班制生产,年工作日 320 天。厂内不设食堂宿舍。1.1.6 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玻璃磨边、 清洗用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量为 192t/a ,生活用水量为 240t/a。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玻璃加工、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外排,尾水排入东大港。(2)供电项目供电由当地供电所供电。1.2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厂房出租方湖州泛城实业有限公司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报批了“湖州 泛城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四轴飞行器 2 万台,智能门锁 1 万套项目”并经湖州市生 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德环建【2019】167 号。 目前该项目部分厂房尚未建设完毕,项目尚未投产,故未进行验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无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7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2.1 自然环境简况:2.1.1 项目的地理位置德清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43120°21北 纬 30°2630°42之间。德清县东邻桐乡市,南毗余杭区,西接安吉县,北与湖州市 南浔区接壤。德清县县域总面积 935.9 平方公里,1994 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武康镇,1999 年三桥、上柏和秋山三个乡镇并入武康。本项目建设地址为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东经 120.166109° , 北纬30.475217° )。本项目周边具体环境详见下表及附图一。表 2-1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类别方位名称本项目东紧邻厂区内道路,路以东出租方生产厂房南紧邻厂区内道路,路以南为沿河绿地,再以南为河道西紧邻出租方生产厂房北紧邻出租方生产厂房出租方 厂区厂界东东侧为沿河绿地,再以东为河道厂界南南侧为沿河绿地,再以南为河道厂界西西侧为浙江森盛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基地厂界北北侧紧邻永和路2.1.2 地质地貌德清县地处杭嘉湖平原地区,属黄土低丘和河沼冲击平原,处于平原向山区过渡 的半丘陵地带,全县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西部是以天目山支脉莫干山为主体的山区和 半山区,东部是由东苕溪和运河水系交织成网的水乡。本工程区域地势开阔平坦,属 江南水乡,河港湖塘密布,土质主要为湖海相和深湖相的老海相沉积物,旱地土壤主 要是粘质堆填土,分布在河港及水面周围,地势较高平原区只要有青紫泥田、水粉泥田、青粉泥田等土属,pH6.26.5 ,主要种植水稻、油菜、桑等。2.1.3 水文条件德清县径流总量(水资源总量)61220 万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 54577 万立方米- 8 -(不含山丘区渗入地下的 3799 万立方米),地下径流 6643 万立方米,占全省径流总 量的 0.65% ,每平方公里人均、亩均水资源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水利资源蕴藏量为7229 千瓦。东苕溪由南向北流经德清县中部,入湖州境内最终注入太湖。县境内东苕溪支流 有五条,即余英溪、湘溪、阜溪、禹溪及埭溪,分布在德清县西部。随着降水量不同,东苕溪水位及流量变幅较大。县境内东部平原河网属运河水系,主要分西、中、东三线,自东南部入境与东大 港、东塘港、横塘港、洋西港等主要河流形成纵横交错、塘漾密布的水系网。河网主要特征是河床坡降小、流速慢、河网密度大、调蓄作用明显。本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水体为东大港。2.1.4 气候特征本评价区属东亚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夏半年(四九月)主要受温暖湿润的热 带海洋气团的影响;冬半年(十次年三月)主要受干燥寒冷的极地大陆气团的影响。 总的气候特点:全年季风型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雨量充沛, 日照较多,无霜期长。由于地处中纬,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夏季炎热高温,冬季寒冷干燥,春秋二季冷暖多变,春季多阴雨,秋季先湿后干。据德清县气象资料(2006 年2015 年)统计,该地区基本气象要素如下:气温:年平均气温为 16.7 , 极端最高气温为 39.5 , 极端最低气温为-7.6; 年平均无霜期 253 天,初日 3 月 14 日,终日 11 月 23 日;雨量:年平均降水量为 1387.3mm ,全年平均降雨天数 142.3 天;年平均相对湿度:75%;风向、风速:本区 常年盛行风向为西北风(NW),频率为 10.25%;次盛行风向是东风(E),频率为 7.80%;全年以东南偏南风(SSE)、东南风(SE)为最少,频率分别为 1.45%和 2.51%。全年平均风速为 2.0m/s。2.1.5 矿产资源县域内蕴藏着金属、非金属、稀有金属、燃料等 18 种矿物,矿床 4 处,矿点、 矿化点 27 处。主要矿物有萤石、石煤、白云岩、石灰岩、花岗岩以及磁铁矿、铌铁矿、褐铁矿等。西部低山区以红壤为主,植被主要有竹、茶、松、衫、果等,以竹类植被占优势。东部以水稻土为主,土层深厚、养分;丰富,以种植粮油作物为主。县境属东洋界动- 9 -物区的东部丘陵平原亚区,以农田动物群为主。其中蟒蛇、白鹤、鸳鸯、水獭、灵猫等为珍稀动物。植物种类繁多,仅高等植物就有 500 余种。项目所在地主要以工业开发为主,已是工业生态,生物多样性一般。2.2 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厂简介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是一座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德清县雷甸 镇城镇规划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该厂区选址于雷甸镇新利村,位于西大港与杭湖 锡线交叉口东北侧, 占地面积约 37 亩,工程处理规模为 2 万 t/d ,分二期建设,设计规模为 1 万吨/日,现状日处理约 0.65 万吨/日。为了解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质状况,本评价摘录自浙江省污染源 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在线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表 2-2 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情况序号监测时间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12020- 12-276.7629.30.05490.1359.28322020- 12-266.7330.40.95430.1659.4332020- 12-256.6928. 10.6890.17210.02342020- 12-246.6621.70.00620.15610.39452020- 12-236.5620.50.11390.15111.04562020- 12-226.3818.80.02020.16711.20472020- 12-216.3616. 10.01920.18410.224由上表可知,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质在先监测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的限值要求。- 10 -三、环境质量状况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本次环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9 年度德清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监测站 提供的项目拟建地附近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采用现场监测数据进行评价。3.1.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环境空气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 功能区。本评价通过收集、整理德清县 2019 年度 SO2 、NO2 、PM10 、PM2.5 、CO 和 O3 等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的全年监测数据,判断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具体见表 3- 1。表 3-1 大气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统计单位: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101506.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558068.8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07085.7达标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1201508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35100达标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687590.7达标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1100400027.5达标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第 90 百分位数170160113.3不达标根据监测结果,德清县 2019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为 O3 ,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中明确的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路径,- 11 -湖州市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 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深化机动车船 污染防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重大专 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最 终实现 2025 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PM2.5 年均浓度达到 30.0µg/m3 ;O3 浓度达到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 、SO2、NO2 、CO 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中的相关规定,本项 目废水纳管至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最终纳污水体为东大港,东大港(编 号杭嘉湖 21 号),目标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 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2019 年德清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部分监测数据,具体监测结果如下表 3-2 所示。表 3-2 东大港水质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mg/L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值III 类标准值污染指数达标情况启明大桥高锰酸盐指数4.060.67达标氨氮0.411.00.41达标总磷0.130.20.65达标悬浮物254000.063达标明珠大道桥高锰酸盐指数3.860.63达标氨氮0.441.00.44达标总磷0. 120.20.6达标悬浮物224000.055达标由表 3-2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监测周期内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区域内水环境常规污染物质量达标,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3)声环境- 12 -项目所在地为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1号,属于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区域,声环境应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四侧厂界外进行了 布点监测,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本底值进行监测,本项目实行8小时一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故仅对昼间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3。表3-3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监测结果单位: dB(A)噪声测点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60.560.761.861.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达标情况达标监测结果表明,各侧厂界昼间声环境质量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满足相应要求。3.1.2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与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 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a)Pmax及 D1o%的确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定义如下:P: 第 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³Co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³。b) 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13表 3-4 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评价Pmax10%二级评价1%Pmax 10%三级评价Pmax 1%本项目产生及排放的废气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进行等级判定。(2)水环境评价等级与范围(a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东大港,东大港目标水质为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中对评价等级的判断依据,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 价等级为三级 B,无评价范围,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主要调查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稳定达标情况等。表 3-5 水污染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地表水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 或 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 A直接排放Q200 且 W6000三级 B间接排放-(b)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附录 A中“J 非金属矿物采选及制品制造-65 、玻璃及玻璃制品-其他 ”,详见下表。表 3-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65 、玻璃及玻璃 制品日产玻璃 500 吨 以上其他IV 类IV 类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4 -(3)声环境评价等级与范围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 1 号(德清工业园区内),属于以工业生产为主 的区域,项目建成营运后,噪声级变化不大,受影响人口变化小,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工作等级划分判据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功能要求,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200m 范围。(4)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与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 壤环境评价等级判断如下所示: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区,周围均为工业企业,因此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占地规模为小型(5hm2 ),建设项目为 III 类。表 3-7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行业类别项目类别I 类II 类III 类IV 类制 造 业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及非金 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冶炼(含再 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及合金制造; 炼铁;球团;烧结炼钢;冷 轧压延加工;烙铁合金制 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 造;石棉制造;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其他/表 3-8 土壤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敏感程度评价工作等级占地规模IIIIII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5 -根据上表判断,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4.2.1生 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本项目所在付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永和路1 号,租用湖州泛城实业有限公司约800平方米厂房,无需进行土建,可只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与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附录,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进行分级: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当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 时,将Q 划分为(1)1Q<10;(2)10Q<100; (3)Q100当只涉及一种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式中:qi 、q2qn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t;Q 、QQ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t。表3-9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评价工作等级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 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本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故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I。根据风险潜势判断,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中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判别依据和方法,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16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所示。表 3-10 环境主要保护目标序 号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 名称方位最近距离规模环境功能1环境空气塘北村村民东侧300m约 800 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2水环境东大港(纳污 水体)/中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河道南10m/3声环境评价区范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4生态基本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7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 境 质 量 标 准4.1 环境质量标准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环境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 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环境空气特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见表 4- 1,4-2。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名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来源取值时间标准浓度限值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 的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150g/m31 小时平均500g/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g/m324 小时平均300g/m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 于 10m)年平均70g/m324 小时平均150g/m3氮氧化物NO2年平均40g/m324 小时平均80g/m31 小时平均200g/m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 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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