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PH缠绕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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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PH缠绕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PPH 缠绕储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PPH 缠绕储罐项目项目代码2304-360999-04-05-86992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自治区)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乡(街 道)经发大道 19 号宜工集团 6 号厂房地理坐标(114 度 24 分 21.514 秒,27 度 51 分 39.16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 塑料包装 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7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 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 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不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 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 水集中处理厂废水间接 排放不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 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 界量不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 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 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不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不涉及不开展 1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 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 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 、附录C。规划情况1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江西省环科院,2008. 10);2 、宜春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春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2017);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1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 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7.2);关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赣环督查字2007163号,2007.7);2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9) ,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在进行审批。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 示本),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分为东、中、西三 个片区,总用地面积约 37.8km2 。其中:西部片区位于规划边 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积 约 2.73km2 ;中部片区位于宜春大道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 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 16.89km2;东部片区位 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积 18. 18km2。西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 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医药产业。中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宜春大道以东、宜居大道以 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和一类工业用 地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机电、锂电和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东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 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和一类工业用地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为锂电产业。本项目属塑料制品业项目,位于该规划中部工业片区内, 本项目产品为 PPH 缠绕储罐,属于新材料产业项目,与园区 规划相符,项目用地属规划内的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选址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入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的限制、3淘汰类项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与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相违背的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国家、地方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 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 号)文中包含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其他类型项目: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项目。除后述技术配套电镀之外的新增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 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锂电池除外)、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等加工再生利用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制造项目。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单纯电镀加工项目(配套产品需要的除外)。与经开区内文教区和生活区较近、排放恶臭、异味和噪声 较大的项目。在满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上述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经开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在地4环境特征,按分区提出经开区限制引入的项目清单,详见下表:表 1-1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部片区)组团规划发展产 业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类具体要求中部片区重点发展机 电、锂电和新 材料产业,以 纺织服装、建 材为辅。1、使用含硫量高 的新材料工业项 目、生产中排放 废气较多的新材 料工业项目;2、 含半导体材料, 印 刷 板 电 路 加 工; 3 除单纯纺 丝外化学纤维新 建项目; 4 有炼 化、硫化工艺的; 涉及有毒材料的 人造革、发泡胶 等。1 、 高噪声的项 目;2 、产生恶臭 和异味的项目。 3 、电镀项目(园 区配套电镀工序 的除外);3 、赣 府 厅 发 202133 号文中的高能耗 高排放项目;4、 水泥制造;5 、有 色金属冶炼(含 再生有色金属冶 炼,如钨、铜、 铅、锌、镉等,锂 电行业中涉及冶 炼的除外)6 、平 板玻璃制造;7、 有毒、有害及危 险品的仓储、物 流配送项目 8、洗 毛、染整、脱胶 工段的;产生缫 丝废水、精炼废 水的项目。本项目情况位于中部片区C2926 塑 料 包装箱及容 器制造不属于上述所列不属于上述所列相符性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综上,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2 、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宜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区 37.8km2 ,其中:西部区域位于规划边 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积 约 2.73km2 ;中部区域位于宜春大道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 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 16.89km2;东部区域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5用地面积 18. 18km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暂未通过审 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在落 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 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和制约因素。根据 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 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项目的选址与园区的发展规划是相符的,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结论也是相符的。表 1-2 与经开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类 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江 西 宜 春 市 中 心 城 区 规 划()本次规划区范围分为东、中、西三个片 区,总用地面积约37.8km2 。其中西部 片区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 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 积约为2.73km2 。中部片区位于宜春大 道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 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16.89km2; 东部片区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 西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积18.18km2。本项目位于中部片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 宜 春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境 影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宜春市北部工业新城内产业发达、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区形成以机电、锂电、新型材料为 主导、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及其他类 型的辅助产业全面配套的综合性园区。项目为PPH储 罐生产,属于新材料产业,符合开发区整体发展定位。符合开发区环保准入条件:慎重引进:含半导体芯片加工的电子信 息产业项目、含有喷涂工艺的机电产 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量大,重金 属废气的新材料工业项目、含化学合成 的综合制药项目,对地下水有污染的医 药项目、有配套脱氮除磷措施的农副产项目不属于 开发区慎重 引进及限制 引进清单中 项目,属于允 许引进项目符合6规 划环 评 批 复响 品深加工、食品制造业报 限制引进:电子信息;含印刷版电路板 告 加工等废水、废气中含有重金属的电子 书 项目、含有电镀冶炼工业的项目(产业 工序配套需要的除外)含铅酸蓄电池制造的项目、废水排放量大的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制造业且无配套脱氮除磷措施的。烟草制造业项目万元能耗折0.019吨标煤,水耗0.0375m3,废水产生量360m3 ,固废产生量27.08t ,项目无生产用水和生产废水,固废综合利用率100%,危废处置率100%万元产值能耗、水耗应分别小于0.5t标 煤和小于9m3 ,万元产值废水和固废生 产量应分别小于8t和0. 1t ,水资源重复 利用率和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5 %和85% ,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符合本项目一般 固废均可资 源化外售,危 废均交有资 质单位处置对进入开发区内企业要提出一般固体废物(含废液)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要求符合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本项目不属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于此类规定符合和设备进入开发区,杜绝高污染、高风 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所述项目本项目租用场地,不进行施工符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堆置等对周围圣爱环境影响,对开发场地及时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防治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7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 容器制造业,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订,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 类项目,项目设备不属于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且宜春 经济技术开发 区经济发展局予 以备案 ,项目统一代码为 2304-360999-04-05-869929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 、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 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中规定,项目不 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 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项目选址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 大道19号,依据宜春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宜春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 、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度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19 号,项目用地周边为工业区;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 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4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19 号,根据现场 调查,本项目东面为江西昊华中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面为 宜春博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西面空置厂房,北面为江西容光 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500m 范围内无食品、医药类企业等环 境敏感点,本项目最近居民点位于防护距离之外,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85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宜春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宜府发【2020】14 号),项目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通过项目所在地与宜春市袁州区三线一单环境综合管控 分区图(附图)比对后,项目处于宜春市袁州区三线一单环境 综合管控分区图中的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 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挤出 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 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能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排放, 并且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生态红线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宜春市袁州区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 年江西省各县(市、 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结果可知,袁州区区域全年平均 值中无超标因子,属于达标区。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气污染物 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废水 污染物经处理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昼夜 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可以得出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9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 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宜春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 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重点管控单元,指对水、大气、土壤、 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需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宜春市划分 重点管控单元51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3% ,主要分布在宜 万经济走廊、赣江干流沿岸,320国道及昌铜高速经济带,袁 河、锦江中下游腹地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区域,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清单从空间约束、污染物排放管 理、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提出准入要求,适用全市范围。表 1-3 宜春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维 度清单编 制要求序 号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空 间 布 局 约 束禁 止 开 发 建 设 活动的 要求1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 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中限制类和 淘汰类项目,本项 目未使用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规定的淘汰类规 模和生产工艺,符 合。限制开 发 建 设 活动的 要求2禁止赣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 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赣江 干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得 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 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10不得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 划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以城 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 5 公 里,新建化工(单纯混合、互 配除外)、农药(原药生产)、 钢铁、焦化、水泥(熟料)、 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本项目为塑料制 品业项目。3项目。 本 项 目位 于 宜 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不在各类保护 地、生态红线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禁 止类、限制类建设 活动。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法律法 4 规中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建设活动。城市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 (钢铁、水泥、浮化玻璃等) 限期退出或改造;依法依规清5 除距离赣江岸线 1 公里范围 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 闭“小化工 ”企业,全面加强 化工企业环境监管。不符合 空间布 局要求 活动的 退出要 求本项目不涉及。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允许排 放量要 求6到 2020 年,全市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9.86 万吨、 1. 16 万吨、6.02 万吨、7.97 万 吨以内, 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4.3% 、 3.8% 、 14.58% 和 24.75%;到 2020 年,单位地 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9.5%,“十四五 ” 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 指标要求。本 项 目 需 申请 总 量 COD0.043t/a , NH3-N0.004t/a。满 足指标要求。现有源 提标升 级改造7至 2020 年现有集中城镇污水 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 B 提 标至一级 A;国家级开发区内 应淘汰煤气发生炉等高污染 设备。项 目 所在 区 域 污 水处理厂排放标 准已提标至一级 A。环 境 风 险 防 控联防联 控要求8建立企业、园区、地方政府之 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和 联合应急体系;增强与萍乡、 新余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 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 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项目拟建立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制 度。 11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要 求水资源 利 用 总 量要求9到 2020 年全市水资源利用量 控制在 36.85 亿立方,“十四 五 ”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 控指标要求。满足。地 下 水 开采要 求10禁止在塌陷区、地质灾害危险 区域开采地下水。本 项 目 不 开 采 地 下水。能源利 用 总 量 及 效 率 要求11到 2020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 产 总值 能耗 比 2015 年 下 降 17% ,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 在 163 万吨标准煤以内,“十 四五 ”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 管控指标要求。本 项 目全 厂 综 合 能源消耗为 118.3 吨标煤,能源消耗 强度为 0.007 ,满 足要求。禁 燃 区 要求12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 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 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 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不涉及。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重点管控单元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6090220001 ,具体准入要求见表1-4。表 1-4 具体准入要求单维度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 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城 镇一级 B 类提升为城镇一 级 A 类,重点行业脱硫脱 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 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制 品业,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 理。相符不达标区新建项目实施污 染物等量替代。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达标区。相符新增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 到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经环 保设施处理后均能 达标排放。相符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 到相应水平。本项目污染物排放 绩效水平满足相应 水平。相符环境风 险防控已污染地块或工业场地再 利用,应当依法开展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 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 进入用地程序。项目位于宜春经济 技术开发区经发大 道 19 号,租赁宜工 集团空置厂房建设 生产,不属于已污 染地块。相符 12工业企业建立完整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对存储/暂存废水、废液、 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区域 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各区域已完成 分区防渗措施。相符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园区已建立三级环 境风险防控体系。相符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 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 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 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以 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 表水体。本项目为塑料制品 业,无生产废水产 生。相符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 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 在贮存、转移、利用、处 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 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产生危险废 物集中收集至危废 暂存间后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不得低于 75%。园区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 86%。相符新增取水项目万元国内生 产总值水耗低于 110.6m3, 新增取水项目万元工业增 加值水耗低于 131.3m3。万元水耗0.0375m3。相符禁止新增工业用水取用地 下水 。经依法批准开采的 矿泉水、地热水除外本项目不取用地下 水。相符能源消耗强度(吨标煤/万 元 GDP)低于 0.26。本项目综合能源消 耗为 228. 1 吨标煤, 能 源 消 耗 强 度 为 0.019。相符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符合宜春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 入要求,符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重点管控单元1具体要求,符合宜春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6 、相关标准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业,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相符性如下。本项目含有 TVOC 物料的原辅材料储存在仓库内,仓库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原辅料为外购成品,均为密闭包装存放, 13密封性良好,项目挤出过程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有效地 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表1-5 与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机化工行业要推广使本 项 目 为其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他塑料制品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制造业,产生绿色替代;表面涂装行业应加快使用粉末、有机废气采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含量用活性炭吸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底漆 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附措施处理。 无组织排放符合大力推广使用高固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废气采取封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木制家具制闭式作业,杜造行业应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绝敞开式作末等涂料和水性胶黏剂;金属家具制造业应业,加强车间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通风,防止污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染物过度无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 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组织排放。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 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 组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 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对生产 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所排放的有组织 VOCs废 气,应根据生产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 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后选择适宜的工艺路线进行治理。在不影响 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治理设备必须 同时设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企业不 得以未设置采样口为由逃避监测。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 用蓄热燃烧工艺应满足工业有机废气蓄热 热力燃烧装置(报批稿)和工业有机废 气蓄热催化燃烧装置(报批稿)等装置设 计、运行要求。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 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 或处理处置。各地要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 园区实行排放浓度与去除速率双重控制。车符合 14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 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实施精细化管控。督促企业将 VOCs 的削减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监测和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突发性 VOCs 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对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分别建立监测体系,制定非正常排放(停工检修等)报告与备案的环保管理规程。 表 1-6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本项目符合性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 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 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 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符合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 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涉及符合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 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 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 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 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 目。不涉及符合 155 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 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 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 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 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 航道整治、 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 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 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 的项目。不涉及符合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 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符合7 禁止在“一江一 口两湖七河 ”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 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 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 除外。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 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 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 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 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 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项目满足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整治方案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相关要求。 1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 内容1 、项目背景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2000 万元,租赁宜工集团空置厂房,建 设年产 5000 吨 PPH 缠绕储罐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范,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 公司对“ 江西新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PPH 缠绕储罐项目”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 该项目属于“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年用 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类别 ,所以本项目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及 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与踏勘,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按 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参考。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19 号,为新建项目。所在地中 心地理位置为东经 114 °24 21.514 ,北纬 27 °51 39.167 。本项目东面 为江西昊华中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面为宜春博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西面空置厂房,北面为江西容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3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2- 1。表 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 号名称单位产量质量标准备注1PPH 缠绕储罐t/a5000GB/T 37327-2019立式,用于卤水贮存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7000m2 ,租赁宜工集团空置厂房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表 2-2。表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17项目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