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将“重典治乱”.docx
食品安全法将“重典治乱”据悉,我国将对已实施四年的首部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目 前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从染色花椒、毒生姜到镉大米、毒皮蛋,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 件,不断摧毁着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公信力,因此,如何“重典治乱” 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食品违法惩处力度不够“重典治乱”是国务院总理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治思路。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被曝光,今年5月6日、8日、31日,国务 院三次常务会议上,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要建立最严格的食 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介绍,对于现行食品安全法, 基层执法部门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是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不够。此外,对网售网购食品等新的流通模式,现行食品安全法 也存在监管空白。召开研讨会征集修法意见2009年6月颁布实施的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从 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模式。然而现实中,“分段监管”演变成在食 品许可和标准订立时“多头管理”,对食品安全事件“谁都不管”, 备受公众质疑。因此,修订食品安全法变得非常紧迫。就修订食品安全法一事,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了研讨会,征 集法学、行政学、药学、食品工业领域多位专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 者意见。按立法计划,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力争今年年底完成。国 家食药监总局已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修 订工作。部门回应“最严监管打打杀杀”国务院法制办文教卫生司副司长李敬鹉说,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 全监管制度应该是科学的,执行应该是专业的。严格的监管,也是要 基于风险的和基于法律原则的监管,基于中国实际的监管不能理解成 最严格的制度就是打打杀杀、关门、停产。法律的修订应该基于科学 的、专业的、风险评估的法律原则。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说,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 管制度,无论是否要用严刑峻法,首先需要有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体 系做支撑。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 节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建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下一步的重头戏就是地方监管体制的改革。焦点1:能否增设严刑峻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说,食品安全需综合治理,法律是最 后的手段。人人都是不合格食品的潜在受害者,但有些言论不完全符 合法制或理性,如对违法者动辄重刑,动辄判死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要建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 制度,对消费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同步修改侵权责任法。健全 信誉制裁,把造假者信息输入征信系统令其信誉扫地。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要改变食 品行业失信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现状。加大违法成本,让生产经营 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对守法行为进行激励和奖励。焦点2:行政刑事处罚应有效衔接陈瑞华说,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注意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有效衔接,制定合理的衔接标准。国内几乎每个行政机关都可以处罚 本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但与犯罪标准存在衔接问题。衔接不上,起 不到严厉打击制假的震慑效果;如果相反,随时随地进入司法程序, 将导致法律滥用。国家药典委副秘书长刘沛说,实践中,部门各自手段比较多,但 合力不够。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问题,因为证据的标准 不同,食药监局内部和安监司搜集的证据在稽查局不合格;稽查局送 到公安部门的证据依然不合格,由此带来许多问题。焦点3:监管方式要让公众看得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后说,出现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老 百姓对政府监管总抱有一种怀疑。今后要用一种看得见的方式监管, 主动揭露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看得见的监管方式还包括风险交流。针对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 风险评估以后,要让公众认识到某一类食品的风险是什么、如何避免, 在对该类食品的监管上,政府已经做了哪些有效的工作、还存在什么 问题等。(陈刚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