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docx
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最新2022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最新正文内容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最新特言午人:(以下简称甲方)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愤商,就乙方在甲方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可,在 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 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特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 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言午经营系统, 并将该系统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第三条;特言午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 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 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 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的定其他业务,或作出 任何承与保瞪,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第四条;基本原则;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 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愤商解 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第二章;特言午经营权 第五条;言午可的权利甲方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 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第六条;使用方式甲方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言午经营权:、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 合同止后即刻归还甲方。四、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 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五、乙方之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 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 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六、本合同区冬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第三十二条;承与保存登乙方承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愤议或竞 业禁止琳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保护第三十三条;义务乙方及其特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 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 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 诉权。第三十四条;诉讼权利对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 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查或委IE专业机构进行查,搜集证据;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愤议;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解;六、向人民法院申1青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七、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五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 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乙方及其特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店应当按照甲方 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行事。第三十六条;报告乙方及其特言午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 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 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 甲方。第三十七条;诉前保全乙方及其特言车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 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 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 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保证据。第三十八条;费用承担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 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一、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二、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三、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的定的,按的定辨理。第三十九条;赔偿金的分配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 比例分配;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的赔偿金的, 由甲方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三、甲方、乙方及其特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 先支付。第四十条;第三人起诉因第三人主张甲方知识产权侵权而对乙方及其特含午店采取的法律程序,乙方应当 在4 8小时之内报告甲方。乙方及其特吉午店均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 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因甲方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乙方及其特店承担责任的,其 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按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但 是,因乙方或其特I午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第四十一条;其他诉讼乙方及其特言午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一、有关产品(服务)自量的纠纷;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三、涉及特言午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因乙方或其特店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章;广告(促销)与费用第四十二条;广告(促销)义务甲方、乙方及其特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言午经营系统的品牌、“公 司商标”,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甲方:M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乙方实施 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广告发布。第四十三条;广告(促销)控制甲方对特言午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乙方及其特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对广 告的控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甲方的规定在本区域发 布广告,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甲方,经 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十四条;广告(促销)费用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或与其特店共同承担;、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甲方及其相关代理商、加盟店共同承担。第四十五条;广告基金第十章;特经营费用第四十六条;加盟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 元(人民币,下同)的加盟费。其中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万元为甲方指导乙方建立营运培训体系的费用,万元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该区域特 经营代理权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止,乙方 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第四十七条;特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 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 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言午权使用费: 一、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 月;本合同的期满或止,并不影响乙方特店特言午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四十八条;履约保瞪金为保瞪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 元的保金。一、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 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则甲方 将直接没收该保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二、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 店的,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瞪金 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 餐饮公司”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金并无息退还乙 方所交纳加盟金。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1 5日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 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金。五、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 甲方有权以保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 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金。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 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言午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 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金中直接扣除。第四十九条;结算与支付甲方应于每月1 0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 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乙方需 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 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1 0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第十一章;供货与销售第五十条;供货押金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 甲方签订供货愤议,并向甲方交纳 元的供货押金。第五十一条;货品采购为维护特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 条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 厂商采购;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四、为维护特言午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 其特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 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官午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 合同。第五十二条;供货商之审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特店之供货商之资格、产品进 行审查,如发现其所提供产品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则有权勒令其更换 供货商,如发现乙方或其特言午店之采购货品有腐烂、变质或含有毒、害成分等情 况者,可对其进行 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可直接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第五十三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一、开业前,乙方或其特店委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 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 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二、乙方或其特言午店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 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 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 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店应于1 0日内补足。三、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 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 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货运公司配送,则 乙方或其特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 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 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第五十四条;配送中心在乙方条件可的情况下,甲方可愤助乙方在该区域建立配送中心,以降低该区 域内各店货品采购之成本及控制货品采购之质量。配送中心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第五十五条;期务会计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 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及其特含午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 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其每日营业情况。第五十六条;财务报表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乙方应当于次月1 5日前向甲方报送乙方及其区域内各店(直营店、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一、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二、各特言午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乙方应于每年 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一、资产负僮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六、本区域内各特言午店的合并报表。第十三章;分特言午第五十七条;分特权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槿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 建立区域内的特言午经营系统。乙方行使分特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范围和权 限。第五十八条&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最新.docx餐饮品牌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最新正文内容结束。 二、言午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第七条;言午可形式甲方可乙方使用特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寺午可。甲方承并保一、不I午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言午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言午经 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言午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第八条;权利的保留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言午可乙方使用的特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 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优午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权利的限制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 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内全部店数%;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 家直营店;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特言午区域甲方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 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 为,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 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 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言午权整的权利,有权取 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第三章;合同的期限及续约第十一条;合同期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 月 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 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言青,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第十二条;续约条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第十三条;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言午经营的标准合同 文本,;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言午权使用费及 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第四章;培训第十四条;初始培训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 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 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一、区域特言午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二、特言午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第十五条;后续培训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 的管理水平:一、每年 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整经营策略及特 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愤商。第十六条;加盟店的培训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 员的培训由乙方:M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 行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培训的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幺冬止与其签订的特言午经 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If金不予退还。第十八条;培训费用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支持第十九条;前期支持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II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 用);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 I 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1 )经营管理课程:A、商品知识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C、品质管理知识(2 )门市实习:A、现场服务实习B、店务实习C、作帐实习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愤助执行。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愤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三、人员帮助甲方根据与乙方愤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愤助乙方进行 开店工作。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 (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 定。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愤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 培训及愤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 见(附件二)。5、为愤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 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 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te代为培养的分店, 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 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 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配 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 部分员工辨理入职手续。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 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辨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1 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 的1. 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动过程中 受到的损失。1 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 管理、支配。;1 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 店长、助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 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 0元/天的标准收取餐 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 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 支援时,可在与乙方愤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 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 . 3倍 向其发放薪资。1 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 0天,时间从乙方店 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配及 癌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 0天(除因甲方 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1 0 0 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 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琳助乙方工作, 支;持时间为 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辨法为:乙方每月 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10日前按照乙方 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第二十条;持续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 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动员工月 薪资的1. 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 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出时,甲方应 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 . 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 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二、癌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 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第二十一条;工作指令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 工作指定行事。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i午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 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 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 担责任。第二十二条;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M 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第二十三条;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 附件二之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用。第六章;统一形象第二十四条;统一配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 物品,以满足特言午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三。第二十五条;装潢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 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 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设计费),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装潢材料标准及材料明细、装潢价格见附件四)。外 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 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 I 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十六条;设备与物品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言午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见 附件五)、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见附件五)等向 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 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第二十七条;形象之维护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二、不得贩卖法令不可之商品;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五、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六、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 元至 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止合同。第七章;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第二十八条;言午可使用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言午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 有独占使用的权利。第二十九条;邛艮制与保留甲方对言午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作出如下 限制和保留: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 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 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他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 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可擅自允言午第三方使用或印制 “公司商标”。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 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耦,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 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 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 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止合同。四、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 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 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愤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 技术资产。五、由甲方或甲方可的第三方在该本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公 益活动或为宣传“公司形象”、“某餐饮公司”品牌形象而参加的各类展会,乙 方不得干涉。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 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第三十条;公司商标的分i午可乙方无权将甲方可其使用的“公司商标”言午可其特店使用,由“公司商标” 持有人对其特I午店直接进行商标授榷。第三十一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一、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 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 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元(人民币,下同)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 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 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 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 元整,且甲方有权幺冬止合 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