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力体制改革后的电力安全管理模板范本.docx
论电力体制改革后的电力安全管理2023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帏幕,国家电力公司资 产重组为11家公司,其中包括两家电网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以 及4家辅业集团。从2023年1月开始,各网、省电力公司按国务院 资产划分方案向各发电集团公司移交发电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已经 分别与国电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就在川发电企业举行了第一阶段 的移交、接收签字仪式,将除映秀湾电厂以外的所有直管电厂移交给 了国电集团和华电集团,由它们负责这些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 相应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完成了厂网分开。四川省电力公司实际 上已经从以发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力企业,变为以供电为主要业务的 电网(指狭义的电网,以下无特殊说明皆是此义)经营企业。一、电力体制改革后,四川电力安全管理体系的变化情况厂网分开后,四川电力的格局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厂网分开前, 一部分电厂为省公司直管(全资或代管),是省公司的下属单位。一部 分电厂为独立发电厂,和省公司是平等的市场主体。省公司既管电网 安全,又管电厂安全,实际是管四川电力系统的安全。厂网分开后, 省公司直管的这一部分电厂成为发电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这样,几 乎所有的发电厂和省公司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分别是电能的生产方 和买方。厂网分开以后,电厂和电网的物理连接并没有任何变化,电 能的生产流程并没有变化,电力生产运行的客观规律也不会改变。并 网电厂和电网运行是电力发输供的前后两个环节,在安全上也互相依 存、缺一不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的安全必须统一管理,这已经成 为电网和电厂有关人员的共识。只有网厂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电力系 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但厂网分开以后,在新的形势下,电 力安全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安全责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进而使安 全管理体系也发生了变化,电厂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各发电集团公司或 其自身。二、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厂网分开前,电力系统一贯强调的是“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 原则,而“保电网有时需要以拼设备为代价。比如在高峰负荷时段, 火电厂锅炉过热器泄漏需要停炉处理时,由于电网负荷高,一时难以 马上安排停炉,或系统内的电厂为了避免事故考核而坚持运行6小时 (甚至更长的时间)以后再停炉。结果往往是一根管子泄漏后,由于未 能及时停运,造成多达几十根管子被蒸汽和灰的混合物冲刷磨损而需 要大面积更换的情况。而厂网分开后,在目前的状况下,发、供电企 业将各为其主,发电企业将“保设备放在“保电网之前是很自然的。 保证向用户供电的压力主要在四川省电力公司,而四川省电力公司实 际上已经从以发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力企业变为以供电为主要业务 的电网经营企业,作为电网经营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已经没有条件、 也没有能力再单独承担保证四川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满足 四川省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的责任,这个责任只有在政 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协调下,靠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广大并网电厂共同 来承担。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三定方案,其职能为:根据国 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 管职责"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 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 职能可以看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安全管理的职能并不偏重,而 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向区域电网的派驻机构也没有到位,即使电监 会完全正常运转后,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问题也不见得就能一下子解 决。由于目前新的监管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还没有到位,只能维持原 有的机制运行,这在很大程度上仅仅靠电网和并网电厂的“自觉性和 相互信任,十分脆弱也极不稳定。由于电能不能廉价地大量储存,因 此电能生产具有生产和销售同时完成的特点,发电和输配电需要高度 的协调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电能生产产生影响。一方 发生事故,往往会给另一方或几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三、在统一调度的前提下,加强厂网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确保四川 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在新的监管机制到位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内,加强电网和发电设备的 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川省和全国很多省一样,重新出现了季节性缺电的局面,而且可能 长期得不到缓解。因此更有必要加强省公司与并网电厂的安全协调与 信息沟通,严肃调度纪律,建立省公司和各发电厂之间的新的责任关 系。通过协议及合同的形式,明确省公司和发电厂各自的安全责任, 规范电网和并网电厂双方的行为。在强调电网统一调度管理的前提下 各负其责,建立起一个相互协调、约束的机制,共同保证四川电力系 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新的监管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到位前,全国人大 颁布的电力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由原电 力工业部发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电网与发电厂、 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并网电厂的管理规定等法规 和规章,是目前唯一可依的法规,电网企业和所有并网电厂都必须遵 守。这些法规和规章是根据电力生产运行的客观规律而制定,为加强 电力系统的管理而发布的,对搞好电力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起到了十分 重要的作用。在制定、起草这些法规时,充分考虑了发电、供电、用 电三方的利益。当时没有人能够预见和预知到今天的电力体制改革, 虽然目前情况有了变化,一些针对原体制基础做出的条文规定已明显 滞后。上述法规中有的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但基本的精神仍然完 全适用,而且也是目前唯一可依的法规。在新的法规和规章到位之前, 电网企业和所有并网电厂必须共同遵守,才能保证四川电网和并网电 厂的安全运行。体制改革前,四川省的发电企业分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直属的发电企业,四川华能公司所属的发电企业,巴蜀电力开发公 司所属的发电企业,二滩水电开发公司所属的二滩电厂,大渡河流域 水电开发公司所属电厂,四川省电力股份公司下属发电企业,特殊企 业的自备电厂,地方电力公司水电厂、地方小水电、小火电装机。由 此看来,四川省已经是多家办电厂的局面了,四川省电力公司直属的 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比例已经很低。体制改革后, 只是把四川省电力公司直属的发电企业移交给了国电集团公司和华 电集团公司,其余发电资产的归属并无变化。四川省电力公司原来就 协调多家发电企业,在很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了四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 行。体制改革后,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人力资源几乎没有变化。因此, 四川省电力公司有条件(当然也只有四川省电力公司有条件),也有能 力牵头,搞好与并网电厂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与并网电厂共同保证四 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以确保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 的需求。在电力体制改革过渡过程中,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安全生产 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所有并入四川主电网系统的并网电厂和电网,不论其产权归属和 管理形式,也不论其所在地域或接入何级电网,必须遵守电力法 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执行有关的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电网调度机构在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 形成并运转前,应按发电机组设计能力,同时体现公平、公正、经济、 合理的原则以及电网运行的需要,统一安排并网电厂的调峰、调频、调压和事故备用。在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形成后再按市场规则调度, 即使竞价上网后也要首先考虑满足电网的安全约束条件。2、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 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包括计划大修、 中修、小修和临时性检修等,都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级 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班长、变电站值班长,在电网调度 业务方面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 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发电厂、变电所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 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不能以 任何借口拒绝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或不执行调度计划。不按调度命令 开停机等由电网负责统计,抄送有关发电集团公司。3、由于电网发生事故(含一类障碍等不安全情况,以下相同)波及到 发电厂造成的设备事故;或者发电厂发生事故引发或造成扩大到电网, 造成电网发生的设备(电网)事故。由省电力公司牵头,有关发电厂参 加,对于三大发电集团公司在四川的发电厂,还应请其四川分公司派 人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 查明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 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经过、扩大的组织措施 和技术措施,形成调查结论意见,以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形式,送相关 各方备案。如果参加调查的各方意见不一致的,分别汇报各自的上级, 由其进行协调(电监会完全正常运转后,由电监会或其分支机构裁决)。 一方进行事故调查,需要对方提供相关自动装置记录的,对方应该提 供。各类事故的定义按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10月发布的电业生产 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部94年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558-94)执行。4、各供电企业和并网发电厂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各项 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对设在发电厂端的与电网安全相关的安全自 动装置和发电厂主设备自动装置的维护、定检和技术监督由电厂负责。 设在电网端的与发电厂安全相关的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定检和技术 监督由电网负责。5、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是电力生产中难以避免的一种现象。 非计划停运对电网(电厂)和对用户的影响与停运的容量、在系统中所 处的电气位置以及非计划停运发生的季节、负荷时段有关,但对系统 安全和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不一。例如,当系统备用容量充足时,发 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对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供电影响程度较小。有必要根 据不同情况,制定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考核办法。当发电设备 非计划停运,对电网造成影响时,发电厂对电网要给予必要的补偿。 反之,当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限制了发电厂的出力时,电网对发电 厂同样要给予必要的补偿。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率,可以根据 历年来的统计数据,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指标做出规定,超过 非计划停运指标的,给对方的补偿加倍。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次 数,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负责统计,抄送有关发电厂和电网备案,并每 月公布,待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考核办法出台后,再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