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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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盛人寿2023终身寿险 012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阅阅阅 读读读读 指指指指 引引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重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表述 。?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费用条款和一般条款四部分内容费用条款和一般条款四部分内容费用条款和一般条款四部分内容费用条款和一般条款四部分内容,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向您介绍该合同的基本构成、该合同所提供的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事项。?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个人账户条款-向您介绍该合同个人账户的基本运作管理事项。?费用条款费用条款费用条款费用条款-向您介绍该合同相关费用的具体内容。?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该合同所拥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保单服务、理赔的具体要求。?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向您解释该合同条款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该合同。?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您您您您-指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人。?我们我们我们我们-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该合同后 15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被保险人享有该合同提供的保障.1.6?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4.4?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发生保险事故时您应及早通知我们.4.7?对于我们的询问,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4.12?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的限制.1.8?您的个人账户建立及个人账户价值的处理.2.1/2.2?相关费用的收取.3.2?我们对于您的未还款项的处理.4.11?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保险责任条款 1.8 责任免除 4.2 合同效力的中止 4.11 未还款项的扣除 1.1 合同的构成?个人账户条款 4.3 合同效力的恢复 4.12 如实告知 1.2 投保范围 2.1 个人账户建立 4.4 合同的解除 4.13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3 保险期间 2.2 个人账户价值 4.5 合同效力的终止 4.14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1.4 犹豫期?费用条款 4.6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4.15 合同内容的变更 1.5 基本保险金额 3.1 保险费 4.7 保险事故的通知 4.16 联系方式的变更 与保险金额 3.2 相关费用 4.8 保险金的申请 4.17 借款 1.6 保险责任?一般条款 4.9 保险金的给付 4.18 争议处理 1.7 持续奖励金 4.1 宽限期 4.10 诉讼时效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1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满盈宝满盈宝满盈宝终身寿终身寿终身寿终身寿险险险险(2023 版版版版)(万能万能万能万能型型型型)条款条款条款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 1.1 1.1 1.1 1.1 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本合同的英文代码为UVL。1.2 1.2 1.2 1.2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7 天至 75 周岁周岁周岁周岁1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1.3 1.3 1.3 1.3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足额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2以该日期计算。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保险单所载生效日当日 24 时起计算。1.4 1.4 1.4 1.4 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 我们给予您 15 日的犹豫期,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同并将本合同并将本合同并将本合同退还我们退还我们退还我们退还我们。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原件;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1.5 1.5 1.5 1.5 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与额与额与额与保险金保险金保险金保险金额额额额 一、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值于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去您累计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后的余额,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为趸交保险费与追加保险费之和。您交纳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的,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该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的金额等额增加;您部分领取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您实际领取的金额及相应退保费用等额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您交纳的保险费及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而变更,并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2 二、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本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2、本合同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附表: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 比例 17 周岁及以下 100%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注注注注: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当当当当时的保单年度数时的保单年度数时的保单年度数时的保单年度数1 1 1 1 1.1.1.1.6 6 6 6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1.1.1.7 7 7 7 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第 6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 24 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向您发放持续奖励金,其金额等于前 6 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特别追加保险费之和的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第 7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 24 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向您发放持续奖励金,其金额等于当年度内特别追加保险费的 1%,直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持续奖励金将计入个人账户,增加您的个人账户价值。宽限期宽限期宽限期宽限期期间期间期间期间,我们不发放持续奖励金我们不发放持续奖励金我们不发放持续奖励金我们不发放持续奖励金。1.1.1.1.8 8 8 8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一一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二二二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或者或者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三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2 2 年内自杀年内自杀年内自杀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力人的除外力人的除外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我们将向我们将向我们将向被保险被保险被保险被保险人人人人的继承人的继承人的继承人的继承人退还退还退还退还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的的的的现金现金现金现金价值价值价值价值3 3 3 3。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我们将向您退还我们将向您退还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本合同的现金本合同的现金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价值价值价值。除上述责任免除款项外除上述责任免除款项外除上述责任免除款项外除上述责任免除款项外,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详见本合同详见本合同详见本合同“1.4 1.4 1.4 1.4 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1.7 1.7 1.7 1.7 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持续奖励金”、“4.2 4.2 4.2 4.2 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4.3 4.3 4.3 4.3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4.7 4.7 4.7 4.7 保险保险保险保险事故事故事故事故4 4 4 4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4.12 4.12 4.12 4.12 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和和和和“4.14 4.14 4.14 4.14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条款条款条款条款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3 2.1 2.1 2.1 2.1 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建立建立建立建立 为履行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明确您的权益,我们于本合同生效日当日的 24 时起为您建立万能个人账户,以记录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个人账户价值从您交纳的首笔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起计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每年向您提供保险合同状态报告。2.2 2.2 2.2 2.2 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价值价值价值 一、个人账户价值的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1、您交纳的趸交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金额等额增加;2、您可以申请交纳追加保险费以增加您的个人账户价值,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交纳的本合同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金额等额增加;3、我们向您发放的每笔持续奖励金计入您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按计入金额等额增加;4、我们每月结算个人账户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个人账户利息金额等额增加;5、在本合同的生效日、复效日及每月结算日,我们从您的个人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个人账户价值按扣除金额等额减少;6、若您申请全部或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个人账户价值按领取金额等额减少;7、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个人账户也随之中止并停止交易运作,不再结息,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8、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个人账户也随之终止,除被保险人身故外,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二、个人账户的结算 1、个人账户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个人账户价值每月结算一次。个人账户结算日为每月 1 日,我们按结算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公布的结算利率结算利率结算利率结算利率5对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6内的个人账户价值以日单利方式进行结算。根据结算周期内每日 24 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结算利率对应的日利率计算当日保险合同利息,并按本合同在结算周期内实际经过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的保险合同利息。若本合同在当月结算日之前中止/终止效力,则以个人账户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按上述日单利的方式计算从上一结算日至本合同效力中止/终止日个人账户价值的保险合同利息。2、个人账户最低保证利率 指计算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最低年结算利率,该利率为年利率 2%(百分之二)。三、个人账户价值的领取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书面通知我们领取全部或部分个人账户价值,个人账户价值也随之相应等额减少。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第 3.2 条第四款的规定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将余额给付予您。一般情况下,我们将于收到完整的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申请后 5 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0 日内履行给付责任。每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每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每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每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您的个人账户价值您的个人账户价值您的个人账户价值您的个人账户价值余额余额余额余额不得低于我们不得低于我们不得低于我们不得低于我们所规定的最低限额所规定的最低限额所规定的最低限额所规定的最低限额。2、您要求全额或部分领取时,请填写领取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您的有效身份证件;(2)如为委托代理人申领,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4?费用条款费用条款费用条款费用条款 3.1 3.1 3.1 3.1 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纳保险费,用于增加您的个人账户价值:一、趸交保险费: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二、追加保险费:1、特别追加保险费: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按照受领人的选择,以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生存保险金(若有)、年金(若有)或周年红利(若有)作为追加保险费,转入本合同个人账户;2、一般追加保险费:您可向我们书面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以您的其他资金交纳追加保险费。3.2 3.2 3.2 3.2 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相关费用 一、初始费用 对于每笔保险费,我们在扣除以该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比例计算的初始费用后,再按本合同第 2.2 条第一款第 1、2 项的约定转入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保险费名称 初始费用比例 趸交保险费 3%一般追加保险费 2%特别追加保险费 1%二、风险保险费 对于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我们按照上述第 2.2 条第一项第 5 款约定的日期从个人账户中扣除风险保险费作为保障成本,其金额根据本合同当时的风险保额风险保额风险保额风险保额7,按被保险人的性别、当时的年龄所对应的风险风险风险风险保险费费率保险费费率保险费费率保险费费率8以及结算天数结算天数结算天数结算天数9计算,每日的风险保险费为年风险保险费的 1/365。每笔追加保险费交纳后,需按当时的风险保额重新计算当月已扣除的风险保险费,补扣差额。三、保单管理费 对于本合同,我们不收取保单管理费。四、退保费用 您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或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我们按您提取的账户价值金额乘以下表所列比例收取费用:保单年度 退保费用比例 第一年 5%第二年 4%第三年 3%第四年 2%第五年 1%第六年及以后 0%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5?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4.1 4.1 4.1 4.1 宽限期宽限期宽限期宽限期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本合同第 2.2 条第一项第 5 款的约定扣除风险保险费。当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个人账户价值净值10不足以支付当期的风险保险费时,自该日 24 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如果您在宽限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交纳一般追加保险费,则根据本合同第 2.2 条第一项第 2 款的约定,该一般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个人账户,并扣除欠交的风险保险费后,本合同继续有效。4.2 4.2 4.2 4.2 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您逾宽限期仍未您逾宽限期仍未您逾宽限期仍未支付足额风险保险费支付足额风险保险费支付足额风险保险费支付足额风险保险费的的的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 24242424 时时时时起中止效力起中止效力起中止效力起中止效力。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4.3 4.3 4.3 4.3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交付必要的追加保险费、我们扣除宽限期内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及利息利息利息利息11之日,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4.4.4.4.4 4 4 4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原件;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完整的解除合同申请材料之日 24 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完整的解除合同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4.4.4.4.5 5 5 5 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终止:一、您于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的;二、被保险人身故时;三、本合同效力中止且未能按本合同第 4.3 条办理复效的;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4.4.4.4.6 6 6 6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三、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6 四、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五、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届时适用的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4.4.4.4.7 7 7 7 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您您您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101010 日内通知我们日内通知我们日内通知我们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如果您如果您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原因原因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对无法确定对无法确定对无法确定对无法确定的部分的部分的部分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但但但我们我们我们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我们我们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原因原因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损失程度的除外损失程度的除外损失程度的除外。4.4.4.4.8 8 8 8 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一、保险合同;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四、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4.4.4.4.9 9 9 9 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若需补充资料,计算期间将扣除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二、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退还我们已支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7 4.4.4.4.10 10 10 10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4.4.4.4.11 11 11 11 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价值价值价值价值、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或退还保险费或退还保险费或退还保险费时时时时,如您有保险合同如您有保险合同如您有保险合同如您有保险合同借款未还清的情形借款未还清的情形借款未还清的情形借款未还清的情形,我们将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后给付我们将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后给付我们将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后给付我们将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后给付或退还或退还或退还或退还。4.4.4.4.12 12 12 12 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订立本合同时订立本合同时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对对对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免除免除免除免除我们我们我们我们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出足以引起出足以引起出足以引起您您您您注意的提示注意的提示注意的提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您您您作出明确说明作出明确说明作出明确说明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未作提示或者明确未作提示或者明确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说明的说明的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复效及复效及复效及复效及申请变更时申请变更时申请变更时申请变更时,您也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您也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您也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您也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风险保险费率的高风险保险费率的高风险保险费率的高风险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并并并不不不不退还退还退还退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但应当退还保险费,退还时需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退还时需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退还时需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退还时需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额额额。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道道道您您您您未如未如未如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实告知的情况的实告知的情况的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承担承担承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4.4.4.1 1 1 13 3 3 3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4.4.4.1 1 1 14 4 4 4 年龄年龄年龄年龄及性别及性别及性别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的确定与错误处理的确定与错误处理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二、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写明。三三三三、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我们可我们可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并退还并退还并退还并退还现金现金现金现金价值价值价值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适用于本合适用于本合适用于本合适用于本合同第同第同第同第 4 4 4 4.1 1 1 13 3 3 3 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四四四四、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我们可以根据其真实年龄或性别进行如下调整我们可以根据其真实年龄或性别进行如下调整我们可以根据其真实年龄或性别进行如下调整我们可以根据其真实年龄或性别进行如下调整:1 1 1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我们有权我们有权我们有权更正并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少交的风险保险费更正并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少交的风险保险费更正并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少交的风险保险费更正并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少交的风险保险费。2 2 2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致使实交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我们将多我们将多我们将多我们将多收的风险保险费收的风险保险费收的风险保险费收的风险保险费等额等额等额等额无息计入您的个人账户无息计入您的个人账户无息计入您的个人账户无息计入您的个人账户。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满盈宝终身寿险(2023 版)(万能型)条款 UVL 8 4.4.4.4.1 1 1 15 5 5 5 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申请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书面协议。4.4.4.4.1 1 1 16 6 6 6 联系方式的变更联系方式的变更联系方式的变更联系方式的变更 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您未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的,我们按保险单/附贴批单所载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4.14.14.14.17 7 7 7 借款借款借款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本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后的余额大于零时,您可在前述余额的范围内,经我们同意,向我们申请保险合同借款。您申请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前述余额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借款期满前,您应依约定将本息偿还我们。逾期未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并按我们最近一次公布的利率计息。在偿还借款时,您应先偿付全部借款利息,然后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及借款利息全部清偿后才能申请下一笔借款。累计未偿还之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累计未偿还之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累计未偿还之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累计未偿还之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现金现金现金现金价值价值价值价值减去减去减去减去我们规定的最低我们规定的最低我们规定的最低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限额限额限额的余额时的余额时的余额时的余额时,我们将我们将我们将我们将以当时以当时以当时以当时本合本合本合本合同的同的同的同的现金现金现金现金价值价值价值价值来偿还累计未来偿还累计未来偿还累计未来偿还累计未还之借款本息还之借款本息还之借款本息还之借款本息。4.4.4.4.1 1 1 18 8 8 8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其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 周岁周岁周岁周岁:以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满一年为一周岁,不足一年的不计。2 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本合同生效日或者年生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