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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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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条款.pdf

    第1页,共10页 太平太平传世传世四号四号教育教育年金保险条款年金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基本名词释义。基本名词释义:基本名词释义: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您应当特别注意的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事项:签收本合同之日起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日(即日(即犹豫期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内您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费.第二十第二十二二条条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第七七条条、第八条、第八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第二十三三条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太平人寿2023年金保险 070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2 页,共 10 页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3 第一条 合同构成.3 第二条 投保范围.3 第三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3 第四条 保险期间.3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3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3 第六条 保险责任.3 第七条 责任免除.4 第八条 其他免责条款.5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5 第九条 保险费的支付.5 第十条 宽限期.5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如何申请保险金.5 第十一条 受益人.5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6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6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6 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7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7 第十七条 宣告死亡处理.7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还享有哪些权益.7 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7 第十九条 减额交清.8 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变更.8 第二十一条 效力中止与恢复.8 第二十二条 犹豫期.8 第二十三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9 第二十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 第二十五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 第二十六条 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9 第二十七条 未还款项.9 第二十八条 合同终止.9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变更.9 第三十条 争议处理.10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3 页,共 10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第二条第二条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周岁1(须(须出生满出生满 28 日日)至 17 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2、保单年度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四条第四条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 3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和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两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第六条第六条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一、素质教育金 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投保时未满投保时未满 10 周岁的被保险人周岁的被保险人。自被保险人年满 12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或本合同的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以较迟者为准)(以较迟者为准)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4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给付素质教育素质教育金。金。自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7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给付素质教育素质教育金。金。1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2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3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4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4 页,共 10 页 二、教育深造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或本合同的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以较迟者为准)(以较迟者为准)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2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80%给付给付教育深造教育深造金。金。三、成家立业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 3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成家立业给付成家立业金。金。如果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如果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 30 周岁后的首个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在我们给付成家立业金零时止,在我们给付成家立业金的的同时同时,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四、品质生活金 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后的首个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情况零时止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 40 周岁、50 周岁、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我们分别分别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险金额的 200%给付给付品质生活品质生活金。金。五、品质养老金 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后的首个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情况。零时止的情况。自被保险人年满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期满日本合同期满日5零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给付品质养老品质养老金。金。六、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同时本合同终止。1.已交保险费;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6。上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您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若发生上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您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7,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减保比例相应减少。第七条第七条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8;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1的机动车机动车12;5本合同期满日本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6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7减保减保:是指将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8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9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5 页,共 10 页 6.战争战争13、军事冲突军事冲突14、暴乱暴乱15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八条第八条 其他免责条款其他免责条款 除前条规定的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第六条 保险责任”、“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第二十一条 效力中止与恢复”、“第二十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二十六条 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及其他条目中以加粗字体醒目显示的内容。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如何如何支付支付保险费保险费 第九条第九条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第十条第十条 宽限期宽限期 除另有约定外,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事故16,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受益人受益人 一、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素质教育金、教育深造金、成家立业金、品质生活金、品质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1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2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车辆。13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14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15暴乱: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16保险事故: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6 页,共 10 页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生存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17。二、身故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18、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除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保险金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 17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18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执业医师和护士提供全日 24 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但不包括诊所、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院。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7 页,共 10 页 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若我们要求您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经我们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按单利计算,且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19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宣告死亡处理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下落不明且经人民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的,我们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死亡日期,并按本合同与身故有关的约定处理。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后 30 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还给我们们。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犹豫期之后,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现金价值净额20的 8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0 元,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具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 6 个月。保单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如果您没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申请的保单贷款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每日计息,每一期贷款适用的保单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您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可以申请增加贷款,但具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增加的保单贷款的期限为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的剩余期限。增加的保单贷款按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适用的贷款利率每日计息。保单贷款期满时,如果您未能全部偿还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累积利息21,且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未偿 19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指司法部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现金价值净额:现金价值净额:指现金价值在扣除尚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欠交的保险费、累积利息和其他未还款项后的余额。21累积利息:累积利息:指根据我们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如果本合同有欠交的保险费或保单贷款,我们将每半年复利计息一次。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8 页,共 10 页 还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将构成新一期的保单贷款,贷款期限为 6 个月,并按我们届时执行的最新保单贷款利率计息。您可以在保单贷款期满时,或保单贷款期满前偿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及累积利息,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当本合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减额交清减额交清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自本合同生效日起 2 年后,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您可以申请减额交清。我们将以申请当时本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支付相应降低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全部净保险费。您您无需无需再支付保险费,剩余未支付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再支付保险费,剩余未支付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继续有效。降低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降低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现金价值重新计算。已交保险费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现金价值重新计算。已交保险费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比例相应减少。比例相应减少。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 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 在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时,您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时,您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关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及相应责任,请参照本合同第二十四条)。因欠交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及累积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因保单贷款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偿还保单贷款、累积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退还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自我们收到您解除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合同;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9 页,共 10 页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他事项事项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您实际支付的您实际支付的保险费。保险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年龄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性别错误的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您补交保险费。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向您退还多收的保险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未还款项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累积利息。上述各项欠款将以保单贷款的方式计算累积利息,关于保单贷款请参见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一、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二、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三、本合同内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况。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 太平传世四号教育年金保险,第 10 页,共 10 页 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联系方式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并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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