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GB-175-2020通用硅酸盐水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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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GB-175-2020通用硅酸盐水泥.pdf
ICS 91.100.10Q11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标标准准GB175 代替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Common portland cement(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2020 年 1 月)2020-发布201-实施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国国 家家 市市 场场 监监 督督 管管 理理 总总 局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布发布发布第 1 页 共 26 页GB175 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及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修改单。与 GB175-2007 及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修改单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见前言,2007 年版前言);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T 35164-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 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等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第2章和第1号修改单);对水泥组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见 4.1,2007 年版的 5.1);将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5.2.5的窑灰中的代替”改为“05%”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石灰石、砂岩、窑灰中的一种材料”(见4.1中表2,2007年版的5.1);将矿渣硅酸盐水泥“其中允许用不超过8%且符合本标准5.2.3的其他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本标准5.2.5的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代替”改为“08%”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火山灰、石灰石、砂岩、窑灰中的一种材料”(见4.1中表2,2007年版5.1);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的“本组分材料为由两种(含)以上符合本标准 5.2.3 的活性混合材料或/和符合本标准 5.2.4 的非活性混合材料组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8%且符合 5.2.5 的窑灰代替”改为“本组分材料由符合本标准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砂岩中的三种(含)以上材料组成。其中石灰石和砂岩的总量小于水泥质量的 20%”以及“08%”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窑灰”(见 4.1 中表 3,2007 年版的 5.1);将“符合 GB/T 203、GB/T 18046、GB/T 1596、GB/T 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改为“粒化高炉矿渣的质量系数、二氧化钛质量分数、氧化亚锰质量分数、氟化物质量分数、硫化物质量分数、玻璃体含量应符合 GB/T 203 或 GB/T 18046 的规定”、“粉煤灰的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质量分数、游离氧化钙质量分数、安定性、半水亚硫酸钙含量,以及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的总质量分数应符合 GB/T 1596 的规定。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应符合 GB/T 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的规定”、“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种类、火山灰性试验、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应符合 GB/T 2847 的规定”(见 4.2.3、4.2.4 和 4.2.5,2007 年版的 5.2.3);取消了“活性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见 2007 年版 5.2.3、5.2.4)将“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质量分数)应不大于 2.5%”改为“石灰石、砂岩的亚甲基蓝值不大于 1.4g/kg。亚甲基蓝值按 GB/T 35164-2017 附录 A 的规定进行检验”(见 4.2.6,2007 年版的5.2.4);取消了复合硅酸盐水泥的32.5、32.5R强度等级(见第5章,2007年版第6章、第2号和第3号修改单);第 2 页 共 26 页GB175 II将硅酸盐水泥的氧化镁(质量分数)由“5.0%”改为“6.0%”,并删除了备注“a如果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水泥中氧化镁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b当水泥中氧化镁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见6.1,2007年版的7.1);将氯离子(质量分数)由“0.06%”改为“0.10%”(见6.1,2007年版的7.1);增加了水溶性六价铬(VI)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2和7.3);将“若使用活性骨料,若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小于0.6%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改为“当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见6.3,2007年版的7.2);增加了“压蒸安定性合格”的要求,并作为型式检验的参数之一(见6.4.2.2、8.2.2);增加了水泥放射性核素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5和7.9);修订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3d抗压强度指标(见6.4.3,2007年版的 7.3.3);将“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 300 m2/kg;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 80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10%或 45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30%”改为“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不低于 300m2/kg、但不大于 400 m2/kg。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 45m 方孔筛筛余表示,不小于 5%。当有特殊要求时,由买卖双方商议解决”(见 6.4.4,2007 年版的 7.3.4);将组分测定改为“按GB/T 12960进行”(见7.1,2007年版的8.1);删除了“编号及取样”中对10104t以下生产能力的规定(见8.1,2007年版的9.1);将出厂检验项目改为“4.1、6.1、6.4.1、6.4.2.1、6.4.3、6.4.4”(见8.2.1,2007年版的9.3);增加了型式检验和检验频次的要求,以及判定规则(见8.2.2,8.3.2);在水泥出厂中增加了“水泥出厂时,生产者应向用户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质量证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铬(VI)、放射性、压蒸安定性等技术指标的型式检验结果,混合材掺量及种类等出厂技术指标的检验结果或确认结果”的规定(见8.4,2007年版的9.2);完善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 8.5,2007 年版的 9.5);将“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改为“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告知并经买方认可后在发货单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见 8.6.1,2007 年版的 9.6.1);将“40d 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改为“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见 8.6.2,2007 年版的 9.6.2);将“90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改为“90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试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见 8.6.3,2007 年版的 9.6.3);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性能特点及适用工程(见附录 A)。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GB175-1956、GB175-1962、GB175-1977、GB175-1985、GB175-1992、GB175-1999、GB175-2007;GB1344-1956、GB1344-1962、GB1344-1977、GB1344-1985、GB1344-1992、GB1344-1999;GB12958-1981、GB12958-1991、GB12958-1999。第 3 页 共 26 页GB175 1通用硅酸盐水泥1范围本标准规定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203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 750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 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GB/T 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284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 5483天然石膏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807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GB/T 9774水泥包装袋GB/T 12573水泥取样方法GB/T 12960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GB/T 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804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1371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 26748水泥助磨剂GB 31893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T 35164-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 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JC/T 742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3分类本标准规定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按混合材料的品种和掺量分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各品种的组分和代号应符合4.1 的规定。注:不同品种的水泥具有不同的性能特点,水泥品种的选择会对混凝土、砂浆的耐久性产生较大影响。水泥品种的选择,应符合相应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附录 A 给出了各品种水泥的相对性能特点和一般的适用工程,供参考。4组分与材料第 4 页 共 26 页GB175 24.1 组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表2和表3的规定。表1 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品种代号组分(质量分数)/%熟料+石膏粒化高炉矿渣石灰石硅酸盐水泥PI100PII951000505表2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品种代号组分(质量分数)/%主要组分替代组分熟料+石膏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普通硅酸盐水泥PO8095520a05b矿渣硅酸盐水泥PSA5080205008cPSB30505070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60802040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60802040注:a 本组分材料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组成。b 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石灰石、砂岩、窑灰中的一种材料。c 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火山灰、石灰石、砂岩、窑灰中的一种材料。表3 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品种代号组分(质量分数)/%主要组分替代组分熟料+石膏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砂岩复合硅酸盐水泥PC50802050a08b注:a 本组分材料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中的三种(含)以上材料组成。其中石灰石和砂岩的总量小于水泥质量的20%。b 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窑灰。4.2 材料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4.2.2 石膏4.2.2.1 天然石膏应符合 GB/T 5483 中规定的 G 类或 M 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4.2.2.2 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 GB/T 21371 的规定。4.2.3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矿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的质量系数、二氧化钛质量分数、氧化亚锰质量分数、氟化物质量分数、硫化物质量分数、玻璃体含量应符合 GB/T 203 或 GB/T 18046 的规定。4.2.4 粉煤灰粉煤灰的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质量分数、游离氧化钙质量分数、安定性、半水亚硫酸钙含量,以及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的总质量分数应符合GB/T 1596的规定。第 5 页 共 26 页GB175 3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应符合GB/T 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的规定。4.2.5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种类、火山灰性试验、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应符合GB/T 2847的规定。4.2.6 石灰石、砂岩石灰石、砂岩的亚甲基蓝值不大于1.4g/kg。亚甲基蓝值按GB/T 35164-2017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4.2.7 窑灰应符合JC/T 742的规定。4.2.8 水泥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 0.5%,助磨剂应符合 GB/T 26748 的规定。5强度等级5.1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5.2 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 六个等级。5.3 复合硅酸盐水泥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6技术要求6.1 化学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4规定。表4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化学成分要求品种代号不溶物(质量分数)/%烧失量(质量分数)/%三氧化硫(质量分数)/%氧化镁(质量分数)/%氯离子(质量分数)/%硅酸盐水泥PI0.753.03.56.00.10aP1.503.5普通硅酸盐水泥PO5.0矿渣硅酸盐水泥PSA4.06.0PS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3.56.0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复合硅酸盐水泥PCa 当有更低要求时,买卖双方协商确定。6.2水泥中水溶性铬(VI)水泥中水溶性铬(VI)应符合 GB 31893 的要求。6.3 碱含量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当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6.4 物理要求6.4.1 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第 6 页 共 26 页GB175 46.4.2安定性6.4.2.1 沸煮法检验合格。6.4.2.2 压蒸安定性合格。6.4.3 强度通用硅酸盐水泥不同龄期强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 通用硅酸盐水泥不同龄期强度要求强度等级抗 压 强 度/MPa抗 折 强 度/MPa3d28d3d28d32.512.032.53.05.532.5R17.04.042.517.042.54.06.542.5R22.04.552.522.052.54.57.052.5R27.05.062.527.062.55.08.062.5R32.05.56.4.4 细度硅酸盐水泥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不低于 300m2/kg、但不大于 400 m2/kg。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 45m 方孔筛筛余表示,不小于 5%。当有特殊要求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6.5放射性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1.0。7试验方法7.1 组分按GB/T 12960进行。7.2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和碱含量按 GB/T 176 进行。7.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按 GB 31893 进行。7.4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 GB/T 1346 进行。7.5 压蒸安定性按 GB/T 750 进行。7.6 强度强度试验方法按 GB/T 17671 进行。其用水量在 0.50 水灰比的基础上以胶砂流动度不小于 180mm来确定。当水灰比为 0.50 且胶砂流动度小于 180mm 时,须以 0.01 的整数倍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 180mm。胶砂流动度试验按 GB/T 2419 进行,其中胶砂按 GB/T 17671 进行制备。7.7 比表面积按 GB/T 8074 进行。7.8 45m筛余按 GB/T 1345 进行。第 7 页 共 26 页GB175 57.9放射性按 GB 6566 进行。8检验规则8.1 编号及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年产能 200104t 以上的,不超过 4000t 为一编号;年产能 120104t200104t 的,不超过 2400t 为一编号;年产能 60104t120104t 的,不超过 1000t 为一编号;年产能 30104t60104t 的,不超过 600t 为一编号;年产能 30104t(含)以下的,不超过 400t 为一编号。取样方法按 GB/T 12573 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 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8.2 水泥检验8.2.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 4.1、6.1、6.4.1、6.4.2.1、6.4.3、6.4.4。8.2.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 4.1 及第 6 章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新投产时;原燃料有改变时;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a)6.2、6.5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b)当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不大于 5%时,6.4.2.2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当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氧化镁含量大于 5%时,6.4.2.2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c)当矿渣硅酸盐水泥 P.S.A 型、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中的氧化镁含量大于 5%时,6.4.2.2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8.3 判定规则8.3.1出厂检验8.3.1.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4.1、6.1、6.4.1、6.4.2.1、6.4.3、6.4.4的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8.3.1.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4.1、6.1、6.4.1、6.4.2.1、6.4.3、6.4.4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品。8.3.2型式检验8.3.2.1型式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4.1、6.1、6.2、6.4.1、6.4.2、6.4.3、6.4.4、6.5的技术要求时为合格。8.3.2.2 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4.1、6.1、6.2、6.4.1、6.4.2、6.4.3、6.4.4、6.5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8.4水泥出厂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水泥出厂时,生产者应向用户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质量证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铬(VI)、放射性、压蒸安定性等技术指标的型式检验结果,混合材掺量及种类等出厂技术指标的检验结果或确认结果。第 8 页 共 26 页GB175 68.5 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出厂编号、混合材种类及掺量等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密度(仅限硅酸盐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等。当买方要求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 10d 内寄发除 28d 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5d 内补报 28d 强度的检验结果。8.6 交货与验收8.6.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告知并经买方认可后在发货单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8.6.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 GB/T 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为 24kg,缩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 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40d 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应在取样之日起 10d 以内完成。8.6.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 9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 90d 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90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试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9.1 包装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 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 99%;随机抽取 20 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 1000kg。其它包装形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 GB/T 9774 的规定。9.2 标志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包装袋两侧应采用红色印刷或喷涂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两侧应采用黑色或蓝色印刷或喷涂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9.3 运输与贮存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应避免混杂。第 9 页 共 26 页GB175 7附录附录 A(资料性附录)(资料性附录)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性能特点及适用工程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性能特点及适用工程A.1 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具有凝结时间短、快硬早强高强、抗冻、耐磨、耐热、水化放热集中、水化热较大、抗硫酸盐侵蚀能力较差的性能特点。硅酸盐水泥用于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先张预应力制品、道路、低温下施工的工程和一般受热(250)的工程。一般不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和地下工程,特别是有化学侵蚀的工程。A.2 普通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与硅酸盐水泥性能相近,也具有凝结时间短、快硬早强高强、抗冻、耐磨、耐热、水化放热集中、水化热较大、抗硫酸盐侵蚀能力较差的性能特点;相比硅酸盐水泥,早期强度增进率稍有降低,抗冻性和耐磨性稍有下降,抗硫酸盐侵蚀能力有所增强。普通硅酸盐水泥可用于任何无特殊要求的工程。一般不适用于受热工程、道路、低温下施工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和地下工程,特别是有化学侵蚀的工程。A.3 矿渣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具有需水性小、早强低后期增长大、水化热低、抗硫酸盐侵蚀能力强、受热性好的优点,也具有保水性和抗冻性差的缺点。矿渣硅酸盐水泥可用于无特殊要求的一般结构工程,适用于地下、水利和大体积等混凝土工程,在一般受热工程(250)和蒸汽养护构件中可优先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宜用于需要早强和受冻融循环、干湿交替的工程中。A.4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具有较强的抗硫酸盐侵蚀能力、保水性好和水化热低的优点,也具有需水量大、低温凝结慢、干缩性大、抗冻性差的缺点。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具有与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相近的性能,相比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其具有需水量小、干缩性小的特点。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可用于一般无特殊要求的结构工程,适用于地下、水利和大体积等混凝土工程,不宜用于冻融循环、干湿交替的工程。A.5 复合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除了具有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所具有的水化热低、耐蚀性好、韧性好的优点外,能通过混合材料的复掺优化水泥的性能,如改善保水性、降低需水性、减少干燥收缩、适宜的早期和后期强度发展。复合硅酸盐水泥可用于无特殊要求的一般结构工程,适用于地下、水利和大体积等混凝土工程,特别是有化学侵蚀的工程,不宜用于需要早强和受冻融循环、干湿交替的工程中。第 10 页 共 26 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编制说明(报批稿)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小组 2019 年 12 月 30 日 第 11 页 共 26 页GB175 标准修订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水泥质量、促进水泥行业的绿色发展和充分满足用户需求,2013 年 11 月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 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3】80 号),对 GB175-2007进行修订(计划号:20131158-Q-609),此项工作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现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承担。(二)工作简况 本次标准修订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就落实国务院 41 号文中关于“尽快取消复合 32.5 水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就 GB175 目前在生产、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技术性修订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以 2014 年和 2018 年通过发布 GB175-2007 第二号修改单、第三号修改单的形式取消复合 32.5(R)强度等级水泥为标志划上了句号。因此,本编制说明主要就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说明。为了保证此次标准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承担单位组成了以颜碧兰、肖忠明、王昕、刘晨、郭俊萍、朱文尚、杜勇、郑旭、魏丽颖、宋立春、席劲松、温培艳的研究团队。同时,邀请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华润水泥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宁波市新海建设工程材料测试有限公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黄海水泥有限公司、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其人员蔡攀、许毅刚、李习花、林永权、王宾、李少强、江军、武庆涛、谢任芝参与了工作。其中,颜碧兰、肖忠明负责修订方案的制定和资料的审定工作,王昕、刘晨负责方案的落实及资料的编制工作,郭俊萍、朱文尚、杜勇、郑旭、魏丽颖、宋立春、席劲松、温培艳等负责调研方案的设计、调研回函的汇总、征求意见回函汇总等工作;蔡攀、许毅刚、李习花、林永权、王宾、李少强、江军、武庆涛、谢任芝等负责生产企业、用户和检测结构等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回馈,并参与标准修订的研讨工作。为了科学、合理的修订 GB175-2007 标准,从 2013 年年底起,标准修订项目组先后对 32.5 水泥的生产和使用现状、我国水泥实物质量、国际上水泥标准的发展趋势、法国水泥实物质量进行了调研、对混凝土技术发展现状和对水泥的需求进行了分析、对 GB175-2007 标准需要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重点对水泥产品组分、细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大量的调研、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项目组于 2019 年 5 月起草完成了GB175 标准草案。具体工作过程如下:1、2014 年 3 月,完成了我国水泥生产、使用情况调研。经调研:1)2012第 12 页 共 26 页年我国 32.5 水泥平均占有比例为 38.39%;品种分布以复合 32.5 为主,个别厂家生产矿渣 32.5 水泥、粉煤灰 32.5 水泥和火山灰 32.5 水泥;2)地理条件、区域经济发展条件、资源条件以及市场条件是决定水泥企业生产水泥品种的前提条件。2、2014年3月,完成了法国水泥产品实物质量调研。经对2013年法国的13个工厂所生产的52个水泥产品的调研(其中CEMI水泥14个):1)法国水泥企业的内控参数远多于标准规定的参数,涉及了熟料矿物组成、C3A的晶型、石膏的形态、组分、颗粒分布等;2)所调研的熟料C3S含量全部大于60%,而我国平均在60%左右;3)法国水泥的2d强度与我国水泥的3d强度相当或偏高;4)法国水泥的比表面积远高于我国水泥的比表面积;4)法国水泥的颗粒分布宽于我国水泥的颗粒分布;5)通过与法国的水泥产品对比,我国实物水泥的比表面积并不高。但是法国水泥虽然比表面积有的超出400m2/kg,但仍具有较高的45um筛余,可以说从发挥水泥潜能的角度来讲我国还有一定的距离。3、2014 年 9 月,完成了国外水泥产品标准调研和分析。经分析,1)我国强度试验方法已与国际接轨,等同采用了采标国家最多、覆盖区域最广的 ISO强度标准;2)我国水泥标准与 EN197-1 具有极大的相近性,无论在品种设置上还是在强度等级设置上,基本都能相互对应,唯一不同的就是早期强度的龄期设置不同,EN197-1 为 2d,而我国为 3d。3)各国都重视工业废渣的利用问题,提倡混合材料的使用,成为世界水泥标准的主流方向。通过调研和分析可以说明水泥标准已为我国水泥工业走出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2015 年 2 月,完成了我国水泥产品实物质量调研。经过调研,1)与十年前相比,我国熟料煅烧质量有所提高,但水泥实物质量变化不大;2)与法国水泥的比表面积相比,我国水泥的比表面积并不算高;3)混合材的违标使用、超标掺加在水泥生产中依然存在。这种不诚信导致了恶性竞争,同时也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因此,在技术层面进行限制成为本次标准修订的重要前提。5、2018 年 7 月 3 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京主持召开了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修订方案暨特种、专用水泥标准布局研讨会,来自水泥企业、水泥用户、水泥质量检验单位的代表以及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人员共 13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建材联合会周丽玮副主任主持。在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起草单位介绍完水泥行业面临的形势、国家关于建材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本次标准修订的任务、实现任务的措施以及我国特种和专用水泥标准的布局情况、应用情况和建议等后,与会代表展开了积极的讨论与交流,并确定了 GB175 修订的原则和任务。6、在通过修改单的方式取消 PC32.5、PC32.5R 后,2019 年修订小组着眼“于双轮驱动”、“增品种、提品质”、“绿色化”、“标准化、系列化、可追溯”、“水泥生产应用区域化”等方面启动了 GB175 的技术修订工作,此工作于 2019 年 5 月底完成。基于产品标准化的需求,重点分析研究了遵守水泥组分规定的重要性、水泥组分明示的必要性、水泥组分检测的可行性等内容;基于提第 13 页 共 26 页质需求,重点分析研究了水泥混凝土专家提出的我国水泥产品由于过细导致混凝土开裂等情况,提出了改善水泥颗粒分布、限制水泥过细等指标。7、2019 年 6 月,修订小组通过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1)、CCA 水泥技术(468 人)、CCA 标准和质量专委会(85 人)、水泥质检站站长(98)、工程疑难杂症技术分析(298 人)、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00)等微信群向水泥生产企业、用户、质检、科研等 1000 多家单位或个人征求意见。截止 2019 年 8月 31 日,共收到回函 104 份。其中,赞同的 57 份,赞同但有意见的 45 份,反对的 1 份。主要意见为:1)增加混合材的品种;2)允许混合材的双掺或复掺;3)对组分测定方法的准确性存疑;4)反对恢复组分合格判定;5)产品标识太过繁琐,不宜操作;6)硅酸盐水泥 380m2/kg 的指标过严;7)其他水泥 45um 筛余小于 7%难达到,建议有过渡期。8、2019 年 8 月底前,修订小组完成了征求意见汇总工作。9、2019 年 10 月底前,修订小组完成了意见处理,根据回函意见提出了标准送审稿及送审材料。10、2019 年 12 月 3 日-6 日,通过了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议。与会专家在肯定项目组所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详见审查会会议纪要)。11、2019 年 12 月底前,修订小组根据审议会审查纪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水平对比 1、编制原则 鉴于混凝土技术的发展、用户需求以及我国水泥的生产、使用和质量现状、结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次标准的修订原则为:进一步向 EN197-1 靠拢,贯彻“一路一带”战略;优化水泥性能、适应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完善水泥组分相关规定,促进水泥规范生产;维持水泥多品种、多等级的先进性,满足社会不同需求。同时,基于水泥工业面临的形势,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本次标准修订着眼于双轮驱动”、“增品种、提品质”、“绿色化”、“标准化、系列化、可追溯”、“水泥生产应用区域化”,主要围绕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的标准化以及水泥品质的提高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我国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主要修订内容 1)将“条文强制”修订为“全文强制”第 14 页 共 26 页通用硅酸盐水泥作为结构性建筑的主要原材料,其质量的合格与否涉及建筑物的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2)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引用文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人身健康的问题越来越重视。为了保证人身健康,本次标准修订将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VI)和放射性列为型式检验的内容。2008 年我国制订了 GB/T21371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标准,以明确“经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提高,热电厂脱硝全面展开,但同时带来粉煤灰中的铵残留的问题,并影响水泥混凝土的性能。为此,我国对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进行了限定(GB/T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 标准同步报批)。因此,本次标准修订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T 35164-2017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 粉煤灰中的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等引用文件 3)对水泥组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一直以来,人们把普通硅酸盐水泥称为小复合,之所以如此,两者不仅在混合材料掺量上存在递进关系,而且在混合材种类上也存在相似性: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种类、方式没有明确的限定,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主要混合材掺加方式为两种(含)以上。为明确两者的差异,本次标准修订对此进行了调整:普通硅酸盐水泥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组成,可以是一种主要混合材,也可以是两种或三种主要混合材;复合硅酸盐水泥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中的三种(含)以上材料组成,其主要混合材不低于三种。4)将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8%且符合 5.2.4 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 5%且符合 5.2.5 的窑灰中的代替”改为“05%”的“本替代组分为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石灰石、砂岩、窑灰中的一种材料”2007 年版 GB175 对普通硅酸盐水泥代用混合材的描述为“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8%且符合 5.2.4 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 5%且符合 5.2.5 的窑灰中的代替”。此规定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