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导则.docx
附件1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1当加装电梯采用半层停靠形式时,公共楼梯间与候梯厅之间洞口净尺寸不应 小于 0. 9mX 2. 0m;2当加装电梯采用平层停靠形式且候梯厅与楼梯间相邻时,可将楼梯间外墙原 有窗进行改造,摘除窗后成为救援通道洞口,其净尺寸不应小于0.9 mX0.9m,该洞口 与楼梯半层休息平台之间的高差应设置固定爬梯,洞口处根据安全防护要求设可拆卸防 护栏杆;3当加装电梯采用平层停靠形式且候梯厅不与楼梯间相邻时,即无法利用楼梯 间作为救援通道时,应设置专用救援通道。除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规划部门和电梯检验监督部门的其他要求。5. 2.1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候梯厅(区)深度不宜小于1. 50m,且不应小于电梯轿厢 深度。当采用可容纳担架电梯时,候梯厅(区)深度不宜小于1.80m。6. 2.1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备选型按以下原则:1宜选择无机房电梯,电梯载重量不宜小于630kg,不应小于450kg;2宜安装无障碍电梯,满足乘轮椅者使用的最小轿厢规格,深度不应小于1. 4m,宽 度不应小于1. lmo同时满足乘轮椅者和容纳担架的轿厢,如采用宽轿厢,深度不应小于 1. 5m,宽度不应小于1. 6m,如采用深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 1m,宽度不应小于1. 1m。轿 厢内部设施应满足无障碍要求;3电梯的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5m/s,电梯门应采用缓慢关闭程序设定,电梯门完 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小于3s;4普通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小于0.80m,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小于0.90m;5轿厢壁应至少在一侧距轿厢地面0. 85m0. 9m高度处设扶手;6轿厢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颜色应与候梯厅地面有明显的差别;5. 2.1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井道和电梯控制柜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井道 和电梯控制柜确需紧邻卧室布置时,应考虑对卧室的影响,必要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 施。5. 2. 1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外围护结构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系统。若采用 其他幕墙系统作为外围护结构,其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且应进行专 项设计。5. 2.19 电梯井道外围护结构如采用玻璃,应采用钢化加胶玻璃并进行均质处理;为 减少光污染,玻璃反射比应不大于0.3。5. 2. 20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井道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等节能措施,避免夏 季因井道内温度过高导致电梯运行故障。5. 2.21 电梯井道应采用落地井道,如因条件限制,需采用不落地电梯井道时,不落地 电梯应选用额定载重量不大于630kg的电梯,并采用钢结构井道。不落地电梯电梯井道不应设在首层人员公共出入口上方,不宜设置在有人到达的 上方,如不得不设置在有人到达的上方,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N/nf载荷设 计,且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电梯井道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 定。5.3结构5. 3.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前应根据既有住宅的设计和施工资料、现场实地勘查 结果等先进行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分析,必要时对既有住宅结构受影响区域进行安 全性鉴定。既有住宅结构检测鉴定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完成。5. 3.2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进行局部改造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既有住宅结构荷载增加时,或在承重墙体上新开洞口时, 应对既有住宅结构受影响相关部分进行安全验算,不满足安全性要求时应进行必要的 补强加固处理。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将承重外墙窗洞改为门洞时,不宜增加洞口宽度或将洞 口位置水平移位,若必须加宽洞口或将洞口移位,应采取可靠的措施补强加固。3若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局部的改造使其抗震构造措施有减弱,应采取可靠 的措施予以补强加固。5. 3.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择利用现有阳台平层停靠方案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 测机构先对现有阳台结构及受影响区域构件现状进行检测鉴定及安全性评估,不满足 受力和耐久性要求时应进行补强加固处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结构形式宜采用钢结构,加装电梯结构设计应满足相关现 行国家或深圳市地方标准要求。5. 3.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新增结构宜按独立结构单元进行设计,采用独立的结构单 元模型计算,并符合下列规定:1加装电梯新增结构独立承担其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地震荷载、风荷载);2加装电梯新增结构应进行抗倾覆验算,基础设计满足抗倾覆要求;3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间抗震缝设置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4加装电梯的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相连时宜设置滑动支座构造连接,连接构 造不应限制新增结构的沉降。5. 3.6当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间因条件受限确需采用附着式连接时,应 将新旧两个结构合为整体计算和设计,计算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加装 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的连接设计应合理可靠,并考虑连接做法对既有住宅结 构局部构件的影响。既有住宅结构宜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连接节点部位应进行结构 安全性检测。5. 3. 7针对电梯基坑不落地的加装电梯应增加基坑底板及井道顶板进行抗冲切计算。5. 3. 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增结构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5. 3.9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应采用整体性较好的平板式筏基、桩基等形式的基础。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基基础的承载力、稳定性及地基变形或桩基沉降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深圳市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5. 3. 10加装电梯新增结构基础设计应根据既有住宅结构基础、场地土及沉降等情况 进行,应尽量不影响既有住宅结构,并符合下列规定:1加装电梯基础与既有住宅结构基础间宜完全脱开,加装电梯基础的设置不宜破 坏既有住宅基础;2当加装电梯基础无法与既有住宅基础脱开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既有住宅地基 基础进行承载力及变形验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相应设计;3当加装电梯造成既有结构竖向荷载增加时,应对相关部位既有地基基础进行承 载力验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相应设计;4当既有住宅带有地下室且埋深大于加装电梯基础埋深时,应考虑加装电梯基础 底附加压力对地下室外墙的不利影响。5. 3.11加装电梯基础设计时应考虑加装电梯和既有住宅结构的沉降影响,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1当加装电梯结构和既有住宅相连时,加装电梯基础应减少与既有住宅基础间的 沉降差,上部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的连接构造应按考虑基础沉降的影响进行设 计;2当加装电梯结构和既有住宅不相连时,需验算新增结构的最终沉降,避免对相 邻地下管线造成影响。5. 3. 12当受加装电梯的影响既有住宅上部结构及地基基础需加固时,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要求进行加固处理。6. 3.1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结构采用钢结构时,螺栓性能等级、焊接连接焊缝等 级、钢构件表面的除锈等级、防腐涂装层(或金属镀层)种类及厚度等应在设计施工 图中注明并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构件孔洞应提前预留,不得现场切割洞口;2悬挑构件根部焊缝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钢结构防腐设计工作年限不宜低于15 年,防腐维护间隔时间不宜高于5年;3在构造上不得出现难于检查、清刷和涂装的位置,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闭口截面构件应沿纵向全长焊缝连续,非连接处构件端部应焊钢板封闭, 构件间连接焊缝应连续不间断,焊缝均应达到气密要求;(2)当构件连接为非连续焊缝时,构件端部应采用连续焊缝加焊钢板封闭。5.3. 1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宜按建筑工业化生产设计、装配化施工;采用钢结构 体系时,钢结构设计完成后,应进行构件加工和安装节点的详细设计。当场地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可选用预制基础。5.4机电5.4.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应复核小区供电容量,电源接入方案应符合深圳市供电 部门技术要求;加装电梯的负荷分级及供电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5.4.2 4. 2 电梯配电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和专用电度表。5.4.3 4. 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具有断电就近自动平层开门功能。5.4.4 电梯配电箱宜设置在电梯机房或地上一层建筑内。采用无机房电梯时,电梯 配电箱可设于电梯顶层井道外工作人员便于操作的位置。为保证电梯使用安全,避免 无关人员误操作,配电箱应加装安全防护锁。当须设置在室外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6O5.4.5 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和线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台电梯应装设单独的隔离保护电器;2主电源开关宜采用断路器;3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的负荷特性曲线相匹配;4选择电梯供电线缆时,应按其铭牌电流及其相应的工作制确定,线缆的连续工 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对供电线缆电压损失进行校验。5.4.6 电梯的动力电源应设独立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轿厢、电梯机房、井道照 明、通风、电源插座和报警装置等,其电源可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电器前取得,并应 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5.4.7 电梯井道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得敷设在电梯井道内。2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管道、线缆等。3井道内敷设的线缆应是阻燃型,并应使用难燃型电线导管或槽盒保护,严禁使 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槽盒。4附设在建筑物外侧的电梯,其布线材料和方法及所用电器器件均应考虑气候条 件的影响,并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5.4.8 电梯井道内应设置检修照明和插座。井道照明在井道顶端和底坑均应设置控 制开关。轿顶及井道照明宜采用24V的半导体发光照明装置(LED)或其他光源,当采 用220V光源时,供电回路应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5.4.9 加装的电梯应做防雷设计,防雷等级不低于原建筑物,且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相关要求。5.4.10 4.1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做等电位联结,加装电梯的接地要求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5.4.11 4.11 电梯的安全要求及保护措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 范GB 7588和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8621的相 关要求。5.4.12 4. 12 候梯厅应设置电梯紧急迫降按钮,其安装标高不应低于1. 8m且不应高于2. 2m。5. 4.13电梯轿厢门宜同时安装光幕和安全触板两种电梯门安全保护装置。5. 4. 14 电梯轿厢内应设置可与住宅小区值班场所通信的紧急报警和应急呼叫设备, 宜配置视频监控设施;无小区值班场所时,应在单元首层入口附近设置声光报警器。5. 4.15 加装的电梯,宜配置电梯物联网安全系统,为搭建按需维保提供数据平台。1.4.16 电梯的基本要求、正常使用条件、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的要求。1.4.17 当电梯机房或无机房电梯井道的自然通风条件无法满足设备运行的温度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或设置空调。1.4.1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轿厢内应满足通风要求,采取增加空气流动及温度控制的相关措施,条件允许时宜设置电梯轿厢空调。5. 4. 19电梯基坑宜设置集水坑及排水设备。6. 4. 20电梯屋面宜采用有组织排水。6.施工验收6. 1施工6.1.1 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环境,结合加装电梯 施工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电梯设备等技术要求,有针对性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组 织设计。宜采用居民日常生活和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技术。6. 1. 2施工全过程应有可靠的施工安全措施,且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危 害、灾害与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既有住宅结构加装电梯施工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期间如需变更设计, 应征得申请建设方同意,并由原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现场与设计图纸信息不符或既有住宅结构存在明显缺陷,应 会同建设方、设计及相关单位协商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项目施工内容,依据相应的验收标准控制质量;应按 电梯设备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电梯井道净尺寸和垂直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补救。当新增结构与既有结构间需连接时,应对既有结构上的连接部位进行详细核 查,确保该连接可按设计要求实施,连接宜位于钢筋混凝土梁柱处,需钻孔时应避开 构件内的钢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需对既有住宅结构进行局部改造时,拆除结构构件应采 用静力切割设备施工,避免对拆除范围外的结构构件造成损坏。必要时进行加固处 理。6. 1.8 电梯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8261的相关规定。当既有住宅与加装电梯结构相连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对建筑物及管线的沉 降进行监测。6. 1. 10砌体施工应严格检查砂浆饱满度、墙体拉结筋有无存在漏设或间距过大的现 象。严禁砌体转角处、交接处留直槎。施工中应避免出现后凿墙现象。对管道敷设集 中而使砌体断开处,应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用混凝土补浇密实,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等要求。6. 1. 11水泥砂浆面应平整、光滑、不翻砂,地石专面色泽一致,缝条一致,不缺角破 碎、空鼓地砖。地面制作之前,应使用木塞或水泥纸将地漏临时封闭,防止砂浆和杂 物坠入,影响排水,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等要求。6.1.12 外墙饰面砖镶贴必须牢固,严禁空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转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等要求。6. 1. 13栏杆护栏高度、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各栏杆、扶手连接处(焊接、螺丝 连接)应连接牢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6. 1. 14铝合金门窗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等要求。铝合金门窗的所用铝材应有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合格证;五金配件应与结构固定的 连接铁件、连接铁板应按图纸要求的规格备齐,并做好防腐处理。铝合金门窗隐蔽工 程验收应在作业面封闭前进行并形成验收记录。加建电梯井壁和主体结构连接处、电梯井屋面及电梯井壁的地下部分应有可 靠的防水措施,并应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SJG 19的相关要求。6. 1. 16地基基础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采用深挖换填处理地基 和桩基础时,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或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基坑支护和挖孔 桩护壁。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水、排水工作,避免基坑塌方、雨水流入基坑或桩孔内。基坑土方开挖后应及时搭设护栏或围挡,并安装安全可靠的临时通道供本单 元居民进出,通道防护宜由脚手架钢管搭设,地面宜做临时硬化,架空通道地面铺木 板及防滑垫防滑,同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做好夜间照明工作。6. 1. 18预制构件进场前应清理出场地,构件和建筑材料堆放宜避开人流集中处,并 有专人看守,避免塌落伤及居民。6. 1. 19预制构件吊装拼装时,应充分考虑构件起吊路线上既有住宅和居民的安全, 设置临时警戒线,除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应进入吊装现场。6.1.20 施工全过程均应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楼内正常生活的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 安全。高空作业前应搭设防护棚,防止坠物伤人。6.1.21 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和管理临时用电,临时用电配电箱由专人负责,确保在 紧急情况下可以及时切断电源。6.1.22 施工现场布置应满足防火基本要求,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应掌握消防 器材的使用。6. 1.2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宜按照绿色施工的相关规定执行。6.2验收6. 2.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030及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按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电梯、电气等 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当涉及既有结构加固时,加固工程需进行专项验收。7. 2.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中使用的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除提供出厂 检验报告外,进场后应按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检验、复验。8. 2.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9. 2.4现浇混凝土结构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使用现场自拌混凝土施工,应按规范 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等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和 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相应的检验报告。10. 2.5钢结构施工涉及焊接和螺栓连接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扭矩系 数或紧固轴力检测和焊缝的超声波无损探伤检测,钢构件防火和防腐涂料施工质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要求。检测工作应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完成。11. 2.6增设电梯井道或连廊与主体结构相连时,植筋或化学锚栓使用的材料性能和施 工质量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和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 50550的要求。12. 2.7装配式结构井道或装配式结构井道电梯分段部件作为产品,厂家需提供产品质 量合格证及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检验报告,包括材料复验、焊缝、螺栓、防腐、防火 等。13. 2.8屋面防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经24小时蓄水试验检查无渗漏。井道、变形 缝等防水应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SJG 19的相关要求。14. 2. 9 主体构件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的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并有相应的检验报 告。疏散通道净宽、每层楼梯间门窗洞口宽度等其他消防设计要求的距离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其他相关要求。15. 2. 10栏杆净高、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 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16. 2. 11电梯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电梯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相关规定和厂家技术文件执行。6. 2. 12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至40;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 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7.运行维护7. 0.1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 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7. 0. 2 应定期检查、维护加装电梯建筑物的安全措施,包括:侯梯厅和轿厢地面颜色、 警示及各信号和标识应清晰可辨;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首层电梯 井道设有保护措施,避免车辆碰撞等。7. 0. 3 应定期对轿厢内通风及温度控制装置进行检查与维护。7. 0. 4 应定期对井道主体结构的防水、防腐及不均匀沉降情况进行检查及维护。7. 0. 5 应定期对底坑进行检查与维护。7. 0. 6 应定期检查电梯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部位后锚固件的有效性。如有质量问题时, 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及处理。7. 0.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除电梯轿厢外,其他工作区域应仅允许被授权人进入。7. 0. 8 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承运质量测试。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标准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引用标准名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通用防火规范GB55037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 39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030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SJG 19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试行)条文说明L总则1.0.1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群日益增多,一些老旧小区老年人出行变得尤为困难。为提 升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品质,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深圳市于2015年 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几年来取得一定经验,加装电梯作为老旧住宅适老化 改造的主要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指导和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的技 术要求,制定本技术导则。本条规定了导则适用范围,根据深圳加装电梯管理规定(深规土规20189号), 规定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 四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多层住宅为九层及九层以下或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 指引(深建消验2023 1号)的规定。1. 0. 3 本条强调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首先应把建筑安全和电梯 使用安全放在首位,其次应满足老旧小区居民使用的适用性和加装电梯建设投入成本的 经济合理性,最后应兼顾建设环保、建成美观的原则。1.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涉及安全、耐久、适用等各专业各方面的诸多内容,相 关内容已有现行国家或深圳市地方标准进行规定,除必要的重申外,本导则不再重复。 在加装电梯工程建设过程中,除按本导则规定执行外,尚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或深圳市地 方标准执行。3.基本规定3.0.2 各单元栋数业主建设需求情况各不相同,达到安装条件的住宅单元设计时,应 尽量采用本单元周边位置。如受用地条件限制,需占用与相邻单位的公共用地或资源, 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并预留相邻单元可安装电梯的设计条件。3.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应收集既有住宅原有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资料作为 加装电梯的设计依据。由于实施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有的建设年代比较早,建设期的工 程技术资料一般存留不全,或使用期内进行过改造,使得原始建设期的技术资料不能完 全反映现状房屋和室外管线的实际状况。当资料缺失或不全时,应采用现场测量、检测、 勘察等工作补充完善设计所需要的资料。3.0. 4 既有住宅室内外管线是居民生活基本条件,加装电梯工程不应影响管线的正常 使用功能,燃气管道、供电线缆的损坏还可引起安全事故,因此在加装电梯的前期工作 中,应充分考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对各类管线的影响,避让或进行必要的改移,如确需 改移,应在土建工程实施前将对加装电梯有影响的各类管线移改完成,尽量减少对居民 日常生活影响。3.0.5 1设计图纸文件包括:方案图应包含总平面图、设计说明、加装电梯前后的各 层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规划部门要求的其他图纸。施工图应包含建筑施工图、 结构施工图、建筑装修施工图、设备施工图、设备材料表和项目概算书等。2 有些既有住宅建筑情况相对复杂,实际现状条件与原有图纸已有改动,进行设 计时应描绘真实的现状情况,减少修改工作量。3 (1)既有住宅及周边环境相关资料信息是后续设计和施工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加装电梯全专业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信息须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加以明确。(2)加装电梯通常会与既有住宅结构连接产生荷载传递,需基于既有住宅现状信息 提出采取的加固措施及相关构件增加荷载限值等条件要求。管线移改会产生一定的工程 成本,因此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场地地质及地下管线信息,作为设计及成本评估依据。(3) (4)住宅周边环境条件包括:居民日常出行和消防通道、与相邻建(构)筑 物之间的距离、架空管线、影响加装电梯工程的作业场地和潜在风险等。房屋建筑消防 安全至关重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既有住宅消防通行的现状条件以及加装电梯对消 防通行的影响。4.可行性评估4 . 0.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中现状场地分析应如实反应项目实际情况,包括 改造后的内容。进行必选的方案应是可实施的,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方案,避免后期 受客观条件限制,导致项目有重大改变甚至无法实施。投资估算应包含费用来源、材料 施工等全部所需费用。可行性评估报告可由一家单位完成,也可由不同单位合作完成。5 .0.2 1加装电梯对小区消防通道的影响,需判断加装电梯后是否减少现有消防通道 宽度;对日照的影响,需判断加装后是否改变本栋及周边住宅建筑的冬至日或大寒日日 照时间;对建筑间距、绿化、人行和车行道及停车位等的影响,所处场地地面和空间是 否存有不可移动障碍物。2既有结构现状主要指结构类型、楼层数、结构布置、基础形式、构造等;结 构工作状态主要指结构在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方面的状态,可通过观察建筑外观是 否存在变形、裂缝、渗漏等情况综合判断。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的影响,视 新增结构做法及与既有结构的结构方式不同,可分为局部影响和整体影响。3 加装电梯部位在地下可能埋有设备管线,应评估改线的可行性,改线所需费 用、手续及时间应包含在评估报告内。避免后期才发现受条件限制室外管线改线无法完 成。4加装电梯不应影响本单元居民生活的交通流线和消防疏散的顺畅。5 加装电梯应复核供电容量、电表箱总开关及进线电缆(线)的技术规格是否 适应,当小区加装电梯数量大时,应结合小区总电量综合判断。4. 0. 3 可行性评估中应如实反映现状问题,给出可以解决的可行性方案或技术措施, 在施工图中表达。5.设计要点5.2建筑5. 2.1 由于平层停靠方案可通过加装的电梯实现无障碍出行,因此当条件具备时宜优 先采用平层停靠方案,这样在加装电梯后可根本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亦可解决行动 不便等特殊需求居民的上下楼问题,大幅提高既有住宅舒适度。6. 2.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外立面应与既有住宅及小区环境协调,保持立面的完整性。 平层停靠新增入户连廊部分对应的首层空间宜采取与上部楼层协调一致的立面处理方 法进行处理。同一小区内加装电梯外立面建筑处理方法宜一致,同一栋楼各单元的加装 电梯形式宜一致。7. 2.3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形成新的单元出入口,往往会改变原有的交通流线,此 交通流线应简洁顺畅,避免在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时人员从楼内疏散受阻。2 单元(首层候梯厅)出入口有条件应按现行标准设置无障碍坡道,当无障碍坡 道布置受条件限制难以达到标准坡度要求时,可适当降低坡道的坡度比例要求,但坡度 不宜过大。3 单元(首层候梯厅)出入口是进出单元或乘坐电梯的必经之路,为防止出入口 上方坠物伤人,应设置防护雨罩兼做防护棚,其外挑长度不应小于1.0m;当采用玻璃雨 棚时,应采用钢化夹胶玻璃,并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要求。4 当受原单元入口室内外高差等自然条件限制,候梯厅室内外高差无法加大时, 或受现状条件限制需采用开敞式候梯厅时,应在候梯厅外设置通宽的覆雨水篦排水沟将 雨水引入室外雨水系统,或适当提高首层电梯停站标高并在电梯层门外设置坡台处理, 以防止雨水从电梯层门处流入电梯井道;必要时在单元入口处设置独立集水坑和抽水泵, 一旦电梯井道进水可及时排出。5. 2.4 电梯应在干燥的环境下运行。电梯设备运行需要相对干燥的环境,因此电梯井 道对于防水要求较高,井道顶、底坑均采用较高的防水等级。6. 2.6深圳雨水较多,开敞式候梯厅、连廊因雨水飘入,会有水流淌。电梯层门为防止 雨水倒灌,可采取:层门比楼梯地高30-50mm,高差位置处应设斜坡过渡;在连廊紧靠 轿厢的两侧设1米左右的防雨百叶等做法。7. 2.7考虑加装电梯目的是方便老年人、儿童、行动不便等群体,因此入户连廊、候梯 厅应进行防滑设计。入户连廊敞开段地面雨天容易潮湿,按照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 规程JGJ/T规定的防滑等级要求,敞开段地面材料的防滑等级不低于室外及室内潮湿 地面湿态防滑值的中高级要求。5. 2. 9 本条是出于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安全的考虑,由于加装电梯新增建筑往往 采用钢结构承重体系,其抗冲击能力较其他结构体系要差,设置防撞矮墙或防撞护栏可 防止汽车误撞给结构带来伤害。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规定,为了行车安全 和驾驶员的心态平衡,当坡道两侧如无墙体应设护栏,其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2m。因此, 当采用砌体矮墙时,安全防撞高度一般不低于1.2m。5. 2.1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所用结构材料和建筑装修材料均应为不燃材料。由于新 增建筑与既有住宅连成一体,除自身不可燃外,尚可能受到既有住宅的火灾影响,且多 数情况下新增建筑位于单元疏散通道出口位置,因此需要考虑构件的耐火性能。5. 2.11加装电梯导致原楼梯间不具备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会 影响楼内人员安全、迅速进行疏散,也会给消防人员进入室内灭火造成困难。采取的机 械加压防火措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 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5. 2. 12 入口通道、入户连廊的净宽还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及建筑与市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的规定。当既有住宅现状通道宽度、疏散外门宽度不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时,应符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5. 2. 1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规定,通往电梯的每个服务层站的救援通道应保 此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考虑到深圳住户 多为外地人,节假日期间留在本地较少,为避免延误救援时间疏散路线不应穿过住户户 内空间。5. 2. 15受现场建筑间距、退用地红线及相邻建筑等条件限制的,候梯厅尺寸可适当减 小。5. 2.18 深圳市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通知(深府办函 2017 34号)文件规定,住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外围护形式是指框架式玻璃直接传力至主体结构,并 无自身支承结构体系的外围护形式。目录L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可行性评估5 .设计要点5.1 1总平面5.2 建筑5.3 结构5.4 机电6 .施工验收6 . 1施工7 .2验收7 .运行维护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5. 2.19电梯井道外围护结构可采用铝单板(含防火隔热层)或复合材料幕墙。如采用 大面积玻璃,为降低夏季井道内的高温,应采用有隔热防晒效果的玻璃。5. 2. 20由于深圳夏季较炎热且时间较长,若采用透明材质作为井道,井道内日间将持 续高温,设计过程中应考虑此项因素。建议加装电梯首层围护材料采用不透光材质,减 少首层井道因外界温度的变化,增加侯梯人员舒适度,若采用电梯返基层设置,则可有 效降低轿厢内温度;采用无机房电梯时,井道顶部采用风帽,增加自然通风面积,但应 注意防水和蚁鼠等爬入造成设备损坏。5. 2.21当底部设有裙房的或首层用地条件紧张的住宅,不得不考虑不落地井道时,电 梯结构形式应采用重量小的钢结构,并对电梯载重量有所限制,且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规定。5.3结构5. 3.1 加装电梯设计单位先对既有住宅进行结构安全性分析评估,考虑加装电梯对既 有住宅结构的影响。必要时对既有住宅结构受影响区域部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按民 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规定执行。5. 3.2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减少在既有结构构件上附加荷载,避免在承重墙体上新 开大洞;如果不可避免,应对由此带来的影响进行检测鉴定。如果不满足安全性要求,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具体实施方案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采用对结构承重墙体的破 坏少的施工方法。2本条规定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承重墙体洞口加宽直接减少了承重墙体水平截面积,而洞口移位时即使采取单 侧补足墙体截面积,但由于既有结构已经使用多年,新补的墙体无论在竖向荷载还是水 平荷载条件下,其工作性能不易得到保证,这两种对既有住宅承重墙的改造如果处理不 当会减弱结构承载能力,应尽量避免;一旦不可避免要进行上述改造时,应对墙体采取 可靠措施补强加固。(2)加装电梯时一般需对既有结构的外墙窗洞口进行少量局部改造,将原有楼梯间 窗洞口向下(或向上)扩大改为门洞口,此类改造应保证不破坏既有结构的抗震构造措 施和不降低其抗震承载力。3 在其他类似的需对既有结构进行局部改造情况发生时,均应对改造所产生的影 响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分析评估结果确定采取必要的措施补强加固。5. 3.3 根据对既有住宅实际调查了解,老旧小区中的既有住宅在使用多年后,悬挑阳 台构件和围护构件往往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或老化,加装电梯后阳台改为入户通道,故在 加装电梯改造时应对存在的问题同步解决处理,避免在使用当中构件失效造成安全事故。 当连廊较长时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宜脱开设计,减少对既有住宅的影响。5.3.4 加装电梯结构形式主要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钢结构具有自重轻、制 作简单、施工速度快、环境污染少等优点,加装电梯施工期间对既有住宅居民影响较小。 目前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结构形式主要采用钢结构,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 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宜采用钢结构。考虑深圳市炎热天气时间较长,若不考虑采光 通透性、工期、环境污染等影响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性较好、耐久性、耐 火性、隔热效果较好。针对不同的结构形式,结构设计应依据相应的现行国家或深圳市 地方标准。5. 3.5 本条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独立结构单元进行设计时,提出结构抗倾覆验算和 构造连接做法设计要求:1 结构抗倾覆验算要求:在重力荷载与水平荷载标准值或重力荷载代表值与多遇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共同作用下,高宽比大于4时,基础底面不宜出现零应力区;高宽 比不大于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