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多人合伙协议书3篇.docx
2022多人合伙协议书3篇多人合伙协议书篇1合伙创业协议书一.总则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四.利益分配五.入伙和退伙六.解散和清算七.经营期限八.附则总则企业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江东区 黎明湖路 孔村 二区21 栋1单元301合伙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商议、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 订立后实施执行。3、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者向 社会招聘来确定。第七条: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 制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第八条: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味议,通报项目 经营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 允许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 经两方合作人允许,可召开暂时全体味议。第九条合作人不得从事伤害项目经营的活动,项目经营的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允许: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者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者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一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者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 相保;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允许,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 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 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销等须 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十一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允许,转 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 按合作人对待。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第十二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 致允许,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第十三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 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第十四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允许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允许,可以决 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 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允许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第十五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 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第十六条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 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1、 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 续合作经营的;2、 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o第十七条 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 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 半数允许;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位或者数名合 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第十八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 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 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第六章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本项目向轧钢厂所购买的土地约为一亩(具体面 积以土地证为准),每亩购买价格为万元,如所购买的土地 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土地转让款于办完土地过户手续后支付, 土地的受让方由合作三方商议后确定。第二十条如土地不能过户的,土地转让款再也不支付,土 地 使用的费用由合作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在未经三方一致允许 下对厂房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甲方须积极协调好酸洗厂的报建、环评、税务 等工作,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第二十二条甲方不得再自己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作建设其他的不锈钢加工酸洗项目,甲方应将其所加工的不锈钢优先供给 本合作项目加工。第二十三条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或者一 方以上决定终止合作经营,其他一方或者一方以上愿意继续经 营该项目,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继续经营的一方, 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 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第二十四条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三方决定终 止本合作经营,并有其他人愿意购买该合作项目包括厂房、设备 等,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的 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 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第二十五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 可以通过商议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商议、调解解决或 者 者商议、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书的附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份,与本 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丙方:(签名)多人合伙协议书篇3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_ O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_ O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商议,一致决 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一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一月 日起,至年 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2、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3、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 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 .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 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商议,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 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者任何部份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赢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 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执 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 时退伙;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 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允许而自行退伙给 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 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 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1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投 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参予合伙投资事业 的管理;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 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 (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 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 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 期一年。(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 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 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 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 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投资期届满;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终止合伙投资关系;合伙投资事业完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者公证员)参预清算;清算后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 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 卖给合伙投资人或者第三人,其价款参预分配;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业务二 .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合伙人的姓名(i)x x x身份证:出资额,出资方式为。(2)X X X身份证:出资额,出资方式为(3)X X X身份证:出资额,出资方式为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 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三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1 .本合伙人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赵仰特、李增芬、线全辉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 资额承担有限责任。2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 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 合伙人个人承担。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 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投资 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 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 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 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 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签约时间一年月日签约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 合伙投资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_ O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商议,一致决 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一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一月 日起,至年 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2、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3、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 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 .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 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 商议,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 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 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者任何部份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赢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 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执 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 时退伙;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 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允许而自行退伙给 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 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 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1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 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投 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参予合伙投资事业 的管理;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 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 (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 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 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 期一年。(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 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 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 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1. 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2.2. 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 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投资期届满;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终止合伙投资关系;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者公证员)参预清算;清算后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 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 卖给合伙投资人或者第三人,其价款参预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 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投资 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 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 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 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 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3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 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 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材 引进;4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导致他人遭受人 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5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团队及项目的合伙人。6 .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 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7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8 .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9 .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 允许:(1)修改合伙协议;(2)申请贷款;(3)接纳新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 解散合伙;四.利益分配1 .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 .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润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3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 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4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 自己对付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5 .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 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五.入伙和退伙1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允许,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 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1)合伙人死死亡;(2)合伙人解散; 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合伙人被除名。4 .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允许,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 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5 .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 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6 .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7 .退伙可用现金或者其他商议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者分 期退还。8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获 得其合伙时出资的金额,并在退出当日起一年后予以结算。六.解散和清算1 .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1)经营期满,合伙人再也不要求延期;(2)合伙人一致允许解散;(3)合伙只剩一位合伙人; 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2 .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1)清偿后的剩余部份,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2)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七.经营期限1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集体签字之日起 舁。2 .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 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允许方可执行。八.附则1 .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 具有约束力。2 .经全部合伙商议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 合伙协议。3 .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多人合伙协议书篇2甲方:乙方: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 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商议一致,特订立 本协议书。第一章合作项目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甲方内,并 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酸洗资质,同时依托公司及 甲方做不锈钢酸洗的配套经营;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三方允许共同出资购买甲方的部份土地,并建造厂 房,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不锈钢酸洗设备标准及规模进行投资构 建(具体设备的数量、型号等见附件一);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 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于 20_年8月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1.2-L8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 洗线。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1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 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o第三条: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 第二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 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 第一期出资: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 万元、180万元和180万元,于20年4月日之前出资完毕;2、 第二期出资: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 万元、270万元和270万元,于20年 月日之前出资完毕; 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 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 纳相应出资。第四条:如协议一方或者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 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 付利息,月利息为%,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 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份,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 资计算。第五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 出资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 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 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 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 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第六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 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 使职权。2、 项目的经理由一方推荐担任,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 日常事宜,会计由 方推荐担任,出纳由 方推荐担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