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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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编制说明2目录1项目背景12必要性23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43.1指导思想43.2编制原则44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54.1焚烧技术简介54.2污染控制技术64.3主要污染物95国内外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对比115.1国外危废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115.2国内危废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155.3国内外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分析176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216.1标准适用范围216.2污染控制技术要求216.3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与设置226.4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236.5环境监测要求356.6实施与监督367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分析361项目背景2019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海南正式列入第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方案颁布以来,海南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添砖加瓦,试验区建设取得了良好开局。为加快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步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方案重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制定专项工作,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提高海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水平。2021年5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了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编制任务,由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编制组梳理现有相关法律标准,收集了解国外发达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标准及国内部分地区制定的地方标准,已收集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北京、上海危险废物焚烧标准,并结合海南省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海南省危废中心焚烧烟气排放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2021年1月邀请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陈刚、清华大学聂永丰、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刘朝阳、苏伊士(上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康瑾4位专家,以及省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代表初步对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进行讨论,同时对制定海南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讨论,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2必要性危险废物焚烧是一个环境敏感的行业,其大气污染物控制及排放情况一直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管控内容。我国在1999年发布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在2001年及202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市之间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要求存在差异,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不能完全适应所有省市,如北京市及上海市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的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强,对多个行业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指标。同时,我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无论从系统技术集成的角度,还是从设施规模角度,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颁布了各项政策规划,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2020年生态环境部完成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的修订,并于2020年11月26日发布;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20)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南省作为我国对外开放鲜明旗帜和重要门户,肩负着建设一流水平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任。为了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污染控制要求,建立健全高效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与治理成本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2019年,全省工业源危险废物申报产生单位341家,申报登记量21.6万吨;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加大,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省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5万吨。医疗废物逐年增长,“十三五”以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床位数持续增加,根据海南省统计年鉴估算,2019年全省医疗废物理论产生量7120.23吨,到2025年医疗废物产生量增速基本保持稳定。目前,我省危险废物焚烧企业仅有一家,且焚烧设施为单独焚烧设施,处置量为6600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随着危废产生量逐年增加,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正在逐步实施,为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亟需出台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以污染控制标准为重要抓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采取更高的建设标准,始终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立省之本。为了更好的实现未来的发展目标,对我省危险废物焚烧行业加强环境管控也势在必行,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要求的海南省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十分必要。3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3.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依据,制定符合海南实际的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3.2编制原则3.2.1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准绳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与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针相一致,从技术角度来贯彻实施上述条例和规定的要求。3.2.2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本次标准制定,以危险废物焚烧以最佳实用或最佳可行的技术为依据,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技术可达基础上实施最严标准,突出新标准的全面、科学、合理与严谨。3.2.3可操作性原则明确控制范围、控制因子、技术方法及监测手段,使标准适应新形势下我省的发展要求,做到实际可操作;在标准编制的过程中,与我省主要焚烧运行企业积极沟通,并邀请专家讨论,广泛吸纳企业及专家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实施的可达性。3.2.4针对性原则在参照国内外的先进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现有焚烧厂运营实际以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强化运行控制全过程管理。4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4.1焚烧技术简介目前国内工业危险废物焚烧技术通用流程一般包括预处理、配料、进料、焚烧、余热回收、急冷、脱酸和活性炭吸附、除尘、洗涤净化、消白烟等工序。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焚烧处理95%以上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固体废物经预处理和科学配比后,经行车抓斗到给料机再传送到料斗,并由此进入回转窑;液体废物通过喷雾器送入回转窑或二燃室。回转窑连续旋转,物料不停翻动、加热、干燥、汽化和燃烧,燃烧温度约为 800950。燃烧后的残渣自窑尾落入渣斗,由出渣系统排出。燃烧产生的烟气从窑尾进入二燃室高温燃烧,燃烧温度 10001200,停留2s以上。在二燃室充分燃烧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将热能转换为热水和蒸汽,烟气温度降至600500,然后进入急冷塔,快速冷却至 200,再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去粉尘,经洗涤塔充分洗涤后降至80,最后经加热器、引风机、烟囱排入大气。4.2污染控制技术4.2.1烟尘控制技术危险废物及其它工业固体废物焚烧烟尘是烟气成分中毒性最大的物质的集合,不仅包含大量重金属及其氧化物质,还含有大量以颗粒形态存在的二噁英类物质,所以烟气中颗粒物的控制对于减少焚烧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飞灰中二噁英类有害物质在采用湿法除尘时会造成水的二次污染问题,通常都采用干法除尘,最常用的除尘方法为电除尘和布袋除尘。早期垃圾焚烧烟气的高效除尘器以电除尘器为主,但是由于其初期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高,对粒径较小的焚烧炉飞灰的除尘效率有限,再提高的可能性不大,且国外己发现静电除尘器内有二噁英与呋喃的再合成现象。因此,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焚烧烟气除尘基本以布袋除尘为主,滤料的品质是决定焚烧烟气颗粒物净化效果和运行可靠性的关键,目前应用较多效果较好的滤料品种是聚四氟乙烯滤料、P84、PPS 等,聚四氟乙烯滤料的性能最佳,设计运行良好的布袋除尘器可将焚烧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在 10mg/m3以下,但成本也很高。4.2.2酸性物质控制技术通常情况下,脱酸工艺主要包括干式脱酸、湿式脱酸和半干式脱酸三种处理方式,半干式脱酸法由于设备相对简单,可利用烟气的高温加强脱酸效果,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在资金投入方面也不大,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中应用广泛。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产生的原始HCl,HF浓度要较生活垃圾焚烧烟气高,通过半干法脱酸+脉冲袋式除尘器的脱酸方式基本可将HCl 的排放浓度控制在 50mg/m3以下,国内外很多焚烧单位通过对半干法脱酸+脉冲袋式除尘器精心设计和运行,并在在布袋除尘器下游增设洗涤塔的方式已实现稳定控制HCl排放浓度在 10mg/m3以下。烟气中SO2的排放量主要取决于焚烧物中的还原硫含量,从技术角度出发,烟气净化系统中的酸性气体洗涤过程对SO2也有一定的去除作用,半干法脱酸+脉冲袋式除尘器对烟气中的SO2也有较好的净化效果。NOx 排放的控制途径主要采用低氮燃烧和烟气还原脱硝,在烟气脱硝方法中,主流技术是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实际工程中应用最多的足SCR法脱硝,其NOx 的脱除效率达到 80%90%。目前,SCR脱硝系统的整体造价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催化剂完全依赖进口,单纯依靠SCR系统进行脱硝,要耗用较多的催化剂,且催化剂的再生较麻烦,应该在SCR脱硝系统的基础上,联合使用炉内脱硝技术。由于大多焚烧企业脱硝和脱硫系统几乎均是独立设置,成本和运行维护工作量大,联合脱硫脱硝技术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焚烧烟气净化的发展方向。4.2.3重金属控制技术控制烟气中重金属的浓度,首先要做好废物的分类处理工作,将含有重金属的废物(如电池、日光灯管、杀虫剂、印刷油墨等)先回收处理。焚烧烟气中挥发状态的重金属污染物,部分在温度降低时可自行凝结成颗粒、在飞灰表面凝结或被吸附,从而被布袋除尘器收集去除,因此,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的温度越低,则重金属的净化效果越好。部分无法凝结及被吸附的重金属的氯化物,经湿式洗气塔洗涤后从废气中吸收脱除。通常情况下,良好的颗粒物净化技术可以同时得到良好的重金属净化效果,当在布袋上游喷入活性炭时往往也可进一步提高重金属净化效果。4.2.4二噁英控制技术根据二噁英的形成原理,控制危险废物焚烧工艺中二噁英的形成源、切断二噁英的形成途径以及采取有效的二噁英净化技术是防治二噁英污染最为关键的问题,因此可以从 “燃烧前、燃烧中和燃烧后”三个环节对其实现全面控制。燃烧前对废物进行预处理尽量减少进入焚烧系统中对二噁英的生成起作用的物质的量,源头控制垃圾中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进入焚烧炉,从而减少二噁英合成反应中所需的反应物和重金属催化剂的量。燃烧过程中确保燃烧温度保持在 1100以上,在高温区送入二次空气,充分搅拌混合增强湍流度,延长气体在高温区的停留时间。采用急冷的方法降低烟气温度,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区域的时间,避开二噁英产生的温度区域,控制烟气进入除尘器入口的温度低于200,防止焚烧后再合成。在烟气处理过程中喷入活性炭吸附烟气中的二噁英也是世界上控制二噁英排放的比较通用和成熟的技术,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当采用活性炭喷射+布袋净化工艺时,高效的颗粒物净化系统是保证排放烟气中二噁英浓度低于0.1ngTEQ/m3 的必要条件。4.3主要污染物4.3.1烟尘(颗粒物)烟尘是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微小颗粒性物质,主要是被燃烧空气和烟气吹起的小颗粒灰分、未充分燃烧的碳等可燃物、因高温而挥发的盐类和重金属等在烟气冷却污染控制措施处理过程中冷凝或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物质,包括金属的氧化物和氢氧化物、碳酸盐、磷酸盐及硅酸盐、来源于垃圾中的不熔氧化物、不挥发金属及不完全燃烧的有机物等。4.3.2酸性气体焚烧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主要由 HCl、HF、NOx、SO2 组成。NOx主要来源于各类废物中含氮化合物的分解转换和空气中氮气的高温氧化,主要成分为NO;HCl、HF 主要是垃圾中的含氯化合物、塑料(如PVC)燃烧时产生的,同时,废物中所含的碱金属氯化物(如NaCl),在烟气中与SO2、O2等反应也会生成HC1气体;SOx由各类废物中的含硫化合物氧化燃烧生成,主要成分为SO2。4.3.3重金属许多危险废物中的可燃和不可燃部分都含有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废物中的部分不可燃组份与其所含的金属物质一起被助燃空气裹携出燃烧炉。在整个过程中,重金属不会被破坏和生成,只发生迁移和转化,形成金属及化合物蒸气或亚微米颗粒,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又可根据沸点及挥发性再加以区分,部分重金属的沸点小于1100,因此焚烧中更容易挥发至烟气中,铅的沸点为1700,大部分存在于炉渣中。4.3.4二噁英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Dioxins)的一个简称,它指的并不是一种单一物质,而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有机化合物,二噁英不是天然产物,而是含氯的碳氢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主要产生于废物焚烧、农药生产等过程,有氯和金属元素存在条件下的有机物燃烧均会产生二噁英。二噁英在850以上会很快分解,但在250350温度下,在铜等作催化剂和CO浓度较高的还原条件下很容易合成。5国内外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对比5.1国外危废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美国拥有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先后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废物管理的法律, 其中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RCRA)授权环境保护总署控制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整个过程,涉及到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理、贮存和处置。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RCRA)与清洁空气法(CAA)直接适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这两部法律主要从污染控制、设施性能评价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危险废物焚烧的管理要求,形成了从废物进场开始到废物最终处置全过程的控制技术体系,以保证危险焚烧处置的环境安全性和设施运行稳定性,进而引导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向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建立了基于技术考量的排放法规,称为最大可达控制技术(MACT)标准。该法案要求控制列出的188种(后减为187种)有毒空气污染物的排放。美国在1992年发布了一系列源类别,这些源会排放一种或多种有毒空气污染物。当这些排放源每年排放大于10短吨的任意一种有毒空气污染物或每年排放总量大于25短吨有毒空气污染物时,必须采用最大可达控制技术。表5-1 美国国家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含共烧)污染物排放限值现有污染源新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新建污染源7%氧含量11%氧含量颗粒物0.013gr/dscfa0.0015gr/dscfa21.25mg/m32.45mg/m3总氯(氯化氢+氯气)32ppmvb21ppmvb36.21mg/m323.76mg/m3汞130ug/dscm8.1ug/dscm0.093mg/m30.0058mg/m3半挥发金属(Cd+Pb)230ug/dscm10ug/dscm0.16mg/m30.0071mg/m3低挥发金属(As+Be+Cr)92ug/dscm23ug/dscm0.066mg/m30.016mg/m3一氧化碳(CO)或碳氢化合物(HC)100ppmvcCO或100ppmvcHC100ppmvcCO或100ppmvcHC89.25mg/m389.25mg/m3二恶英类0.2-0.4ngTEQ/dscm0.11-0.2ngTEQ/dscm0.14-0.29ngTEQ/m30.079-0.14ngTEQ/m3焚毁销毁率主要有机物99.99%以上焚毁销毁率, 而对于一些特殊有机物要求大于99.9999%。a污染源可选择符合微粒物质标准和去除效率的替代方案;b污染源可选择遵守特定地点的基于风险的氯化氢和氯气排放限值;c选择遵守CO标准的源必须在一个全面的性能测试期间证明符合HC标准,该测试证明符合销毁和移除效率要求。注:1.新建设施执行时间为2005年;2.我国的数据单位基本采用mg/m3,而美国数据单位与我国不同,采用g/dscm、gr/dscf、ppmv等单位,为了便于比较表中进行了换算比较。我国的检测数据都是修正到11氧含量的情况下,标态下干烟气来计算,但美国的检测数据则是换算到7氧含量的标态下的干烟气,因此表中将所有的数据按11氧含量来计算。3.单位换算公式:1g/dscm=0.001mg/m31gr/dscf=2289.71mg/m3C(mg/m3)=C(ppmv)*M/22.4,C、C为浓度;M为物质摩尔质量C(11)=C(7)*0.714,C(11)为修正到11氧含量下的污染物浓度数据,mg/m3;C(7)为修正到7氧含量下的污染物浓度数据,mg/m3。欧盟的法律文件主要由法规、指令、决议等组成。法规要求所有成员国强制执行;指令只对必须达到的结果进行限定,成员国可自行决定采取何种形式及方法;决议只对其接受者具有直接约束力。2008年欧盟推出废物框架指令(2008/98/EC),取代了原有的废物框架指令(2006/12/EC)、危险废物指令(91/689/EEC)及废油指令(75/439/EEC)。针对废物焚烧,2000年12月欧盟出台废物焚烧指令(2000/76/EC),指令规定了废物运输和接受的要求、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焚烧废渣管理及循环利用要求以及焚烧厂许可制度要求等。该指令为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提供了管理和技术依据。2010年欧盟发布了工业排放指令(2010/75/EU),该指令替代了废物焚烧指令(2000/76/EC)。工业排放指令不仅规定了专用焚烧炉排放限制和废物共焚烧时的排放限值,还对许可证申请和发放以及废物的运输和接受、运行条件、残渣、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另外,为了推进废物处置行业最佳可行技术的应用,欧盟提出了废物处理行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和废物焚烧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用于指导欧盟各国的废物处置,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表5-2 欧盟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日均值(mg/m3)半小时均值(mg/m3)100%97%总粉尘103010总有机碳(TOC)102010氯化氢(HCl)106010氟化氢(HF)142二氧化硫(SO2)5020050一氧化碳(CO)50100氮氧化物(以NO2计)发电厂标称容量每小时超过6吨的现有废物或新的废物焚化厂200400200标称容量为每小时6吨或以下的发电厂400-镉、铊(Cd+Tl)0.05-汞(Hg)0.05-锑、砷、铅、铬、钴、铜、锰、镍、钒(Sb+As+Pb+Cr+Co+Cu+Mn+Ni+V)0.5-二噁英(ngTEQ/m3 )0.1(6-8小时采样值)注:100%:所有半小时均值都未超过表格规定限值;97%:一年中97%半小时均值都未超过表格规定限值。日本1970年制定废弃物处理法,作为日本废弃物管理的核心法律,对废弃物的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环节以及相关方的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2003年制定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目前日本危险废物主要依据循环型社会形成促进法进行管理。由于产生的废物主要采取回收利用方式进行处理,日本废物末端处理厂的数量很少,仅对需要特别处理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置方式。针对焚烧处置,日本将烟气二噁英控制作为重点。相继制定了二噁英对策特别实施法和二噁英对策推进基本指南。日本通过专门性的法律,将二噁英管理从其他环境管理的体系中剥离出来。不仅通过法律确立了二噁英治理、污控、减排的管理程序,而且使其管理在立法上形成独立的管理章节。表5-3 日本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规模排放限值(mg/m3)现有污染源新建污染源颗粒物-40一氧化碳-88二氧化硫-57氯化氢-25氮氧化物-105汞及其化合物-0.5二噁英类(ngTEQ/m3)4 t/h1.00.124 t/h5.01.02 t/h10.05.0注:新建设施执行时间为1997年。5.2国内危废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上海市2013年制定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于2014年实施。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设施12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 表5-4 上海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数值含义a1颗粒物20测定均值2一氧化碳(CO)50小时均值3氮氧化物(以NO2计)250日均值400小时均值4二氧化硫(SO2)50日均值100小时均值5氯化氢(HCl)10日均值50小时均值6氟化氢(HF)2测定均值7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05测定均值8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1计)0.05测定均值9砷、镍及其化合物(以As+Ni计)0.5测定均值10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0.5测定均值11铬、锡、锑、铜、锰、钒及其化合物(以Cr+Sn+Sb+Cu+Mn+V计)1.0测定均值12二噁英类(ng TEQ/Nm3)0.1测定均值注:a手工监测时,表中的小时均值为测定均值 北京于2007年发布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于2008年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中烟尘,烟气黑度,不透光率,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等14项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5 北京市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控制项目单位数值含义排放标准值1烟尘mg/m3小时均值302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测定值13烟气不透光率%小时均值104一氧化碳mg/m3小时均值555氮氧化物mg/m3小时均值5006二氧化硫mg/m3小时均值2007氯化氢mg/m3小时均值608氟化氢mg/m3小时均值49汞及其化合物mg/m3测定均值0.110镉及其化合物mg/m3测定均值0.111砷、镍及其化合物(以As+Ni计)mg/m3测定均值1.012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mg/m3测定均值1.013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以Cr+Sn+Sb+Cu+Mn计)mg/m3测定均值4.014二噁英类(ng TEQ/Nm3)ngTEQ/m3测定均值0.1海南省2019年制定并实施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地方标准,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入炉废物要求、技术要求、运行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并规定了颗粒物,一氧化碳,氟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总有机碳,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11项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6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mg/m3)取值时间1颗粒物824小时均值101小时均值2一氧化碳(CO)3024小时均值501小时均值3氮氧化物(NOx)12024小时均值1501小时均值4二氧化硫(SO2)2024小时均值301小时均值5氯化氢(HC1)824小时均值101小时均值6氟化氢(HF)124小时均值21小时均值7总有机碳(TOC)1024小时均值201小时均值8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02测定均值9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1计)0.03测定均值10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 Sb+As+Pb+Cr+Co+Cu+Mn+Ni计)0.3测定均值11二噁英类(ngTEQ/m3)0.05测定均值5.3国内外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分析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主要为烟尘、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重金属因子及二噁英等,整体而言欧盟执行的排放标准最严。(1)颗粒物。欧盟限值为10mg/m3,美国限值为2.45mg/m3,日本限值为40mg/m3。国标限值为20 mg/m3(日均值),上海地标限值为20,宽于欧盟和美国要求。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为8mg/m3,严于欧盟标准限值。(2)一氧化碳。欧盟限值为50mg/m3,美国限值为89.25mg/m3,日本标准限值为88mg/m3,国标限值为80mg/m3,仅严于美国、日本。北京及上海地标与欧盟基本一致。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30mg/m3,严于欧盟标准限值。(3)二氧化硫。欧盟二氧化硫限值为50mg/m3,日本限值为57mg/m3,国标限值为80mg/m3,北京地标为200mg/m3,上海地标与欧盟一致。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20mg/m3,严于欧盟标准限值。(4)氟化氢。欧盟限值为1mg/m3,国标限值为2mg/m3,北京及上海地标限值分别为10mg/m3、4mg/m3。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氟化氢排放限值为1mg/m3,与欧盟标准限值一致。(5)氯化氢。欧盟排放限值为10mg/m3,美国排放限值为23.76mg/m3,日本排放限值为25mg/m3,国标限值为50mg/m3,北京地标为60mg/m3,上海地标为10mg/m3。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氯化氢排放限值为8mg/m3,严于欧盟标准限值。(6)氮氧化物。欧盟排放限值在200-400mg/m3之间,日本排放限值为105mg/m3,国标限值为250mg/m3,日本标准最严格。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20mg/m3,严于欧盟标准限值。(7)重金属类污染物。大多数国家仅对汞、镉等指标作了限定,欧盟和美国的控制指标相对更全。比较我国和美国、欧盟标准,国标中汞、镉等指标控制要求基本处于较严水平,其余重金属类污染物各有侧重。(8)二噁英。各国控制要求基本达到了0.1ngTEQ/m3,国标限值为0.5ngTEQ/m3,要求偏宽。北京及上海地标均为0.1ngTEQ/m3,海南生活垃圾焚烧地方标准二噁英排放限值为0.05ngTEQ/m3,严于各国标准限值。对以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比较可知,欧盟和日本的标准限值较为严格,二噁英的限值基本都控制在0.1ngTEQ/m3。我国地方标准上海执行标准整体严于北京。各国控制指标存在差异,一是各国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不尽相同,管控的重点也各有特点,废物类别和特征有所差别;二是标准制定时间不同,排放限值与当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处置工艺和装备水平也密切相关。在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参照发达国家标准限值,结合海南省实际环境质量要求以及目前焚烧工艺及污染物治理水平,本标准规定限值基本可达到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排放标准限值,严于欧盟、美国及日本标准。生态环境对于海南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于大气质量要求也相对较高,本标准规定限值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一是顺应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发展要求,二是与我国全面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成果密不可分,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情况下,本标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456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6.1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包含医疗废物专用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及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6.2污染控制技术要求6.2.1入炉废物要求危险废物进入焚烧炉前需进行配伍,依照废物的组份、灰分、热值等参数,以及各批次废物的分析数据,通过计算制定配伍方案。合理的配伍能够保证装置高效焚烧、降低运行成本并提高处理效果。废物配伍主要目前国内外普遍采取混合、充分搅拌等方法使得配伍后的废物中主要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有机氯等尽可能分布均匀,并保证其含量满足焚烧炉设计的焚毁去除率、重金属去除率、氯化氢去除率及热值等指标的要求。为保证焚烧设备安全,首先焚烧废物间需性质相容,防止危废变化产生大量热量或产生毒性更强产物。其次,危废和焚烧设备相容性也需要考量,如不能焚烧可腐蚀设备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配比还需考量产物环保性,不同配比产生不同尾气、炉渣,应控制焚烧气体酸性、有害气体含量及炉渣中重金属比例。不同配比产生不同热值,采用最小辅助燃料换最大焚烧余热具有最大经济性,确保设备稳定下,最大程度提高回收热。6.2.2焚烧技术要求我国常见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炉有回转窑焚烧炉、多膛炉、流化床焚烧炉、固定膛炉、两室炉等。现阶段常见的焚烧模式是回转窑加炉排型焚烧炉,通过回转窑,可以将危险废物进行分解、干燥、燃烧,直到燃尽,没有彻底燃烧完成的肥料会进到移动式炉排再燃烧,全部的炉渣会进入到出渣系统。一般焚烧危险废物的温度范围在8501200间,反应时间、氧气充足的情况下,能够最大程度的对有毒有害物质实施分解以及消除,除此之外,回转窑和炉排燃烧形成的高温烟气会进到二燃室,由于其中含有挥发性有毒有害的物质,要想全面的氧化分解,就需要操作人员掌握好烟气温度,应该在8501200范围内,给二燃室内输送足够的氧气,让这些物质可以全面氧化分解。6.3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与设置 本标准中有关危险废物焚烧炉污染物控制指标的选取参照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 及欧盟标准,规定了13项危险废物焚烧染物排放限值指标:1)颗粒物;2) 一氧化碳;3)SO2 ;4)NOx ;5)氯化氢;6)氟化氢;7)汞及其化合物;8)铅及其化合物;9)镉、铊及其化合物; 10)砷及其化合物;11)铬及其化合物;12)锡、锑、铜、锰、镍及其化合物;13)二噁英类。 6.4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6.4.1颗粒物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其浓度与性质与焚烧废物的成分、焚烧炉类型、燃烧条件等有关。颗粒物包含粉尘、烟尘等污染物,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以烟尘为主。在焚烧烟气中,烟尘是毒性最大的物质的集合,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部分也是以颗粒形态存在,所以烟气中颗粒物的控制对于减少焚烧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减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中烟气中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需要将烟气中的颗粒物从烟气中分离出来,因此在安装除烟装置时需要把惯性力、重力以及扩散附着力和离心力灯光作为除尘的作用力,例如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早期垃圾焚烧烟气的高效除尘器以静电除尘器为主,电除尘器主要是通过高压负极放电产生电晕,将烟气中带有负荷电的颗粒物从烟气中分离出来的一种设备。布袋除尘器主要是通过过滤袋把烟气中含有的尘气进行过滤、筛选,把尘气体和烟气分离开来,并让除尘器气体附着在过滤袋上,然后再通过喷吹等方式进行清除。这种方式的除尘效率比较高,使用和维护都比较方便。布袋除尘器与静电除尘器相比可以把烟气中的小颗粒烟尘和二噁英去除得更干净。根据我国现有各类除尘技术的除去效率以及实际的监测结果,袋式除尘器能较好地处理尘颗粒,有效除尘效率高达99%,并且适应性强,在一定条件下,进口浓度的变化几乎不影响出口浓度,在我国应用已较为广泛。上世纪90年代以来,焚烧烟气除尘基本已布袋除尘为主。设计运行良好的布袋除尘器可将焚烧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同类标准相比,本标准所确定的颗粒物的排放限值(10mg/m3),与欧盟烟尘排放标准限值、日本部分地区颗粒物排放限值持平。虽严于多数国家和地区,但通过采取相应措施,颗粒物达到本标准确定的限值是可能的。6.4.2一氧化碳焚烧过程中,焚烧不完全会产生一氧化碳,焚烧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可反映焚烧过程的完全程度,有研究表明,当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稳定在50-100mg/m3范围时,就可判定燃烧过程是完全的。许多国家对CO的排放浓度控制要求较严格。欧盟要求焚烧烟气中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日均值为50mg/m3,半小时均值为100mg/m3;美国一氧化碳排放浓度要求为89mg/m3。上海地方标准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50mg/m3。本标准的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日均值为30mg/m3,小时均值为50mg/m3。烟气中CO浓度的控制手段主要是加强对燃烧过程的管理控制以及焚烧炉焚烧过程中控制二次空气量,将二次风送入二次燃烧室入口使CO完全燃烧。通过燃烧过程的控制,现阶段设施一氧化碳可达到本标准的排放要求。6.4.3氮氧化物(NOx)氮氧化物类型非常繁多,例如 NO、NO2、N2O、N2O4、N2O5等。当危险废物中含有N元素的成分经过高温燃烧后发生氧化分解反应产生NO和NO2。一般而言,NO体积比可以占到烟气中NOx总量的95%。NOx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形成酸雨、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气体。当其进入大气平流层时,对臭氧层会产生破坏作用。在污染严重的许多地区,植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另外,NO还能够与血红蛋白结合降低血液输氧能力,接触较高浓度气体时会危及人体健康。另外,NOx的次级产物硝酸、硝酸盐会引起材料腐蚀。烟气中氮氧化物属于酸性气体,其产生原因与废物中氮的含量有关,同时受燃烧条件影响。废物中的氮即使在较低的温度(600-900)下也可被氧化为NOx。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