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个税法对工薪阶层的影响.docx
广州工商学院学位论文写作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学位论文写作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2020年6月2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将学位论文编入有关数据库,提供网上服务。(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2020年6月2 日 浅析新个税法对工薪阶层的影响摘 要个人所得税在税种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纳税人生活息息相关,尤其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为了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进一步实现还利于民与社会公平,新个税法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通过阐述新个税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对修订前后的纳税变动项目进行了对比,接着阐述了新个税法的变动对工薪阶层带来的影响,纳税人应如何面对这些影响,在本文最后对纳税人提出了相关的纳税策略,从文章分析可知,新个税法切实为纳税人减轻了纳税负担,感受到惠及于民的同时,我们也要熟悉新个税法相关要求,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以促进新个税的贯彻和实施。关键词:新个税法;修订内容;影响;建议ITalking about the Impact of the New Tax Law on the Working ClassAbstract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has the pivotal status in the tax category, and the taxpayer's life is closely related. Especially in the working clas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burden of the working class, to further realize the benefits to the people, and to achieve social equity, a new tax law came into being. The new tax law co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2019.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revisions of the new tax law, and then compares the new tax law with the tax law before the formulation. It is easier to see the tax gap before and after the revision. Then explained the impact of the changes in the new tax law on the working class and how taxpayers should deal with these impacts. At the end of this article, relevant taxation strategies for taxpayers are proposed.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article, the new tax law has effectively reduced the tax burden for taxpayers, especially for the working class. At the same time that they have benefited the people,we must also be familiar with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under the new tax law and fulfill their tax obligations consciously in order to put into e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tax. Keywords: new tax law; revised content; impact; suggestionII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一、绪论1(一)选题背景及意义11.选题背景12.选题意义1(二)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1(三)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21.研究目标22.研究内容2二、新个税法主要修订内容的概述2(一)起征点及综合所得的变动2(二)经营所得的变动3(三)梯度税率间距的变动3(四)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3(五)征税方式及纳税期限4三、新个税法与修订前个税法的变动项目对比4(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变化与影响41.个人所得税对照表及案例分析4(二)年终奖51.年终奖计算方法及案例分析5(三)关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影响5(四)关于实名纳税与征信6四、新个税法变动对工薪阶层的影响分析6(一)纳税标准明确化,保障劳动者的权益6(二)起征点上调,有助于中低收入群体获益7(三)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7(四)引入专项扣除,降负力度大8五、变动对工薪阶层影响的应对策略8(一)对纳税人的建议8(二)对专项扣除的建议9(三)对社会组织的建议9(四)对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建议9(五)强化政府服务保障10六、结论10参考文献12致 谢13一、绪 论(一)选题背景及意义1.选题背景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税制的改动都给纳税人带来或大或小的影响。2012 年至 2018 年间,在全国各项税收收入总额中,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所占的比例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全国人大于2018 年 8 月 31 日,表决通过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国个人所得税法,其目的在于,尽力带动高质量消费,进而促进社会的公平,缩小社会贫富的差距,还利于民。2019年1月1日,是变革后的新个税开始实施的日期,在本次个税法修订的内容中,涉及的范围较广,亮点较多,影响极大,尤其是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在涉税处理过程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作为广大的工薪阶层,修订后的新个税带来了哪些变化,产生了有哪些影响,作为纳税个体应该如何合理应对。因此,本文对此次个税法的修订,有关工薪阶层涉及税收规定的内容以及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2.选题意义减轻了税收者的负担,尤其是中等及以下收入者。对于工薪阶层来讲,比改革前少交个税是一大特征,在计算工资时,可先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再计算纳税人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工薪阶层减负,体现“以人为本”,突显公平公正,有利于社会繁荣富强的发展。同时,也刺激了消费的增长。投资、消费、以及出口是推动经济的三项重要指标,随着如今电商化消费的普及,传统零售行业已江河日下,这刺激了消费结构的升级。同时,我国在中美贸易战的摩擦中,出口的带动作用也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个人所得税从表面上看,与消费挂钩不上,但它可通过影响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进而使消费日趋上涨。将四项所得归并为综合所得,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收入来源不同造成的税负差异,使得税收制度更加的合理化,人性化。(二)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本文是在阅读了修订前的个税法,以及新个税法对于工薪阶层涉税内容以及征收方式等的转变,免征额,税率结构的变化之后,意识到个税变化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尤其是在工薪阶层中。赵增绩(2019)阐述了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首先描述了修订前个税法关于工薪阶层涉税内容,接着分析了新个税法变革对工薪阶层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影响,其中先是讨论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变化与影响,其次讨论了关于新增“专项扣除项目”的影响,最后阐述了关于实名纳税与征信以及纳税人应对策略。 此文章亮点在于笔者对计税方式、应税项目设置、税率结构、费用扣除项目与标准等诸多方面的变化进行了系统的阐述1。王陆选(2019)剖析了新个税实施的意义,他认为新个税法可以为工薪阶层减负,缩小贫富差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推进了税负公平,减轻外来务工者负担,促进城市稳定发展,以及将四项所得并为综合所得,更加合理,接着指出了目前新个税法中存在的不足,他强调主要有信息归集和监管成本较高、缺少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有待完善以及提出应对不足的优化建议2。刘彦琼(2019)用具体数字来体现新个税法对工资薪金收入还有对企业成本费用及年终奖的影响,最后落脚点在于银行,指出银行需要设立专人或部门定期评估涉税行为的外部风险3。孙曼源(2019)先是对新个税改革概述和现状以及问题分析进行阐述,接着提出相关建议,主要是对纳税人和专项扣除的建议,对社会组织和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建议4。 吴树云(2019)认为,此次的新个税改革,是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工薪阶层作为中国纳税的主力军,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本文就新个税法实施过程中,因纳税机制的改变,给工薪阶层带来的影响作详细分析并提出建议,期望更好落实及完善国家新修订的惠民政策,让更多纳税人能享受政策红利5。(三)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1.研究目标本文以介绍新个税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新个税法与修订前个税法的变动项目、分版块分析个税变动对工薪阶层造成的影响,最后根据个税变动所带来的影响提出了相关对策。2.研究内容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个税法中的各项纳税机制的变动,给工薪阶层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本文以新个税法的变动给工薪阶层带来的影响作为研究内容,将新个税法与修订前个税法作对比后,阐述其主要修订内容,分析其变动,探究税法的变动对工薪阶层的影响,并提出相关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二、新个税法主要修订内容的概述(一)起征点及综合所得的变动纳税人在实际生活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减除费用,上调至5000元/月,新个税法综合所得(包括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表1)表1 新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其税率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注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年度收入作为基准,减除费用60000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综合所得适用于居民个人,而非居民个人,仍按月或次进行分项计算,这也可看出政策对居民个人的倾斜。(二)经营所得的变动经营所得包括:个人转包、转租、承包或承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在其他生产方面取得的所得等。新个税中的经营所得,适用5% 至35% 的税率(税率表如下表2)表2新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其税率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注2:此表适用范围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梯度税率间距的变动在减税方面向中等或以下收入者倾斜,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在新个税法的修订中,减税降费红利日益凸显,新个税中优化调整税率级距,扩增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级距,而三档较高税率级距30%、35%、45%,则保持不变:同时,劳务报酬所得原来是采用加成征收,现已合并至综合所得中,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由原来固定税率为20%合并入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四)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 在新个税法中,可抵扣个税的支出项目增多,如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一系列支出);(五)征税方式及纳税期限新个税征税方式,修订前为分类计征方式,修订后调整为综合与分类并存,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首次列入综合征税的范畴6。此项规定,有助于避免因收入来源的差异所带来的税负不公平的情况,便于缩小贫富差距,体现了税负公平。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延长,由现行的下个月7日内,延长到下个月的15日内。三、新个税法与修订前个税法的变动项目对比(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变化与影响1.个人所得税对照表及案例分析表3修订前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对照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对应旧起征额(3500元)对应新起征额(5000元)旧税率(%)新税率(%)1不超过1500元无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不超过3000元1033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超过3000元至7500元部分201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超过7500元至12000元部分25105无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0206无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0257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30308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35359超过80000元部分超过80000元部分4545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新个税法扩大了低税率间(3%至20%)的级距(比如表格中的第5、6级),采用累计扣除,这个较明显的改革使得中低收入者获益匪浅,具体如下: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税前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假设纳税人张三取得的含税工资收入为8000元,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合计为1000元,则对于修订前,纳税人应交个税为:8000(含税收入)1000(五险一金)3500(起征点)=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3500*10%(适用税率)105(速算扣除数)=245元(应缴纳个税);而在调整后,纳税人应交个税为:800010005000=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3%0=60元(应缴纳个税),少交个税24560=185元,以上数据是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计算得出。由以上数据可看出:在相同月收入的条件下,修订前个税与修订后相比,可以少交几百元,这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可能没什么影响,但是我国工薪阶层中的大部分群体都是中低收入者,即使是较小的数目,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可能是一天的伙食费或交通费,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而言,在原来收入条件不变的情形下,每月少缴纳税费几百元,可以明显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和家庭负担。(二)年终奖1.年终奖计算方法及案例分析年终奖指的是:职工工作了一年之后,公司给予的奖励,这也是工薪阶层关注的一大福利,年终奖也需要纳税,纳税方式有两种,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一种是将年终奖除以12获得一个数额,再按税率表中对应税率,单独计算;第二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计算个税时需并入综合所得。举例如下:某公司员工小永(假设没有其他的扣除和收入的情况)应发工资为8500元/月,专项扣除为15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为1000元,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于2020年1月末,公司发放给小永42000元年终奖。选择第一种计算方式单独计税:应纳税额=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2000*10%-210=3990元,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500*12-5000*12-1500*12-1000*12)*3%-0=360元全年应交个税=3990+360=4350元选择第二种计算方式进行计税:并入后年度综合所得=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扣除项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8500*12+42000-5000*12-1500*12-1000*12=54000元全年应交个税=54000*10%-2520=2880元由以上数据可看出,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少,比较之下较划算。(三)关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影响在新个税法中,新增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且采取了国家税收以及个人共同分担的举措,对于纳税人而言,在各项民生方面的开销,如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起了适度的缓解作用,这足以呈现出“以人为本,税负公平”7。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他们绝大部分收入也是花费在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在教育方面,如今大部分家长,都期盼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到优等且全面的教育,所以在孩子的教育费用方面还是可观的,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方面,学费数目高,对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而言,生活压力大。因此,新个税法的改革着眼于次,规定扣除标准为12000元/年,为了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全面的教育,而不会受制于父母的收入,同时,子女在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可享受扣除。在医疗方面,现如今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年轻人的身体已经不如以前的老一辈那么强壮,再加上生活的重压,或多或少影响身心方面的健康,如果一旦患病,医疗费用也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因此新个税法进行改革,规定在医疗方面可以附加扣除,站在工薪阶层的角度看也是尤为欣慰的。在住房方面,房价愈涨愈高,住房贷款已是司空见惯,新个税法规定在住房贷款利息的项目中,纳税人首套房子的房贷利息可以扣除,这也是其亮点之一。在赡养老人项目之中,现如今,每一个步入工作阶段的成年人都要负责2个退休长辈甚至更多,有的长辈存在长期需要照顾或患有严重疾病,这又增加了工薪阶层的压力来源,而在新个税法中新增这一项目的扣除,对于减轻压力方面,也是可观的。(四)关于实名纳税与征信值得纳税人注意的是:在新个税法中,加入了纳税人识别号、实名纳税以及联合奖励与惩责规定。新个税法强调,纳税人是指缴纳国家个税的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纳税人在缴纳个税时,可通过纳税识别号实名纳税,如果是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充当纳税识别号,否则,纳税人识别号将由税务机关授予。纳税人相关信息,是否遵守纳税规定的有关情况,信用信息系统都会有记载并随时可查,并依照法律的途径实施联合奖励或者惩责。无论纳税人是企业还是个税的办税人员,都需要进行实名纳税。实行实名纳税与征信,能够有效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有利于诚信系统的建立。四、新个税法变动对工薪阶层的影响分析工薪阶层亦叫“上班族”或者“工薪族”,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上班,依靠工资来维持生活的这一类群的人。(一)纳税标准明确化,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是我国进行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群体,保障他们的权益势在必行,而新个税中,纳税标准进一步明确化,比如以下:政策中的专项扣除的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的父母,有一方达到60周岁或者以上,就可以扣除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可平均扣除;政策中规定,在大病医疗的支出项目中,纳税人在全年的医药费用开销中,扣除医保报销金额之后,个人所需要负担的费用,高于15000元的那部分支出,可以扣除,而最高额度为可提升为60000元/年;制定清晰的法律条文,不仅有利于解决司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案件,也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所在,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纷争,进一步实现国家的井然有序。(二)起征点上调,有助于中低收入群体获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档次节节攀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稳中有升,处于工薪阶层的居民,其基本消费支出也在不断上涨,每个工薪阶层的居民平均需要负担的人数(包括小孩、长辈等),这一系列的压力,使得工薪阶层压力重重。而在新个税中,基本减除的费用确定为每月5000元,对于一大部分用户来讲已大幅度降低应纳税额所需支付的税费。虽然还有一部分居民的工资无法达到个税起征点,但修订的部分已经考虑了种种的因素之后,确定的新的起征点,在惠及民生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表4以下是不同收入的水平下按照新、旧个税法的应纳税额以及税负率计算结果收入额70001000020000300004000070000按旧个税法应纳税额(元)24574531205619837617773按旧个税法税负率3.50%7.45%15.60%18.73%20.94%25.39%按新个税法应纳税额(元)6029015903591609215589按新个税法税负率0.86%2.90%7.95%11.97%15.23%22.27%税额减轻(元)1854551530203022842184税负率减轻2.64%4.55%7.65%6.76%5.71%3.12%税负率降低率75.51%61.07%49.04%36.12%27.27%12.27%由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收入额为7000元的工薪阶层,其税负率降低率高达75.51%,收入额为10000元的工薪阶层,其税负率降低的也较明显,而后,收入越高,税负率降低率也越来越小,由此可见,新个税法对中等或以下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是较友好的,明显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三)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可在个税缴纳前,作为减除项扣除,即某员工在发工资时,先计算出应交多少个税,房贷需缴纳多少利息,此时员工工资可先减除利息后的金额,再计算个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任意一方,按100%抵扣;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各按50%抵扣,只有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及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达到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才能合理避税,扣除方式在一年内不得更改。站在家庭的立场上,夫妻双方,哪一方的工资较高,就从谁的工资里进行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利用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方式买房在工薪阶层中是很普遍的购房现象,而新实施的个税扣除标准可为工薪阶层节省一大笔税费支出,减少他们的购房压力,节省下的费用可用于提高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生活质量。新个税法中规定:首套唯一居住用房的贷款利息在计算缴纳个税时允许扣除。纳税人未购买住房的,或者工作地点没有住房的可扣除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夫妻,可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四)引入专项扣除,降负力度大 在新个税法中,可以抵扣个税的项目明显增多。新个税实施的目的主要是调节两极分化、杀富济贫,也是为了达到公平税负,为我国市场经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其作用在于提高不交税的额度。新个税法中的多项规定,让纳税人合法合理地少交税。在现实情况中,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生活压力,有些纳税人背负着赡养老人的负担,有些纳税人有着还房贷的压力,而有一些纳税人由于生病,也需要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当中多数纳税人不仅仅只承受着其中一个负担,他们同时承担着多种压力。而新个税引入了专项扣除,使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与支出、收入的水平更加地匹配,从而使税负愈来愈公平,也更加地人性化,更有利于民生。 五、变动对工薪阶层影响的应对策略综合以上新个税法的变动,工薪阶层作为主要纳税人,在新个税法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关的应对策略。(一)对纳税人的建议自行申报纳税,纳税人要熟悉税法规定,自觉履行纳税,纳税人应做好准备,自觉地申报纳税。工资薪金并入综合所得后,计征方式由每月计征,改成按年度计征。纳税人自行申报汇算清缴,新个税法上台后,计税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原来发工资时,一般不需要个人自行申报,除了年所得12万元的要汇算清缴,其余由企业进行代扣代缴,而新个税法中,纳税人需要自己申报汇算清缴的项目增加,如取得综合所得时,要办理汇算清缴。平时没有扣除,导致多缴纳了税费的,年终算账时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多缴纳税额。从2019年起,纳税人有多种收入来源的,除工资和奖金外,一系列收入可全部加总,按年度计税。纳税人要争取合理消费与投资,社会在发展,人民的生活在不断改善,根据自身的收入和每月必须的支出,适当地进行理财规划,合理消费,不做“月光族”,把必要的支出和可调整节约的支出区分开,对收入进行科学管理。综合考虑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和生活必须开销,不拘束于陈旧的消费观念,可适当地进行投资,科学进行个人理财,从长远的角度出发,选择自己较感兴趣,较有把握的项目进行投资。(二)对专项扣除的建议扣除项目有待细化。纳税人的综合所得,为一年的收入减除60000元免征额后,再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其他扣除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新个税法条文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需进一步细化,使需要抵扣的项目得到抵扣,不需要抵扣的项目无法扣减。专项扣除调整模式需适应社会,随着科学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专项扣除项目需不断调整,在模式以及扣除额上的调整都要进一步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 ,才能真正有利于民,还利于民。(三)对社会组织的建议企业应制定相对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与新个税法的制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比如:新个税法中要求变革税收征管体制,因此企业也需要相应地改革财税系统;社区居委会、社会新闻媒体应加大宣传,宣传方面不能仅依靠税务系统每年的特定时间的宣传活动。因为这些宣传的时间不够长,宣传次数也太少,不足以使税收规定深入人心。笔者认为可以利用社会组织(如社区委员会)、互联网、画报或者标语、广告词等形式,多方协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新个税法具体变动的项目以及会给居民带来的切身利益,让居民感受到新个税法确实是注重民生,以人为本,为居民减负,从而使居民了解其相关规定,自觉提高纳税观念,建立起征税和纳税的和谐画面,主动完成纳税义务,纳税期间不偷税漏税,这也有利于政府机关开展工作改善社会的消费观念,刺激纳税人进行理性消费。新个税法实施以后,个人消费数量是否有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由消费水平的高低来决定。社会组织应加强推动消费观念,鼓励纳税人进行消费。(四)对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建议综合与分类共存的模式改革,如今世界上大部分采用综合课税的模式,而我国个税法在改革之后,采用了混合模式,但这种模式,其实质还是具有综合的性质。我国是否要紧跟世界潮流,还是要考虑实际国情,纳税人的现实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具备一定弹性的个税起征点,虽然个税起征点已上升到至5000元/月,然而社会在持续发展中,如果继续保持5000元起征点不变的话,显然还是偏小的。再者,5000元的起征点是面向全国纳税人,但是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的收入和消费还是有较大差异的,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上差别也较大,沿海地区与西北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经济上的差异也较明显。因此笔者认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概而定,应当给予更大的弹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富贵悬殊,实现税负公平,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纳税可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在社会形态中,每个纳税人都不是独立的个体,都是承担着一定的家庭责任的8。因此,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不仅可以解决家庭成员间的收入来源差异造成的税收负担,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符合人民的期望。(五)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工薪阶层的利益。首先,强化就业服务,将工薪阶层就业和失业情况进行登记并持续跟进,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再者规定企业要适当加强员工技能培训,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热情;最后保证企业能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杜绝欠薪事件发生,如有些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政府应及时介入,调查清楚原因,给员工一个交代,员工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担负着一个家庭的重担。完善各项税收制度及征管制度。从实际情况出发,观察法律中有哪些遗漏点和不足之处,善于倾听民声,以科学化、规范化为方向,考虑工薪阶层的大众利益,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一些有待调整的规定据实进行完善,严格依法按规办事,切实提高企业和工薪阶层的工作效率。同时,税制作为基础,征管制度就是保障,两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目前,个税征管制度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可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的手段 来切实提高监管水平。新个税法下许多项目的变动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收难度,因此,税务机关需同时联合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医院、教育机关等联手,强化信息融合及交流,来防范和抵制税源的流失。帮助企业开展对外合作,所谓合作才能实现共赢,每年可确定一批重点方案与项目,给予企业资金、资源以及政策上的支持,为企业在开展相关项目时,能大胆创新,凸显项目特色和价值,而不是因为政府的不支持而不得不放弃。六、结论习近平总书记在跨年视频中说的一段话也提到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可见意义非凡,个人所得税是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的税收,新个税法中起征点的提高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的增加,切实为工薪阶层减轻负担。减税降费规模还将持续扩大,应当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让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增强。工薪阶层也应该熟悉各项税收制度,主动按时纳税,让社会呈现出一片井然有序的现象。文章简要地叙述了新个税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对工薪阶层带来的影响,在结尾处,对于不同对象提出了的相关建议。但由于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修订法律条文中,有些规定还有待优化,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不同群体需求不一致,文章并未明确指出应如何优化。参考文献1赵增绩.个税法变革对工薪阶层的影响分析与应对策略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19,25(01):10-14.2王陆选.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意义及优化建议J. 现代经济信息 . 2019(19)3刘彦琼.浅议新个税法税负及其对收入影响J.纳税,2019,13(28):18-19.4孙曼源.浅谈新个税法及相关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9(08):77-78.5吴树云.“新个税法”对工薪阶层的影响浅析J.北京金融评论,2019(02):37-456刘颖个税改革应沿着综合税制方向寻求“最优解”N中国财经报,201803137蔡昌,李为人个税改革方向与税制设计J中国经济报告,2017(11)8战晨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9Smith,Dan Throop (1961), Federal Tax Reform, New Year M.C,Graw-HILL,pp294-296.10Joseph A.Pechman(1987),Federal Tax Policy ,Fifth Edition ,Washington,D.C:The Brooking Institution,pp78-81.致 谢本文是在谢紫微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论文从选题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了谢老师的热情帮助和精心指导。谢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学术眼光、精益求精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我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极大地促进作用。在论文完成之际,我要感谢所有老师对我在四年学习和生活中的关心和教诲,特向谢老师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在此,还要感谢图书馆老师,我在图书馆查找资料的时候,老师不厌其烦地给我提供了很多方面地支持与帮助,特此向帮助过我的各位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的各位学者,本文引用了多位学者的研究文献,有些句子或段落引自这些参考文献,如果没有各位学者研究成果的帮助和启发,我将很难完成这篇论文的写作。感谢我的各位同学和朋友,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多的素材,还有论文撰写和排版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和指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