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章程.docx
培训学校章程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化者有安排、有组织地对受教化者进行系统的教化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培训学校章程,供大家参考选择。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邮政编码:*,电话:*。其次条 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和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化方针,保证教化质量,遵守社会道德,致力于培育各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第四条 办学规模:日常在校学生达到*人,年度培训*人。第五条 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第六条 办学类型:(应注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第七条 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为准定为准。其次章 资产与经费第七条 学校注册资本*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组织(应当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者民营等非财政经费)。第八条 必需说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第九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数据合法、真实、精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需实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需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一条 本单位资金来源:(一)个人出资;(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三)利息;(4)其他合法收入。第三章 组 织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两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主办方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化教学阅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当,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安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确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六)确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确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探讨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看法通过。(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确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确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六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当。第十七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化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确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安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与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化教学、科学探讨活动,保证教化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四章 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第十八条 本学校由于以下缘由,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第十九条 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终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当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其次十条 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章 附 则其次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化部教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方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其次条 本教化机构名称:日照市五莲县恒艺艺术培训学校。第三条 本教化机构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邮政编码:262300。第四条 本教化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马上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本教化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反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其次章 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 本教化机构性质:本教化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化,属于公益性、教化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化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须要,促进幼儿艺术教化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育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化培育幼儿对艺术活动的爱好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实力,发展幼儿艺术创建实力和表现实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国务院社会力气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第八条 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化类非学历教化。第九条 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化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其次章 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 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第十一条 资产性质:本教化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化机构存续期间,全部资产由教化机构依法管理和运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第十四条 对受教化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第十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托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化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十六条 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依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确定,自该确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七条 本教化机构对聘用老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本教化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化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第三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组织校务委员会,并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学校校长;(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确定学校重大事宜。?(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六)出资人必需遵守学校章程,担当学校的债务。在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第四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其次十条 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出资人和学校选聘的主要办学人员共五人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并修改学校章程;(二)选举和更换校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三)选举和更换学校校长;(四)审议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审议批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六)审议批准学校终止事宜;(七)审议批准学校其他重大事项。其次十一条 校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人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委员同等行使表决权。其次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校务委员会主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次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安排;(三)举荐校长人选;(四)检查校务委员会决议落实状况。(五) 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其次十四条 校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方可召开。其次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必需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其次十六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务委员会主任举荐,经校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三)拟定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六)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作和学校财务状况;(七)代表本校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其次十七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其次十八条 本教化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化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看法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其次十九条 本教化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 本教化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三十一条 本教化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根据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 本教化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三条 本教化机构在下列状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化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四条 本教化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接着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培训学校章程(范 本)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2条 学校名称:安徽XXXX职业培训学校。第3条 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第4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化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育XXX类人才。第5条 法定代表人由XXX担当。第6条 校址:XX市XX街XX号。第7条 学校接受审批机关4川省劳动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4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次章 主要任务第8条 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第9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第10条 招生对象:面对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第11条 办学规模:XXX人/期。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12条 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之下仅以董事会为例)。第13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第14条 董事会的职权:(1)聘任和解聘校长;(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安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确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确定学校的分别,合并,终止;(7)确定其它重大事项。第15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终确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确定必需超过参与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第16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状况;(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17条 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确定;(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安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3)聘任和解聘学校老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4)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第18条 依据状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运用原则第19条 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第20条 学校资产:由XXX出资XXX万元。第21条 经费必需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第22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需进行财务审计。第23条 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五章 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24条 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变更。第25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26条 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六章 附则第27条 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28条 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第29条 本章程的说明权属董事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xx县xx电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宪法,教化法及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其次条 学校是由曾仕洪出资自愿举办,属于盈利性事业,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学校必需遵守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化、教学质量。学校主办者,理事会、校长必需履行职责,接受县教化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和受教化者的合法权益。其次章 学校的设置第四条 学校名称: xxxx电脑培训学校。第五条 学校地址:xx县xx镇xx路x号x楼。第六条 办学范围: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装饰装潢设计、设计美术基础、计算机广告美术设计、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英语、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自学考试、作业辅导。第七条 学校服务期限:5年。第三章 办学宗旨及规模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化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培育计算机类合格人才,促进民办教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九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化者的合法权益。聘任的老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和有关行政的'规规定的老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第十条 学校办学规模:100人,依据学校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再扩大办学规模。培训学校办学章程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教化法、民办教化促进法、民办教化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其次条 学校名称: 学校第三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育实力,发展学生特性和特长。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 教化局、 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学校地址:其次章 办学机构第七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第八条 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三章 管理体制第十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 人:由组成,其中 均从事教化10年以上。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热心教化事业,品德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第十三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第十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安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五)确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确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第十八条 副董事长帮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状况;(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其次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听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终确定。但探讨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非学历教化。第十二条 办学形式:业余制。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三条 学校先期投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依据发展须要再增加投资。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学校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在规定的办学范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用于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第十四条 学校增加出资额,由学校理事会确定并须修订学校章程,在县教化局备案。第十五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額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受教化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第十七条 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每月工资足额发放。第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托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县教化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第五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活动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理事会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组织,由教职工代表担当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化教学阅历,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每届理事的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重新推选,并报县教化局备案。其次十条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安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确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确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七)确定其他重大事宜。其次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理事会在探讨本章程理事会职权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其次十二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曾仕洪担当。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化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其次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终止:(一)学校章程规定的服务期届满,经出资方同意不再接着办学的;(二)学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三)学校由于分立、合并须要终止的。其次十四条 学校终止前,须在县教化局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其次十五条 学校经县教化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其次十六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教化局的监督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 章程修改其次十七条 学校可依据须要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符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其次十八条 学校按下列程序修改章程:(一)由学校由理事会根据规定提出修改章程和方案;(二)修改的章程交教职工探讨;(三)依照教职工的修改看法进行修改,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县教化局备案。第八章 附 则其次十九条 本章程xxx年x月x日经全体理事会决议通过。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教化局核准之日起生效。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6页 共26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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