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测评服务合同、网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推广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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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测评服务合同、网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推广服务合同.docx
网络安全测评服务合同要点:乙方(服务方)为甲方(委托方)提供网络安全测评服务,甲方付款。甲方(委托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及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服务项目1.1.项目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测评服务服务期间: 1.2.技术服务地点: 。1.3.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报告、意见等,以双方约定为准)称为“工作成果”。2.服务费用2.1.服务费用(合同价款)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2.2.该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管理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该金额为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2.3.付款方式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尾款:乙方完成测评并出具电子版测评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足额增值税发票。3.服务内容与要求3.1.服务内容3.1.1.对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三级)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和该系统的差距分析、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工作。3.1.2.对邮件系统(二级)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和该系统的差距分析、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工作。3.1.3.对基础设施网络系统(三级)实施风险评估,评估准备、识别并评价资产、识别并评价威胁、识别并评价脆弱性、分析可能性和影响、风险计算、风险处理、编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3.1.4.对互联网数据中心(三级)实施标准符合性测试和风险评估工作。依据通信行业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标准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服务,其中风险评估测试包括漏洞扫描、基线核查、渗透测试。3.1.5.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电信领域重要数据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甲方2024年度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查验、人工核验、工具测试等方法,完成正当必要性评估、基础性安全评估、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评估、风险源识别、安全影响分析和综合风险研判等综合评估工作;3.2.服务成果及形式3.2.1.基础设施网络(三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差距分析及整改建议漏洞扫描报告渗透测试报告风险评估报告。3.2.2.邮件系统(二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差距分析及整改建议漏洞扫描报告渗透测试报告。3.2.3.互联网数据中心安全评估报告,包含:符合性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改进方案和实施建议。3.2.4.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3.3.转包约定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除部分辅助型工作以外,不得转交第三方完成。3.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服务所需的资料素材。3.5.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以外,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设备、工具等应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担。4.验收4.1.乙方应于甲方提供完整测评资料并依约收到相应服务费用,向甲方交付对应系统的书面测评报告3份并提交电子版测评报告。交付方式为发送至甲方地址或邮箱及联系人。4.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测评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甲方已经使用测评报告,或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均视为验收合格。4.3.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5.知识产权5.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5.3.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已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之上进行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6.保密6.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7.双方关系7.1.独立关系本合同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或独立主体)。本协议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佣、代理、合伙关系,双方对外不产生连带、补充或类似责任。7.2.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不成立雇佣、劳务派遣或其他法律关系;乙方应依法自行向乙方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乙方服务人员向甲方索赔或追究其他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3.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第三方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8.甲方其他权利义务8.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8.2.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全程参与服务过程,负责协调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当该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需至少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8.3.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如有遗漏,乙方应在7天之内提出书面补充清单,否则视为文件提供齐备。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归还甲方交予的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等,不得擅自留存复制品,或者乙方应按照甲方允许的方式销毁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8.4.在进行现场测评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环境以及基本的办公设备。8.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9.乙方其他权利义务9.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9.2.乙方必须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执行本合同,指定一名乙方实施负责人全程参与服务过程,负责与甲方的协调。9.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并通过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的验收。9.4.乙方所有的成果在提交甲方审查前应完成内部的校对、审核工作。10.陈述与保证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0.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10.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11.合同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2.违约责任12.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适当减免服务价款、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2.3.乙方如违反双方的保密约定,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解除本合同。12.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13.其他约定13.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14.合同联系方式14.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4.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4.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4.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4.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4.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5.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附则16.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网络安全测评服务项目保密协议甲方:乙方:鉴于双方在此次测评项目中的合作关系,甲方可能向乙方透露一些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并遵守以下保密协议:1.此协议适用于在本项目中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保密信息。2.此协议中的“保密信息”包括:(1)本项目的内容、方案、合作形式、合作成果等相关信息;(2)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编程规范、开发流程、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3.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他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乙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或透露的限制;(2)能够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信息;(3)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允许。4.乙方同意只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方式、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此外:(1)乙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3)乙方应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送保密信息,确保保密信息安全。(4)乙方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和工作规程。乙方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将保密信息提供给可靠的员工,并应事先与员工签署与本协议充分相似的保密协议,提供程度仅限于可执行一定的商业目的。乙方保证有关员工应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在无甲方许可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包括顾问)透露这些保密信息。乙方应对本项目涉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管理,约束其遵守保密义务,并遵循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乙方测评人员不受可能影响其测评结果的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在合作事项完成前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其在乙方公司工作期间或转职、离职期间。(5)如该项目服务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销毁或删除;如甲方要求返还的,应返还给甲方。5.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6.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进一步扩散。7.双方确认,本项目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益归属甲方,但甲方并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权利。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保密信息”因乙方之外的合法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对该部分“保密信息”终止。9.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才能生效。10.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他权利被放弃。如本协议任何条款经判决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继续履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1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本协议为测评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和内容私自披露给第三方。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网络安全保密协议要点:因为乙方(接收方)为甲方(披露方)进行网络、IT方面项目合作,乙方(接收方)对从甲方(披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承诺保证甲方数据安全。甲方(披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接收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过程中对从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保密义务的来源1.1.基于甲乙双方合作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甲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交易合同”)。1.2.根据主交易合同的约定,履约过程中,甲方作为披露方须向乙方披露部分保密信息,乙方作为接收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2.保密信息的内容2.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履行主交易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特定项目信息以及在此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单位的保密信息。具体包括:2.1.1.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所涉及的有合同、协议约束或存在事实合作、服务关系的项目研发(开发)、实施、测试、测评、运维等工程活动(以下简称“服务工程”)。2.1.2.乙方为服务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而了解、掌握的甲方合法所有的信息和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安全保密措施、各项参数、业务数据等,以及甲方场地环境、硬件、软件、电子信息、商业资料等所有资料内容,无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以及口头、视听传递)。2.1.3.其他:2.2.乙方知悉并认可:上述保密信息中,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雇员、代理人的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包括甲方所作的书面或口头的说明、信息系统的情况等),甲方对其完整性或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责任。3.保密义务3.1.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发(开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进行存储、传播和处理。3.2.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对保密信息提供管理良好、安全可靠的网络安全和保密措施与手段。3.3.服务工程涉及数据库、网络、服务器等信息系统,乙方须制定甲方认可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方案,及采用适当的网络安全保密技术和措施,有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3.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服务工程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教育,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收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3.5.乙方及其参与服务工程的员工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私设“后门”,非法访问系统。3.6.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参数、数据及其它数据。3.7.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信息。3.8.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保密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措施及任何相关的工作环境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及其参与服务工程的员工的网络安全和保密进行检查,并及时调整不合适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必要的文档、记录和其他信息的提供。3.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定期的安全审核报告或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供甲方审核。4.保密期限4.1.乙方保密义务的履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永久保密。4.2.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保密信息予以解密或同意共享,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网络安全和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4.3.如本协议签订之前就本项目,甲方已经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同样就该保密信息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5.信息资料的接收与归还5.1.信息资料的接收5.1.1.甲方应将上述保密信息中主动提供和披露的部分于 年 月 日前以 形式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当场确认所收悉的资料、内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缺页、漏印等。5.1.2.乙方经检查确认后,认为存在前述问题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补充或补正;乙方经检查确认后,认为不存在前述问题的,双方应签署信息资料交接单(接收)。5.2.信息资料的归还5.2.1.主交易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资料的原件尽数归还甲方;在主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或相关人员对信息资料曾有复制、留档的,乙方亦应将全部复制件同时归还甲方。5.2.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归还的信息资料时当场确认所收悉的资料、内容、数量是否正确。5.2.3.甲方经检查确认后,认为归还的信息资料存在内容、数量短缺等问题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承担补正义务;甲方经检查确认后,认为不存在前述问题的,双方应签署信息资料交接单(归还)。5.2.4.甲方对信息资料的处理另有要求或指示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执行。6.保密义务的豁免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6.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6.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6.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6.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6.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前,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6.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6.7.一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6.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7.违约责任7.1.乙方保证履行网络安全义务,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并对保密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7.1.1.保密信息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灭失。7.1.2.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信息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保密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7.1.3.因乙方及其参与服务工程的员工原因,造成信息和网络系统遭受攻击、篡改、运行故障等网络安全事件。7.1.4.其它依据有关规定可视为网络安全事件和失泄密事件等的事项。7.2.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8.其他约定8.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8.2.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8.3.书面修订本合同如需要补充或修订,合同各方需在日后以书面形式作出;非经书面形式的补充和修订,不构成对本合同的有效修改。9.合同联系方式9.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9.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9.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9.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9.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9.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0.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附则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1.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信息资料交接单(接收)1.信息资料清单如下:信息资料名称信息资料形式数量备注2.信息资料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4小时制)3.各方确认:上述信息资料已经交付。披露方确认:接收方确认:附件:信息资料交接单(归还)1.信息资料清单如下:信息资料名称信息资料形式数量备注2.信息资料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4小时制)3.各方确认:上述信息资料已经归还。归还方确认:接收方确认:网络推广服务合同要点: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推广服务方)为甲方软件提供网络推广服务,双方约定采用预付+扣款的方式结算服务费用。甲方推广产品为移动应用APP。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平台进行推广宣传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推广平台1.推广平台为: 。2.上述推广平台可能为乙方自有平台或乙方获得代理授权的平台(第三方平台),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3.甲方同意:若选择上述推广平台,即表示甲方同意同时遵循乙方平台的推广规则以及附件中第三方平台的推广规则,该规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费用支付1.推广方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合作通过CPD,CPT形式,向甲方提供推广服务。CPD:(Cost-per-Download)以有效下载次数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即根据用户对该移动应用的每次下载来定价的模式。CPD推广单价以乙方实际执行价为准,甲方按乙方统计得到的实际下载总数*CPD单价方式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CPT:按照具体排名位置进行计费模式,即在按照产品在第三方手机助手具体实际位置进行计费。CPT的价格以乙方实际执行价为准。2.推广费用及支付:(1)推广费用金额每次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甲方需在乙方执行推广服务前向其支付每笔订单推广金额的 %。(2)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首次投放的推广费为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应在乙方进行推广服务之前将上述推广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的,则乙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的具体推广方式、推广价格、推广产品等内容均以网络推广服务订单进行约定。3.费用结算:乙方应在完成当月推广服务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甲方出具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发票中的费用名称为: 。4.退费:若按合同约定或经双方协商,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乙方需向甲方退费情况的,甲方应在乙方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乙方退回发票,由乙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推广费金额开具发票;若甲方无法退回发票或退回的发票无法开具红字的或超过乙方开票之日起90天的,则乙方有权在应退费用中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税点后,再将剩余款项退还甲方。5.乙方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注: 。6.CPD数据确认:以乙方统计得到的实际有效下载数(CPD)为费用结算的最终有效依据。售卖CPD乙方于每月 号之前提供针对甲方产品在乙方平台上的下载情况统计报表,报表需至少包括“上月总下载数量”字段。甲方指定邮箱: 。乙方指定邮箱: 。三、配返政策投放形式T=单笔推广费(元)配返比例 CPD T<5000 %10000T<100000 %100000T<500000 %500000T<2000000 %说明:1.单笔配返政策中的“T”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单笔投放CPD的推广费用。配返比例参照该单笔投放CPD的推广费用进行计算。2.乙方给予甲方的配返在甲方支付单笔CPD订单全额费用后的 日内,以优惠券的方式转入甲方在乙方平台注册的帐户内,该优惠券仅做CPD投放使用,使用有效期至优惠券生效之日起一年。3.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按甲方单笔CPD的投放金额相对应的配返比例给予甲方进行配返,甲方的CPD投放金额不累积计算配返。四、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刊位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须真实、合法、可靠;应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及乙方和第三方的审核标准;不涉及色情、暴力、涉赌、反动及其他不合法、不正当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经发现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无需提前通知甲方即有权立即对甲方信息内容进行下架处理,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独自对外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3.甲方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提供的刊位上刊登与甲方无关的信息和宣传内容。若甲方在平台投放的推广物料存在恶意代码等恶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弹出广告窗口代码等),在乙方核查时不能发现的,但在推广投放过程中被发现后,乙方将立即停止对甲方的推广服务,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补足。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推广费。5.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义务的经营资质,并承担因经营资质不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或有瑕疵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应将有关的经营资质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在发布或推广、宣传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技术、软件等推广信息和/或内容所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及纠纷由甲方独自且完全解决,与乙方无关。如果前述问题及纠纷必须由乙方直接处理,则甲方应当给予最大支持,并在乙方处理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7.甲方应在推广投放前5个工作日提供相应推广素材给乙方,如因甲方过错未能及时提供推广素材造成推广投放不及时等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8.甲方应配合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做出的售卖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价格、配送、折扣等),在新售卖政策执行期内的所有投放订单,均应遵循乙方公布的新售卖政策执行;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公布的新售卖政策,乙方有权在对已履行的订单结算完毕后,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9.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第三方平台上的推广行为,接受第三方平台第三方推广规则中对甲方的所有约束。一旦甲方有违反第三方平台第三方推广规则约定的,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终止、解除本合同,和/或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五、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在乙方平台或第三方平台上提供推广宣传,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为甲方提供 平台的推广宣传。3.乙方对于甲方的推广宣传内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各项政府专项行动要求及乙方、第三方的审核标准进行合法合规性的自查。对于不符合上述约定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同时采取以下单项或多项措施:(1)在无需提前通知甲方前提下对甲方推广内容进行下架处理;(2)书面通知甲方要求改正;(3)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且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4.在推广期限内,如因甲方需要更新、更改在乙方及其代理平台的软件或网站上刊登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等推广宣传材料,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将替换的推广材料送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继续按照原推广宣传材料进行投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5.在宣传期内,如因乙方或其代理的平台软件或网站进行业务性调整或产品性调整,且原推广宣传位置不再存在,乙方应将甲方宣传材料放置在其新软件或网站的同等/同类位置。6.甲方软件中自带的与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乙方控股公司等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乙方有权在及时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不予上架宣传推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7.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定期调整售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价格、配送、折扣等),在乙方公布的新售卖政策执行期内,甲方在此期间所有有效订单均应遵循新的售卖政策执行;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公布的新售卖政策,乙方有权在对已履行的订单结算完毕后,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8.乙方应保证下载数量真实,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通知要求对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致守约方损失的权利。同时,守约方除有权追究违约方因一般违约产生之侵权赔偿外,除本合同有另行约定的,守约方还有权以本合同已实际履行的天数*所产生之总推广费用的 %作为一般违约金,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2.如签约后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推广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如逾期支付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推广费及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3.不可抗力(1)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暴乱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电信部门技术调整、黑客攻击等。(2)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管制、政策调整、恐怖主义、黑客攻击、自然灾害、劳动条件、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以及病毒入侵等),有权通知甲方暂停或终止“乙方推广服务”,不视为违约。乙方暂停“乙方推广服务”的,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结束后,应当继续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乙方终止乙方推广服务的,应当退还甲方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的余额。(4)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在发生一个月后仍未终止或消除,则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附则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