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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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精选试题及答案五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王某与刘某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乙。2004年7月5日后,王某开始音讯全无,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某向法院中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刘某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E1期是()A.2008年7月5日B.2008年7月6日C.2006年7月5日D.2006年7月6日答案:B2.甲15周岁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A.该转让协议有效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C.该转让协议无效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答案:B3.在下列各类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B.国务院C.公安局D.县人民政府答案:A4.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5.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D.清算法人仅具有资产清理的民事行为能力答案:C6.甲公司分立为丙、丁两个公司,丙、丁公司约定甲公司原来欠乙公司的两百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后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发生纠纷,该两百万债务应该如何承担()A.丙公司承担B.丁公司承担C.丙、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D.丙、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D7.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8.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A.负连带责任B.负部分责任C.负补充责任D.不负责任答案:A9.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答案:B10.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万元成立一个饭馆,作为合伙人、他们中任何一人有权()A.将饭馆抵押给丁B.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C.经乙、丙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D.将饭馆出售给丁答案:C11.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答案:C12.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答案:B13.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答案:A14.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答案:D15.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答案:C16.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答案: D17.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答案: D18.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答案:B19.李某于2008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9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李某从2009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答案:A20.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21.关于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在效力方面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有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方可有效B.法律行为的效力完全取决于意思表示的合法性C.效果意思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和范围D.意思表示的瑕疵,能够决定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答案:B22.下列行为中,可以附条件的是()A.法定抵销B.结婚C.票据背书D.借款行为答案:D23.下列民事行为中,不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的是()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C.误将废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D.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答案:D24.下列各项中不能够引起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A.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B.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代理人辞去代理答案:D25.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答案:C26.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答案:A27.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A.动产和智力成果B.动产和权利C.智力成果和权利D.人身利益和权利答案:B28.下列事实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答案: D29.对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答案:D30.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答案:C3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6个月B.1年C.2年D.3年答案:B32.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甲的行为属于()A.乘人之危B.胁迫C.重大误解D.无权代理答案:D33.7周岁的小明属于()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权利能力人答案:C34.甲与乙约定:“如果你结婚,我就送你1万元。”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A.生效条件B.始期C.解除条件D.终期答案:A35.甲在乙的饭店吃完饭不付钱,乙将其扣留并同时报警。乙的行为属于()A.不当得利B.无因管理C.自助行为D.违约行为答案:C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6.简述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答案:(1)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通则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一般而言,民法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航空器。但法律规定只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法规除外。(3)民法在时间上的范围。一般而言,民事法律规范不具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7.简述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答案: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人身权的特征为:(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能转让、赠与和继承。(2)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但人身权中的部分身份权如配偶权、荣誉权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才能取得,也可以因法定或约定原因而丧失。(3)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但侵害人身权影嗨他人的经济利益的,可导致损害赔偿。38.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答案:(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具有法定监护义务,其他亲属为自愿监护人。(2)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除父母之外可协商确定,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由基层单位进行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指定。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39.论述我国民法中的宣告死亡。答案:(1)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死亡,从而结束以其生前任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2)宣告死亡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宣告死亡应具备以下条件:须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须失踪人下落不明满4年,此为普通期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须失踪人下落不明满2年,此为特别期限;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适用4年期限。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_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应向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失踪人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在宣告死亡的申请中,利害关系人受下列顺序的限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前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后一顺序利害关系人不得提出死亡宣告申请;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但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述顺序的限制。须经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仍无失踪人的音讯的,人民法院即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宣告死亡的判决应当确定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3)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就结束被宣告死亡人以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相同,即以被宣告死亡人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全部归于消灭。具体而言,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包括:继承关系开始,法定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分割被宣告死亡人的遗产。如有遗嘱,则遗嘱开始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遗嘱取得遗产。婚姻关系消灭,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可另行缔结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清算了结,被宣告死亡人的债权人可向被宣告死亡人的继承人请求履行债务,被宣告死亡人的继承人可向其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无继承人,则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开始履行给付。如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或保险赔款条件,则现在条件已成就,保险人应开始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或保险赔款。身份关系消灭。除婚姻关系外,被童告死亡人的其他身份关系,如父母于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也归于消灭。自然人一旦被宣告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即视为消灭,非经依法撤销,死亡宣告的效力将得以维持。由于宣告死亡毕竟只是法律一是的一种推定,如果被宣告死亡人并未实际死亡,则其在当地的民事权利能力利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因在原住所地被宣告死亡而受影响,其在当地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并不因在原住所地被宣告死亡而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4)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人的失踪人如果重新回到其住所地,这种现象称为生还。被宣告死亡人生还后,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一旦被撤销,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财产关系上的后果。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归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若财产被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价金的人应当返还价金。若财产被第三人善意无偿取得,则第三人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酌情补偿。人身关系上的后果。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再婚,则原婚姻关系因再婚而消灭,新的婚姻关系受保护,被宣告死亡人不得主张新的婚姻关系无效:如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若双方愿意重新结合,必须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身关系自动恢复。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40.王某与甲公司于2007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9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2008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8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问:(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答案:(1)不成立合伙关系,因王某聘请张某属于雇佣关系,王某既未出资,也不承担风险,不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2)不能,因为该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权人其妻的同意进行抵押,该抵押无效。41.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答案:(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2)张菜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损害了张某的权益。试卷来源:厚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