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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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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ppt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近日,国务院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强调近日,国务院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强调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要求医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力求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力求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由李克强总理签署,患和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由李克强总理签署,于国务院第于国务院第13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2018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第四条处处理医理医疗纠纷疗纠纷,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时的原的原则则,实实事事求是,依法求是,依法处处理。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一章总则 财财政、民政、保政、民政、保险监险监督管理等部督管理等部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职责做好医做好医疗纠疗纠纷预纷预防和防和处处理的有关工作。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疗风险分担机制,分担机制,发挥发挥保保险险机制在医机制在医疗纠疗纠纷处纷处理中的第三方理中的第三方赔赔付和医付和医疗风险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疗机构参机构参加医加医疗责疗责任保任保险险,鼓励患者参加医,鼓励患者参加医疗疗意外保意外保险险。第八条新第八条新闻闻媒体媒体应应当加当加强强医医疗卫疗卫生法律、法生法律、法规规和医和医疗卫疗卫生常生常识识的的宣宣传传,引,引导导公众理性公众理性对对待医待医疗风险疗风险;报报道医道医疗纠纷疗纠纷,应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当遵守有关法律、法法规规的的规规定,恪守定,恪守职业职业道德,做到真道德,做到真实实、客、客观观、公正。、公正。第一章总则 第九条医第九条医疗疗机构及其医机构及其医务务人人员员在在诊疗诊疗活活动动中中应应当以患者当以患者为为中心,中心,加加强强人文关人文关怀怀,严严格遵守医格遵守医疗卫疗卫生法律、法生法律、法规规、规规章和章和诊疗诊疗相关相关规规范、范、常常规规,恪守,恪守职业职业道德。道德。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当对对其医其医务务人人员进员进行医行医疗卫疗卫生法律、法生法律、法规规、规规章和章和诊疗诊疗相关相关规规范、常范、常规规的培的培训训,并加,并加强强职业职业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第十条医第十条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制定并当制定并实实施医施医疗质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量安全管理制度,设设置医置医疗疗服服务质务质量量监监控部控部门门或者配或者配备专备专(兼)(兼)职职人人员员,加,加强强对诊对诊断、治断、治疗疗、护护理、理、药药事、事、检查检查等工作的等工作的规规范化管理,范化管理,优优化服化服务务流程,提高服流程,提高服务务水平。水平。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加当加强强医医疗风险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疗风险的的识别识别、评评估和防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控措施,定期检查检查措施落措施落实实情况,及情况,及时时消除消除隐隐患。患。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一条医第十一条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按照国当按照国务务院院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制定的医制定的医疗疗技技术临术临床床应应用管理用管理规规定,开展与其技定,开展与其技术术能力相适能力相适应应的医的医疗疗技技术术服服务务,保障,保障临临床床应应用安全,降低医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疗风险;采用医;采用医疗疗新技新技术术的,的,应应当开展技当开展技术评术评估和估和伦伦理理审查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伦理。理。第十二条医第十二条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的的规规定,定,严严格格执执行行药药品、医品、医疗疗器械、消毒器械、消毒药剂药剂、血液等的、血液等的进货查验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合格无合格证证明文件、明文件、过过期等不合格的期等不合格的药药品、医品、医疗疗器械、消毒器械、消毒药剂药剂、血液等。、血液等。第十三条医第十三条医务务人人员员在在诊疗诊疗活活动动中中应应当向患者当向患者说说明病情和医明病情和医疗疗措施。措施。需要需要实实施手施手术术,或者开展,或者开展临临床床试验试验等存在一定危等存在一定危险险性、可能性、可能产产生不良后生不良后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果的特殊果的特殊检查检查、特殊治、特殊治疗疗的,医的,医务务人人员应员应当及当及时时向患者向患者说说明医明医疗风险疗风险、替、替代医代医疗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书面同意;在患者面同意;在患者处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决定的状态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说明等情形下,明等情形下,应应当向患者的近当向患者的近亲亲属属说说明,明,并取得其并取得其书书面同意。面同意。紧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亲属意属意见见的,的,经经医医疗疗机构机构负责负责人或者人或者授授权权的的负责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人批准,可以立即实实施相施相应应的医的医疗疗措施。措施。第十四条开展手第十四条开展手术术、特殊、特殊检查检查、特殊治、特殊治疗疗等具有等具有较较高医高医疗风险疗风险的的诊诊疗疗活活动动,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提前当提前预备应对预备应对方案,主方案,主动动防范突防范突发风险发风险。第十五条医第十五条医疗疗机构及其医机构及其医务务人人员应员应当按照国当按照国务务院院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的的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历资料。料。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 因因紧紧急急抢抢救未能及救未能及时时填写病填写病历历的,医的,医务务人人员应员应当在当在抢抢救救结结束后束后6小小时时内据内据实补记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并加以注明。任何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不得位和个人不得篡篡改、改、伪伪造、造、隐隐匿、匿、毁毁灭灭或者或者抢夺抢夺病病历资历资料。料。第十六条患者有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权查阅、复制其、复制其门诊门诊病病历历、住院志、体温、住院志、体温单单、医嘱、医嘱单单、化、化验单验单(检验报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检查资料、特殊料、特殊检查检查同意同意书书、手、手术术同同意意书书、手、手术术及麻醉及麻醉记录记录、病理、病理资资料、料、护护理理记录记录、医、医疗费疗费用以及国用以及国务务院院卫卫生生主管部主管部门规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定的其他属于病历历的全部的全部资资料。料。患者要求复制病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历资料的,医料的,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提供复制服当提供复制服务务,并在复制的,并在复制的病病历资历资料上加盖料上加盖证证明印明印记记。复制病。复制病历资历资料料时时,应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亲属在属在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 场场。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患者的要求患者的要求为为其复制病其复制病历资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料,可以收取工本费费,收,收费费标标准准应应当公开。当公开。患者死亡的,其近患者死亡的,其近亲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规定,定,查阅查阅、复制病、复制病历资历资料。料。第十七条医第十七条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对患者在患者在诊疗过诊疗过程程中提出的咨中提出的咨询询、意、意见见和建和建议议,应应当耐心解当耐心解释释、说说明,并按照明,并按照规规定定进进行行处处理;理;对对患者就患者就诊疗诊疗行行为为提出的疑提出的疑问问,应应当及当及时时予以核予以核实实、自、自查查,并指定有关人,并指定有关人员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与患者或者其近亲亲属沟通,如属沟通,如实说实说明情况。明情况。第十八条医第十八条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建立健全投当建立健全投诉诉接待制度,接待制度,设设置置统统一的投一的投诉诉管管理部理部门门或者配或者配备专备专(兼)(兼)职职人人员员,在医,在医疗疗机构机构显显著位置公布医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疗纠纷解决解决途径、程序和途径、程序和联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诉或者咨或者咨询询。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应门应当督促医当督促医疗疗机构落机构落实实医医疗质疗质量安全管理制量安全管理制度,度,组织组织开展医开展医疗质疗质量安全量安全评评估,分析医估,分析医疗质疗质量安全信息,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针对发现的的风风险险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防范措施。第二十条患者第二十条患者应应当遵守医当遵守医疗疗秩序和医秩序和医疗疗机构有关就机构有关就诊诊、治、治疗疗、检查检查的的规规定,如定,如实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务人人员员开展开展诊疗诊疗活活动动。第二十一条各第二十一条各级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应当加当加强强健康促健康促进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健康与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科学知科学知识识,提高公众,提高公众对对疾病治疾病治疗疗等医学科学知等医学科学知识识的的认认知水平。知水平。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发发生医生医疗纠纷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过下列途径解决: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一)双方自愿协协商;商;(二)申(二)申请请人民人民调调解;解;(三)申(三)申请请行政行政调调解;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五)法律、法(五)法律、法规规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定的其他途径。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发发生医生医疗纠纷疗纠纷,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亲属下属下列事列事项项:(一)解决医(一)解决医疗纠纷疗纠纷的合法途径;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二)有关病历资历资料、料、现场实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物封存和启封的规规定;定;(三)有关病(三)有关病历资历资料料查阅查阅、复制的、复制的规规定。定。患者死亡的,患者死亡的,还应还应当告知其近当告知其近亲亲属有关尸属有关尸检检的的规规定。定。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发发生医生医疗纠纷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历资料的,料的,应应当在医患当在医患双方在双方在场场的情况下的情况下进进行。封存的病行。封存的病历资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由医疗疗机构保管。病机构保管。病历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对已完成病已完成病历历先行封存;病先行封存;病历历按照按照规规定完成后,再定完成后,再对对后后续续完成部分完成部分进进行封存。医行封存。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当对对封存的封存的病病历历开列封存清开列封存清单单,由医患双方,由医患双方签签字或者盖章,各字或者盖章,各执执一份。一份。病病历资历资料封存后医料封存后医疗纠纷疗纠纷已已经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历资料封存料封存满满3年年未再提出解决医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疗纠纷要求的,医要求的,医疗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机构可以自行启封。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五条疑似第二十五条疑似输输液、液、输输血、注射、用血、注射、用药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双方应应当共同当共同对现场实对现场实物物进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现场实物由医物由医疗疗机构保机构保管。需要管。需要检验检验的,的,应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检验资格的格的检验检验机构机构进进行行检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疗机构所在地机构所在地县级县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指定。指定。疑似疑似输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对血液血液进进行封存保留的,医行封存保留的,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当通知提供通知提供该该血液的血站派血液的血站派员员到到场场。现场实现场实物封存后医物封存后医疗纠纷疗纠纷已已经经解决,或者患者在解决,或者患者在现场实现场实物封存物封存满满3年年未再提出解决医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疗纠纷要求的,医要求的,医疗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机构可以自行启封。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六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第二十六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对死因有异死因有异议议的,的,应应当在患者死当在患者死亡后亡后48小小时时内内进进行尸行尸检检;具;具备备尸体尸体冻冻存条件的,可以延存条件的,可以延长长至至7日。尸日。尸检应检应当当经经死者近死者近亲亲属同意并属同意并签签字,拒字,拒绝签绝签字的,字的,视为视为死者近死者近亲亲属不同意属不同意进进行尸行尸检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检,超,超过规过规定定时间时间,影响,影响对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责任。任。尸尸检应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规定取得相定取得相应资应资格的机构和格的机构和专业专业技技术术人人员进员进行。行。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观察尸察尸检过检过程。程。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医第二十七条患者在医疗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应当立即移放太平当立即移放太平间间或者指定的或者指定的场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时间一般不得超一般不得超过过14日。逾期不日。逾期不处处理的尸理的尸体,由医体,由医疗疗机构在向所在地机构在向所在地县级县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和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报报告后,告后,按照按照规规定定处处理。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发发生重大医生重大医疗纠纷疗纠纷的,医的,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按照当按照规规定向所在地定向所在地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报门报告。告。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接到接到报报告后,告后,应应当及当及时时了解掌握情况,引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导医患双方通医患双方通过过合法途径解决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纠纷。第二十九条医患双方第二十九条医患双方应应当依法当依法维护维护医医疗疗秩序。任何秩序。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不得位和个人不得实实施危害患者和医施危害患者和医务务人人员员人身安全、人身安全、扰扰乱医乱医疗疗秩序的行秩序的行为为。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中中发发生涉嫌生涉嫌违违反治安管理行反治安管理行为为或者犯罪行或者犯罪行为为的,医的,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报案。公安机关案。公安机关应应当及当及时时采取措施,依法采取措施,依法处处置,置,维护维护医医疗疗秩序。秩序。第三十条医患双方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选择协商解决医商解决医疗纠纷疗纠纷的,的,应应当在当在专门场专门场所所协协商,商,不得影响正常医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较多的,多的,应应当推当推举举代表代表进进行行协协商,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过5人。人。协协商解决医商解决医疗纠纷应疗纠纷应当当坚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则,尊重当事人的,尊重当事人的权权利,尊重客利,尊重客观观事事实实。医患双方。医患双方应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见和要求,不得有和要求,不得有违违法行法行为为。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协协商确定商确定赔赔付金付金额应额应当以事当以事实为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对分歧分歧较较大或者索大或者索赔赔数数额较额较高的医高的医疗纠纷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鼓励医患双方通过过人民人民调调解的途径解解的途径解决。决。医患双方医患双方经协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商达成一致的,应应当当签签署署书书面和解面和解协议书协议书。第三十一条申第三十一条申请请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提出申会提出申请请;一方申;一方申请调请调解的,医解的,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在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进行行调调解。解。申申请请人可以以人可以以书书面或者口面或者口头头形式申形式申请调请调解。解。书书面申面申请请的,申的,申请书应请书应当当载载明申明申请请人的基本情况、申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请调解的争解的争议议事事项项和理由等;口和理由等;口头头申申请请的,医的,医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解员应员应当当当当场记录场记录申申请请人的基本情况、申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请调解的争解的争议议事事项项和理由等,并和理由等,并经经申申请请人人签签字确字确认认。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获获悉医悉医疗疗机构内机构内发发生重大医生重大医疗纠纷疗纠纷,可以主,可以主动动开展工作,引开展工作,引导导医患双方申医患双方申请调请调解。解。当事人已当事人已经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经申申请卫请卫生主生主管部管部门调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不予受理;已会不予受理;已经经受受理的,理的,终终止止调调解。解。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设设立医立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遵守中当遵守中华华人民共人民共和国人民和国人民调调解法的解法的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实际需要。医需要。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自当自设设立之日起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行政部门备门备案。案。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当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学、法学等学、法学等专业专业知知识识且且热热心心调调解工作的人解工作的人员员担任担任专专(兼)(兼)职职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解员员。医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调调解医解医疗纠纷疗纠纷,不得收取,不得收取费费用。医用。医疗纠纷疗纠纷人人民民调调解工作所需解工作所需经费经费按照国按照国务务院院财财政、司法行政部政、司法行政部门门的有关的有关规规定定执执行。行。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十三条医第三十三条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调调解医解医疗纠纷时疗纠纷时,可以根据需,可以根据需要咨要咨询专询专家,并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家,并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规定的定的专专家家库库中中选选取取专专家。家。第三十四条医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调调解医解医疗纠纷疗纠纷,需要,需要进进行医行医疗疗损损害害鉴鉴定以明确定以明确责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鉴定机构定机构进进行行鉴鉴定,也可以定,也可以经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委托会委托鉴鉴定。定。医学会或者司法医学会或者司法鉴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定,应应当由当由鉴鉴定事定事项项所涉所涉专业专业的的临临床医学、法医学等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专业人人员进员进行行鉴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鉴定机构没有相关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专业人人员员的,的,应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规定的定的专专家家库库中抽中抽取相关取相关专业专专业专家家进进行行鉴鉴定。定。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医学会或者司法医学会或者司法鉴鉴定机构开展医定机构开展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定,应应当当执执行行规规定的定的标标准和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职业道德,道德,对对出具的医出具的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意定意见负责见负责,不得,不得出具虚假出具虚假鉴鉴定意定意见见。医。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的具体管理定的具体管理办办法由国法由国务务院院卫卫生、司法行生、司法行政部政部门门共同制定。共同制定。鉴鉴定定费预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终按照按照责责任比例承担。任比例承担。第三十五条医第三十五条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定专专家家库库由由设设区的市区的市级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生、司法行政部司法行政部门门共同共同设设立。立。专专家家库应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领域的域的专专家。聘家。聘请专请专家家进进入入专专家家库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三十六条医学会、司法第三十六条医学会、司法鉴鉴定机构作出的医定机构作出的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意定意见应见应当当载载明并明并详细论详细论述下列内容:述下列内容:(一)是否存在医(一)是否存在医疗损疗损害以及害以及损损害程度;害程度;(二)是否存在医(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疗过错;(三)医(三)医疗过错疗过错与医与医疗损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医(四)医疗过错疗过错在医在医疗损疗损害中的害中的责责任程度。任程度。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十七条咨第三十七条咨询专询专家、家、鉴鉴定人定人员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应当回避,当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事人也可以以口头头或者或者书书面形式申面形式申请请其回避:其回避:(一)是医(一)是医疗纠纷疗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亲属;属;(二)与医(二)与医疗纠纷疗纠纷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三)与医(三)与医疗纠纷疗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医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医疗纠纷疗纠纷公正公正处处理。理。第三十八条医第三十八条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完成调调解。需要解。需要鉴鉴定的,定的,鉴鉴定定时间时间不不计计入入调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长调解期限的,医解期限的,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约定延定延长调长调解期解期限。超限。超过调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解期限未达成调调解解协议协议的,的,视为调视为调解不成。解不成。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十九条医患双方第三十九条医患双方经经人民人民调调解达成一致的,医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制作当制作调调解解协议书协议书。调调解解协议书经协议书经医患双方医患双方签签字或者盖章,人民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调解解员签员签字并加盖医字并加盖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印章后生效。会印章后生效。达成达成调调解解协议协议的,医的,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应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可以依当告知医患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请司法确司法确认认。第四十条医患双方申第四十条医患双方申请请医医疗纠纷疗纠纷行政行政调调解的,解的,应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规定向医定向医疗纠纷发疗纠纷发生地生地县级县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提出申提出申请请。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应门应当自收到申当自收到申请请之日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定。当事人已经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经申申请请医医疗纠疗纠纷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调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不予受理;已不予受理;已经经受受理的,理的,终终止止调调解。解。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应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调解。需要解。需要鉴鉴定的,定的,鉴鉴定定时间时间不不计计入入调调解期限。超解期限。超过调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解期限未达成调调解解协议协议的,的,视为调视为调解不解不成。成。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调门调解医解医疗纠纷疗纠纷需要需要进进行行专专家咨家咨询询的,可以的,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规定的定的专专家家库库中抽取中抽取专专家;医患双方家;医患双方认为认为需要需要进进行医行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以明确定以明确责责任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任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规定定进进行行鉴鉴定。定。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医患双方医患双方经卫经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调门调解达成一致的,解达成一致的,应应当当签签署署调调解解协议书协议书。第四十二条医第四十二条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及其人民会及其人民调调解解员员、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及其工作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员应当当对对医患双方的个人医患双方的个人隐隐私等事私等事项项予以保密。予以保密。未未经经医患双方同意,医医患双方同意,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不得公不得公开开进进行行调调解,也不得公开解,也不得公开调调解解协议协议的内容。的内容。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发发生医生医疗纠纷疗纠纷,当事人,当事人协协商、商、调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发发生医生医疗纠纷疗纠纷,需要,需要赔偿赔偿的,的,赔赔付金付金额额依照法律的依照法律的规规定定确定。确定。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四十五条医第四十五条医疗疗机构机构篡篡改、改、伪伪造、造、隐隐匿、匿、毁毁灭灭病病历资历资料的,料的,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员,由,由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给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降低予降低岗岗位等位等级级或者撤或者撤职职的的处处分,分,对对有关医有关医务务人人员责员责令令暂暂停停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年以下执业执业活活动动;造成;造成严严重后果的,重后果的,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开除的予开除的处处分,分,对对有关医有关医务务人人员员由原由原发证发证部部门门吊吊销执业证书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医第四十六条医疗疗机构将未通机构将未通过过技技术评术评估和估和伦伦理理审查审查的医的医疗疗新技新技术应术应用于用于临临床的,由床的,由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没收没收违违法所得,并法所得,并处处5万万元以上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罚罚款,款,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予或者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降低予降低岗岗位等位等级级或者撤或者撤职职的的处处分,分,对对有关医有关医务务人人员责员责令令暂暂停停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年以下执业执业活活动动;情;情节严节严重的,重的,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和其他直接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开除的予开除的处处分,分,对对有关医有关医务务人人员员由原由原发证发证部部门门吊吊销执业证书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医第四十七条医疗疗机构及其医机构及其医务务人人员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县级以上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责门责令改正,令改正,给给予警告,并予警告,并处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罚罚款;款;情情节严节严重的,重的,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降低予降低岗岗位等位等级级或者撤或者撤职职的的处处分,分,对对有关医有关医务务人人员员可以可以责责令令暂暂停停1个月以个月以上上6个月以下个月以下执业执业活活动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一)未按(一)未按规规定制定和定制定和实实施医施医疗质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未按(二)未按规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疗措施、医措施、医疗风险疗风险、替代医、替代医疗疗方案等;方案等;(三)开展具有(三)开展具有较较高医高医疗风险疗风险的的诊疗诊疗活活动动,未提前,未提前预备应对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方案防范突发发风险风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 (四)未按(四)未按规规定填写、保管病定填写、保管病历资历资料,或者未按料,或者未按规规定定补记抢补记抢救病救病历历;(五)拒(五)拒绝为绝为患者提供患者提供查阅查阅、复制病、复制病历资历资料服料服务务;(六)未建立投(六)未建立投诉诉接待制度、接待制度、设设置置统统一投一投诉诉管理部管理部门门或者配或者配备专备专(兼)(兼)职职人人员员;(七)未按(七)未按规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历资料和料和现场实现场实物;物;(八)未按(八)未按规规定向定向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报门报告重大医告重大医疗纠纷疗纠纷;(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规定定义务义务的情形。的情形。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医学会、司法第四十八条医学会、司法鉴鉴定机构出具虚假医定机构出具虚假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意定意见见的,的,由由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司法行政部生、司法行政部门门依据依据职责职责没收没收违违法所得,并法所得,并处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罚罚款,款,对该对该医学会、司法医学会、司法鉴鉴定机构和有关定机构和有关鉴鉴定人定人员责员责令令暂暂停停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医年以下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定业务业务,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和其他直接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降低予降低岗岗位等位等级级或者撤或者撤职职的的处处分;情分;情节严节严重的,重的,该该医学会、司法医学会、司法鉴鉴定机构和有关定机构和有关鉴鉴定人定人员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年内不得从事医疗损疗损害害鉴鉴定定业务业务或者撤或者撤销销登登记记,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予或者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开除的予开除的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尸第四十九条尸检检机构出具虚假尸机构出具虚假尸检报检报告的,由告的,由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司法行政部生、司法行政部门门依据依据职责职责没收没收违违法所得,并法所得,并处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罚罚款,款,对该对该尸尸检检机构和有关尸机构和有关尸检专业检专业技技术术人人员责员责令令暂暂停停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尸年以下尸检业务检业务,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或者予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降予降低低岗岗位等位等级级或者撤或者撤职职的的处处分;情分;情节严节严重的,撤重的,撤销该销该尸尸检检机构和有关尸机构和有关尸检专检专业业技技术术人人员员的尸的尸检资检资格,格,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予或者或者责责令令给给予开除的予开除的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医第五十条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解员员有下列行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由医之一的,由医疗纠纷疗纠纷人民人民调调解委解委员员会会给给予批予批评评教育、教育、责责令改正;情令改正;情节严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重的,依法予以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一)偏袒一方当事人;(二)侮辱当事人;(二)侮辱当事人;(三)索取、收受(三)索取、收受财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医患双方个人(四)泄露医患双方个人隐隐私等事私等事项项。第五十一条新第五十一条新闻闻媒体媒体编编造、散布虚假医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疗纠纷信息的,由有关主管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部门门依法依法给给予予处罚处罚;给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织的合法的合法权权益造成益造成损损害的,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赔偿损失、失、赔赔礼道歉等民事礼道歉等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和其他有关部和其他有关部门门及及其工作人其工作人员员在医在医疗纠纷预疗纠纷预防和防和处处理工作中,不履行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职责或者或者滥滥用用职权职权、玩、玩忽忽职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卫卫生等有关部生等有关部门门或者或者监监察机关察机关责责令令改正;依法改正;依法对对直接直接负责负责的主管人的主管人员员和其他直接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任人员给员给予予处处分;构成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五十三条医患双方在医第五十三条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理中,造成人身、财产财产或者其他或者其他损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责任;构成任;构成违违反治安管理行反治安管理行为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给予治安管理予治安管理处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军队军队医医疗疗机构的医机构的医疗纠纷预疗纠纷预防和防和处处理理办办法,由中央法,由中央军军委委机关有关部机关有关部门门会同国会同国务务院院卫卫生主管部生主管部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依据本条例制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对诊疗对诊疗活活动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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