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运用平安、有效。 2. 范围: :须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 定义: :无。 4. 权责 4.1 医务部:备用药品书目的审批。 4.2 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 药学部:备用药品书目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 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 护士:正确保管、运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 制度 内容 1 5.1 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5.1.1各科依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书目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须要,又要避开积压。 5.1.2 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运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 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削减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2 5.2 备用药品的运用和补充 5.2.1 药品运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刚好造成平安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 备用药品运用后,按运用数量刚好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 病区备用药品运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5.2.2.2 门诊单元备用药品运用后,护士依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 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运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3 5.3 备用药的储存与养护 5.3.1 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打算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5.3.2 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依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楚。注射剂、口服药和外用药须严格分开摆放。 5.3.3 有特别储存条件要求的须严格根据药品说明书存放,阴凉储存的药品可存放于医用冰箱内。 5.3.4 备用药品存放区需进行温湿度监控,并每日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3.5 护士每班检查药品的质量、数量,防止积压、变质、过期等,发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运用,刚好联系相应药房处理并报告护士长。 5.3.6对于特别紧缺药品,考虑到临床治疗须要和市场供应不足,允许近效期药品在临床备用,但须特殊留意效期管理,严格根据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执行。 5.4备用药品的交接:备用药品每班应由专人管理,要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运用须要。 5 5.5 备用药品的督查 5.5.1 质控护士每月对本部门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管理质量检查。 5.5.2 护理部定期督查。 5.5.3药学部每月组织对各临床科室(单元)备用药品的管理与运用进行一次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刚好反馈给相应科室,刚好整改。 5.6 备有高浓度电解质的科室/部门同时根据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7 备有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科室/部门同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