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重点 .doc
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重点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2第一节 风险3一、风险的含义3二、风险的构成要素4三、风险的分类4第二节 风险管理5一、风险管理的概念5二、风险管理的目标6三、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6复习思考题:7第二章 保险概述7第一节 保险的内涵7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7二、保险的含义8三、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8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9一、保险的职能9二、保险的作用10复习思考题:10第三章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11第一节 保险产生的基础11一、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11二、保险产生的经济基础11第二节 世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11一、世界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11二、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12第三节 我国保险的起源与发展12一、我国古代的保险思想13二、旧中国的保险业13三、新中国的保险业13复习思考题:14第四章 保险的类别14第一节 保险的一般分类14一、按保险的性质分类:社会保险14二、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15三、 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15四、 按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16第二节 保险的主要险种17一、财产损失保险17二、责任保险18三、信用保证保险18四、农业保险18五、人寿保险19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七、健康保险19第五章 保险合同19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0一、保险合同的概念20二、保险合同的特征20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21一、保险合同的主体21二、保险合同的客体22三、保险合同的内容23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24一、保险合同的订立24二、保险合同的变更25三、保险合同的终止26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27一、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27二、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原则27复习思考题:28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28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28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产生原因28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29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30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意义30二、财产保险利益与人身保险利益的比较31第三节 近因原则31一、近因及近因原则的含义31二、近因原则的分析和应用31复习思考题:32第七章 保险运行与保险市场32第一节 保险经营32一、保险展业33二、承保33三、再保险34四、 保险防灾防损34五、保险理赔34第二节 保险基金与保险投资35一、保险基金35二、保险投资36第三节 保险市场36一、保险市场的概念及构成要素36二、保险市场的供求及其影响因素36复习思考题:36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 风险第二节 风险管理第一节 风险本节有三部分内容:一、风险的含义二、风险的构成要素三、风险的分类一、风险的含义从一般的意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量:1 > 风险 > 0质:1.事故的不确定性; 2.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 3.后果的不确定性;风险具有以下特征:(1)风险的客观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客观规律。 (2)风险的普遍性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3)风险的可测性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是通过对大量风险的观察可以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从而体现出风险是可以测定的特性。(4)风险的可变性质的变化;量的变化;某些风险在一定范围内被消除;新的风险产生。(5)风险的社会性风险具有社会属性,而不具有自然属性。当灾害事故与人类相联系,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等造成损害时,对人类而言就成为了风险。因此,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风险可言,正体现出风险的社会性。二、风险的构成要素(一)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1.实质风险因素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2.道德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以致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二)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害的媒介物。(三)损害风险的存在,意味着损害发生的可能。一般而言,损害包括损失和伤害,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人身的伤害。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三、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可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1.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害和无损害。或者说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害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的变化较为规则,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纯粹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的净损害。2.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害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险而言的。投机风险发生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害、无损害和收益。投机风险的变化往往是不规则的,无规可循,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投机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财富的转移,而不一定是社会的净损害。(二)按风险对象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1.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2.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3.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违法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4.人身风险。是指由于人的生理生长规律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导致的人的生、老、病、死、残的风险。(三)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1.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风险。2.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不当行为等所致的损害风险。3.政治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经济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因素或其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所致的债权人损失的风险。4.经济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的经营行为或者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风险。5.技术风险。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如核幅射、空气污染、噪音等风险。(四)按风险的影响程度分类,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1.基本风险。是指非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基本风险是一种团体风险,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及其主要生产部门,本质上不易防止。2.特定风险。是指风险的产生及其后果,只会影响特定的个人或组织。此风险一般可以由个人或组织对其采取某种措施加以控制。第二节 风险管理本节有三部分内容:一、风险管理的概念二、风险管理的目标三、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和策略,在全面系统及动态风险分析基础上,对各种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制定并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的决策体系、方法与过程的总称。从管理的角度: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从决策的角度:风险管理是一个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的决策过程。可见,风险管理的过程既是一个管理过程,又是一个决策过程。二、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二)风险管理的损害前目标(三)风险管理的损害后目标三、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l 确立风险管理目标;l 识别各种可能减少企业价值(导致损害)的重大风险;l 衡量潜在损害可能发生的频率和程度;l 开发并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l 制定并实施所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案;l 持续地对经济组织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情况和适用性进行监督、评估与反馈。即:(一)确立风险管理目标(二)风险识别(三)风险衡量(四)开发并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1.控制型风险管理方式:(1)回避(2)预防(3)分散(4)抑制2.财务型风险管理方式:(1)自留风险(2)转移风险: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风险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选择风险管理方式。(五)风险管理的决策与实施(六)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与反馈复习思考题:l.什么是风险?风险由哪些要素组成?2.风险的分类方式主要有哪几种?3.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有何区别?4.什么是风险管理? 5.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什么?6.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第二章 保险概述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 保险的内涵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作用 第一节 保险的内涵本节有三部分内容: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二、保险的含义三、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 (一)可保风险可保风险,从广义上讲,是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从狭义上看,则是指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处理的风险。一般所言的可保风险是指狭义的可保风险。可保风险一般具有以下条件: 1.非投机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纯粹风险。2.偶然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偶然的,既有发生的可能,又是不可预知的。3.意外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意外发生的、非故意的。4.普遍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5.严重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有较为严重的,甚至有发生重大损害的可能性。(二)不保风险: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的风险。1.市场方面2.社会方面3. 故意行为4.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其他风险。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只是相对而言。二、保险的含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费与保险金的关系:概念区别联系保险,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 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小时作儿女长大的准备,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 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 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点的人,才算是现代人。 胡适三、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都是客户以现有的剩余资金用作将来需要的准备。区别:1.目的不同。2.性质不同。3.权益不同。(二)保险与赌博保险与赌博,都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都有可能获得大大超过支出的收入。区别:1.目的不同。2.结果不同。3.法律地位不同。(三)保险与救济保险与救济都是对风险损失的补偿方式。区别:1.权利与义务不同。2.性质不同。3.主体不同。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本节有两部分内容: 一、保险的职能二、保险的作用一、保险的职能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它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包括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1.经济补偿职能经济补偿的职能主要适用于广义的财产保险,即适用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2经济给付职能对于人身保险而言,保险的基本职能不是经济补偿,而是经济给付。(二)派生职能:保险的融资职能融资职能是指保险人将保险资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以有偿返还的方式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以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的职能。此外,还有不少关于保险职能与功能的表述:如,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保险人通过分析潜在的损害风险,评价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计划,提出费用合理的替代方案和采取损害管理措施等风险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职能。再如,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吴定富的“现代保险功能理论”认为,保险具有三项功能,即: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社会管理功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包括: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 还有,保险的积德保障职能(胡文富“论保险的积德保障职能”,保险研究2005年第3期)二、保险的作用(一)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或经营2.有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助于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4.有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助于保证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障受害的第三者的利益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畅运行2.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3.有助于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4.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三)保险的消极作用1.产生道德风险,出现保险欺诈2.增大费用支出复习思考题:1.保险有哪些学说?2.你对保险是怎样认识的?3.保险的要素有哪些?4.什么是可保风险?可保风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5.哪些风险一般被认为是不保风险?为什么?6.概念比较:保险费与保险金;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7.保险具有哪些职能?你对这些职能如何看待?8.你怎样认识保险的作用? 第三章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本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 保险产生的基础第二节 世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第三节 我国保险的起源与发展第一节 保险产生的基础一、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必要性)二、保险产生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剩余产品的存在。(可能性)必要前提:商品经济的发展。(现实性)第二节 世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本节有两部分内容:一、世界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二、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一、世界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一)海上保险1.海上保险的萌芽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思想产生于公元前2000年的地中海。公元前916年在罗得岛上制订的“罗地安海商法”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海商法。2.海上保险的雏形船舶和货物抵押借款3.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意大利4.劳合社的产生与发展1871年在英国伦敦由议会批准设立的“劳合社”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垄断组织之一。(二)火灾保险1666年的伦敦大火是火灾保险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直接诱因。巴蓬的差别费率。1710年由英国查尔斯·波文创办的“太阳保险公司”是最早的股份公司形式的保险组织。(三)人身保险公元前4500年埃及石匠的“互助基金” “冬蒂”方案1693年哈雷的死亡表(生命表)1699年英国的孤寡保险社公平人寿保险公司二、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一)世界保险业的现状1.保费收入2.保险密度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或地区)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额。 保费总收入保险密度 = 总人口3.保险深度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费总收入保险深度 = GDP4.保险险种(二)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1.世界保险市场全球化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的趋势2.保险规模大型化和保险机构的联合与兼并的趋势3.保险经营转向以非价格竞争为主,并且更加注重事先的预防4.保险业的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尤为重要5.养老保险将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亮点第三节 我国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本节有三部分内容:一、我国古代的保险思想 二、旧中国的保险业 三、新中国的保险业 一、我国古代的保险思想孔子:“耕三余一”“义仓”和“官仓”二、旧中国的保险业1805年,英国保险商在广州开设了第一家保险机构,称为“谏当保安行”或“广州保险会社”。1865年5月25日,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保险机构“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诞生。1885年合并成立的“仁济和保险公司”,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家民族资本保险公司。1907年,上海有9家华商保险公司组成历史上第一家中国人自己的保险同业公会组织华商火险公会。 影响旧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原因三、新中国的保险业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揭开了中国保险事业崭新的一页。1958年12月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正式决定停办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4月,国务院做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1985年3月3日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业的法规。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成立,预示着中国人保独家经营的局面从此消失。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外资保险机构开始进入中国保险市场。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保险市场步入了法制化轨道。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正式在北京成立。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保险行业公约,这是保险市场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对保险市场产生深远影响。200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2004年12月11日,中国根据WTO的协定,全面开放保险市场。复习思考题:1.名词解释:(1)保险密度;(2)保险深度。2.简述保险产生的基础。3.海上保险是怎样发展起来的?4.为什么船舶和货物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5.英国的劳合社是一个什么样的保险组织?6.对人身保险的形成和发展影响重大的事件和人物主要有哪些? 7.分析世界保险业现状与发展趋势。8.我国近代保险业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分析其发展缓慢的原因。9.试述我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第四章 保险的类别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 保险的一般分类第二节 保险的主要险种第一节 保险的一般分类一、按保险的性质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此相关的还有政策性保险。(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以法律为保证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其职能是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能利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保险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以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为条件,由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承担赔付责任的一种经济制度。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实施方式;2.管理方式; 3.经营目的;4.保障程度;5.保险费负担;6.保障关系;7.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三)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险的技术来开办的一种保险。(狭义)政策性保险(广义):(1)社会政策性保险 (2)经济政策性保险二、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强制保险(一)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保险合同而形成的保险关系。(二)强制保险强制保险一般是法定保险,其保险关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而建立起来的。三、 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一)财产保险(广义)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2.保险期限不同。3.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4.确定保险费率的依据不同。5.经营稳定性不同。四、 按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一)原保险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所确立的保险关系。(二)再保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关系。原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一是合同主体不同。二是保险标的不同。三是合同性质不同。 四是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联系?(三)共同保险共同保险又称为联合共保,简称共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提供保险保障的方式。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1.风险分摊的方式不同;2.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共性?(四)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重复保险一般仅限于财产保险。典型的重复保险,保额之和大于保险标的的价值。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的区别:保险合同的数量不同等。 第二节 保险的主要险种本节的内容有:一、 财产损失保险二、 责任保险三、 信用保证保险四、 农业保险五、 人寿保险六、 意外伤害保险七、 健康保险一、财产损失保险(一)火灾保险(又称普通财产保险)火灾保险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财产因火灾、爆炸、雷击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1.企业财产保险2.家庭财产保险(普通家财险、家财两全险、长效还本险及其他延伸产品)(二)贷物运输保险保险人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灾害事故及外来风险的发生而遭受的损失。仓至仓条款(三)运输工具保险保险人承保因灾害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也可承保各种附加险。1.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各种附加险2.船舶保险3.飞机保险(四)工程保险 保险人承保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因灾害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工程保险是一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综合性保险。1.建筑工程保险2.安装工程保险二、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经济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因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1.作为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或作为附加险承保,不签发单独的责任保险保险单;2.签发保险单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二)责任保险的种类(单独承保)1.公众责任保险2.雇主责任保险3.产品责任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三、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作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行为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信用保证保险的种类: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如:合同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四、农业保险广义的农业保险农村保险。狭义的农业保险,即两业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一)种植业保险种植业保险以农作物和林木为保险标的,承保保险标的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1.农作物保险2.林木保险。(二)养殖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在进行各种养殖业生产活动中因保险责任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农业保险。1.畜牧保险2.水产养殖保险五、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和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一)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二)死亡保险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或终身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三)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至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使其身体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的三要素 如学生平安保险(主险或基本险)七、健康保险这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包括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险种。第五章 保险合同本章共分四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本节的内容有: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又称为保险契约。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从订立到履行都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保险人承保及赔付,很大程度上是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和保证事项为依据。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不履行保证事项,会影响到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一般是保险人单方面拟订的,投保人可能对保险合同的专业术语及相关内容不清楚、不熟悉,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在进行展业宣传及承保时,如果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如免责条款),势必损害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2.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人应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赔付保险金的义务,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3.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体现为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4.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合合同则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是充分协商合同的重要内容,而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做出取舍的决定而订立的合同。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统一印制出来,投保人对其内容若同意则投保,若不同意一般也没有修改其中的某项条款的权利。对于保险人单方面制订的保险合同内容,投保人一般只能做出“取或舍”的决定,因此,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所谓射幸,就是侥幸、碰运气的意思。保险合同之所以是射幸合同,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说是因为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建立在保险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的。6.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即需要履行特定的程序或采取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如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需要签证、公证或经有关机关批准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由于保险合同的成立标志着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关系到责任的认定,因而如果保险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投保人应填写投保单,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因此,保险合同应该是要式合同。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本节的内容有: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在保险合同中,通常约定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1.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还应该具备两个条件:(1)投保人应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投保人应该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保险合同的订立间接发生关系的人。在保险合同约定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是否一定是投保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有何特点?法人能否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概念仅限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是否还享有受益权?(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辅佐、帮助保险双方当事人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人。它通常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在我国一般又将保险合同的辅助人称为保险中介人。1.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代表的利益主体我国的保险代理人有三种形式: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业务范围法律责任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代表的利益主体法律责任业务范围3.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立场法律责任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内容,是保险利益的载体,而保险合同保障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利益,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将会失去客体要件而无效。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保险条款1.保险条款一般分为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1)基本条款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是指规定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基本事项的条款。(2)特约条款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特殊需要,共同约定的条款。特约条款可以包括附加条款、保证条款和协会条款。附加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基础上,约定的补充条款,以增加或限制基本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附加条款是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中使用最普遍的条款。保证条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特定事项进行保证,以确认某项事实的真实性或承诺某种行为的条款。保证条款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遵守的条款。协会条款是指保险行业为满足某种需要,经协商一致而制定的条款。如伦敦保险人协会制定的有关船舶和货物运输的条款。2.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还可以分为法定条款与任意条款。(1)法定条款法定条款是指根据法律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也就是说,法定条款是法定的必须载明的事项。(2)任意条款任意条款,又称为任选条款,是指由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需要约定的条款。(二)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2.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或身体。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限6.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财产保险中的特有概念,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货币估计的价值额。适用险种7.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三种关系:足额保险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的时间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本节的内容有: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一)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1. 要约要约是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般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行为被视为要约。2. 承诺承诺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全部接受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要约人表示愿意完全按照要约内容与其订立合同的答复。保险人根据投保单的内容签发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行为通常被视为承诺。 (二)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保险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三)保险合同的订立形式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要约。2.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的书面证明。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为小保单,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一种书面凭证。4.暂保单暂保单又称为临时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出立前发出的临时性的保险单证。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对合同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变更,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更,保险人一般不会变更。1.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以标的的转让为前提(1)一般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2)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1)投保人的变更。(2)被保险人的变更。(3)受益人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