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docx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 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2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3三、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4四、婴幼儿配方乳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5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6六、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7七、婴幼儿配方乳粉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8八、 搜集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9九、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10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11十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2十二、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3十三、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14十四、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15十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16货等义务。第五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社保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搜集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一条 质量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的政策、法令、法规等;2、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制度等管理质量保证能力状况;3、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水平、质量效益等;4、企业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献等;5、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时与本企业有关的质量信息;6、消费者日勺质量查询,质量反应和质量投诉等。第二条质管员应积极理解婴幼儿配方乳粉有关质量信息,负责消费者的质量查询、 质量投诉处理,并负责搜集、汇总、分析。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 质量事故指从乳粉采购到乳粉贮存、流通、使用各环节中多种原因导致影响产品内、外质量指标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会导致危害的成果。第二条 质管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前去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 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备措施不放过),理解 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 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第三条质量事故的处理: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晰,记录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汇报单上;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3、事故负责人予以对应的惩罚,以所发生日勺事故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有总结和培训记录;4、重大质量事故必须由质量管理员立即(24小时内)向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5、质量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乳粉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第四条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1、顾客对企业服务质量的投诉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处理;2、企业设置服务监督 并公布在营业店堂时明显位置,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负责接听投诉,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事宜;3、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投诉者,作好投诉记录,不得故意搪塞、推诿;4、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应迅速查明真相,分清责任,作出对应的J处理;5、企业负责人对被投诉者视其性质和影响作出对应日勺惩罚。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欧I管理,严防不合格产品售出,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质 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配送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原则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产品,均属不合格产 品,包括:1、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原则及有关规定的;2、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原则及有关规定欧I;3、包装、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I;4、已到有效期的。第二条 在乳粉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既有质量问题药物时,及时 填写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表上报质量管理员并暂停出库或销售。第三条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I,保管员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寄存于不合格区。第四条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步, 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区,做好不合格品台帐,等待处理。第五条 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第六条 不合格药物时报损、销毁由企业质管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私自处理、 销毁不合格品。第七条 不合格品的报损由门店店长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品报损审批表。第八条 不合格品门店报损后所有退回总部统一销毁,并完善销毁记录(包括销毁药物 清单、时间、地点、措施、销毁人等详细记录),特殊状况报当地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并在 当地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第九条对质量不合格的I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用纠正、防止 措施。第十条 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品日勺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 保留至少五年。第十一条 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状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善意见, 进一部加强各环节日勺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明确为不合格品仍继续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导致严重后果日勺,依法予以惩罚。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对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进行控制,保证药物不受污染,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环境卫生管理:1、卫生管理责任到人;2、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 物;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寄存,规范有序;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清洁卫生,各类药物、用品安顿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 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及营业场所;4、仓库地面平整,门窗构造严密,物流畅通有序;并采用防虫、防鼠措施,无粉尘、无污染物;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第二条每年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完整的健康体检档案,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精神病、传染病等有碍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婴幼儿 配方乳粉的J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和员工健康检查汇总表日勺建立和管理。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物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 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 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日勺的贯彻和实行,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献,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考核。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日勺审批,对企业购进日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 量有裁决权。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 行。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日勺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 健康检查。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贯彻企业日勺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 行质量否决权。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汇报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处理有关质量问题。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行。8、研究、布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提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详细实行质量奖惩。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详细工作,在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并做好记录。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搜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提议, 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记录分析,提供分析汇报。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报损前的审核 及报损、销毁婴幼儿配方乳粉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有关记录。7、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规定。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9、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档案和搜集质量原则。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搜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精确性和 可追溯性。11、协助企业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记录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12、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查询,对客户反应日勺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处理。1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汇报工作。质量验收员岗位职责1、按照法定产品原则和协议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号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措施、判断原则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 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特殊、效期、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入库单上签 字;不合格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告知业务部门。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批号数量精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 保留至少五年。5、不停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6、验收中发现日勺产品质量变化状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给有关部门和本单位质管部门。十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17十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8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物管理措 施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有关深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口勺规定,和现行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第二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根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争不停档、不 积压。第三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 建立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第四条采购欧I婴幼儿配方乳粉应符合下列条件:1、为国家公布的I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厂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 及其品牌、品种名目中收载的品种,名目中没有欧I,不得采购。2、有合法票据和批次检查汇报单。3、包装、标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仓储、养护人员岗位职责1、按照产品和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储存,对因储存不妥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2、按照安全、以便、节省的原则,整洁牢固堆码,合理运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货位编 号、色标明显。3、设置保管帐卡,按批号对的记载产品进、出、存动态,保证帐、物、卡相符,坚持动 态复核。4、做好效期商品保管工作,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 产品出库。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期检测两次,如超过规定温湿度原则要及时采用对应措施。第五条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都要签订协议,协议要明确质量条款。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 验收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验收时,在对照名目、查验文献资料以及食品标 签标识时,发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验收入库,并同步 向质管部汇报:不在国家同意的生产企业名目之内日勺企业生产日勺;企业以委托、贴牌、分装 方式生产的I;无对应批次全项目检查汇报(包括法定食品检查机构的检查汇报和企业自检机 构出具日勺检查汇报)或进口无中文标识日勺;同毕生产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的不一样品牌的; 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改I;距保质期局限 性12个月代J或过期的;包装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的;标签脱落、字 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I。第二条应当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必须如实记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I名称、合用日勺年龄段、生产企业名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 代理商名称)、商标、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数量、价 格、进货日期。第三条 批次检查汇报应随货同行,并存档备查,无同批次检查汇报单不得验收入库。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本规范的规定,设置与婴 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实行专区储存、专柜(专区)销售, 并与药物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远离有毒、有害场因此及其他污染源,防 止与药物、有毒有害等物品的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第二条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或标签标识上标明欧I储存条件规定或有关食品安全原 则储存、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三条仓库应当有如下设施设备:(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日勺设备;(二)有对应日勺采光、照明、通风、避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寄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三)自动监测、控制和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四)符合储存作业规定的照明设备;(五)验收、发货和退货的专用场所;(六)不合格产品专用寄存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I设施设备。第四条运送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使用封闭式货品运送工具。第五条 包装破损或标签字迹模糊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出库,并实行先进先出的原 则出库。第六条出库时,应当对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票据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建立记 录。发现如下状况不得出库,并汇报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负责人处理:(一)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二)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三)距保质期局限性2个月日勺; (四)其他异常状况。第一条 划定专门区域,专柜陈列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的面积应与经营规模 相适应,与药物区域进行物理隔离,严禁混放混存;在专区内应当设置专柜陈列和销售婴幼 儿配方乳粉,并具有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注所规定的设施设备;第二条 在专柜处明显位置设置专柜(专区)提醒牌,专柜(专区)统一名称为“婴 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悬挂“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标 识牌,标识牌的内容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并印制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日勺监督 和服务 ;第三条具有监测、调控和记录温湿度的设备;第四条具有对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避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寄 存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并应防止阳光直射。第一条 建立销售记录,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络方式、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消费者信息不应强制获得。第二条 在营业场所公布行业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 ,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 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投诉。第三条 发现已售出婴幼儿配方乳粉有严重质量问题,及时采用措施追回婴幼儿配方 乳粉并做好记录,同步向行业监督主管部门汇报。第四条 应当协助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 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记录。第五条 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精确、规范。第六条 应由通过营养专业知识培训人员负责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的简介,按婴幼 儿年龄段对欧I销售,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张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和有效期管理制度第一条 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定期对储存、陈列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 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的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 或超过保质期的I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登记造册。距保质期局限性3个月的婴幼 儿配方乳粉,提前下架处理。第二条对质量可疑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汇报连锁总部质管部,确认 为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寄存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不得销 售,采用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做好销毁记录。一第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凭随货同行单和批次检查汇报单验收,验收入库单和原始凭 据应按月装订并保留5年备查。第二条门店负责填写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 种、规格、数量、批号或效期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专职管理 人员。第三条 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记录真实、有效,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 的I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温度规定的配置货架、保温柜,配置符合规定的设备。第四条门店负责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更换,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