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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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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

    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二一年八月前 言“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功能地位的关键时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创新竞争优势的攻坚时期。我国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城、镇、村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必须积极应对外界发展环境变化,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因此,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行业“十四五”规划,对于缙云县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为依据,在全面总结回顾缙云建设事业“十三五”时期实施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十四五”时期全县建设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城乡建设、住房开发、设施增强、绿色发展、有机更新、行业优化、数字城市”七大任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城乡建设发展水平,是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县建设事业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规划。目 录一、发展基础1(一)“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1(二)“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7二、总体要求8(一)“十四五”发展新趋势和新要求8(二)指导思想11(三)基本原则12三、发展目标13四、主要任务18(一)致力协调发展,深化城乡融合格局18(二)稳定住房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24(三)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建设水平26(四)打造绿色缙云,营造宜居品质环境34(五)实施有机更新,推动城乡功能提升37(六)优化建筑产业,提升行业发展水平42(七)着力整体智治,推进数字化发展45五、保障措施49(一)加强组织领导49(二)完善体制机制50(三)完善队伍建设50(四)强化要素保障51(五)健全项目管理52附件: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重大项目一览表54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新型城镇化发展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着力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达40.53万人,比2015年增加4.26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82%,相比2015年的51.8%增长5个百分点,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五年来,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完成西寮、洋泉、名山等村整村拆迁工作。名山社区列入全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老城有机更新加快推进,“好溪时代”全面开启。“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入选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示范文明县城,获评省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县,荣获2018年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绩效评价优秀县、2018年度浙江省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县、2019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壶镇镇入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获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列入省第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卓有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17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均已完成省级考核验收,其中方溪乡、胡源乡、大洋镇、大源镇、前路乡、东方镇、舒洪镇、壶镇镇、新建镇、新碧街道等10个乡镇被评为省级样板乡镇,样板率达58.8%,位列全省第四。有序开展美丽城镇建设。编制完成的缙云县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方案获全省优秀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壶镇镇、新建镇行动方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方案;舒洪镇、大洋镇行动方案被评为市级优秀方案。2020年,壶镇镇、舒洪镇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大洋镇、前路乡、三溪乡、石笕乡上榜美丽城镇基本达标城镇,通过率100%。稳步开展危旧房治理工作。五年间全县共排查治理农村危旧房5007户,其中C级危房治理2419户,D级危房治理2588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706户。科学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行政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200多个行政村已经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8-2020年间已对99个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标准化运维。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达93.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7%,农村公厕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仁岸村获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振兴全省示范。入选首批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先行创建名单,全省首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全省首批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获评2018、2019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获评省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县,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6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16个、美丽风景线11条。入选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不断加强。完善缙云县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共培训工匠3793人。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卓有成效。全面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十三五”期间,成功申报1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6个省级传统村落,总量居全省第三。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期间,房地产投资开发明显增加,五年累计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80余亿元。出台了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调整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有效保证了项目的科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拆旧建新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工建设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1636套,竣工安置住房4163套,已交付入住安置住房2962套。新增保障住户1159户,其中人才公寓住户新增55户,公共租赁住户1104户,领取租赁补贴71户。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小区安全管理监督、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成立了县物业行业协会,组建了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推动全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启动。推动出台了缙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出台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奖励政策,推动成立加梯办,组织召开社区加梯联系人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工作,摸排出“能装”单元楼道120个,全年通过联审且开工的有15个单元,完工10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城市路网不断优化,道路品质不断提升,黄龙路、旭山路分别被评为2019年度浙江省街容示范街、2020年度浙江省街容示范街、问渔路被评为2019年度丽水市城区绿化美化示范路。绿色空间不断增加。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3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4%;朝晖公园被评为2019年度丽水市城区优质综合公园、2020年度省优质综合公园,“县政府西侧停车场北地块景观提升工程”荣获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最高奖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金奖。绿道建设持续推进。累计投入资金4.7亿元,建设改造景城绿道35公里,乡村绿道90公里,山地绿道365公里;“仙都风情绿道”、“缙云城市绿道”连续两年入选“浙江最美绿道”。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不断加强。印发了缙云县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方案,不断加强对自建天然气站管理,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气瓶产权置换和信息化监管工作,瓶装燃气安全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建立了缙云县燃气行业协会,完成了缙云县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编制,“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市燃气管网建设80余千米,低压管道约55千米,已对多家工业企业、公建项目和居民家庭实现供气。“五水共治”扎实开展,成绩斐然。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壶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处理能力扩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推进壶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及扩能改造、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完成县城老城区谢山路片区、水南片区、东门片区等区域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完成船埠头村、洋潭头村等城中村的截污纳管,县城城区已基本实现排水管网全覆盖;不断加大污水处理的监管力度,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93%;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不断加强,3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标排放,年度氨氮、COD等减排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许可证办理。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加强。定期开展路面清洗、机械清扫等集中卫生大整治活动,公厕实行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创建了金水湾小区、阳光城小区、文晖名苑小区、紫薇苑小区、飞云花园小区、仙都路小区、永宁路商业街、蓬莱路商业街、仙都路商业街等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及示范商业街;静脉产业园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城区公厕、中转站、垃圾池升级改造;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90.76%,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格局基本形成。环卫机械设备不断完善。新增采购移动式压缩箱、专用钩臂车、桶装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高压清洗车、路面养护车等机械设备,逐步更换垃圾箱。人防消防工作大力推进,监督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定期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警报设施完好率、鸣响率达到100%,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6%;开展3月1日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5月12日防空防灾系列宣传活动、人口疏散演练等,对在建的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人防工程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排查整治。不断改进消防项目受理办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消防部门对接和沟通,成立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专班,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产业层次不断提升,建筑业发展平稳。“十三五”期间,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约237亿元,持续推进工业化及绿色建筑发展,新开工建设工业装配式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39万平方米,完成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考核目标。推进建筑企业服务管理。鼓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图审查率均实现100%。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多次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等;“智慧工地”系统监控接入平台项目20个,推广走在全市前列;获评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10个、省级3个。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提升,建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在线监管2.0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0平台融合,升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3.0平台,实现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批文回传;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全面推行政务“网上办事”、“掌上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跑零次率、网上办率、掌上办率三个100%,共受理、办结各类事项4900余件。(二)“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城乡统筹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乡村振兴动能有待激发。近年来,缙云县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然而由于受地形因素影响,五云街道与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之间联动不足,产城融合、新老城区融合发展水平不高,空间资源亟待有效整合。城镇规划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个性和特色彰显不足。美丽乡村建设韵味和特色不强,乡村发展的优质资源导入不足,城乡融合发展有待提升,农村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市政配套服务有待提升。新老城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市政管护面积越来越大,市政园林绿化、路面养护、配套设施由于资金短缺不足难以满足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高,垃圾处理产业化有待提高,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建设不完善,老旧排水管网仍存在不同程度病害;燃气管道配套建设城区尚未全覆盖;停车配套设施有待提升,市政道路设施维护管理专业队伍匮乏。建设资金筹措艰难。缙云县经济总量不大,财政收入相对较低,新城尚处于建设中,老城区提升改造任务较为繁重,给排水、垃圾、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大,融资难度大,如何激活社会资本,探索运用各种融资模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体制,对城市建设中的资金运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业竞争力有待提升。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较低、规模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竞争力较弱,促进建筑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氛围不浓,品牌意识不强,缺少相关人才,建筑质量安全依然有待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完善。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机构撤并、职能增减、人员划转频繁出现,部门之间出现职责交叉或脱节;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二、总体要求(一)“十四五”发展新趋势和新要求国家层面,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层面,2020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建议提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新型城市功能单元,营造创新集聚街区。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宜居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立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统筹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增强新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构建“体系化建设、高效化运行、数字化赋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争取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域美丽城乡建设、城市与乡村有机更新行动高标准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现代城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智慧化管理与行业数字治理”七个方面示范先行。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住房让百姓更满意”的目标,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进程中谱写住房城乡建设新篇章。到2035年,住房城乡建设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城乡融合的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全面建成。城乡人居环境全国示范,全域美丽城乡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和农村建设基本实现现代化。“住有优居”基本实现,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全面建立。城乡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实现高水平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续领先。“浙江建造”品牌影响力更加凸显,智能建造能力与建筑工业化程度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品质绿色建筑覆盖率大幅提升,产业优势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面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智治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省域住房与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县层面,“十四五”时期将是全市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在全国率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一带三区”总体格局,全面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期。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缙云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生态文明建设为缙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释放生态资源优势提供机遇;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新基建”的推进,中央投资扩容,政策制度红利的释放,为缙云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提供了机遇;缙云纳入金义都市区以及全市“一带三区”中发展核心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得到大幅提升,为缙云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力建设制造之城、开放之城、魅力之城、聚力打造全省大花园核心区生态工业高地、丽水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先行地、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争当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县。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依托“十字走廊、魅力T轴”,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壶镇丽缙园产城融合,其他城镇特色化发展,构建“一主一副、主副驱动、三片协同、特色发展”新格局,高标准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更优质、产业配套更齐全、人民生活更幸福的温暖城镇。各级规划都为缙云县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提供了支撑和依据,要求缙云住建部门在落实各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部门职能,提出“十四五”时期缙云建设事业的目标和任务,为缙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总要求,打造具有缙云特色的现代版“丽水山居图”,全力建设“三城三地”,构建“一主一副、主副驱动、三片协同、特色发展”新格局,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排头兵,为缙云县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住建力量,谱写缙云“十四五”规划的“住建篇章”。(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发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编制和实施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是落实缙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方法,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必须坚决贯彻“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落地。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优先保障民生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水平,让全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之路,积极推动建设事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努力将绿色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本,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解决城乡功能配置不平衡和设施供给不充分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产业转型。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突出数字赋能,强化整体智治,对接“城市大脑”,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创新智慧管理方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面向新时代发展趋势与发展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尊重和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三、发展目标到二二五年,全面构建绿色生态、智慧高效、安全韧性的缙云建设事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全力实现美丽城乡建设更高水平、住房体系发展更均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更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更优化、建筑产业更具活力、城乡有机更新更全面、城市管理更智慧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全域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协调发展,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至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完成缙云城市滨江休闲服务中心、静脉产业园、缙云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全部完成17个美丽城镇建设,建成6个美丽城镇样板,累计完成2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均衡住房体系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持续推进商品房产品差异化、特色化、品质化供给,实现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保持大体动态平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打造“浙里安居”品牌目标要求,加快研究解决“住有所居”存在的不平衡问题,着力推进住房工作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住房保障更充分,城镇危旧房基本消除,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5年,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全县GDP稳定在5%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不大于8%,全县老旧小区改造8个,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 。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乡建设提质升档,建设绿色韧性、适度超前的市政公用设施,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到2025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海绵城市建成区占比达30%以上,现存易涝点消除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9%,供排水、燃气市政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5%以上。 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公园、绿道建设,城市园林建设水平和宜居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景观风貌,彰显缙云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高建筑文化品质。全面推进缙云特色花园乡村建设,构建“点上出彩、线上美丽、面上风景”的美丽乡村新格局,打造缙云特色的现代版“丽水山居图”。到2025年,新建城乡绿道400公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激发建筑产业活力。持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鼓励建筑企业整合做大做强,提升资质档次,增强行业竞争力,向“高、精、尖”高端市场延伸;提升建筑企业服务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十四五”期间,争取建筑业年均增长率保持在6.5%左右,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县GDP达到5.5%以上,全县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新建建筑达到30%以上,甲级建筑企业增加至4家以上。推进城乡有机更新。探索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微更新、功能植入等改造模式,实施结构优化、生态修复、街区复兴等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推进旧工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历史文化街区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更新。推进未来乡村和乡村有机更新行动,加强文物古迹保护以及乡土建筑、名人故居、古村古巷等保护和活化利用,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到2025年,全面开展多种类型的城市更新,县城城市更新工作开展覆盖率达10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覆盖率100%,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重点村开展有机更新。提高智慧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住建领域“一张网”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住房、数字工程、数字城建、数字管网、数字防(抗)灾、数字政务等领域的协同创新应用,构建“全业务、大数据、全服务、全支撑”的新一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实现住建管理工作全要素、全系统覆盖。到2025年,建成区城市智慧化管理覆盖面达100%,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证通办”,实现住建领域的数字化办公和管理,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为五年累计值表: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大类中类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城乡建设1、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6.8265预期性2、省级美丽城镇样板镇创建数量(个)2【6】约束性3、全县累计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数量(个)12【20】预期性住房体系4、全县老旧小区改造个数(个)8预期性5、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1825预期性6、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全县GDP(%)7.15预期性7、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8预期性8、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9.650预期性9、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100预期性设施服务10、城市污水处理率(%)97.9398约束性11、海绵城市建成区占比(%)2530预期性12、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00约束性13、供排水、燃气市政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率(%)15预期性1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9约束性15、现存易涝点消除率(%)100预期性人居环境16、新建城乡绿道长度(公里)443400预期性17、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3990预期性产业发展18、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8.75.5预期性19、全县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新建建筑(%)2030预期性20、甲级建筑企业(%)34预期性建设管理21、网上审批事项覆盖率(%)80预期性22、建设管理平台联通共享率100预期性23、建成区城市智慧化管理覆盖面(%)100预期性四、主要任务(一)致力协调发展,深化城乡融合格局1、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格局扎实推进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建设。依托“十字走廊、魅力T轴”,着力构建“一主一副、主副驱动、三片协同、特色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主”为中心城区(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及东渡镇、七里乡),将其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和参与区域竞争的主平台,拉开城市框架,优化南北两翼,联动四城发展,打造县域发展增长极。“一副”为壶镇镇,加快产城融合,推动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功能集成,打造增长副中心,形成承接金义都市圈的桥头堡。“三片”为舒洪镇、新建镇、东渡镇、七里乡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构成环城片区;东方镇、前路乡、三溪乡与壶镇镇紧密联系,形成壶镇发展片区,大源镇、大洋镇、溶江乡、双溪口乡、方溪乡、石笕乡、胡源乡加强联系,形成南乡发展片区。“十字走廊”为依托好溪、42省道形成东西向走廊,串联中心城区与金义都市区和丽水主城区融入发展。“魅力T轴”为县域南部区域依托合肥至温州高速、缙云至江山(广丰)高速等形成的县域魅力轴线,实现与中心城区、壶镇紧密联系,优化发展环境。强化“一主”、“一副”两翼齐飞,“三片”协助互动,促进全域联动协调发展。缙云县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图2.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加快拉大中心城区框架,重塑城市空间结构和品质功能,更加注重城市赋能兴产、数字转型和软实力提升,全面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实施“东扩、西进、南拓、北展”战略,构建山水相融、古今辉映、功能互补、主客共享的“一体两翼、四城联动”发展格局。“一体”为主城,重点推进时尚新城、魅力老城、东渡南城、高铁新城“四城”建设。“两翼”为缙云经济开发区和仙都景区两大支撑主城发展的产业平台。按照组团式整体开发和滚动开发理念推进重点区块建设。其中,时尚新城加快推进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城市滨江休闲服务中心、名山未来社区等旗舰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魅力老城加快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争取国家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试点、历史建筑保护以及老电影院区块改造、推进水南街等重点区块整体改造提升等样板项目建设,抓好老城保护与有机更新工作,重新呈现古石城独特风貌;东渡南城打造中心城区功能配套、人口梯度转移等承载区,加快融入主城区发展;高铁新城大力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县文体中心等项目谋划和建设。专栏1 中心城区“一体两翼,四城联动”发展导向空间组成定位发展导向一体时尚新城高等级现代化城市加快推进名山未来社区、城市滨江休闲服务中心等旗舰项目建设,推进新区南区块连片开发,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城市经济,提升城市服务水平,谋划建设商业综合体、集中展销家电、户外运动等县域特色产品,打造融合商务行政、休闲娱乐、艺术文化、高品质居住等多种功能的中央活力区。魅力老城城市有机更新样板加快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抓好老城区有机更新,完成老电影院区块和溪滨南路改造等样板项目建设,实施溪滨北路、胜利街、复兴街等改造项目,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再现人文风貌,让缙云老城在有机更新中重拾魅力、有效传承,大力发展以市井生活体验为核心的城市文化旅游业态。东渡南城融入丽水主城区门户区以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为主导,培育发展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等业态,承接中心城区以及丽水市区功能转移。高铁新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窗口以高铁站站前广场为中心,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文体中心、创新中心、果蔬批发市场、美校艺术街区等项目建设,加强与杭州、上海等地信息产业对接,发展文体旅游、科创经济、电子商务、总部经济、体育经济、数字经济等产业。以组团式整体开发推进路网规划和建设,实施滚动开发,完善人居环境配套。两翼缙云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发展重要平台以现代装备、智能家居、健康医疗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运动休闲文化产业,存量提升和增量扩大并举,提升生态工业规模和质量。仙都景区旅游发展核心平台推进仙都景区扩容、配套服务优化和业态丰富,打造以休闲康养为核心,集旅游观光、文化、娱乐、科普、研学为一体的国际旅游度假区。3、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持续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丰硕成果,推进资源、资金的整合,实现城镇善治,走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缙云路径。推进城乡绿道串联成网,建设公共绿地、口袋公园等开敞空间;持续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庭院、美丽街区、美丽社区、美丽厂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等,建设园林城镇、森林城镇、森林乡村。镇村联动,健全覆盖镇域的镇村生活圈。针对缙云城镇与居民的生活服务需求,构建全域覆盖、层级叠加、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体系。“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设施提升、服务提升、产业提升、品质提升、治理提升“五个行动”。在缙云县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的指导下,计划完成17个乡镇美丽城镇创建工作,准确定位美丽城镇建设方向,聚焦“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五美标准,以“十个一”标志性工程为主线,着力打造缙云特色现代版“丽水山居图”。专栏2 美丽城镇实施计划以全县所有建制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为主要对象,推进17个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 2020年,完成1-3个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培育点为壶镇镇、舒洪镇、大洋镇。前路乡、三溪乡、石笕乡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 2021年,完成1-2个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培育点为仙都街道、新建镇。东渡镇、东方镇、双溪口乡、胡源乡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 2022年,完成1个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培育点为大源镇。新碧街道、溶江乡、方溪乡、七里乡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2025年,完成6个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2028年,半数以上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 2035年,所有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实现镇镇景区化。4、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缙云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推进示范村建设,着力打造缙云特色的现代版“丽水山居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加强垃圾分类,全面提升镇、村环境质量。建设乡村旅游绿道体系,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房屋顶、立面、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围墙等风貌管控要素,着力提升农房风貌。打造功能现代、风貌本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浙派民居”特色村,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争取到2022年,建立涵盖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经营、改造、安全监测、防灾避灾、工匠管理等各环节的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系统。抓好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创建,着力推进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2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5、开展“五个一”项目建设“五个一”项目是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协同推进美丽缙云建设,是加快城市能级、品质双提升的重要载体。“五个一”项目具体内容是:建一座商业综合体,打造一片文化街区,培育一条高品质步行街,建成一个五星级酒店,建设一个未来社区。综合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对标发达地区建设经验和现代城市功能配套体系,增强城市历史传承与文化体验、购物消费和休闲游憩等公共服务功能,打造诗意栖居的环境空间,提升城市公共场所的体验感、舒适度、满意度和归属感;运用新理念、新模式,注重未来城市谋划打造,推动城市空间紧凑开发和存量挖潜。同时,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政策支持。为“五个一”项目建设提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全流程管理和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并于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五个一”项目建设。专栏3 “五个一”项目建设“五个一”项目:建一座商业综合体:缙云城市滨江休闲服务中心; 打造一片文化街区:复兴街、胜利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培育一条高品质步行街:永宁路步行街;建成一个五星级酒店:缙云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建成一个未来社区:丽水缙云名山社区。(二)稳定住房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6、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调控体制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房地产调控机制,加强市场监测指导,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和住房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期末,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稳定在5%左右,年均增长房地产业增加值不大于8%。稳步推进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推进差异化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住房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督促有关企业开工建设,加快上市销售。到规划期末,商品房竣工面积达5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6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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