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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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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 录一、规划背景- 1 -(一) 发展基础- 1 -(二) 发展形势- 8 -二、总体要求- 10 -(一) 指导思想- 10 -(二) 基本原则- 10 -(三) 发展目标- 11 -三、主要任务- 16 -(一) 健全“精准助民”的救助体系- 16 -(二) 深化“幸福惠民”的养老体系- 19 -(三) 构筑“和谐安民”的治理体系- 24 -(四) 创新“善行益民”的慈善体系- 28 -(五) 完善“暖心为民”的服务体系- 30 -(六) 打造“高效便民”的智治体系- 34 -四、实施保障- 36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36 -(二) 创新民政发展机制- 36 -(三)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37 -(四)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37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基层社会 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建设现代化新 普陀新目标上贡献民政力量,依据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 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普陀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一、规划背景( 一 ) 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牢树“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 理念,围绕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准确把握民政事业的政治性、群众性和时代性特征,发挥民政 工作在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 服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圆满完成了民政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目标,为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新目标奠定了基础。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实现城乡低保标 准一体化。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低边 对象与低收入渔农户 “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标准从 2016 年 的 664 元/人/月,统一提高到 2020 年的 810 元/人/月。截至 2020 年底,在册低保 (特困) 对象 2799 户 3408 人、在册低边对象 369 户 700 人,全区累计支出低保及特困资金 16158.83 万元、- 1 -低边资金 1837.72 万元;二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率先在 全省建立了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 准扶贫医疗保险”四层保障体系,实现救助对象从低保向低边 扩面,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原就医需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 例由 50%提高到 55%。规范特困供养,明确特困人员基本供 养标准为每人每年 1.5621 万元,基本生活费按低保标准的 1.3 倍,即每人每月发放 1053 元。推进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规范 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乡镇 (街道) 临时救助审批和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活无着流 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截至 2020 年底,共接待受理求助 人员 3102 人次,其中男性 1829 人次,女性 1273 人次;三是 构建精准救助保障体系。积极对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围绕精 准甄别、长效帮扶、信息共享、动态调整、关爱探访、低保退 出等救助机制,规范社会救助流程。落实近亲属和银行卡“两 个备案”制度,实现救助对象 “两个备案”100%; 四是完善 困境儿童救助体系。建立“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三 级儿童福利督导服务体系,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城市 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配备乡镇 (街道) “儿童督导 员”11 名、村 (社区) “儿童主任”108 名。推进困境儿童关 爱服务,开展“助跑明天”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福彩助 力 点亮梦想”公益活动,共计为孤儿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 费 127 万元。- 2 -2.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 全覆盖。深化“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积极推广老年 人助餐、配送餐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理布点,率先 在全市开展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建有乡镇 (街道 )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 家,村 (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84 家 (含边远小岛托 老所、敬老院、博爱家园) ;二是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强化区本级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舟山市普陀区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普 陀天颐老人之家率先在全市打破公办养老机构传统运营模式, 保留东港、展茅、六横 3 家乡镇 (街道) 敬老院,其余均转型 为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截止 2020 年底,全区共建成养 老机构 22 家 (其中医养结合机构 3 家、康养联合体 1 家 ) , 总床位 2616 张,护理型床位占比 54. 17%。 改善乡镇 (街道) 敬老院硬件设施,完成东港街道敬老院项目立项、评审以及住 院老人转移安置等前期工作,以白沙岛为试点打造“海岛幸福 驿站”。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投入 280 万元对 9 家机构实 施适老化改造;三是探索医康护养一体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 构医疗融合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养老配置能力,推进医养 融合服务社区化。截至 2020 年底, 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失智症 专区床位占比高于 5%,12 家海岛养老服务机构全部设置基层- 3 -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服务点 (工作室)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 队伍建设。坚持 “培训+培养”,多渠道推动养老人才队伍建 设,调优养老服务人才结构。加强与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实现护理人员上岗培训率达 100% 。 鼓励女性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助老工作,组建 10 支 “东海渔 嫂”助老员队伍。落实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职业培训补 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收入待遇;五 是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依托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围绕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实现供需间无缝衔接。完善为老 紧急救援体系,以“一键通”手机、智能腕表等老年智能终端 为纽带,依托 “8189316”24 小时养老服务热线,对接 110 、 120 等求救电话,实现“老人一个电话,服务即可到家”。截 至 2020 年底,共计发放一键通老年手机 5476 只, “守护型” 智能腕表 247 只。3.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基层政权与社区 建设。高质量完成两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持续开展村(社 区 ) 基层减负。完成路下沙村“村改居”工作,为全市“村改 居”工作提供经验。顺利完成两次渔农村 (社区) 体制机制改 革,出台关于完善渔农村社区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区 共撤销社区管委会 47 个,渔农村从原有 69 个社区村调整到 74 个村,全部实现 “ 一村一经济合作社”目标;二是推动城 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落实党全面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成功- 4 -创建“省级三社联动示范点”和第二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 创新实验区”,打造以 “ 兼合式党支部领导的社区治理” 普陀模式,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率先在全市实现城市“幸福 社区”全覆盖,打造全市首个“社区百姓幸福会所”。创新党 领导下的物居业三方共治体系,扩大居民参与渠道,推动社区 议事协商;三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能力。打造“社会 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实现社会组织事项管理“最多跑 一次”和“最多跑一地”。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 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营,构建三级社会组织架构体系。大力扶持 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通 过“邮善邮乐”慈善特卖方式,强化慈善基金对弱势群体的救 助工作。截至 2020 年底,城市社区备案社会组织共计 647 个, 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 20.8 个社区社会组织; 四是加快基层 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落实 “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 出台普陀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试行) ,逐步 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指导成立 全市首家县区级社会工作师协会。积极培育专业社工机构,实 现城市社区社工服务站全覆盖,逐步推广乡镇社会工作站建 设。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有专业社工机构 10 家,持证社会 工作者 324 人。4.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深化殡葬服务综 合改革。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方案,实现乡镇级立体式骨灰- 5 -堂全覆盖。开展生态安葬墓区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展茅、虾峙、 登步、桃花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推进殡葬领域“最多跑一次” 改革,优化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实现殡葬“一件事”、 “一站式”服务。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四 免费两赠送”惠民殡葬政策,推动丧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截 至 2020 年底,城区集中办丧率达 92%,共减免殡葬服务费 2162.44 万元;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启动首批省级婚俗改 革试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筹备国家 5A 级标准婚 姻登记机关。实施婚姻登记全省内跨区域办理,提升婚姻管理 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截至 2020 年底,全区累计办理婚姻登 记 18135 对 (其中结婚 12212 对,离婚 5923 对) ,补婚姻证 11151 本,离婚率从 6. 1%降为 5.5%;三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强化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截止 2020 年底,发放门牌调整告 知书2113 份,完成命名住宅小区 41 个,编制门楼牌号 12240 个,印发门牌证 13172 本。建立健全地名信息库,出版近百万 字的普陀地名志,共收录地名4019 条。挖掘地名文化, 收集整理并编写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 列成绩, “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6 -表 1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 标2015 年2020 年目标值2020 年完成情况1每千名老年人拥 有社会养老床位数( 张 )405050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率 ( % )425154. 172民办( 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有率( % )46.253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程度 (%)1001001004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个)1212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 口比率 ( )0.29116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 %)95957遗体火化率 (%)100100面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我区民政 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有:社会救助仍表现出分 散的特点,救助类型也仅局限于物质型救助,救助资金、资源、 平台及队伍的整合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海岛救助对象人户分 离、重点困难人群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较为明显;普惠型养老 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本岛与海岛的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仍较为明显,不少海岛面临养老设施设备不全,养老服务供给 不足等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老城区内普 惠型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日间照料机构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党 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村 (社区) 减负增服务, 居民参与协商治理、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区治理数字化转型- 7 -等方面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基本民生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 法治化、智慧化水平不高,殡葬行业管理不够规范、乡镇 (街 道) 骨灰堂利用率不高、乡村级公墓公益属性不明显、区域间 移风易俗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些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 要窗口”打造、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目标还有不少差距。(二) 发展形势1. “重要窗 口”打造的新站位。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 全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 要窗口,普陀区是展示海岛风景线的“重要窗 口”。建立与“重 要窗口”相适应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争创社会主 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普陀力量”,展示社会主义民政制度的 优越性,是新阶段普陀民政工作的新站位。这要求全区必须进 一步深化民政事业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优质民生服务供给的能 力,提升老百姓的民生服务获得感,把社会主义特色的民政制 度优势转化为民生治理的强大效能。2. “共同富裕”示范的新使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 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是加快 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 展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敢于担当,要率先探索在党建统 领民政工作的体制下,以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主线,有效提升偏 远海岛公共服务供给,实现服务普及普惠,共享共同富裕发展 成果。坚决扛起以优质民生服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 8 -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创 造“普有”美好生活,建设“海岛特色”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3. “整体智治”转型的新挑战。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是省 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省域治 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需要迭代推进民政业务应用建设,这对 普陀民政事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挑战。“十四五”期间, 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会对民政部门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治 理体系、效能评价体系等诸多方面提出挑战,特别是如何释放 “数治红利”,实现我区在“浙里众扶”“浙里康养”“浙里 逝安”“浙里有善”“浙里护苗”等 5 大赛道的领跑,形成数 字技术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及婚姻登 记等民政业务的有效支撑。4. “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的新目标。区委区政府提出要致 力高质量发展、走好共富路,为建设现代化新普陀而努力奋斗, 这对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民政部门在现代 化新普陀建设事业中要积极作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社 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主动思考如何放大民政在提高低收入群 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衔接“民 政爱民”与共同富裕建设工作体系,特别是通过城乡社区的治 理体系变革重塑,优质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现代 化基本单元建设,助推城乡社区迈向现代化,彰显民政事业在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与担当,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9 -二、总体要求( 一 )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目标,牢牢把握 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发挥民政在“提低扩中”共同富裕事 业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 本社会服务水平,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 工作新格局,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普陀特色的民政事业样板, 创造 “普有”美好生活。(二) 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落实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 领导,强化民政各领域各环节的党建统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 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及市场在 民政事业中的职责,科学合理、分类推进民政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积极 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坚持以民为本,共富爱民。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 民”的理念,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民政服务需求作为一切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民政在“提低扩中”共同富裕事业 的积极作用,实现偏远海岛服务供给显著改善,让老百姓在改- 10 -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以有效度、有温度的民政服务,增 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坚持机制创新,法治保障。强化各部门业务之间、城 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统筹,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 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质量、规 模与结构、效益与安全三大关系,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底线治 理、创新思维。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民政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数字赋能,场景应用。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数字化 改革,加快数字技术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民政核心业务中的场景应用,促进民政 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高效化,将数字化优 势转化为治理优化和服务暖心的效能优势。(三) 发展目标聚焦“民政爱民”和“共同富裕”两大主线,打造“精准 助民”救助体系、“幸福惠民”养老体系、“和谐安民”治理 体系、“善行益民”慈善体系、 “暖心为民”服务体系、 “高 效便民”智治体系六大体系,推进“普有”系列民生品牌建设, 推动普陀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 “共富助民” “共富惠民” “共富安民”“共富益民”“共富为民”“共富便民”六大工 程为抓手,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民生服务体系。 聚焦低收入群体“共享式”发展,中等收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 11 -安全感认同感“四感”提升,着力建设现代社区,打造“重要窗 口”海岛民生风景线,实现 “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目标。 民生精准保障高效能。依托新时代“1+8+X”大救助 体系,围绕“五个帮”要求,从“病、残、老、幼”入手,建 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强 化兜底保障,实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 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打造兜底型救助向共富型 救助相互衔接、复合高效的“精准助民”救助体系,打造“普 有众扶”新名片。到2025 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 14000元/年。幸福养老普惠全方位。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 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的多层 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养老服务网络,推进 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机构跟着老人走”。加 大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完善职业等级护理人员补助政策。大 力推进智慧养老,打造现代化养老服务场景,推动建设老年友 好型社会,构建共富型 “普有长寿”体系。到 2025 年,普惠 型养老服务架构基本形成,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0%,每万 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 人。基层治理和谐新图景。加强党对城乡社区的全面领导,畅通多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推动“幸福社区、美 丽乡村、和美小岛”幸福单元建设升级,探索普陀特色的“五- 12 -社联动”示范样本。推广协商议事机制,激活居民参与积极性, 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强化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培育和发 展,优化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协同 基层治理的能力,进一步打响“蓝海船东”“银发好网民”等 治理品牌。全面提升数字技术支撑城乡社区治理的效能,打造 “和谐安民”的基层治理新图景。到 2022 年,实现乡镇 (街 道) 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现代慈善升级新格局。推动区慈善总会向枢纽型、资 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发展,构建区、乡镇 (街道) 、村 (社 区 ) 三级慈善网络。加大慈善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慈善基 地建设,推动慈善资源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 务的有效联动。创新现代慈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慈善组织、 公益慈善在共同富裕中的第三次分配作用。营造 “处处有善、 时时可善、人人向善”的全民慈善社会氛围,打造多元化、组 织化、智慧化、规范化的 “善行益民”慈善事业新格局。到 2025 年,慈善捐赠金额达到 500 万,慈善信托规模达到 250 万元。社会事务暖心有温度。持续深化生态殡葬综合改革, 普遍形成厚养薄葬理念,推行殡葬服务数字化改革,实现生态 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100%。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培育文明 向上的婚俗文化,建成国家 5A 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探索“婚 姻登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健全区划地名管理体系,规- 13 -范地名管理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以基本社会事务精细服 务、暖心服务供给为抓手,打造“暖心为民”的优质公共服务 共享体系。整体智治发展新成效。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资 源数字化和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全民共享数字红利行动,实 现 5G 网络在乡镇和重点行政村、重点岛屿全覆盖。加快推进 数字孪生应用场景, 迭代升级身后 “一件事” 、长者数字化 监护等系统,构建完善“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民 政数字化服务体系。加快数字赋能幸福社区迭代升级,实现“数 智服务”与“数智治理”互为促进,互为融合,形成“共治矩阵”,彰显 “高效便民”新效能。表 2 “十四五”时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0 年实际值2025 年 目标值指标属性“精准助民”的救助体系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元/年)972014000约束性2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 (%)100约束性“幸福惠民”的养老体系3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人)825预期性4持证养老员持救护员证比例 (%)60预期性5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5460约束性6康养联合体数 (个)15预期性7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 ( 张 )10预期性- 14 -8每万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工作者数 (人)25预期性9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 (个)2025预期性“和谐安民”的治理体系10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覆盖率 (%)60预期性11乡镇 (街道) 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覆盖率 (%)100预期性12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 (个)1216预期性13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人)1015预期性14建成居民会客厅 (个)08约束性15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 (%)30预期性“善行益民”的慈善体系16慈善捐赠金额 ( 万元)500预期性17慈善信托规模 ( 万元)250预期性18“慈善一 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 ( %)100预期性“暖心为民”的服务体系19节地生态安葬率 (%)5070预期性20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 (个)3预期性21建成儿童之家数量 (个)41100约束性22乡镇 (街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14100约束性2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 (%)25100约束性“高效便民”的智治体系24救助 “ 一件事”惠民联办率 (%)0100预期性25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数 (个)01预期性- 15 -三、主要任务(一) 健全“精准助民”的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物质精神双富裕,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平台 为支撑,持续推进“1+8+X”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 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在“扩中”“提 低”中的有效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孤有所养、困有所助、弱有 所扶、病有所救、残有所助、危有所济的 “普有众扶”架构, 推动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共富型救助转变,形成制度衔接、 部门合力、社会参与、智慧高效的 “精准助民”大救助体系。1.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完善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推动低保标准与城乡人均消费支出挂钩。实施靠前救助, 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到 2025 年,实现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 14000 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待 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规范化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 力度,实行临时救助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延伸。强化特殊和 急难群体帮扶救助,科学制定分类分档临时救助标准,凸显救 急难的兜底责任。深化支出型贫困对象救助机制,逐步提升救 助对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加强对因病致贫、因病 返贫人口的帮扶。规范困境人员认定,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家庭 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核查工 作,开展脱贫攻坚兜底 “回头看”,完善 “两线合一”机制。 持续规范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扎实推进贫困大学生助- 16 -学。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长期滞留生活 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规范救助程序,加大寻亲力度,落实站外托养工作监管长效机制。2.创新 “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推动各类救助政策综合 集成,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助残、扶贫、养老、医疗、就业及 灾害等政策制度的有机衔接,形成共富型社会救助政策,提高 中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依托省救助系统开展线上供需对接, 线下优化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向 “物质+服务”转变。落实困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补贴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建立社会救 助帮扶对象清单、帮扶项目清单、帮扶结对清单,实现入户调 查覆盖率 100%,探访关爱率 100%。深化 “幸福清单”送达 行动,打造“阳光救助”。积极引导移民资金向造血项目、优 势项目、关键项目集中,扶持建设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3.打响“普有众扶”救助品牌。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推进“助共体”规范化建设,探索建设乡镇一级、社区一 级融合型社会救助服务点,促进社会救助需求方、资金供给方 与服务供给方的有效对接。推进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 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救助“一件事”惠民联 办率达 10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慈善救助基金等方式, 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伤害救助、特困救济、金秋助学、情暖夕 阳、慈善助残、“造血型”扶贫等公益品牌项目救助。引导社- 17 -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保障的险种,推动社会救助 “关口前移”。4.扩大智慧救助场景应用。大力推进 “互联网+救助” , 深化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拓展智能化技术和设备在救助领域 的运用。推出 “四色预警”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打造“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智慧救助体系。加快救助信息 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救助服务“码上办”,与医保系统相打 通,实时掌握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 5 万元以上信息并主动上门 核查,逐步实现救助“一键核对、一证通办”,推动救助服务 向移动端延伸。探索应用“幸福码”,实现服务需求发布、筛 选、认领以及服务输出和评价反馈功能的全周期救助服务。探 索将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 (街道) ,区民政部门强化备案管理和事后监管,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专栏 1: “共富助民”工程系列行动1.深化 “定期探访”行动。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动态,组织乡镇街 道、村社干部、社会组织等服务力量对重残、重病家庭等困难群体开展 探访关爱服务。到 2025 年,实现入户调查覆盖率 100% 、探访关爱率 100%。2.开展“幸福清单”行动。汇聚各部门帮扶救助资源,定期发放“幸 福清单”,提升社会救助内容的清单化、公开化、透明化,打造 “阳光 救助”,提升困难群众的知晓率、透明度。3. 实施 “暖巢更新”行动。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共同富裕基本生活条 件标准,推动集居室改善、家具配备、家电更新、关系陪伴于一体的“物质+服务”集成救助。- 18 -(二) 深化“幸福惠民”的养老体系深化 “美丽群岛 ·幸福养老”行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 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康养有机结合的共富型养老服 务体系。着力打造城乡社区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扩大触 手可及、普惠优质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打造全主体参与、全链条整合、全周期服务的“幸福惠民”养 老体系。1.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 务促进条例,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 用房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建设、验收、交付 “四同步”。科学布局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以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乡镇示 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重点扩大老城区普惠型养老床 位供给。坚持公办养老机构 (含公建民营) 的公益属性,对标 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加快东港、展茅等敬老院改造提 升。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按国有独资公司模式运营,逐步有序 推进区、镇街两级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床位建设 补贴、重点项目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行政性事务收费及 相关公建配套建设费用等系列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对可利用的 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大海岛困难老人支持力度,实 现 “愿改尽改” ,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 2025 年,实- 19 -现独居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2.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把养老服务业人才队 伍培养纳入普陀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支持本 区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学科。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与相关 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挂钩,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 老机构管理人才。在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公益性 岗位,区、乡镇 (街道) 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开展“海好有 你”行动,持续推进全区养老护理员培训考证工作,到 2025年,实现养老护理员 100%持证上岗,持证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到 60%以上。重点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加 强 “东海渔嫂”助老员队伍建设,支持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开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老年人专业服 务,促进社会工作更好地运用于养老服务。到 2025 年,每 60 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 1 名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 口 比例达到 1:450。3.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推动城乡养 老服务均衡发展,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到 2025 年,新增 300 张以上普惠型养老床位,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 1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 达到 95%。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探索 村 (社区) 公办公营、委托社会第三方运营、老年协会自我管- 20 -理服务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乡镇 (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的辐射功能,构建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基本养老服 务普惠共享。探索海岛乡镇的送餐服务常态化,创新服务机制, 实现助餐服务的长效化。推广偏远海岛“幸福驿家”服务模式, 实现海岛幸福驿站规范化运行。实施海岛支老行动计划,因地 制宜发展渔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探索“小老人服务老老人”等 银龄互助模式,完善“时间银行”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 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推动护理、 康复等专业服务向居家延伸,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虚拟养老 院”。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建立居家养老巡防关 爱服务制度,重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康复保健、日常护理、助 浴助洁、生活照料等居家上门服务。丰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名 录库,鼓励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实行连锁化经营和品 牌化发展。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基金,引导乡镇 (街道) 范围的 商业保险、慈善资金、财政资金等统筹使用,重点解决农村或 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支付能力问题。4.深化医康养融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不同层级康养联合 体建设,推进失智失能专区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重点 发展医养融合型、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 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工作,利用现有医疗、康复机构的闲置医疗 资源增设老年病科床位和养老床位。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 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推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 21 -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家庭医生+居家照料”等医养融合 模式。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海岛旅游、民 宿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康养融合型服务 机构,以政策吸引更多知名品牌和养老企业落地普陀,培育本 地具有成长潜力的康养服务企业。到 2025 年,全区共建成 5 家康养联合体。5.拓展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对接“浙里养”系统试点场景 落地应用,依托“瀛洲易养”智慧平台,发挥区级智慧养老服 务平台功能,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 能终端全覆盖,支持家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拓展“幸 福驿家”服务集成。完善老年人数据库,提升“养老地图”服 务功能,推广养老机构视频连线、老年人健康状况实时监控等 服务,强化养老服务补贴的智慧监管等。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 设施建设,提供紧急呼叫和紧急救援服务,公共场所优化智能 服务,保留传统服务,便利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 逐步消弭老年人应用智慧产品的“数字鸿沟”。全面推进养老 机构开业“一件事”、“一床一人一码”、家庭养老床位、智 慧养老社区、幸福养老指数发布等服务应用场景,实现信息共 享、供需对接和综合监管。加快智慧化养老机构建设,到 2025 年,全区建成2 家智慧养老院。6.完善养老服务配套政策。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对接, 落实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22 -制度。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减少 中低收入群体养老服务支出。探索居家养老家庭支持政策,开 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和“喘息”服务等。优化海岛支老相关 政策,探索可持续的海岛支老服务模式。强化公办养老机构规 范化管理,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管。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 励保障政策,建立培训补贴、持证奖励和入职奖补政策,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保障水平。专栏2: “共富惠民”工程系列行动1. 实施 “海岛支老 ·一起安好”接力行动。开展本岛优秀养老护理 员结对支援偏远海岛养老机构行动,东港、展茅敬老院、海福福利中心 面向海岛老人开放,解决有长期医疗需求的老人在本岛就医;开展敬老 院改造提升行动,对标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改造提升海岛乡镇敬 老院;依托 “瀛洲易养”智慧平台,为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紧 急呼叫和紧急救援服务,重点保障海岛独居、孤困老人的养老安全;实施海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做到独居困难老人家庭 100%覆盖。2.开展 “海好有你”行动。积极组织专业考证培训,推进机构养老 护理员 100%持证上岗。到 2025 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 25 人目标;组建 “东海渔嫂”助老员队伍,到 2025 年,新增 50 个为 老服务类社会组织。3.开展 “幸福惠养”行动。加强普惠型养老机构规划布局,鼓励社 会力量参与民办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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