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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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docx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2021 年 10 月2目 录一、回顾展望4(一) 发展基础4(二) 发展环境11二、总体要求13(一) 指导思想13(二) 基本原则14(三) 发展目标14(四) 发展指标16三、主要任务21(一) 补齐建设发展短板,夯实综合承载水平21(二) 营建宜居人文环境,彰显海岛特色风貌34(三) 焕新村镇岛屿活力,促进全域美丽建设40(四) 探索精管善治路径,创新社会治理能力46四、保障措施51(一) 发挥党政组织领导作用51(二) 强化考核评估督查督办52(三) 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保障53(四) 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53五、附图附表 55附表一 城市建设行动建设-重大项目库55附表二 城市建设行动建设-重要项目库70附表三 美好生活行动-重大建设项目库76附表四 美好生活行动-重要建设项目库82附表五 美丽村镇行动-重大建设项目库85附表六 美丽村镇行动-重要建设项目库87附表七 社会治理行动-重要建设项目库89附图一 城市建设类重大及重要项目分布图92附图二 美好生活类重大及重要项目分布图92附图三 美丽村镇类重大及重要项目分布图92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 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舟山市作为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 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必须充分考虑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战略 任务和发展方向,加快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成为国家海洋综 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浙 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大背景下,为了落实浙江省委 及舟山市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具体要求,准确把握 “十 四五”时期普陀区内外宏观环境变化趋势,正确认识普陀区 在新时代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回顾反思 “十三五”期间的工 作成就和不足,并进一步理清 “十四五”时期普陀住房和城 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导向,把握工作重点,确 保城乡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普陀区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 “十四五”期间的指导性文件。一、回顾展望( 一 ) 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普陀区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保 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在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提高居民 住房保障能力、推进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加快绿色生态发展、 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村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 的探索实践。总体上较好地完成了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4项目标任务,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 面,为 “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城镇化 成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五年来,普陀区坚持 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稳 步开展本岛片区的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着力提高人口城 镇化率,2019 年末普陀区常住人口全区 39. 17 万人,城镇化 率 67.55% ,居全市四县 ( 区 ) 第二, 比 2018 年提高 0.54 个 百分点,高于 “十二五”末 (2015 年 ) 1.61 个百分点。2019 年,普陀城市建成区规模已达 26.37 平方公里,沈家门旧城 改造稳步推进,墩头区块、鲁家峙、半升洞等区块有机更新 加快,东港二期区块、半升洞区块、鲁家峙区块、城北区块 等新建区域空间格局和功能显著提升,组团式城市形态不断 扩展,城镇用地功能布局不断完善。2.居民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 “十三五”时期,普陀 区积极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2019 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为 36.7 平方米,渔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54.4 平方米。全区累计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万余套,超额 完成 “十三五”规划的指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显著 提高。2019 年出台普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 ,积极开展金洋花园、明珠花园等试点小区加装电 梯工作;稳步推进危房治理改造。积极开展现有 C 、D 级危 房治理监测工作,先后完成沈家门片区近 360 幢 C 级危房的5监测工作,并对升级为D 级危房的房屋进行全面解危,完成 第二次城镇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农村危旧房治 理工作;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2016 年制定舟山市普 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见,启用舟山市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商品房 销售 “一房一价”制,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加强预售 许可管理,实行 “交付样板房”制度,全区房地产累计开发 投资 236.39 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 219.31 万平方米。3.基础设施建设又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 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先后完成百里滨海大道 (普陀段) , 城市中部快速通道 (普陀段) 等跨区域大通道;推进城市交 通拥堵治理,着力城市干路及支路微循环建设,打通鲁家峙 鲁滨南路、鲁港路,城北支六路等多条断头路,完成东海西 路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东港二期配套道路以及普陀展 茅至东港公路等新建工程,东港海莲中路被评为省级绿化美 化示范路,并入选 “浙江最美入城大道”;加大停车场建设 力度,全区新增停车泊位 150 个,完成鲁家峙市场、鲁家峙 小学、鲁家峙北岸线二期等3 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城乡 公用设施保障网。开展城市污水和环卫设施建设攻坚行动, 新建污水管网 23.5 公里,修复改造 71.4 公里,污水处理率 达到 95%,完善东港城区的防洪排涝体系;创建 3 个工业集 聚区、20 个生活小区和 4 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区”。试行城 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东港二期垃圾6中转站建设完工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城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0.4% ,沿街公厕提升改造率 达到 90%;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品质。建成集商旅文功能于一 体的内湖商圈、兴普路商圈等标志性商圈,实施半升洞高端 休闲街区,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获评 “省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医共体集团治理模式初步建立,建成区域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实施海岛网络医院、精准海岛支医、海 岛急救包船联动等特色工程。4.绿色生态发展提质增优。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积 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圆满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 市创建任务,完成鲁家峙文化公园、鲁家峙体育动力公园、 鲁家峙红石体育公园、江湾船厂公园一期、沈院武岭湿地 郊野公园、莲花洋公园等多个综合公园建设,武岭湿地公园 被评为2016 年度城区 “省级优质综合公园”;结合危旧房 拆除后环境整治,完成蒲湾二区、蒲湾一区、宫下路等多个 口袋公园建设,基本实现城区居民出行“300 米见绿地、500 米见公园”。城市绿廊绿道建成 100 公里以上,东港二期绿 道入选 “浙江省最美城市绿道”;推进景观美化提升。全面 落实城市公园绿化绿道建设攻坚行动,完成海天大道普陀段 绿化提升改造,完成东港区块海岸线景观工程、鲁家峙北岸 线、半升洞至朱家尖大桥南侧防浪堤等滨海岸线景观提升, 完成岭陀隧道北 口、天吴隧道接线 口、海天大道节点绿化提 升工程多个入城口景观提升,大力打造美丽滨海景观夜景7带,完成鲁家峙北岸线二期、鲁家峙东南涂景观及工程。5.建筑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 全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施工产值逐年 增加,累计产值共约400 亿元。普陀青少年宫、普陀小学等 2 项工程被评为 “钱江杯”省级优质工地,3 项工程被评为 “海山杯”市级优质工程,12 项工程被评为区级“文明施工 标准化管理”工程。2017 年出台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 全管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度,严把施工审查关,施工合同备案百余项;开展 “浙江无 欠薪”根治工作。制定舟山市普陀区建筑业参与 “浙江无 欠薪”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成立 “浙江无欠薪”区创建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用工实名管理,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实施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 已覆盖全区 100%的在建工程。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 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基本达到全面实施建筑节能 65%设计标 准的要求,半升洞片区商住项目被评选为2019 年 “舟山市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6.村镇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 “十三五”时期,普陀 出色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完成展茅、东极、 白沙、虾峙、桃花、蚂蚁 6 个小城镇环境整治任务,并全部 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其中蚂蚁岛管委会获评 “省级样板”小 镇称号;继续深化渔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制定普陀区高水8平推进渔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农村厕所 革命,完成渔农村公厕改造 135 余座,农村厕所普及率达 100%,完成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 35 个。完成展茅街 道翁家岙村、虾峙镇东晓社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桃 花镇连治山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项目编制,完成白沙港、 庙子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积极开展美丽城镇创 建。普陀区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印发美丽城 镇建设三年行动 ( 2020-2022 年 ) 任务清单,推进普陀区 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普陀山镇、展茅街道、 朱家尖街道 7 个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2020 年完成美丽城镇 建设样板 (东极镇) 申报工作。7.专项类整治工作不断深化。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 深入实施 “三改一拆”工作。累计拆除违法建筑超过 150 万 平方米,完成 “三改”超过 300 万平方米,拆后利用土地约 150 万平方米,利用率超过 80%;积极创建 “无违建区” 。 全面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小流域沿线违建整治 工作,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海岛新增违建管控的长效机制,创 新开展 “人巡+机巡”巡查模式,2018 年普陀区获得浙江省 “基本无违建区”称号;持续推进 “四边三化” 整治。在 全域范围内持续推动十大类问题的排查与整治工作,近 300 个问题定位得到全面整治。创建海洲路、滨港路、银港街等 精品示范道路,加强渔都沈家门入城口等精品示范入城口的 建设,同时对农用管理房实施面积控制、 区域控制和样式控9制,实现长期有效的美化、洁化和管理。8.行政效能改革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时期,推进建 设项目全流程改革。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和 “最多跑一 次”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管理系统申报、办理事 项一网通办、体外无循环”3 个 100%;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贯彻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系统迈入 平台 3.0 时代,实施全区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 “统一收件、 统一审批、统一出件”,实现项目从立项、规划许可、施工 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 同和多层级联动;正式启用建筑工程 “竣工测验合一”信息 系统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处置。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开展 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热点、 难点问题,调解物业相关矛盾纠纷,处理各类商品房质量投 诉和物业服务类纠纷协调。办理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面 商率、办理率、满意率均达 100%。荣获 “全市 G20 峰会维 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十三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也存在一定的 问题。例如住房市场供求之间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多层次 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尚未完善,海岛绿色建筑建设仍需健全, 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乡区域尚未均衡发展,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离岸岛 屿功能特色尚未明晰凸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重地上、轻 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新区建设、轻老城改造”的问题10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城区绿地分布零散不成体系,城市 公园特色不足,景观视线通廊未能得到较好保护控制。部分 离岛村落的历史遗存和特色风貌遭到破坏,传统文化流逝。 整体管理机制仍需提升,对建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敏锐 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智慧 建设管理创新度不强。这些问题需在 “十四五”期间的城乡建设中予以高度重 视和解决。(二) 发展环境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格局正在深刻变 化。今后五年,普陀需紧紧围绕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浙 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聚焦舟山 “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海岛风景线”的新目标新定 位,紧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工作重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继续推动普陀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1.国家层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首次提出城镇 化与乡村振兴 “双轮驱动”的提法,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 共生、双轮驱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顺应城 镇化发展大势、保持乡村发展活力,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的必 然选择。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 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标志着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 “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11划体系 “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2019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长 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一市三省将更 加自觉地以“共同体”的意识审视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使长三角真正成为休戚与共的区域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命 运共同体。2.省域层面2020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 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 窗 口”的新目标新定位。 同时浙江省未来将加快推进 “大湾 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要把 “四大建设”作为彰 显重要窗口责任担当的主阵地,作为浙江省聚焦聚力高质 量、竞争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强化 科技创新,着力构建现代交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 镇体系,加强区域协同、 山海协作,努力建设全面对接 “一 带一路” 、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大湾区。3.市级层面面对新的时代命题,2020 年 7 月 15 日在市委七届九 次全体 (扩大) 会议上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 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动员全市党员干部激情创 业、拼搏赶超,持续打好 “五大会战”,奋力开启 “四个舟12山”建设新征程,从建设创新舟山,展示海洋经济风景线; 建设开放舟山,展示对外开放风景线;建设品质舟山,展示 花园城市风景线;建设幸福舟山,展示幸福和谐风景线四个 方面着手,全面打造展示 “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海岛风景线。二、总体要求( 一 )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 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 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 “五大会战” 、建设 “四个舟山” 和建设海上花园城市的决策部署要求,响应将舟山建设成为 “浙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 口的 海岛风景线”的新方位。从普陀城乡建设实际出发,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率先 引领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和管理转型升级,构 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提 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生态人居环境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 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海岛城乡风貌特色,转变建筑 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方式,加快信息化智慧化 建设管理,为实现普陀海上花园会客厅的美好愿景,谱写新 时代普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13(二) 基本原则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提升核心城市能级和竞争力,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健全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公共资源联动共享,加快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间形成优势互补、 良性互动的 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原则。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坚持 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践行城市双修理念,强化建 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低碳城 市,保护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抓好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突出改善民生工作重点,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扩大非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居生 态环境品质,努力实现共建共享共治,从而满足广大人民对 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原则。不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 域各项改革,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型、 由管理向治 理转型,通过信息化建设、动态跟踪机制的建立以及综合性 执法,探索建立城乡管理新模式。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 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 ) 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14为有效落实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纲要和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纲要 的重要精神要求,到 2025 年,普陀住房城 乡建设事业力争做到“四个聚焦”,即聚焦高水平城市建设, 聚焦高品质美好生活,聚焦高融合美丽村镇、聚焦高效能社 会治理,充分彰显普陀 “开放活力、生态宜居、独具魅力” 的海上花园会客厅城市形象,从而实现新时代普陀住房建设 事业的高质量发展。2.建设目标到 2025 年,实现海上花园会客厅更高水平的城市建 设。积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 化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实现房地产业持续良性发展;城 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城市基础配置全面完善, 建设品质进一步提升;建筑业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建筑产业 现代化发展速度加快。 到 2025 年,创享海上花园会客厅更高品质的美好 生活。城镇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明显改善,低碳生态建设整 体水平大幅度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建筑绿色 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既有公 共建筑绿色改造和能效水平提升;塑造具有时代气息、体现 地域特色和传承文化的城市景观风貌。 到 2025 年,建设海上花园会客厅更高融合的美丽 村镇。建立完善 “多规合一”村镇规划体系,村镇建设管理15有序;渔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花园式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全面建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海岛 大花园协同发展全面加快;传统村落、传统渔村、历史建筑 申报评定工作有效落实,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逐步得到保护利 用。 到 2025 年,提升海上花园会客厅更高效能的社会 治理。实现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精细、执法规范、安 全有序的城乡管理体制全面完善,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 规和标准体系较为健全,社会治理效能大幅度提高;纵横贯 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实现集约利 用,信息孤岛全面打通,大数据支撑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 风险防控、政府执行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四 ) 发展指标城市建设发展指标 ( 17 项) :实施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 受益家庭 0.53 万户,实施新增城镇棚户区改造 0. 13 万户, 新开工安置住房 552 套,实现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 2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 平方米,新建商品 房新开工面积达到 140 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年涨幅不超过 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实现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 建成区绿化绿地率达到 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2%,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25 平方米,城乡新增绿道建设 长度 10 公里以上;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达到 8 公里/平方16公里,道路机械化清扫化率达到 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 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美好生活发展指标 (6 项) :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1. 1 万套,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未来 社区培育试点创建 1 个以上,绿色建筑 ( 二星以上) 占新建 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27% ,新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达到 5 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 140 万 平方米。美丽村镇发展指标 (7 项) :完成渔农村 A 级景区村庄 创建全覆盖,新增渔农村危旧房改造达到 100 万户,实现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 100%,渔农村卫生厕 所普及率 100%,重点做好精品特色社区 (村) 创建 48 个, 美丽城镇创建 4 个,新增申报 2 个市级以上传统村落。社会治理发展指标 ( 2 项 ) :推进全区各类智慧管理平 台建设 3 个,实现城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站) 全覆盖。17“十四五”时期普陀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主要发展指标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属性城 市 建设住 房 保 障 体系1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受益家庭万户0.53 万户约束性指标2新增城镇棚户区改造万户0.13 万户约束性指标3新开工安置住房套552 套约束性指标4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25%预期性指标住 房 市 场 发展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40 平方米预期性指标6新建商品房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140 万平方米预期性指标7商品房价格年涨幅不超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约束性指标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建设8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5%约束性指标9城镇污水处理率%95%约束性指标10城镇再生水利用率% 30%约束性指标11建成区绿化绿地率% 38%约束性指标1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约束性指标1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25 平方米约束性指标14城乡新增绿道建设长度公里 10 公里预期性指标15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公 里 / 平方公里8 公里/平方公里预期性指标16道路机械化清扫化率%100%预期性指标18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属性建 筑 业 转 型 升级17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50%预期性指标美 好 生活居 住 品 质 和 生 活 质量18老旧小区改造万套1.1 万套约束性指标19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预期性指标20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面积比例%100%预期性指标绿 色 建 筑 与 建 筑 节 能 发展21绿色建筑 (二星以上) 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27%预期性指标2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5 万平方米预期性指标23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100%预期性指标美 丽 村镇渔 农 村 人 居 环 境24渔农村 A 级景区村庄创建-全覆盖预期性指标25新增渔农村危旧房改造万户100 万户约束性指标26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00%约束性指标27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约束性指标镇 村28精品特色社区 (村) 创建个48 个预期性指标19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属性岛 三 美 融 合 发展29美丽城镇创建个4 个预期性指标30新增传统村落申报个2 个预期性指标社 会 治理智 慧 城 市建设31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个3 个预期性指标32街道 (镇村)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 站 )-全覆盖预期性指标20三、主要任务( 一 ) 补齐建设发展短板,夯实综合承载能力 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政策,持续推进 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沈家 门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项目。按 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争取到“十四五”期末, 普陀基本完成需要改造重点棚户区改造任务。完善棚改安置 政策,严格评估商品房库存、房价上涨压力等,对商品房库 存不足、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要加大实物安置占比,防止 房价上涨过快。 “十四五”期间,普陀要完成上戚家地块安 置房和永兴村安置房项目,同时启动陈家塘地块安置房和教 场地块安置房项目。 同时要加快推进普陀 “十三五”期间及 “十三五”之前未竣工、未交付棚改安置房的竣工及交付进 度。2.进一步拓宽公租房保障范围“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扩大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覆盖面。要继续做好城镇中等偏低以下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 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对环卫、公交行业一 线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群体实施精准 保障。实物保障不能满足的,要采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施21保障。3.多渠道筹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除了政府组织建设、收购、配建外, 要充分发挥市场对保障房供应的补充作用,通过税费减免、 土地价格优惠等政策,鼓励开发区、社会单位建设公共租赁 住房,也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专业化租赁平台等建设、持有、 运营公共租赁住房。 “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大规模新 建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提高已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交付入住 率。4.积极开展人才安居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开展人才安居工作,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舟普组20186 号 ) 。通过免费赠送住房、推出人才限价房、实行购房补贴、 提供周转住房和租房补贴等方式实施保障。鼓励通过规划建 设、购买商品住房、租赁改建存量房产,支持房地产开发单 位投资建设人才公寓或蓝领公寓等公租房。人才公租房要同 步规划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支持重点产业园区、人 才集聚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加强住 房公积金对人才购房、租房的支持,开辟专门通道,建立信 息服务库;缩短申贷缴存时限,调高贷款可贷额度;简化租 房公积金支取相关手续。5.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的具体标准、定22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 轮候、符合制度。同时加快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 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 效率。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贯彻相关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各项 调控措施。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形势,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 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做好分类调控的政策储备,包括商业银行按揭政策、公积金 贷款政策、契税及相关税费调整优惠政策、限购限售限贷等 调控政策,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市场剧烈波动。2.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积、新建商 品住房去化周期为核心指标,以二手房成交面积和价格、居 住用地楼面价、新增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等为辅助指标,建立普陀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 普陀房地产市场动态,同时设定房价预警指标。3.加大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根据商品住房的销售与库存情况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 供应面积和供应结构。通过盘活闲置土地、棚户区改造等方 式,增加住房供应渠道。此外引导市场供应多元化商品住房23产品,不断完善商品住房产品的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做出及 时调整。 商品住房产品既能满足中低收入阶层刚性住房需 求,也能满足中高收入阶层改善型住房需求,倡导理性消费, 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住房梯度消费观念。4.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与工商、税务、物价、银行等多部门的联动,加强 住房市场建设与交易行为的监管与整顿,持续整治房地产市 场乱象,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整 治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违法违规现象。建立房地产开发企 业、房地产中介企业与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网上 投诉和监管平台建设,畅通居民投诉反馈渠道,并及时提供 反馈意见。5.拓宽房地产多业态发展立足普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服务业培育,加大房 地产开发与普陀全域旅游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等产业的深 度融合,推动产业与地产发展相互融合,开拓新业态或新业 务,促进房地产多业态发展。进一步发展旅游地产,加快旅 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旅游度假为定位服务于普陀旅游市 场,旅游地产项目重点辐射于长三角城市群。积极引导养老 地产发展,优先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商业设施成熟 的区域,并于大型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引进有经验的养老地 产开发商,做好住宅适老化设计和养老服务运营。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241.加强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1 )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能力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供水 设施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公共供水覆盖水平,提高城市供水 能力,提升供水水质;加快沈家门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 高城市供水调度和管理水平,降低供水漏失率;加强建设岛 际供水管网、海岛海水淡化厂建设及水厂扩建工程,增加海 岛供水保障。 “十四五”期间,开展虾峙、 白沙等海岛供水 提升工程,完成海岛间海底输水管道联网工程 ( 白沙、桃花、 虾峙、六横等) ,完成青浜海水淡化设施建设,确保普陀海 岛淡水资源供应不中断。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提 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 ) 加强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按照沈家 门老城区雨污分流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 建设,开展污水管网敷设同时推进路面改造,主要位于东河 路、中大街、东海东路和兴建路,覆盖沈家门主要支路,重 点为蒲湾区块、西大街、长兴弄和教北路。加快污水处理厂 的的改造提升,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强化老城区、城中村 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和收集,结合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 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配套管网,在普陀城北、勾山 等新开发区域推行雨污分流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初期雨 水污染治理。提升产业集聚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置能力,重点 加快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浦西工业区块、展茅工业园区等 工业集聚区块污水处理问题。按照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25设验收办法要求,全面推进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 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实现污水 “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此 外在沈家门渔港设置渔船油污水接收和预处理中心,安装渔 船生活污水统一接收和预处理设施,与市政污水管网衔接统 一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杜绝渔船生活污水直接排海。( 3 ) 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雨水和排 涝设施建设,按照舟山市普陀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 ( 2020-2022 年 ) ,新建、 改建一批排涝水闸和 排涝泵站,完成新港闸新开河道工程、外西河-墩头闸渠道扩 建工程、扩建西河排水泵站;开展沈家门滨港路排水 口改造, 谋划建设东河强排泵站;开展山塘、溪流治理,推进中弄河 治理改造,提升舟渔片区排水能力;谋划泗湾、鹤龄泉原有 溪坑改造;完成河道清淤疏浚,改造一批排水管渠,建设调 蓄分洪工程,基本消除易涝隐患区域,实现中小雨不积水, 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十四五”期间,完成普 陀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普陀区防洪排涝应急保障工程、海 塘安澜千亿工程、普陀区沿塘闸站建设、长地爿山塘泄洪渠 工程等,加强防洪排涝的非工程措施建设。( 4 ) 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设施 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提升环卫基础设施、设备, 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改造,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 全面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26化利用,实现城镇垃圾分类全覆盖。同时,按照“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要求,以工业固体废物整治为重点,协同开展农业 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整治行动,实现全 域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 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同时加强对海域垃圾收集与整治工 作。 “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 3 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 范小区,加强对沈家门渔港渔港边滩水域污染防治、港面漂 浮垃圾打捞、固体废弃物收集与处理、船舶油污水收集与处 理四个方面的综合防治工作。(5) 大力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坚持以天然气为主, 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城市燃气气源结构,促进城市燃气行业的 健康、稳定发展。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主干管的建设,大 力实施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提升城镇燃气设施水平。落实政 府节能减排力度的政策,鼓励工业用户实施“煤改气”、“油 改气”,充分发挥天然气清洁能源在节能减排和促进经济发 展中应有的作用。适度超前建设汽车加气站以适应天然气汽 车的推广需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级各类 燃气应急预案,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运营。2.完善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尽早谋划轻轨 1 号线和中运量公交及公交快线前期研 究。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 建设,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建成鲁家峙至东港、 勾山-展茅-东港的城市快速通道;完善普陀中心城区 “两环27三连六横七纵”的骨架路网格局。十四五期间,重点谋划滨 海大道至岭陀隧道连接道路,全力做好兴普大道南侧次干道 项目 ( (夏新段) 、普陀城西区域道路、东港三期道路、半 升洞城市阳台、舟渔片区道路等建设,新建并提升改造中弄 路、兴海路等道路,推进区海洋与渔业局西侧、墩头泰莱地 块南侧等配套道路建设,开展拆迁地块路网建设,完成长地 爿路、小蒲湾路建设。拓宽瓶颈路,完成兴建路二期建设, 推进同济路原一小路段改造。推进道路“白改黑”,完成日新 弄提升改造,推进滨港路、东河路、东海东路等道路改造。加快半升洞客运站、庙子湖客运码头、桃花悬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