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森泰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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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森泰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森泰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森听联系方式13998880876建设地点辽宁 省 沈阳 市 于洪 区 和平五金工业园永裕街洪泊路 6 号 地理坐标(123 度 13 分 59.961 秒,41 度 47 分 43. 12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320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C3525 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印刷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工、 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 造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330环保投资 (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 (%)18.2施工工期15d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 (用海)面积 (m2 )16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年)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 2020 年 1 月委托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开展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年) 环境 影响报告书工作,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由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出具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沈于环发20209 号) 。见附件 5。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沈阳森泰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印刷制版的民营企业,属于 C2320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C3525 模具制造,位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五金工- 1 -业园内(永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图见附件 2) ,开发区规划面积 60 平方公里, 总体规划年限为 2020-2030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辽 (2000) 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1096 号,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现已取得 土地证,附近无居住、商住用地,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用地布局规划。 先进装备智能制造片区依托五金园、机床城和基础零部件产业园、沙岭工 业园,加快推动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工业企业 集聚,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基地。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本项目不属于园区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行业 (为确保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条 件相适应,规划环评提出规划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禁止畜禽养 殖场、制淀粉、制糖行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 (含废纸 造纸) 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 造业、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石灰制造行业、金属冶炼、煤气生产、危 险化学品仓储行业进入) ,属于允许入园企业。本项目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 1。表 1- 1 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总体规划定位: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将建 成以智能基础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 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到 2030 年, 开发区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主导产业 集群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基础装备 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等产业集 群产值持续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 强,基础设施配套率明显提升,形成集智 能交通、智能市政设施配套于一体的保障 体系,实现开发区的现代化治理和智能化运营。本项目为印刷制版 模具,位于先进装备 智能制造片区-五金 工业园内,符合总体规划定位。符合区域定位:依托先进装备制造、机床城和 基础零部件产业园、沙岭工业园,加快推 动以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 料为主的工业企业集聚,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基地。本项目为印刷制版模具,位于先进装备智能制造片区-五金工业园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用节能环保的水性油墨等材料,符合先进装备制造片区基地定位要求符合用地布局规划: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片区现状已开发 1779hm2 ,在五金园、机床城及基础零部件产业园区域,规划在三环路和沈胡路交叉口西北象限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内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在二类本项目及周边均为 工业用地,项目已取 得土地证,附近无居 住、商住用地,对环 境影响较小,符合用符合- 2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东北侧为为居住、商住 和商业用地。地布局规划。产业结构分布: 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 片区现状已开发 1779hm2,现状以设备制 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辅以农副食品 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木制 品加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仪器仪表制 造业等,现状园区已形成以设备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类型。本项目为印刷制版模具,符合先进装备 智能制造产业片区 的产业结构类型。符合规划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规划定位及行业准入,本次规划的入驻企业均不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单名录内,规划设置的准入负面清单可行本项目为印刷制版 模具,符合先进制造产业基地的产业定 位,不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单名录内。符合本项目为印刷制版制造业,不属于禁止引进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年版) ,不在沈阳市准入负面清单名 录内,本项目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见表 1-2。表 1-2 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规划区域内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 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 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 质锅炉。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 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在区域环境 质量达标前,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本项目供暖采用电取暖,无锅炉。生产产生的 VOC 实行减量替代符合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0% ,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重点排污单位有机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措施采取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5%。本项目建立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符合1 、禁止畜禽养殖场、制淀粉、制糖行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 (含废纸造纸) 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石灰制造行本项目为印刷制版模具,不属于以上禁止进入行业项目位于工业区,不在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范符合- 3 -业、金属冶炼、煤气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行业进入;2 、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和限制的项目;3 、禁止新建沈阳市第一批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4 、禁止在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 、位于上述禁止准入目录企业仅允许实施环保改造和技术升级,不允许扩建围内。本项目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年) 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文号: (沈于环发【2020】年 9 号) ,本项目与审 查意见的符合性见表 1-3。表 1-3 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加大区域污水治 理,提升区城中水回用为度加快给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建设实现 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在区域内排水管网未建成区城, 相关依托项目禁建设,施工雨污 水分流排水系统,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液态树脂板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达标排放符合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 有效的地下水防渗措施。深入调 查园区水文地质情况、结合园区区域含水层系统和地下水径流 系统特征、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园区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 计划,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施, 免污染地下水。严格控制地下水 开采,园区企业采取集中供水, 其规划保留五金园配水厂、沙岭 配水厂、物流港配水厂等水为园区企业供水使用。本项目对厂区危废暂存间、原 料库按照重点防渗进行要求,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进行要求,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小符合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及监测制 度,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 门,定期对规划城进行的废气、 废水、噪声及环境空气、地表水 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存本项目激光刀模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设备由管线排至湿式光静电复合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1) 达标排放,打印胶片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符合- 4 -档并及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并依 法公开环境信息。炭吸附后由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洗版、烘干、洗版(DA002)液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 高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本项目液态树脂板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光静电复合式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喷淋用水经过滤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最终进入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经降噪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建立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针对开发区产业按照报告规定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培训,配备相应设备,做好区域环境应急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后善后处理等工作本项目无环境风险物质,制定有效的应急工作体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符合开发区区域内应充分考虑入驻 项目排污行为产生的累计影响, 推行清洁生产, 制定区域污染 物总量控制方案,确保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及减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经降噪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本项目符合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203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5 -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辽宁省人民政 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 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淘汰落后项目;本项目不 属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年版) 中项目,故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4。表 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 一单”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和平五金工业园永裕街洪泊 路 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辽 (2000) 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1096 号,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不在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2。符合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 SO2 、NO2 、 CO 和 O3 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 、PM2.5 的浓度 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 准要求;项目实施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 强污染物达标排放与监控,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本项目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沈阳沙岭污水 处理厂。项目实施后可维持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地表 水、声环境质量现状等级,不会引发恶化降级。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和电能,资源消 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位于沈阳市 于洪区和平五金工业园永裕街洪泊路 6 号,现有厂区 范围内,为工业用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参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辽宁省企业投项目负 面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 (负面清单) (试行) 的通知 (沈环保201776 号)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列。符合本项目实施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达标排放与监- 6 -控,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 (2021 年 6 号) 。综上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水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水十条”) 的相关条例相符性分析见表 1-6:表 1-6 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一、全面控 制 污 染 物 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 染防治本项 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 沙岭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液 态树脂板清洗废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喷淋用水经过滤 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沙 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 排放符合二、推动经 济 结 构 转 型升级五)调整产业结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 目属于允许类,亦不在过 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 围内符合(六)优化空间布 局本项目布局、结构和规模合 理,不属于七大重点流域干 流沿岸严格控制的项目三、着力节 约 保 护 水 资源(八)控制用水总 量本项目生产节约用水,控 制生活用水量符合(九)提高用水效 率本项目设备先进,生产用 水量较少,生产效率高符合(二十四) 保障 饮用水水源安全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范围内符合九、明确和 落 实 各 方 责任/十、强化公 众 参 与 和 社会监督(三十五) 构建 全民行动格局加强员工环境保护宣传 教育,节约用水符合5、与沈阳市环境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对- 7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定情况总结如下表 1-7。表 1-7 项目与沈阳市环境准入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 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 环境影响 报 告 书 (表)不予 批准建设项 目类 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划;选址位于沈阳 于洪区和平五 金工业园永裕 街洪泊路 6 号, 用地为工业用 地,从环保角度 选址基本符合, 平面布置合理符合所在 区域环境质量未 达到 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 目采取的污染 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 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 控制生态破坏;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 目 的环境影 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基础资料数据 明 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 缺陷、遗漏,或者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合理。引用沈阳市环 境质量报告书 (2020 年) , 根据现场勘查、 收集及企业提 供资料,如实编 制项目组成、工 艺等基础数据符合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属于 限制类和淘汰类 的“两高”新建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符合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 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 高速公路) 危险化学品 生产和储存项目不涉及符合根据沈阳市生 态保护红线划 定方案,于洪 区生态保护红( 二 ) 生态保护 红线区符合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 区内建设- 8 -(三) 水环境保 护环境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 目。线名录包括浑 河水源涵养红 线区、细河水源 涵养红线区、蒲 河水源涵养红 线区等共 11 个 红线区,本项目 位于辽宁省沈 阳市于洪区和 平五金工业园 永裕街洪泊路 6 号,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 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和公共服务设 施工 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 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 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 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 建设其他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 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 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 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 挖沟、筑坝、开采地下 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 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 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 增加污染负荷。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 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防洪、管道、 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 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工业项 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 制革、印染、炼焦、炼 硫、炼砷、炼汞、炼油、 电镀、农药、石棉、水 泥、玻璃、钢铁、火电 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 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印 刷制版模具项 目,不属于严重 污染水环境项 目;不在重点流 域之内,不属于 高污染高耗水 项目。液态树脂 板清洗废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 喷淋用水经过 滤处理后由市 政管网排入沙 岭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达标排严格控制重 点流域环 境风险项目,辽河流域 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 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 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 施且未依托城镇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 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 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 9 -(四)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 业集聚区,按规定暂停 审批涉水建设项目放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 放许可制为核心,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辽河、 浑河 、太子河干流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增 化工 园区和有重大生 态环境风险 的生产项 目 , 严格控制缺水地 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 环境敏感区高耗水、高 污染行业发展,新建、 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 设项 目依法实行主要 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 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本项目选址不 涉及各类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新建 、 改 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 上人 民政府 责令依法 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 养殖、旅游、游泳、垂 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 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 、 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 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 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 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 不得增加排污量- 10 -( 五 ) 环 境 空 气 保护( 六 ) 自 然保护区( 七 ) 土 壤 环 境 保护在禁燃区内 ,禁止销 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设施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及设施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在集 中供热管网覆盖 地区,禁止新建、扩建 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本项目供暖为 电取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内新建、改建、 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 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 减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 煤环境 空气质量一类 区 内 ,禁止新建和扩建 大气污染源不在环境空气 质量一类区在 自然保护 区的核心 区和缓冲区内 , 不得 建设任何生产设施。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 区内 , 不得建设污染 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 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 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 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 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 验区内 已经建成的设 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 理;造成损害的,必须 采取补救措施。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在 自然保护 区的外 围 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 自然保护 区 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 损害 的 ,应 当限期治 理。选址不涉及各 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运行污水集 中 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 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 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 污染按照要求严格 执行- 11 -禁止 向农用地排放重 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 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 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 矿、矿渣等本项目废水达 标处理后排放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按照土壤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 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 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 区和学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 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 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土壤污染禁止将重金属或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 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 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 用于土地复垦本项目固废均 妥善处理在永久基本农田集 中 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 目本项目不涉及 土壤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 类耕地集中 区内新建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 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 不予 审批可 能造成耕 地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 目。本项目不涉及 土壤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 壤环境影响 的评价 内 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 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 设的土壤污染防治措 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本项目不涉及 土壤污染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 点行业落后产能,禁止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重金属重点行- 12 -(八)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保护(十一) 产 业 政 策 和 准 入条件新建落后产 能或产 能 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业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新、改、扩建涉重金属 重点行业建设项 目必 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 “等量替换”的原则,无 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 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 口径清单内企业落实 减排措施和工程措施 消减 的重点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 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 金属行业新、改、扩建 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来源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重金属重点行 业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农 田集中区 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 物集中贮存、利用、处 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 垃圾填埋场本 项 目 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区 域内禁止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境外 的固体废物进境 倾倒、堆放、处置本 项 目仅 收集 项 目周 围 区域 内的固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的设施、场所, 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本 项 目 符合相 关环境保护标 准建设项 目必须符合 国 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 产业政策,国家产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9 年修正本),对 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 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 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 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 不得审批。属允许类项目建设项 目必须符合 国 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本项目符合市 场准入负面清- 13 -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对 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 主体不得进入,性质机 关不予审批。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 (2021 年 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单(2021 年版)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 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 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 求。按照标准、规范 严格编制符合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 目 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 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 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 必须符合重 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符合3工业建设项 目应当采 用能耗小,污染物产量 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 理、利用自然资源,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本 项 目 为 印刷 制版模具项目, 仅有少量非甲 烷总烃产生,采 取措施后排放 量符合要求符合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 年版) ”相关要求。6、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符合性分析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 的要求,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20216 号) 工作要求, 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相符性 分析见下表 1-8。表 1-8 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 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本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于洪区和平 五金工业园永裕街- 14 -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 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 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洪泊路 6 号,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范围内,故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环境 管控单元划分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 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 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 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准 入清单。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 境 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 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 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2 重 点 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 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 效 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 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 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 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3 一般 管控 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 能的 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 护的 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引 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 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属于“C2320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C3525 模具制造”项目,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污染影响较小。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 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 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 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 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 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本项 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于洪区和平 五金工业园永裕街 洪泊路 6 号。不属于 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运营期各项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环保措 施后能满足达标排 放要求。综上,本项 目符合分区环境管 控要求。7、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表 1-9 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序号内容( 一) 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1加快推进“散 乱污”企业综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符合- 15 -合整治。2严格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本项目属于印刷制版生产项目,不 属于重点工业企业名录行业,选址 位于沈阳于洪区和平五金工业园 永裕街洪泊路 6 号,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从环境影响角度看,项目 选址基本符合符合3强化重点企业 减排调控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从源头上减 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二) 深入推进工业源 VOCs 减排1全面实施石化 行业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2加快推进化工 业行 VOCs 综合治理本项目打印胶片产生的有机废气 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 活性炭吸附处理,洗版、烘干、洗 版液回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密闭负压收集后过滤棉+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理,废气收集效率达百分 之九十及以上,废气均得到有效处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3因地制宜推进 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 理本项目打印胶片产生的有机废气 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过滤棉+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洗版液、烘干、洗 版液回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密闭负压收集后过滤棉+二级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