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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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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姚连会联系方式15009535888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高台子镇张宝屯村地理坐标122 度 46 分 6.859 秒,42 度 4 分 55.88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62 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58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 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06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1000环保投资 (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 (%)2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277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及 其 2019 年第一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 2019 66 号) 中的 “C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沈阳申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高台 子镇张宝屯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2.768572° ,北纬: 42.08219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土地证见附件 3 ,本项目厂区外东侧为 G304 国道 (丹霍 线) ,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乡道,未占用基本农田、 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3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 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内容要求项目情况判定结果生态保 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 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 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高台子镇张宝屯村,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 2 -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 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 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 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 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 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环境质 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数据可知,沈阳市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 ,但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 案、辽宁省打赢蓝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等的 相继实施,沈阳市环境 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 改善。本项目满足产业 政策要求,满足规划及 各项规范要求,本项目 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当 地环境空气质量底线、 当地水环境质量底线造 成冲击;项目生产不涉 及喷涂、电镀等表面处 理工序,不涉及重金属 等涉土重点污染物的产排问题,故不会对土壤符合- 3 -环境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 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 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 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 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 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 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消耗仅为水和电,且消耗量较 小。项目所在区域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 表,项目实施后通过内 部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防治措 施,以“节能、降耗、 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新增 水、电资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另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9 年版) (发改 体改2019 1685 号) , 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 年版) 等内容,均不在其列符合- 4 -“水十条”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 17 号) 相符性 分析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判定结果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 狠抓工业污染 防治本厂不属于十小企业;从事行业不属于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符合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符合(五) 调整产业结构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符合(七) 推进循环发展/符合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符合(八) 控制用水总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符合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符合(二十一) 深化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符合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符合(二十四)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项目厂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 5 -(二十八)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项目厂址周围不涉及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符合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气十条”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相符 性分析内容见下表。表 1-3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 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 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 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 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 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 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本项目生产不用热,生 活供暖为电加热符合(二)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 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 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 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 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 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 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 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 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该厂不涉及燃煤设施, 运行期厂内无料堆符合- 6 -区绿地规模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 型升级(四)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 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 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 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 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 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 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 21 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 年再淘汰炼铁 1500 万吨、炼钢 1500 万吨、水泥 (熟料及粉磨能力) 1 亿吨、平板玻璃 2000 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 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符合符合符合符合/从事行业不属于“两 高”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属于过剩产能行业- 7 -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 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 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 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 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 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 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 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 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 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从事行业不属于产能 严重过剩行业符合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土十条”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 相符 性分析见下表。表 1-4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 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符合(八)切实加大保护力 度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 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符合- 8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六、加强污染源监管, 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符合(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排放对土壤造成侵害的重金属等重点污染物符合(十八)加强工业废物 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均可得到合 理、有效处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 二次污染,厂内贮存场所和贮存方式满足标准要求符合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 1-5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情况说明符合性( 一)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 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 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 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不涉及符合(二)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 对含 VOCs物料 (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不涉及符合- 9 -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 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 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三)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 治理效率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符合(四)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 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 O3 、PM2.5 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 放特征和 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 等,确定本地区 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 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 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 提高 VO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涉及符合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 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 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VOCs治理力度。 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 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 源项 VOCs 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 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 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 置视频监控装置;推进煤油、柴油等在 线调和工作;非正常工况排放的 VOCs,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含不涉及符合- 10 -VOCs 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采用低 VOCs含量涂料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强制药、 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 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 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 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 物 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本项目车间封闭,VOCs 无组织排放 量较小符合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加大汽车、 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 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 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 综合治理不涉及符合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 VOCs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末端净化设施。重点区域逐步开展出版物印刷 VOCs 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低 (无) 醇润版液等低 (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和无水印刷、橡皮布自动清洗等技术,实现污染减排不涉及符合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 1-6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情况说明符合性( 一)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不涉及符合- 11 -全面开展涉 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 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 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 ,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 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 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 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 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 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 业升级改造。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 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京津冀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于 2017 年 9 月底前完 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地区其他 城市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涉 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2018 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 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 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 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 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 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 (无) VOCs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符合- 12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不涉及符合(二) 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不涉及符合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不涉及符合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 VOCs 全过程控制。重点地区力争2018 年底前完成,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不涉及符合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 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 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 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 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 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 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纺 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 层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理不涉及符合项目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 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7 项目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 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结本项目不属于“散乱符合- 13 -合“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对涉 VOCs 排放的涂料、油墨、 合成革、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生产 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 木业、制鞋、钢结构、人造板、注塑 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 维修作业等“散乱污”行业开展综合整 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 式、网格化管理。按照产业政策、产 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 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 业及集群整治标准。按照“先停再治” 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不符合产业 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接排 放,或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 没有治理价值、不能达标排放的落后 产能,依法依规予以退出;列入整合 搬迁类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 化产业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 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 梳理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 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制定改造提 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散乱污”企业集群, 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 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 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实行网格化 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 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污”企业,本项目无 喷涂、印刷等工序,不属于涉 VOCs 排放的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木业、制鞋、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搬迁类、升级改造类项目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高台符合- 14 -行我省相关产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新建涉 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改扩建排放 VOCs 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 (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子镇张宝屯村,为玻 璃钢化粪池生产项 目,属于 C3062 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制造;为新建项 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辽宁省相 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范畴,源头削 减:本项目尽量使用 低 VOCs 原辅材料;过程控制:采取密闭的生产车间,生产工艺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末端治理: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均由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3.强化重点企业减排调控。加大工业 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 企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污染排 放等特点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引 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制定错峰 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 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O3 超标的城市, 夏秋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 香烃等 VOCs 的行业研究制定生产调控方案;PM2 5 污染严重的城市,冬季根据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的监测结果,辽阳 O3 达标,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均由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符合- 15 -放重点对生产芳香烃的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二) 深入推进工业源 VOCs减排。1.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石化 企业应严格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和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等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全过程精细化 管理,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 端治理等综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企业符合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 (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 、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 (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 、 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橡胶制品企业和炼焦工序企业应严格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有关要求,加强精 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广低 (无) VOCs 含量、低反应活 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 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 化类制剂;制药行业鼓励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大 力发展清洁、高效的绿色环保产品; 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均由集气罩收集至管道,通过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符合- 16 -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 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 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 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 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 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涂料、油墨、染料制造行业推广使用 密闭化生产装备。采取密闭生产工艺, 推广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采用 先进的物料输送、分离设备和进出料 方式,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3.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及其他制造行业涂装工序的 VOCs 排放控制,实现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本项目不涉及到涂 装工序符合4.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低 (无) VOCs 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 VOCs 全过程控制本项目不涉及到印 刷工序符合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 年版) 的符合性分析表 1-8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 年版) 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情况说明符合性综合性政策- 17 -( 一)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 (表) 不予批准 1 、建设项目类型及 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 、所在区域环 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 、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 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沈阳申祥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位于 辽宁省沈阳市新 民市高台子镇张 宝屯村,为玻璃 钢化粪池生产项 目,属于 C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符合(二) 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符合(三) 饮用水源保护区:1.除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 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 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 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 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 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 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3.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不涉及符合- 18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4.待市政府批准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修订稿) 后,参照新办法执行(四) 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求: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 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 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 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 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 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不涉及符合(五)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项目不涉及符合(六) 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 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 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 质量要求的,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七) 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符合- 19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2019 年修正本) 、国家发展改革 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 版) 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属于淘汰类 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八) 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引进建设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 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2.不得受理、审批未完成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滞后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且未完成限期治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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