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3篇).docx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精选3篇)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篇1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为了充分发挥各 方的优势和特色,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 决定开展实验室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由乙方提供科研经费,甲方提供人员、技术和设备,以实验室的 研发力量为依托,双方联合创办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重点实验 室。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安排合适时间帮助乙方解决在项目开发 中遇到的问题。2.利用实验室现有设备资源和技术人员为企业提供测 试服务。包括乙方企业原材料成分的化验;物理性能的检测;制动片 压缩及热膨胀特性的检测等。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支持甲方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为甲方的学生提供 实习内容,指导实习学生,安排学生参加企业的项目开发和实践等。2、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乙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 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四、经费保障实验室研究研究课题通过设立的实验室管委会审核,并经乙方公 司同意确立,课题计划书评审立项后 日内拨付课题启动所需经费。每个课题,乙方向实验室拔付经费 到 万元。五、科研成果归属 1、甲方确保每年向乙方提供 至 个科研技术成果,技术成果由乙方进行转化。2、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六、保密原则1、在实验室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对相关的商业秘密以及某一方不 希望公开的信息要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均应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 方应妥善保管所获信息,不得擅自复制,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的 信息泄露。除因合作产生的成果载体外,对在合作期间所取得的对方 的技术秘密的其他载体都要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2、任何一方由于违反保密条款而造成对方秘密信息泄露,都应承 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此保密条款不因合作协议的终止而失效。七、其它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确认;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篇2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买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卖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2 .数量:允许 的溢短装(% )3 .单价:4 .总值:5 .交货条件6 .原产地国与制造商:7 .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 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 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 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8 .啧头:9 .装运期限:10 .装运口岸:11 .目的口岸:12.保险由 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险和 附加险。13.付款条件(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开出 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一 日内到期。(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 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 汇票,付款期限为 后 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一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 适用于FOB、CRF、CIF术语)。14 .单据 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Q)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 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及装运唆头的商 业发票一式一份;(3)由 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一份;(4)由 出具的质量一式一份;(5)由 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一份;(6)保险单正本一式一份(CIF交货条件);(7)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一份;(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 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一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15 .装运条款(l)FOB交货方式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 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 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 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弦并脱离 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2)QF或CFR交货方式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 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 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16 .装运通知: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一小时内以 方式通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 日期等。17 .质量保证: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 目的港一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 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18 .检验(以下两项任选一项):Q)卖方须在装运前一日委托 检验机构对本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 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 精密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似下简称商检局)对货物的 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 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得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一日内凭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或拒收该货。在保证期 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或品质和性能与合同 规定不符时,买方将委托中国商检局进行检验。19 .索赔买方凭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 换货),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负担。若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天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索赔。20 .迟交货与罚款除合同第21条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 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 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罚款率按每一天收一% ,不足一天时以 一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一.如卖方延期交货 超过合同规定一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 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买方有权对因此遭受的其它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21 .不可抗力凡在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或推迟交 货时,卖方不负责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 在一天内,给买方特快专递一份由当地民间商会签发的事故证明书。 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如事故延续 一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22 .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时 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23通知所有通知用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一日内书面通知 另一方。24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年国际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5 .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26.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 同共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方代表(签字):卖方代表(签字):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篇3甲方:乙方:经招标决议,甲方就南校区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确定由乙方承但,经双方商务谈判及实地测算,订立以下合同:一、装潢工程内容:甲方对南校区一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其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二、装潢工程总价格: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装潢工程的总价格为人民币1749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内含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垃 圾清运费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税费。(另在施工中,如有发生工程量变 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三、工程交工时间:本合同签订后45日内装潢工程竣工。四、装潢材料及装潢工序要求:1、此项工程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施工,未 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及工程量。2、项目工程量及做法以甲方预算项目及工程量为依据。此项工程 具体项目内容和预算,详见附件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3、维修做法严格按山西装饰装潢修缮定额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在 确保质量优良的情况下并要考虑到牢固性及维修方便。4、乙方装潢完毕后,必须将所有的垃圾清除干净,运出学校。5、本合同正文未尽部分,则参照附件执行。五、验收标准:乙方在装潢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将在一月内对工程按照合同的 要求进行验收。如甲方在一月内未进行验收,则视为合格;如甲方在验 收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置换,修复后再报甲方验收。如在十个工作日内验收仍不合格,则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为违 约金。六、支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写验收报告单,一次性支付完毕。(在施工中, 如有发生工程量变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开始施工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并协助办理 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进入校园的手续。2、乙方在装潢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购 进材料后,必须请甲方监工人员进行验收。3、乙方在装潢工程中,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施 工警告标牌,装潢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 责承担和处理。4、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合同 要求的工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没收乙方投标 时的全部押金,乙方需支付甲方装潢工程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八、纠纷的处理: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 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九、该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财政厅两份。十、该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