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七篇.docx
单位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七篇 【篇一】 依据*区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区清理现行解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爱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实行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探讨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状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卑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运用特定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卑视性价格和卑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支配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状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当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主动思索,细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仔细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22-2022年清理现行解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22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特地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允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相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详细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动。 (三)统筹支配,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谁实施、谁提出清理看法”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比照公允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仔细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看法。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看法的规范性文件汇合成册,与公允竞争审查文件清理书目,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 三、下一步工作准备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比照实施看法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允竞争审查机制,主动推动我局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允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刚好向自治区公允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允竞争审查状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篇二】 依据关于报送2022年开展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状况的函(腊发工函2022280号)要求,我镇仔细组织开展公开竞争审查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相识,加强领导组织。为进一步落实公允竞争审查工作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副镇长为副组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为及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二、加大审查力度,仔细开展清理。组织对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以来政府全部发文进行梳理,并仔细排查,重点排查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选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清理我镇未涉及到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定期开展评估,建立审查制度 我镇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办公室在起草政策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比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不断完善审查制度。确保我镇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县级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工作指导不够,少数部门对公允竞争审查的相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扬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相识和理解,为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机关办公室和各中心(所)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比照实施看法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篇三】 依据*市公允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看法,快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状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支配落实我乡公允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1日的全部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选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22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定期评估完善。 我乡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比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 三、下步工作准备 下一步,我乡将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接着自查自理2022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并切实加大宣扬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相识和理解,为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22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接着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允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篇四】 为实行*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看法(宁新区管发202276号,以下简称实施看法),做好省、市公允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三季度对新区专项督查的打算工作,行政审批局将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一)制度建立状况。为实行实施看法,确保行政审批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允竞争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2022年12月1日,行政审批局颁发关于实行*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看法建立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在通知中,我局明确“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公允竞争审查程序。 (二)增量审查状况。行政审批局仔细梳理自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12月17日期间起草出台的全部文件(含代新区管委会起草的文件)共168件。其中启动公允竞争审查程序的文件为14件,审查结论均为可实施。 (三)存量清理状况。2022年6月,随着*新区机构体制调整,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8月7日领取了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式成立。因此,不存在2022年6月9日之前出台的存量文件清理问题,成立之后公布的现有政策措施中,经审查涉及地方爱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数为0条。 (四)宣扬培训状况。我局为了顺当推动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局内部的开展,多次组织宣扬培训会议。2022年7月23日,召开了行政审批局公允竞争审查制度政策宣扬培训会,会上明确:1、高度重视,做好迎查工作;2、明确责任分工,监管办牵头,各办(中心)协助;3、落实配套保障。 【篇五】 依据*区公允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开展公允竞争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建立健全我局公允竞争审查审查的组织领导机制,我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抓,常常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黄江波局长为组长,环保局及下属二层机构环境监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我局所开展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 二、制定审查方式和审查标准 (一)制定审查方式。严格比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制定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及开展公允竞争审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看法,或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 (二)制定审查标准。根据城区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可行的审查标准。同时制定了我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有序清理存量工作 我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的事项主要是行政审批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事项。我局未制定关于行政审批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事项的相关政策法规,我局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爱护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和日常监管,未出现需清理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公允竞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加大宣扬力度和公开力度。 【篇六】 2022年,我局仔细贯彻*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看法(桂政发202258)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允精神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抓实开展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总结如下: 一、科学谋划,建立工作机制 为切实开展好公允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制定印发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实行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的通知(南文新广发2022257号),明确了审查对象、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基本流程和公允竞争审查表等,规定我局及局属单位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时,根据“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科室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一并提交公允竞争审查结论,由局政策法制科在合法性审查时,对各单位、各科(室)是否已履行公允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 二、扎实推动,开展存量审查 依据工作实际,将公允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相结合,严格对新出台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未经公允竞争审查,不得出台。 2022年以前,我局有存量规范性文件5份,分别为*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比命名管理方法(南文发2022134号)、关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看法的通知(南文新广发2022164号)、关于印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1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制度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2号)和关于印发*市文化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3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5份存量文件进行公允竞争审查,经审查,没有违反审查标准,均达到公允竞争要求。 三、严格把关,开展增量审查 2022年,我局新出台规范性文件3份,分别为关于印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1号)和关于公布接着有效的2022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书目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2号)和关于印发*市文化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方法(试行)和*市文化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南文新广规20223号),根据审查流程和方式,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严格比照实施方案中的18条标准逐条审查,经审查,没有违反任何一项标准,已印发并按要求报市法制办备案。 下一步,我局严格根据实施方案和我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开展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查。同时,不断健全竞争政策,加快建设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篇七】 依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有关公允竞争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主动开展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一)明确机构,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区卫计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当组长,班子各副职领导担当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疾控监督股,详细负责全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推动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区卫计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敬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供应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依据城区政府制定下发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在制定涉及上述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时,必需按要求进行公允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经组织对2022年以来全部发文进行梳理和审查,没有发觉有解除、限制公允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看法 我局在落实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工作人员对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理解还不够,对须要进行公允竞争审查的情形把握不准等,影响了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扬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实力,严格根据南宁市和城区政府关于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不断实践中逐步完善我局公允竞争审查机制。 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