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勤学服务社章程.docx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勤学服务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社团名称:勤学服务社。第二条社歌:青春纪念册第二条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 16号),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思想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推动青年共 建和谐社会,发展志愿服务,从而加强和改进我校大 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和自我管理工作。第三条华南师范大学勤学服务社是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 息技术学院团委领导,张晓娜老师直接指导,勤学服 务社全体社员自愿结成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对外服务 管理相结合的志愿服务的服务团体。第四条 宗旨:为真正实现大学生自我管理与社会服务的目 标,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和自我管 理工作,以学生事务管理和对外服务管理相结合的服 务构成方式,为大学生提供便捷的资讯环境和良好的 锻炼环境。第五条服务对象与原则:为公益事业、大型社会活动、社 区建设、经济建设等提供志愿服务;为特殊困难以及 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为满足社区的需 要,提供无偿家教服务,为锻炼会员的师范能力,联系 小学或初中,建立长期义教实验基地。以社团安排为 主,自愿优先为辅的组织活动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会员机会相等。第六条 办出特色,做出风采:我们主要面向社会服务,在社 区活动,这是锻炼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的最贴切的 方式。第二章社团部门第一节部门细节第七条 各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社团内部成员进行 民主投票决定。第八条各部门受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团委统一领导,依照本部 门职权履行职责。各部门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 和重大措施,应由全体社员决定。第九条 若部门在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招聘制。可以 把会员提升为干事或者其他职位,视其工作能力而 定。第十条 各部门由部长、副部长若干人和干事若干人组成,实 行部长负责制。第十一条 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 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第二节部门设立第十二条勤学服务社设有社长,副社长。并设立四个部门, 分别是会员部、宣策部、外联部和秘书部。其中社 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其他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 长一到两名,干事若干名。第三节部门工作第十三条 社长:全权负责社团的运作和管理等各项事宜,领 导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第十四条副社长:协助社长,领导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第十五条 部长:分配部门内部具体工作。第十六条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 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四节部门职能第十七条 会员部:会员及其资料管理,参加活动成员管理, 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另外,会员部还负责 20112012学期盲人学校的活动.第十八条 宣策部:活动宣传,出海报。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 与策划,包括方案、海报、宣传单的设计等;管理 社团博客。另外,宣策部还负责2011-2012学期,工 疗站的活动.第十九条外联部:负责社团外部的联系工作,争取外界对本 社团活动的支持与合作。同时也负责本社团安排的 相应内部工作。第二十条秘书部:会议签到及记录,活动经费预算,对社团 的活动进行资料收集并总结和意见调查,管理请假 事宜,资料打印。社员入社、退社、工作联系、以 及学生调查等组织等事宜,申请借课室并协助和支 持社长各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等。第二十一条 勤学服务社在内部管理实行分工制,但是外出 服务活动是共同合作,一起承担的。第三章社团制度第一节开会制度第二十二条 根据社团工作需要,社员除会员外每两周召开一 次例会,交流工作。开会时间为半小时到一小时, 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二十三条开会时间为星期三晚上8:309:30,每次会议每 位与会者提前十分钟到场,地点视具体情况而 定,以收到通知为准。第二十四条每学期至少开两次全体大会,包括会员。任何人 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除外。第二十五条全体成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无故缺度,不得 随意迟到或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要 迟到、早退者,必须提前向秘书部负责人请假。第二十六条 开会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不得大声喧哗。第二十七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具体流程为:签到(签到分准 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会议开始(由各负责人进 行工作汇报总结、工作通知);会议过程(讨论 提出问题解决办法);会议结束(散会)。第二十八条对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需写一份检讨, 并发到勤学服务社博客上。超过三次者,不能参 加社团年终的评优活动。第二节社员制度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社员均为个人社员。第三十条 社团会员:是指按照一定程序申请加入勤学服务 社并得到批准,准许参加勤学服务社社会服务活 动的员工。第三十一条加入本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学生。(2)身体、精神健康,无不良嗜好。(3)思想品质优良,有积极进取心。(4)热爱公益事业,不怕困难,甘于奉献。(5)具备与所参加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学生事务管理活动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第三十二条成为志愿者后能够坚持志愿活动,能遵守社团的 相关规章制度。第三十三条入社后,如有不良行为,有损社团形象者,将严 肃查处,开除出社。第三节加入本社团的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意愿者首先领取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个人 姓名、联系方法以及申请要求等等),然后将个人 资料交到会员部。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面 试。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对有意愿者进行面试和审核,并由各部门 内部商定入社人选。第三十六条审核完毕后,秘书部将会及时通知录取者,使其 正式成为勤学服务社社员。第三十七条 会员部确认名单,并将其以社员所在部门对其进 行分组管理。第三节经费来源第三十八条 本社团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展经费主要来源于华 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本社团也接受其它公益组织、基金会等的资助, 尽可能根据活动性质向社会拉赞助,保证有资金 能够用于各项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的开展。第四十条 一般不会向社员收取会费,特殊情况除外。但必 须在全体大会上表决并通过才可以实施。第四十一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一般由秘书部成员担任。第四十二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个人不得占有、私分和挪用。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社员权利第四十三条在全体社员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和评优权。第四十四条 享有参加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第四十五条有权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互相监督。第二节社员义务第四十六条 遵守华南师范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华南师 范大学学生社团条例。第四十七条按时参加社团会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要事 先请假。第四十八条支持社团工作决定,积极参与活动。第四十九条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 益;遵守本章程,维护本社的名誉和利益。第五十条 参与社团活动,写好活动感想和个人收获,提出 建议,提供有关资料。第五十一条 如无正当理由,不得退社。第五十二条 退社需要书面申请,由会员部负责,经社团内部讨论审核通过,才予以批准。第五章社员奖惩第五十三条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社团会在学 期结束时开展“优秀社团骨干”、“社团积极分子” 评比活动,并推荐优胜成员到学院参加竞选院级 “社团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的评选以平时 出席会议情况和活动配合情况为基础,由全体社 员大会选举产生,并作为学年三等奖学金社团积 极分子评选参考。两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者不 能参加评选,包括两次无故缺席会议者。第五十四条社长、部长及干事必须准时参加本社团的例 会,社员必须参加社团全体大会。一学期累计无 故缺席会议两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对 不合格的社员,经劝导与批评仍然没有改善者, 免去其职务,情节严重的开除出社团。第五十五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内部会 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六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社团成员联名提 出,经内部会议讨论决定执行与否,并交经本社 团会员大会审议。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七条 章程自2010年10月20日起生效。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属勤学服务社,由勤学服务社 负责实施。第五十九条本章程是社团管理的基本原则,全体社员必须严 格遵守,共同监督。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勤学服务社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