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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案例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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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案例答案.docx

    第一章经济法的根抵理论【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第一份仲裁协议)因不具备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而无效。由于 合同当事人没有指定具体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该仲裁条款实际无法履行,于是无效。2 .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甲、乙通过再度商议,共同选定B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作为仲 裁机构,符合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有法律效力。3 .乙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合法。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向B市 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市人民法院如果知道甲、乙之间有第二份仲裁协议,将不会受 理乙的起诉。4 .甲的理由不成立。C市人民法院审理甲、乙之间的合同争议有合法依据。由于乙起 诉时并没有向C市人民法院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予以受理。当起诉副本送达 甲时,甲不仅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不应当受理), 还出庭发展辩论,视为甲抛却了仲裁协议,C市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发展审理并作出判决。因 此,甲如果在C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法院将不能受理此案,但当法院已经依 法判决后再提出异议,异议不能成立。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丙的观点错误。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丙为有限 合伙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2)损失应由丁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 人发展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3) *的说法不正确。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 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4)丙公司的出质行为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也中的财 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5)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 者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商议决定;商议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6)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1.4万元后,剩余局部按以下顺序清偿:支付所欠职工工资6万元;支付所欠税款9万元;剩余局部13 . 6万元支付所欠银行的贷款。(7)银行的要求不正确。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应由*和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章公司法【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此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股东的货币出 资金额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 资本的30%。此题股东*以现金出资30万元,为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 ,是符合规定的。2)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3该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普通按照股东实缴的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此题该公司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也是符合规定的。4) 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公司的表决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允许。此题中A公司 在作此项表决时,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70.66%的股东允许了,所以这是符合规定的。5) A公司通知债权人的时间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在作出合并决议后,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题中A公司于2月25日在报纸上发展了公告,这是符合规定的。6) 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A公司对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是符合规定的。由于丁债权人向A公司提出的要求已超过了 30日的期限,因此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样是符合规定的。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该合营企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妥:1.B公司出资为220万元是不妥的。因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投资比例在普通情况下 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即900x25%=225万元,而220万元低于最低额225万元。2 .A厂以场地所有权出资80万元不妥,按合资企业法规定中方不能以土地所有权出资。3 .C企业成立2年后,双方可抽回出资的1/3是不妥的。因按照合营企业法规定,双方 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4 .今后合资企业C拟向社会公开辟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不妥。按?证券法?规定,合资企 业C不能向社会公开辟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 .破产财产确实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予以撤销,由于以上破产企业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 所以该行为无效,该财产应该追回,并入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财产= 300+80 = 380 (万元)o2 .破产债权确实定根据题意,破产债权为300+66=366 (万元)。3 .破产分配破产费用30万元应该优先支付,其次是职工的工资65万元,再次是欠缴的税款35万元, 所以剩余的清偿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 3803065 35 = 250 1万元)清偿率= 250/366x100%=68 3%中国建立银行*支行的破产债权为66万元,因此它获得的债权清偿数为:清偿数=清偿率x*个债权人的破产债权=66x68. 3%=45.08 (万元)。答:中国建立银行支行可以得到清偿额45.08万元。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m 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 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 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乙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 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伤害,而且受让 人理解该情形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此题中,乙公司属于 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丁公司无权撤销。(3) 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 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4)甲能够主*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一样的, 任何一方均可主*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一样的,经双方商议一致,也能够抵销。(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 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允许,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 务人不发生效力。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根据?担保法?第43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 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 得对抗第三人。(2)冯*与朱*之间质押关系有效。由于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 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 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由于冯*与朱*之间双方立有质押字据, 并将该设备交与朱*占有,故质押关系有效。(3)朱*与蒋*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修理合同关系)和留置权法律关系。(4)对该设备,应由蒋*优先行使其权利。因为留置权是为了恢复标的物本身价值而发生的权利,在各担保权中应最优先。第八章票据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本案中的票据行为有:王*盗用银行签章发展的出票。虽然王*的盗取行为*, 但是王*使用的公章是真实有效的。因此,出票行为有效。但王*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应 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外贸公司的票据保证行为,该行为有效。建造公司的贴现行为(背 书转让),该行为有效。虽然该公司代表人)恶意取得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其背 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2) A市商业银行不知情,且给付了相当对价,为善意持票人,故享有票据权利,可 以向保证人或者背书人行使追索权。第九章知识产权法【引导案例】参考答案m 甲乙双方的主*都没有法律依据。甲厂的主*是错误的。因为乙厂未经商标注册就生产 胶鞋,是可以的,未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胶鞋等相关产品,使用“乘风牌商标,必须 重新注册。因为一份商标一份申请。乙厂的主*是错误的。因为:虽然乙厂在2022年时就 已开场使用“顺风牌商标,但它没有注册,别人也可以使用。(2)根据申请在先原则,如果同时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均符合形式审查的要求,商标局应 依法核准乙厂的注册申请。第十章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1)不合法。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2)不合法。该商场的告示为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3)该商场以柜台出租给A, A对自己行为负责为由不予理赔行为是不合法的。柜台租赁 期满后,消费者有权利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该商场不能以柜台出租为由拒绝赔偿。2.B厂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因B厂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诋毁他 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第十一章税收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1 .恒光公司拒绝补缴税款并提出折抵税款的做法不正确。因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即将退还;纳税人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即将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由此可见,税款的退还合用3年的期限时效。本案中恒光 公司多缴2万元税款的事实发生在2022年12月,至2022年1月已经超过3年,因此恒光公 司无权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也没有理由拒绝补缴税款,更无权要求折抵后来少 缴的税款。2 .在本案中税收征管机关不合法的行为主要有四点:第一,“在2022年12月恒光公司多缴2万元税款后,税务机关虽已发现但没有退还是 错误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 关发现后应当即将退还,但本案中税务机关未予退还。第二,“2022年1月,税务机关要求恒光公司补缴2022年少缴的2万元税款,并加收 滞纳金是错误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 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本案是因为征税人员失误的缘故,导致恒光公司少缴2万 元税款,属于法律规定的补缴的*畴,税务机关在3年之内要求补缴2万元税款的做法是对 的,但是加收滞纳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第三,“税务机关在恒光公司拒绝补缴税款的情况下,即将作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的决定,并对公司处以罚款的处分是错误的。对于纳税人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责 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罚款。本案中税务机关在未事 先责令恒光公司限期缴纳的情况下就直接对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并处分款,违反了“告 诫在先的原则。第四,“税务机关派员工去公司扣押货物并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和 罚款是错误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 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 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 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本案中的税务机关可 以对恒光公司欠缴的2万元税款及滞纳金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的拍卖所得款项来抵缴,但是 法律并未赋予税收机关对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因此本案中税务机关不能直接以拍卖所得抵 缴罚款,而应通过法定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二章劳动法律制度【引导案例】参考答案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为60日。小贺提出的仲裁请求超过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并且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案例中的小贺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应从双方解除劳动 合同之日起算,以后的一年作为本案的仲裁时效(因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小贺就道并且 也应当知道存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于是不能以小贺被经理拒绝之日起来计算时效。由于小 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其仲裁申请日,这期间刚三个多月,没有超过?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时效一年的期限。即小贺提出的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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