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_T 0368-2024 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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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4_T 0368-2024 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技术规范.docx
ICS 65.020 CCS B 1054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54/T 03682024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 技术规范2024-04-21 发布 2024-05-21 实施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54/T 03682024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25 评价流程 26 技术要求 3附录 A(资料性)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7IDB54/T 03682024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西藏昌都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本文件起草人:师荣光、杨琰瑛、蔡彦明、尼玛扎西、刘青海、韩明海、马田田、张龙飞、向巴卓 玛、刘国一、梁学峰、彭君、叶正荣、夏小龙、冯志强。IIDB54/T 03682024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 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的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效果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7420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GB/T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525 有机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NY 1110 水溶肥料 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NY/T 3034 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重金属污染耕地 heavy mental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重金属污染耕地指耕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大于等于 GB 15618 规定风险筛选值的 耕地。1DB54/T 03682024 3.2安全利用 safety utilization通过低积累品种替代、优化施肥、叶面阻控、原位钝化等技术措施, 阻断或者减少重金属进入农作 物的可食用部位,实现重金属污染耕地上种植的农产品可食用部分的重金属含量符合 GB 2762 要求的 农业生产过程。3.3效果评价 effects assessment安全利用工作实施完成后,依据区域安全利用工作实施和管理过程、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和目标完 成情况,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利用率等对安全利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效果进行的评价。4 基本原则4.1 客观性原则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应客观公正地反映安全利用工作或技术措施实施后的效果。4.2 科学性原则按照重金属污染耕地的污染类型、程度、空间分布以及耕地土壤性质和种植习惯, 综合考虑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制定、技术措施比选、技术措施实施、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率核算等内容, 采用实地勘查、现场座谈、资料审核、数据分析、专家打分等方式, 开展效果评价,确保评价的科学性。4.3 全面性原则以降低污染耕地中农产品可食用部位中目标重金属污染物含量为重点,兼顾安全利用过程的组织管 理、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安全利用率核算、二次污染风险、农产品减产风险等方面, 全 面、综合地评价安全利用效果。4.4 第三方评价原则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应委托具有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承办,评价结论需要经专家组评审认 可,保证评价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客观、科学、公正。5 评价流程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和编制评价报 告 5 个阶段,评价具体流程如图 1 所示2DB54/T 03682024图1 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总体流程图6 技术要求6.1 评价对象技术要求评价对象为开展安全利用工作的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评价范围应与安全利用工作开展范围一致。 评价内容包括: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安全利用工作推动情况、安全利用实施过程以 及安全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等。6.2 资料收集技术要求在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之前,应根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收集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效果评价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其动态调整的图件、报告及相关数据。b) 污染耕地地块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定位监测以及历史监测数据。c) 污染耕地农产品监测点位布设、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d)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部署、措施落实、采样、资金落实、培训宣传等安全利用台账。e) 安全利用率核算材料。3DB54/T 036820246.3 效果评价方案制定技术要求6.3.1 核实收集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明确重金属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的目标和要求。根据评价要求, 在了解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 效果评价方案,必要时进行初步实地勘察和现场座谈。6.3.2 效果评价方案应包括评价背景、编制依据、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进度 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6.4 效果评价依据6.4.1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评价以实施单位工作台账为依据,主要评价实施单位工作台账制作是否 规范,填写是否详细、真实, 通过工作台账和现场抽核,评价实施单位是否完成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实施面积。6.4.2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所采取的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 推荐技术名录中的相关规定,或地方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的认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安 全利用技术措施。6.4.3 核查安全利用过程中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所使用的有机肥、调理剂等投入品中重 金属含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投入品不得超过评估对象规定的限量值或安全利用区域耕地土壤中 对应元素的含量,相关投入品不得对耕地土壤或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 GB/T 1887 、GB/T17420 、GB 38400 、NY/T 525 、NY 884 、NY 1110 、NY/T 3034 等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6.4.4 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后,核实农产品质量达标水平,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8 的规定执行,检测 方法和判定标准按照 GB 2762 规定执行。6.4.5 安全利用措施,不能对主栽农产品产量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农产品单位产量(折算后)与当 地正常种植的同品种农产品空白对照相比减产幅度应小于或等于 10%。6.4.6 核实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的耕地土壤样品是否按照 NY/T 395 的规定在安全利用区域内或附近布 设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点位。6.4.7 核实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的农产品样品布点采样是否按 NY/T 398 规定执行。以耕地安全利用区域作为监测单元,按照 NY/T 398 的规定在安全利用区域内或附近布设安全利用 效果评价点位。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点位布点数量见表 1。表1 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点位布点数量安全利用区域面积(单位 hm2)评价点位数量(单位 个) 101010每 1 hm2 设置 1 个点6.4.8 核实安全利用率计算过程和结果,核实其是否完成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任务。安全利用率 计算和任务按照省级或市级农业农村每年下发的文件执行。6.5 效果评价工作实施6.5.1 依据通过专家论证后的效果评价方案开展效果评价,评价工作由第三方开展。4DB54/T 036820246.5.2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文档材料应按照年度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6.5.3 对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重点针对以下相关内容:a) 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上级下发文件,成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 进组、技术指导组的文件;安全利用工作部署、推进、协调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简报、 照片等;上级领导落实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检查指导工作的简报、照片以及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日志等。b) 安全利用工作推动与部署情况:包括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申 报和批复情况、安全利用项目招投标文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及 评审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调度表、 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总结等。c) 资金保障和利用情况:包括上级落实安全利用专项资金的文件、本级或上级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工作资金或项目资金申请和落实情况、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申请和落实情况、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批复情况、年度资金预算申请文件、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支出 情况、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执行合同或相关文件等。d) 安全利用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商品有机肥、叶面阻控剂、土壤钝化剂、土壤调理剂等相关安 全利用物资购销合同、物资入库和出库登记表、物资采购验收报告、物资发放的佐证材料、 物资检测合格报告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实施的轨迹记录、照片、影像、作业合同等的佐证 材料;安全利用类耕地样品布设、样品采集情况及土壤环境、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数据 分析结果等。e)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情况。f) 宣传培训情况:包括组织耕地安全利用培训通知、会议记录、简报、图片等安全利用技术培 训情况,组织耕地安全利用宣传相关记录、简报、图片和影像等耕地安全利用宣传培训情况。g)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数据信息安全保密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6.5.4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可参考 NY/T 3343 规定执行。6.5.5 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的实地调研和现场勘查,核实实施区域、范围、地块等与安全利用 方案的一致性。6.5.6 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的现场座谈和调查,核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区域 是否出现了农产品减产、农产品超标、环境二次污染等事件。6.5.7 对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采集样品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与分析,评价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结论 并给出建议。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达到要求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并且支撑材 料充分,未发生二次污染,管理过程规范的,评价结论为合格。达到要求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未 发生二次污染,但管理过程和材料有缺失的,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未达到要求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率,或者支撑材料不充足,发生二次污染事故,或管理过程不规范的,评价结论为不合格。6.6 评价报告编制6.6.1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报告应详细、真实并全面地介绍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过程, 并对安全利用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给出总体结论。6.6.2 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估依据、评估方案、评估过程、评估结果、总体结论和佐证附 件等。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 A。5DB54/T 03682024AA附 录 A (资料性)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报告编写提纲A.1 项目背景A.1.1 评价背景和要求A.1.2 区域概况A.1.3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A.1.4 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 A.2 评估依据A.2.1 法律法规依据 A.2.2 政策文件依据 A.2.3 标准规范依据 A.3 评估方案A.3.1 评估原则 A.3.2 评估内容 A.3.3 评估方法 A.4 评估过程A.5 评估结果A.5.1 污染耕地组织管理情况A.5.1.1 组织领导情况A.5.1.2 宣传培训情况A.5.1.3 资金拨付情况A.5.1.4 考核评价情况A.5.2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情况 A.5.2.1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A.5.2.2 治理措施实施情况 A.5.2.3 二次污染控制情况 A.5.3 目标完成情况评估A.5.3.1 总体结论6DB54/T 03682024A.5.3.2 附件相关审核审批文件、治理台账及过程记录典型性文件、检测报告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