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其防范策略研究.docx
-
资源ID:9813444
资源大小:32.71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其防范策略研究.docx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其防范策略研究 摘要: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与互联网发展迅猛的交叉环境下,网络群体性事务起先衍生,其影响力和震慑力远远超出了人们对现实社会中群体性事务的把握与操控实力。随着网络群体性事务的逐步演化、升级,其混沌的局面更加难以掌控。因此,对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成因进行更加深化的分析,提出防范策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务;成因;防范近年来,随着网民数量的日益增长,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发展的不均衡等种种因素导致了网络评论、意愿诉求等网民的呼声日渐水涨船高,网络群体性事务层出不穷。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必需以透亮的原则来对待、处理问题,才能有效遏制网络群体性事务的发生。网络群体性事务的兴起对党、政府和官员的执政实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一、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概念界定明确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核心思想,统一其概念有助于对危机的预防和治理。目前,学术界对网络群体性事务概念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很多学者从多种学术视角对网络群体性事务做出了界定。以杨久华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务是指在肯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并在现实中非正常聚集,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乃至可能或已经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暴力事务。”1杜骏飞等学者则从中性视角定义了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本质,认为:“它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它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受组织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2而万颖则从其主动意义探讨了网络群体性事务,认为:“它是网络民意表达的基本表现方式。”3郭小安、王国华以活动空间、诱发平台、社会影响指数为变量,对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指出:“所谓网络群体性事务,是网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和爱好,利用网络空间为平台,诱发、推动或转化的具有肯定规模、肯定影响和肯定威逼的非制度化参加事务。它包括在网络空间发生的如网络动员、网络恶搞、人肉搜寻、网络抗争、网络暴力、网络结社、网络签名、网络祭祀等,也包括网络诱发型事务,网络与现实相互交织型事务以及网络转化现实型事务。”4二、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成因分析1.现实社会的利益表达机制不畅,网络成为最有效的诉求渠道网络群体性事务的发生在肯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其所处社会的一种政治环境。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敏感、官员腐败、民生一百零一态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网络争论的敏感话题。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民意表达渠道在总体上表现出表达不通畅,沟通难度大等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平台,由于其具有匿名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正好迎合了人们的心理,成为其自由表达意愿的干脆渠道。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沟通渠道,相对传统民意表达渠道而言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节约成本,信息覆盖面广,煽动性强,没有责任风险等优点。2.网民民主参加意识不断增加,但网络法制规范相对薄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国民的民办法识、权利意识有了整体性的提高。互联网的普及更是为网民供应了自主表达平台。网络匿名制导致网民言语表达的自由度高,可控性差,在网络上畅所欲言,甚至存在不正值的利益诉求,事实真相难以辨别。“网络水军”行业随之兴起,受雇人员由于利益的驱使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这些谣言、虚假信息的散布,无疑会误导不明事实真相的大多数网民,使社会冲突不断被激化,社会混乱局面逐步扩大。尽管政府相继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行为,但这些制度难以应对成因困难、发展迅猛的网络群体性事务。3.政府网络舆情引导意识不足,政府缺乏公信力当前,在网络新闻及新闻跟帖、搜寻引擎以及博客等自主媒体的客观作用下,网络舆情的不断扩散引发了不良的政治不信任,即执政公信力流失。未能对网络舆情赐予充分重视,回避和封堵信息等政府不透亮执政会导致信息不对称,进而产生谣言等虚假信息。网络舆情使政府在引导、预防和治理上的限制难度增大。加之我国尚缺少先进的网络技术,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应对网络群体性事务的长效的工作机制,因此,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在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三、网络群体性事务的应对策略1.建立特地性网络民意表达机构,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网络舆情监测是了解基层民众疾苦和意愿的重要渠道。因此,政府部门急需建立一个特地性的24小时在线民意诉求表达机构网站。将之民众的诉求切实得以解决。首先,要建成一个权威性、特地性民意表达网站,加强对有切实利益诉求的群众的引导,免受不受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的利用。其次,对当下比较热门的微博、论坛等常规探讨网站加以实时关注。引导网民进入特地性民意表达网站提出诉求,驾驭和解答网络热点问题,用主动的言论引导网民向化解危机事务的方向发展,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进行相识、探讨和甄别,对危机事务做出有效的应对对策。2.培育看法领袖,引导其向主动舆情方向转化看法领袖又称为舆论领袖,通常指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的人。一些资深网友充当了看法领袖的角色,这就使网络的看法领袖具有更强的草根性、流淌性和号召力。5互联网上的信息真假难辨,“看法领袖”的言论有足够的权威性而引导网民行为。因此,政府要在民意诉求的表达及引导中刚好占据舆论强势地位,成为看法领袖。3.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扬作用媒体往往是揭露事实的最主要手段,政府要借助主流媒体的力气第一时间发布精确信息,刚好平静网络传播事态的发展,防止小道消息乘虚而入。贵州瓮安事务发生前期,网上谣言不断,当地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问题症结,并刚好通过媒体披露事务真相,使广阔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快速回应,最终事务得以快速平静。6这次事务开拓了我国首次公开播报事实真相的先河,事实证明这是胜利的、正确的做法。4.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公民主动参加的良性互动局面政府善治的治理理念的广泛普及,治理主体的多元参加,网络群体性事务在政府、社会与公民的互动中找寻其解决之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公众参加预防、治理模式。政府在网络群体性事务的应对中主动发挥主导优势,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表现出高效的执行力和良好的政府形象。社会参加主体要以中间者的身份,体现出政府与公众间沟通的平台作用。公众要以“主子翁”精神,通过正确渠道维护自身利益。(作者单位:电子科技高校政管学院)参考文献:1 杨久华.试论当前我国的网络群体事务及其治理思索J吉林师范高校学报,2022(4).2 杜骏飞.网络群体事务的类型辨析J.国际新闻界,2022(7)3 万颖.对“网络群体性事务”的理性反思J.社会视察,2022(8).4 郭小安,王国华.网络群体性事务的概念辨析及指标设定J.情报杂志,2022,31(2).5 许蓉佳.网络群体性事务与政府舆情引导J.唯实,2022(7).6 展江,单光鼐,于建嵘,胡泳.石首事务:政府如何面对“麦克风时代”EB/OL.人民网,2022. 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