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docx
202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依据河南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制定了河南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具体内容,欢迎阅读。河南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依据河南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生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其他组织对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必需符合人口与安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安排生育工作,维护实行安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与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人口与安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夫妻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安排生育合同。第五条 经县级以上安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其次个子女。第六条 结婚前已有非婚生子女,结婚后要求生育的,属于生育其次个以上子女,不适用条例有关再婚夫妻生育的规定。第七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女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家庭确有困难,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其次个子女:(一)经县级以上安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峻慢性疾病丢失劳动实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第八条 海拔在800米、相对高度300米、坡度25度以上、主要粮食作物一年一熟的高寒山村及住户,属条例规定的深山村。深山村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详细确定到村、户,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安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 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生育其次个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第一个子女到生育其次个子女的间隔时间应有4年以上,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男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结婚后依据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不受前款限制。第十条 经县级以上安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安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县级安排生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刚好支配免费诊治。第十一条 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应赐予表彰、嘉奖和优待的,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生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或组织应赐予表彰、嘉奖和优待。经费按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列支。第十二条 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民凭证享受有关嘉奖和优待。丧偶或离婚的,可以由一方按前款规定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终止其享受的有关优待和嘉奖,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嘉奖费及其他安排生育嘉奖。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实行安排生育的育龄夫妻,依照条例规定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农村居民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城镇居民所需经费,参与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与上述保险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第十四条 接受安排生育手术的,赐予以下嘉奖和优待:(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担心排重体力劳动;(二)经安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三)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四)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五)人工流产,休息15天;(六)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同时施行上述两种以上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同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乡镇人民政府从安排生育经费中赐予适当补贴。第十五条 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前男方和女方亲生、收养、送他人收养、托人抚养或离婚时确定随对方的子女累计数确定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第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根据所在乡镇农夫年人均纯收入计算。第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运用的详细方法,由省安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制定。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农村居民,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从发觉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生育三个子女限制安排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第十九条 根据条例规定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得因离婚或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减免社会抚养费、行政惩罚和行政处分。其次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4日省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安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