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煤机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doc
碎煤机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目 录目 录2设备需求一览表4供货范围表4一、通用部分51 总则51.1 一般规定5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6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5 标准和规范8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91.7 备品备件10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01.9 安装调试要求10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2 通用技术规范122.1 电气技术规范122.2 热控技术规范122.3 其它12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12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2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4二、专用部分181 工程概况182 设计及运行条件182.1 水文气象条件182.2 地质条件182.3 厂用电系统电压182.4 设计煤种参数183 技术规范203.1 性能要求(主要性能一览表)20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223.3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233.4 其它特殊要求264 供货范围264.1 一般要求264.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274.3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74.4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294.5 大件部件情况295 技术附录29技术附录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295.1 技术数据表295.2 分包与外购315.3 大件部件情况32技术附录B 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偏差表33技术附录C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4技术附录D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35技术附录E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36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碎煤机型式:破碎能力:入料粒度:出料粒度:传动方式:供货范围表1 本表规定了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供货范围,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价供货范围的依据。2 投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3 具体供货明细见专用部分。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碎煤机本体及附件2电动机及其底座3振动及轴承温升监控仪(含全部传感器和音频信号电缆)一、通用部分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项目名称 项目 容量及参数 机组的碎煤机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1.6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碎煤机变化的要求时,碎煤机设备不加价。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1.1.12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KKS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KKS编码符号。KKS编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人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4.1 一般要求1.4.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4.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1.4.1.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4.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4.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4.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12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 版图纸应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2003 格式,并在交货前1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1.4.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1.4.1.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1.4.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1)环锤式碎煤机总设计说明2)环锤式碎煤机技术参数表3)环锤式碎煤机系统图4)环锤式碎煤机设备平断面布置图5)供货清单(包括测点名称、型号规范、数量和生产厂家)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设计说明、技术参数表、总装配图、设备基础图、电气控制接口资料及其电子文本。提交给设计院和招标人各2套,电子文件各1套。注: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碎煤机布置图,基础设计图提供投标人确认。1.4.2.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1.4.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1.5 标准和规范1.5.1碎煤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环锤式碎煤机 DL/T 7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DLJ52漆膜厚度测定法 GB1764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3766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7935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8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7251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55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GB3859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1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GB12348电动机技术标准 IEC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和准工程法 GB3736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5677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GB6402色漆和清漆漆模的划格试验 GB9286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ZB/Y230产品标牌 JB8钢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1152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 ZBJ74003刚性转子平衡品质允许不平衡的确定 GB9239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42081.5.2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1.5.3投标人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人进行书面解决。1.5.4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1.5.5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1.5.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KKS编码标识系统。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KKS编码。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要求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1.9.4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1.9.5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1.9.6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1.9.7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0.1清洁1.10.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10.1.2 所有材料在焊接前应进行喷射或抛射处理,达到sa2.5级。所有施焊区域在焊前均须经清洁处理。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铁皮油脂等。1.10.2油漆1.10.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被腐蚀。1.10.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1.10.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1.10.2.4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预处理,采用喷射或抛射的除锈方法,达到sa2.5级。表面必须涂两层底漆一层面漆,漆磨厚度不小于200m.在现场安装完毕后,由施工单位涂刷最后一道面漆,卖方须提供所需油漆量(需留有10%裕量)。油漆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状况,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油漆保证期为3年,漆种及面漆颜色需买方确认。1.10.3 标志1.10.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1.10.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1.10.3.3 包装标志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1.10.4 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1.10.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2 通用技术规范2.1 电气技术规范2.2 热控技术规范2.3 其它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3.1.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3.1.1.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月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3.1.1.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3.1.1.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2)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3.1.1.4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3.1.2培训3.1.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3.1.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职称人数3.1.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3.1.2.4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3.1.3设计联络会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3.2.1概述3.2.1.1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3.2.1.2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2.2工厂检验3.2.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3.2.2.3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3.2.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3.2.3设备监造3.2.3.1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3.2.3.2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任意抽检,即 R点、W点、H点、I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3.2.3.3监造内容(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定)监造内容:序号零部件或工序名称监理内容监理方式备注HWRI1环锤、筛板、衬板、机壳等主要部件材料的相关证明资料2转动部分材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机械性能报告主轴的无损探伤检测报告转子动平衡试验报告转子齿圆环配重检测3外购设备进口元件合格分承包商名录及鉴证资料、采购证明材料。4钢结构主要材质、主要焊缝5液压系统厂内组装试运6油漆外观及厚度7整机整机性能试验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点现场复查、抽检3.2.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3.2.4 性能验收试验3.2.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3.2.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3.2.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需供双方协商确定。3.2.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验收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3.2.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人非破坏性试验资料。2)工厂试验a. 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包括机械性能、缺陷检查等);b. 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100的超声波检查及至少10的X射线抽检,对于超声波检查怀疑的部位必须进行X射线检查);c. 液压系统及元件应进行1.5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d. 焊接受压的非压力容器应用压缩空气加肥皂沫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不应低于容器实际工作压力的1.5倍;e. 各阀门开闭动作的可靠性检查;f. 各转动部件的振动检验;g. 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h. 各主要机构应进行工厂组装试验;i. 电气元器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试验;j. 电动机机械、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k. 控制元件的可靠性检查。3)现场试验a、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b、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c、现场验收试验:包括各个机构调试和整机试验。4)为顺利进行这些试验,投标人应分担下列准备事项:a.在机组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上,提供试验所需的全部测点,如试验取样、预埋型一次检测组件以及一次检测组件安装所需的套管等,并在制造时埋设好。b.对所使用的试验方法、测试仪器提出建议。3.2.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3.2.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3.2.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3.2.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二、专用部分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2 设计及运行条件2.1 水文气象条件此处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2.2 地质条件此处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2.3 厂用电系统电压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kV,低压:VAC,三相四线制。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2.4 设计煤种参数2.4.1本期工程燃煤设计使用 (煤种及来源简单介绍)。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分析见下表:序号名称单位设计煤种校核煤种校核煤种一工业分析1收到基水分Mar%2空气干燥基水分Mad%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4收到基灰分Aar%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Kcal/kg三哈氏可磨系数HGI/四冲刷磨损指数Ke五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六煤中汞含量Hgarg/g七灰熔融性1变形温度DT2软化温度ST3半球温度HT4流动温度FT八灰比电阻1测试温度18W·cm2测试温度80W·cm3测试温度100W·cm4测试温度120W·cm5测试温度150W·cm6测试温度180W·cm2.4.2粒度:2.4.3散状密度:2.4.4安息角:2.4.5动安息角:2.5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2.5.1 主要设计条件安装方式:室内安装;出力:t/h安装数量:台碎煤机入口物料粒度:mm碎煤机出口物料粒度:mm。2.5.2 燃煤煤种:原煤;粒度:mm;2.5.3 安装运行条件2.5.3.1 碎煤机必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启动、运行和停机应平稳并安全可靠。2.5.3.2 碎煤机安装于碎煤机室内,有粉尘。地面用水冲洗,室内较为潮湿。2.5.3.3 运行方式运煤系统运行班制为班制,每班运行约 小时。383 技术规范3.1 性能要求(主要性能一览表)碎煤机主要性能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性能参数要求备注一采购范围1.碎煤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套二主要设计参数1设备型式环锤式2安装形式3破碎能力t/h4入料粒度mm5出料粒度mm三性能保证值投标人填写1破碎能力t/h2入料粒度mm3出料粒度mm4噪音dB5鼓风量m³/h6环锤式碎煤机和电机的振动值7环锤式碎煤机和电机温升8平均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9大修周期10质量保证11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30年。12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13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碎煤机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1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碎煤机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15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四进口设备设计院填写碎煤机性能数据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碎煤机名称2设备型号3设备型式4*破碎能力5入料粒度6*出料粒度7驱动装置8传动方式9转子直径10转子有效长度11转子转动惯量12转子偏心距13转子线速度14转子重量15转子材质16环锤数量17环锤材质18环锤使用寿命19环锤轴材质20环锤轴使用寿命21筛板材质22筛板使用寿命23抽轴最小尺寸24电机型号25电机转速26电机功率27供电电压28电机防护等级29液力偶合器型号30传递功率范围31液力偶合器总质量32充油量33液压站型号34工作压力35液压缸数量36液压缸直径37碎煤机总质量38电动机总质量39运输单件最大质量40最大分离件质量41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42偏心距43扰力值注:“*”标记为重要评标因素,若达不到要求可以作为废标条件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3.2.1碎煤机整机寿命不低于30年。3.2.2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必须进行清洗,组装后应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油箱温升不得高于环境温度25。3.2.3碎煤机设有方便、灵活、可靠操作的筛板调节装置,筛板调节装置调节范围在0-200mm手动调节,可从机体外部方便的调整破碎板、筛板和转子之间的间隙,以控制产品粒度和补偿磨损,且不会堵煤。同时,筛板调节器设置有安全销,当铁块掉入碎煤机时,安全销将会被切断,以确保设备及电动机的安全。3.2.4碎煤机应能自动排出难破碎的杂物,如铁件,木块等。3.2.5设备出厂之前,应在厂内进行转子的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满足GB9239的要求。3.2.6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轴承温升不得大于35,最高温度不得大于80。3.2.7衬板、环锤破碎板、筛篦板、锤头等所有承受剧烈磨损的内部零件,应采用耐磨材料制造,且易于更换,转子轴用锻造合金钢,采用分段制造、装配。环锤的使用寿命应为7000小时。衬板、破碎板、筛板的使用寿命应达8000-10000小时。同一圆周上两个相对环锤的质量差不大于0.15kg,相互对称两排环锤的质量差不大于0.17kg。主轴轴承采用进口瑞典SKF、德国FAG、日本NSK、美国铁姆肯或相当水平的产品。油脂润滑,密封应良好,能防止粉尘侵入和油脂外溢。碎煤机主轴承座采用对开式,并有轴承润滑装置。空载时,水平和垂直最大振幅值不大于0.03mm。主轴承座在运行时的最大振幅应小于0.06mm,主轴承温度和振动值超标时能自动报警和停机。3.2.8碎煤机风量调节装置置于机外,操作应方便、直观、可靠。碎煤机在负载运行时,入料口应保持微负压,出口风量参考下表。转子直径×长度L1000×10001200×15001400×19001400×1900转子转速r/min740740740740排风量m3/h1000150020003000注:如提供设备的转子直径×长度L与表中不完全一致时,应比照上表执行。3.2.9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栏,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3.2.10所有外露的电器设备及元件在特定工作环境下均应考虑防水、防雨、防尘、防潮等措施。3.2.11当电机功率在37kW及以上时,应配备液力偶合器。3.2.12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的要求。3.2.13机为环锤式,单向旋转。环轴采用分段形式,便于设备检修。碎煤机写明并列安装拆装中心距。满足环锤轴检修抽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