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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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docx
2022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为帮助大家了解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相关提问,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问答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问1:我省条例规定监管部门在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登记时,仅要求其供应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等资质材料,没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程序,而有些省在其地方立法中,却规定在登记中必要时要进行现场核查。请问我省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登记属于什么性质,与其他省的管理有何不同?答:我省在设定三小准入门槛时,秉承了宽进的原则,体现了简政放权要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要向县级食品监管行政部门备案,食品摊贩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条例规定的备案、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备案,在登记时不须要就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作出推断,不须要实施现场检查,其作用是采集信息,将其纳入监管视野。其他省的地方立法,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采纳的大多为许可管理手段,许可制度要求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要在准入前对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作出推断,只有生产经营条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才能发放许可证,故在登记中必要时要实施现场核查。不实施现场检查,并不意味着条例就放松了对三小的监管。为了保证食品平安,在采纳宽进政策设计的同时,跟进了严管措施。条例探究性地规定了首次现场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配套制度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方法规定,首次检查必需要对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作出推断,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处理。这一制度设计,既充分顺应了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时代要求,又解决了个别执法人员会批不会管、对审批痴迷、对监管迷茫的乱象。问2.流淌摊贩是否纳入了条例管理?食品摊贩的管理的职责是如何安排的?答:三小是特定经济社会发展下的产物,有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现实生活中,除在划定区域、时段的从事食品经营的相对固定摊贩外,还存在走街串巷的流淌摊贩。条例敬重这一客观现实,将在划定区域、时段的从事食品经营的相对固定摊贩和走街串巷的流淌摊贩一并纳入了调整范围。须要强调的是,流淌摊贩纳入条例监管,取得登记卡后,并不意味着流淌摊贩就可以随处乱摆。流淌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必需一如既往地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较为困难,主要涉及三个部门。一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划定经营区域、时段,接受摊贩的登记,发放登记卡;二是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对摊贩是否遵守城市管理秩序实施管理;三是食品监管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摊贩的食品质量平安监管。问3.我留意到三小假如不进行备案或者登记,监管部门只能责令改正,赐予警告,这样的法律责任是否太轻?答:条例规定的备案、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备案,其作用是采集信息,是一种服务,其目的是将三小纳入监管视野。三小假如不进行备案或者登记,这种违法行为相对较轻,对其实施申诫罚,作出否定性评价,就能达到管理的要求,这也符合条例宽进的立法精神。条例在设定法律责任时,坚持了惩罚与教化相结合原则,对于稍微违法行为,坚持慎用罚款种类行政惩罚,一般采纳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赐予罚款。同时条例对性质较为严峻的危害食品平安的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打击态势,设置了起点为两万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惩罚,还设定了资格罚,五年禁止入行。问4.在成都开一家50平方米的中餐馆,是否属于三小?是要根据食品平安法的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根据三小条例进行备案登记即可?答:三小如何界定,始终是条例制定过程中的难点和焦点。对于三小的界定,外省有两种做法,一是在地方立法中干脆通过面积予以界定,如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经营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才是小餐饮;二是授权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详细的认定标准,如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授权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的详细认定标准,并依据实际状况适时调整。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界定采纳了生产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条件简洁的抽象表述,须要进一步制定详细的认定标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配套制定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方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详细认定标准,由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在成都开办家50平方米的中餐馆,是否属于三小范畴,还须要等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详细的认定标准后才能进行推断。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