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律法规》课程中的运用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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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律法规》课程中的运用探讨.docx
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律法规课程中的运用探讨 摘要:旅游法律法规是大多数旅游高职和本科院校培育方案中的专业核心或专业基础课程。本文在简要介绍案例教学法起源和教学适用性的基础上,从内容体系、课程功能和学问运用三方面分析了旅游法律法规的课程特点和教学难题,从加强师资培育、精选课堂案例和丰富教学设计三方面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要点。 关键词:旅游法律法规;案例教学法;课程特点;应用要点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记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48-0143-02 一、引言 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兰代尔教授于1873年首创,随后被广泛运用在工商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多类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20世纪80年头,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我国。总体而言,案例教学法是为达到教学目的,让学生在老师引导下围绕案例进行阅读、分析、推断和探讨,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结论,从而深化学生的学问驾驭程度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分析实力的一种课堂教学方法。依据案例教学运用的不同形式和不同环节,案例教学法可分为插入式、探讨型、观摩型和模拟型,或列举案例、讲评案例、探讨案例、旁听案例和模拟法庭等详细方式。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法律课程教学过程,充分证明白法律类课程中运用此方法的必要性。首先,基于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效力普遍性的特点,法律规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假如完全采纳从理论到理论,从条文到条文的系统讲授方法,将使课堂教学陷入枯燥乏味的逆境。通过案例教学,则能够兼顾系统性和敏捷性、兼顾学问性和趣味性,使抽象学问详细化和书本学问好用化,实现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其次,鉴于法律运用的困难性,即将简洁的法律条文运用到错综困难的社会实践中,不能照本宣科,只有结合详细案例的基本领实、相关法条的立法原则和适用性进行深化分析,才能将刻板的法律规范和鲜活的社会实践融会贯穿,深化学生对学问的理解和驾驭。就课堂教学作用而言,案例教学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和运用法律的主动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驾驭法律学问原理和提高运用实力,还有助于培育学生的创建性思维和批判精神。因此,本文基于对旅游法律法规课程特点和教学问题的分析,提出在该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要点,以期为提升该课程教学质量供应参考。 二、旅游法律法规的课程特点与教学问题 旅游法律法规的课程特点 目前,旅游法律法规是大多数旅游高职和本科院校培育方案中的专业核心或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内容体系具有综合性。从涉及法律领域而言,旅游法律体系是跨越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环境法等法律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从内容环节而言,旅游活动涉及与旅游者所需的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联的一系列产业部门,详细体现在教材中则可细分为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旅游平安管理法规制度、旅游出入境法律法规制度、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投诉管理制度等。 2.课程功能具有好用性。旅游法律法规课程的好用性要求不仅体现在将旅游相关法律学问与旅游行业实际活动相结合,培育学生运用旅游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旅游管理、经营和服务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的基本实力,还体现在旅游法律法规长期以来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必考的三门理论考试课程之一,即学生要取得导游职业资格,必需学好这门课程。 3.学问运用具有时效性。近30年以来,既是一个我国旅游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旅游法律制度体系为适应新形势而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从立法安排到立法审查再到颁布实施、从法律出台到编写教材再到教材出版,往往须要一个较长过程。因此,在旅游法律教学中常常出现旅游法律法规失效和新增的状况。例如,依据下位法听从上位法的基本原则,2022年10月我国旅游基本法旅游法的颁布施行,对包括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内的下位法规提出了修订要求,进而要求教学过程中必需对旅游法和现行下位法规之间的差异甚至冲突之处进行说明和分析。 旅游法律法规的教学问题 虽然旅游教化界已经对旅游法律类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形成共识,但实践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依旧存在以下主要困难和问题。 1.老师法律专业基础薄弱。作为一种互动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和实施依旧无法脱离授课老师。因此,老师自身素养和学问水平干脆影响到实施效果。从现状看,来自于地理、管理、经济、中文和历史等学科的老师占据了旅游专业师资队伍的绝大多数,法律专业背景的老师稀有,导致旅游法律类课程多由非法律专业老师担当。这些老师既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化,也缺乏司法实务实践阅历,理论基础和实践实力均较薄弱,体现在案例分析中往往只重事实分析和惩罚分析,忽视了法理分析,抑制了案例教学效能的发挥。 2.案例教学材料质量较差。案例质量对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实施具有基础作用。旅游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数不胜数,但找到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并不简单,主要问题表现为:案例选择不严谨,案例不加筛选和信手拈来,仅仅为举例而举例,走形式主义过场。案例针对性较差,不仅不能说明和凸显学问要点,案例内容甚至还与课堂内容脱节。案例难度不恰当,所选案例过于简洁或者难度过大,不留意按部就班、由浅入深和由简到难,不利于课堂教学的顺当推动。在上述状况下,案例教学变形为一种课堂调剂形式,充其量起到提升学生学习爱好的目的,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案例教学法初衷。 3.案例教学方法运用单一。案例教学环节的科学设计是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关键。然而,现状问题主要体现在:单纯强调案例,破坏讲授内容的系统性。鉴于案例教学的趣味性,存在案例教学法上升为课堂教学核心方法的错误倾向。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是以个案为典型昭示法理和规则适用,缺点是“就事论事”,不行能系统讲授。因此,过分凸显案例教学,忽视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做法是不行取的。案例教学简化为举例教学。案例教学的形式是多样的,但实践中简化为“介绍案情分析案情总结”的“自问自答式”举例教学的状况较常见,不符合案例教学的师生互动要求,丢失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和培育学生自主分析的功能。学生参加度不够。案例教学的精髓是通过师生互动甚至转换师生角色,提升学生参加度和实现启发式教学。但是,源于学生对案例内容不熟识、对相关法律不熟识和教学环节互动性不足等问题,学生被动学习的现状尚未得到全面改观。 三、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律法规课程中的应用要点 结合旅游法律法规的课程特点,为克服上述教学困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提升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 首先,应加强师资培育,提升老师法学素养,丰富老师旅游行业实践阅历。旅游法律法规是一门将法律实践与行业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对老师的法学素养和行业阅历都有较高要求。一方面,基于扎实的法学功底,能将案例涉及的法律原理能够讲清讲深讲透;另一方面,基于丰富的行业阅历,能将案例相关的法律事实和规则适用理清讲明。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案例,深化思索如何激活学生思维,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主体,培育其主动思索和实践分析实力。 其次,应细心选择教学案例。旅游法律法规课程案例应突出“三性”:一是权威性,应首选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公开发布的案例。这些案例已经经过严格筛选,法律事实清晰,案件分析全面,判决内容清楚,在权威性、典型性和时效性方面都远胜于散见于网络、教材或其他来源的案例;二是典型性,要重视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有特定的教学价值和自我教化价值,案例分析有举一反三和触类旁通的作用;三是新奇性,所选案件要贴近现实生活、新近发生的或受到媒体高度关注的。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和旅游活动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学生对熟识的或听闻过的会更有爱好去了解和剖析深层次的法律问题。例如,利用“亚航乘客泼面事务”分析旅游者文明行为,利用“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务”分析不合理低价现象。 再次,应丰富案例教学设计。一是充分利用案例材料,将单一的课堂利用转变为课前打算、课中参加和课后深化的有机结合;二是有效丰富教学手段,充分利用视频、图片乃至微课手段,有效增加课堂信息量,增加案例教学生动性;三是优化案例教学过程,不能把案例教学简化为单一的“自问自答”或“我问你答”的形式,要发挥互动教学优势,变“老师分析”为“学生探讨”;四是丰富案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情景式教学模式,主动采纳模拟法庭形式,让学生同时熟识实体法和程序法。同时,不能让案例教学流于形式,要让学问点在融入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师生互问、师生探讨、小组探讨等引出学问点,从而依托案例实现课程讲授的延长和深化。 参考文献: 1易清.案例教学改革:法学专业课程质量提升的路径分析J.黑龙江高教探讨,2022,:149-151. 2臧东娥.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课程中的运用J.黑龙江高教探讨,2022,:156-157. 3蒋志宏,刘朝晖.论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J.成都教化学院学报,2022,20:58-60. 4王丽.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规教学中的应用J.管理学刊,2022,23:101-101. 5江德平.高校法律课程案例教学法的若干思索J.桂林航天工业高专学报,2022,:237-238.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