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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活动方案3篇 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第1篇 为保持河全流域优良水质,打造山清水秀、空气清爽的人居环境,加快推动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河全域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河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的总体目标,防治工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严厉打击水环境污染行为,探究建立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河道整治效果和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力求进一步规范流域内排污达标,彻底清除河道弃渣及生活垃圾,杜绝侵占河道、废弃物向河道直排等现象,实现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目标,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平安的目标,满意社
2、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河道整治 1、实施河道清淤工程(2022年)。通过对上争取和一事一议项目,对大坝至海门管辖河段积淤严峻的河道实施清淤处理,对污染较重的河道实行应急治理。 2、加大河道保洁工作力度(2022年)。增加环境治理工作经费,在村、红五村、飞跃村落实1名河道保洁员,重点加强河道垃圾清理,特殊是病死畜禽尸体清理,使河道真正实现岸绿、水清、流畅、景美。 3、实施河道绿化工程(2022年、2022年)。结合工业原料林项目,对河道两侧实施绿化,栽植面积达到400亩,绿化总长度达到10公里。 (二)实施畜禽养殖场整治(2022年) 对村生猪养殖场、红五村生猪
3、养殖场实施排污治理,结合沼气池建设项目,分别在2个养殖场建设1口大型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 (三)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2022年) 2022年在完成流经村社建立生活垃圾回收房,详细为村2处、红五村2处、飞跃村3处,引导群众将生活垃圾倾倒到垃圾房,禁止随意散倒,防止雨水冲涮到河内。同时,每村指定垃圾填埋点,要求农户要将死亡畜禽进行深土填埋,不得随意丢弃,避开造成水体污染。 (四)协调水域管理(2022年) 系河水源之一,其水质状况干脆关系到河水环境。重点帮助县武引局做好群众工作,在2022年底取缔网箱养鱼,并落实2名监督员,刚好向主管部门供应信息,特殊防止养殖企业利用晚上
4、向湖内投放化肥和鸡粪,切实保证水质。同时,要求沿湖住户禁止向湖内排放生活污水。 (五)建设排污设施(2022年2022年) 规划建设场镇垃圾填埋场和排污管网,规范屠宰场建设。2022年完成场镇排污管网建设的规划、设计及报批工作,力争2022年底全面建成,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双碑乡河全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扬。利用广播、简报等手段,加强环境污染的宣扬,同时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对环境爱护学问进行宣扬,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河道污染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
5、机制。强化河道保洁员责任,加大重点河段巡查力度,禁止擅自填堵河道、覆盖河道,不得随意占用河道。禁止在河道清洗有毒有害有污染东西,禁止向河道倒垃圾,向河道排放废污水。禁止在河道内设置鱼坝、拦渔设施等阻水物,严厉打击偷排污水偷倒垃圾等涉河违法行为,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河道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平安的目标。 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第2篇 为加快推动我区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我区创建市环境爱护模范城区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以改善区主要次级河流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实行有效措施,完成栋
6、梁河流域和朝阳溪流域内禁养区的全部经营性养殖场(户)和三无企业的关闭取缔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退河流污染源,切实推动栋梁河和朝阳溪流域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次级河流污染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次级河流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德茂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杰、区政府办正处长级干部吴成洪、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扬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乡建委、区房管
7、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司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卫生局、区新闻信息中心、区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细负责次级河流专项整治工作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扬动员组、综合执法组、后勤支援组、维稳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任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任副组长,从公安、工商、农林水利、环保、卫生、国土、规划、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全脱产集中办公,详细负责现场协调及信息组织工作。 (二)宣扬动员组。由区委宣扬部副
8、部长任组长,区新闻信息中心、报社、区环保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详细负责次级河流专项宣扬动员和政策说明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综合执法组。由区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司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卫生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详细负责组织实施对重大污染源的强制关闭或拆除工作。 (四)维稳保障组。由区信访办副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
9、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详细负责信访案件的处置及说明工作,妥当处理信访突发事务,确保社会稳定。 (五)后勤支援组。由区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详细负责专项整治的人员、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进度支配 (一)摸底调查及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5日至7月20日) 一是有关街镇集中力气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及三无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驾驭具体状况。 二是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三是有关部门、有关街镇做好宣扬动员工作,营造良
10、好整治氛围。 (二)综合执法阶段(年7月21日至8月31日) 一是自查自拆。各有关部门、有关街镇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在7月25日前对整治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订正,并履行完有关法律程序,责令违法主体限期自行搬迁或拆除。 二是全面执法。由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在8月20日前,对逾期未拆除或搬迁的养殖场(户)及三无企业依法实施强制关闭或搬迁工作。 三是攻坚扫尾。集中力气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妥当解决遗留问题,在9月30日前完成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0月) 对全区次级河流污染源整治进行全面检查,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查缺补漏,并建立
11、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由区政府牵头组织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督促各有关单位按进度实施整治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状况的行为进行监察,依法依纪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区委组织部(考核办):根据区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有关单位工作状况进行考核,并牵头做好综合验收工作。 区委宣扬部、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宣扬动员及政策说明工作,协调有关媒体,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区委政法委: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违法行为的认定工作
12、,负责组织精干力气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主动帮助有关单位做好专项整治的稳定和信访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访稳定工作,刚好处置信访、稳定突发事务,确保社会稳定。 区财政局:主动筹措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当推动。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法律宣扬和说明工作,并对专项整治供应法律支持。 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和市环境爱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履行环境爱护监督管理职能,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对各类环保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区农林水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河流流域范围内经营性畜禽养殖场(户)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协作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扬和说明工作,
13、帮助有关部门做好禁养区内禁止兴建畜禽养殖场工作。 区规划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和查处,主动帮助有关街镇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做好政策宣扬和说明工作。 区国土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外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和查处,帮助有关街镇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做好政策宣扬和说明工作。 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的要求,依法对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和生产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主动协作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扬和说明工作。 区
14、市政园林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依据市餐厨垃圾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对违规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单位及个人进行认定和查处;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对潲水猪饲养源的拦截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的要求,依法对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和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主动协作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扬和说明工作。 区公安分局:在专项综合执法小组的指导下,负责专项执法工作的现场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阻碍、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违法情节严峻,造成环境污染严峻的畜禽养殖场(户
15、)和三无企业,按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调查处理。 区房管局、区城乡建委:主动指导、协作有关单位做好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和污染源治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和三无企业进行清查摸底和政策宣扬工作;在专项综合执法小组指导下,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和三无企业组织实施取缔、搬迁及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牵头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加大宣扬教化,营造良好整治范围 一是由区委宣扬部牵头,区新闻信息中心、区环保局协作,在各级媒体上对本次联合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正面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二是由有关街镇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协作,广泛发动群众支
16、持协作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养殖场(户)、污染企业逐户上门宣扬教化,主动推动养殖场(户)和三无企业限期搬迁和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三)依法处置,严格执法,确保公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对栋梁河和朝阳溪流域畜禽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和三无企业进行仔细探讨,提出详细执法方案,轮番上门,对沿线环保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下达相关惩罚、整改法律文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逾期拒不搬迁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惩罚上限进行查处;对于个别煽动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保障人员经费,
17、确保工作顺当推动 一是从区监察局、区法院抽调人员督促、指导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各街镇抽调人员成立专职工作队伍,由各街镇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做好宣扬、摸底排查及群众工作;三是区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用作执法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五)加强现场维稳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制订拆违控违维稳工作预案,坚持依法执法,努力化解冲突,切实做好整治期间及后续的群众上访与社会稳定工作;二是强化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刚好妥当处理工作中的各类突发状况;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刚好上报有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次级河流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
18、务,区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将依据相关职能强化督查工作,对于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单位,区政府将进行通报指责;二是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人员要严格根据有关纪律要求,肃穆党风政纪,不得徇私舞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区纪委(监察局)将对专项整治全过程进行监督;三是建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整治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环保考核指标体系,探究纳入部门环保考核一票推翻制,以调动工作主动性,增加工作责任感。 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第3篇 河南省周口市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河流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当河长,负
19、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 据了解,由于目前处于枯水期的周口市河流降解实力差、部分地方城市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一些企业超标排放、上游来水水质较差等缘由,造成周口市河流连续两个月水质断面污染严峻。为此,周口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应依据水质断面限制目标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河长制,制订一河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并仔细组织实施,确保断面水质达到限制目标。 周口市实行的河长制规定,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为和氨氮含量;市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断面水质监测;对于各县(市、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监测结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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