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额借款合同范文.docx
《2022年关于额借款合同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关于额借款合同范文.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关于额借款合同范文保证额借款合同是金融信贷活动中的一种新型业务,它因具有信贷资金数额大,资金周转期长,借贷手续简明的优点而广爱欢迎。但由于当前金融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利或作用小,关健概念理解不一,司法说明相对滞后等因素,常常出现金融纠纷诉讼,法院也难以做出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说明出台后,虽对保证额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但保证的相关规定与我国目前金融体制及国情不能相适应。为此,本文拟从额保证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及额保证借款合同的签定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几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达成共识,削减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金平安运转,避开国有资金流失,维护社会稳定。一、额保证借款合同的
2、概念额保证借款合同是指保证人与贷款、借款人协商,在贷款债权额度内,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于肯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供应担保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基于“额保证合同而达成的借款担保合同,是额保证合同与额借款合同的统一体,它对于削减金融部门人、财资源的奢侈,简化借款手续,增加借款行为的透亮度,维护借、贷、担保三方的合法权益具有肯定的现实意义。二、保证额借款合同的特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说明,额保证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额保证合同是约定保证人、借贷人、贷款人三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额保证借款合同涉及到保证人、借款人、贷款人三方
3、的切身利益,假如不能作出明确约定,将来可能会引发纠纷及至形成诉讼,从而使各方利益受到影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是同等的,任何公民、法人都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担当义务,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体现各有不同。在额保证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借款人在肯定期间内按约定的债权额、贷款的时间、方式将借款交付给贷款人,履行监督贷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运用用途等职责,行使追还借款本息的权利,以维护社会主义金融秩序,爱护借贷资金平安。贷款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享有申请借款,按约定运用用途支配借贷资金的权利,同时应担当按约定时间、方式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表
4、现为:享有监督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及合同规定,在发觉借贷行为违法时有提出抗辩的权力,在贷款人不履行归还借款义务时,应在债权限额内担当保证责任。为此,借、贷、担保三方在签定额保证借款合同时,应当遵守民主、同等、自愿、诚恳守信的原则,做到审慎无欺、遵守法律而行。2、额保证借款合同是借、贷、担保三方基于“债权限额”而订立的借款合同。额保证借款合同有别于其它担保借款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它限定了债权限额。“债权限额”是指“债权发生额”,还是指“债权余额”呢?担保法本身就此问题未作出明确说明,在银行金融业务和法院审判实践中,各届对此理解不一。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说明其次十三条规定: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
5、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在债权限度内就肯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担当保证责任。可见,该说明采纳了“债权余额”的概念,也就是说“债权余额”只要不超过合同规定约定的债权限额,保证人就应当在“债权余额”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它为审理额保证借款合同纠纷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金融部门大多采纳的制式合同,将“额”约定为“债权累放额”,即“债权发生额”。该约定与担保法说明其次十三条发生抵触,而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实行的是随意性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额保证借款合同时,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敬重当事人自愿约定的条款。所以说,借贷担保三方在签定额保证借款合同时,对“债权限额”的涵义应充分理解,在协商一
6、样的前提下作出明确约定。3、额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应实行书面形式。额保证合同所涉资金数额大,借款期间长,保证责任具有肯定的不确定性,为此,额保证借款合同应当实行书面形式,且借、贷、担保三方必需在合同上亲笔签字或画押。在采纳盖章方式时,必需是由本人加盖。故额保证借款合同属于一种要式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三、额保证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额保证借款合同是一种特别的借款合同,它的内容除应当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具备其特有的内容,其主要内容有:1、合同主体,即额保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作为贷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作为借款人的金融机构对贷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实力、
7、经济状况应当进行严格审查,以避开主体不合格而影响合同的效力。2、贷款限额、币种、贷款期间和方式。额保证借款合同最重要的条款,核心内容就是额贷款限额是重中之重,它是指“债权发生额”即“累放额”,还是指“债权余额”,可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状况下自行协商确定。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亦称保证责任期间。即担保人担当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涉及到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向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同时关系到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不担当保证责任,为此在额保证借款合同中,借、贷、担保三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保证期间加以明文规定。4、保证责任范围及保证方式。保证责任范围是指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详细项目,包
8、括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项目。其目的就是解决保证人担当多少保证责任的问题。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和按份保证三种。5、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的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管辖等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可由借、贷、担保三方自行约定。四、额保证借款合同在金融业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说明及相关说明对“额保证”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在详细金融活动、审判实践中不易操作的,且有些说明规定又相互冲突,有待各届在实践中共同探讨以达成共识。笔者现就额保证借款合同在金融业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所应实行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一)额保证借款合同中的“债权额”认定
9、问题“债权额”是额保证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债权额是指“债权发生额”还是指“债权余额”,确定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的大小,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也确定着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干脆影响金融机构的利益。所以,对“额债权”的理解及如何认定是额保证借款合同案件的关健。如:某信用社与王某、顾某、及胡某等十位担保人签定了一份额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信用社于11017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在累放额为20万元限度内,向王某发放借款。胡某、顾某等担保人在11017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为借款人王某供应按份连带担保,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合同签定后,某信用社于11017
10、年2月1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9万元。11018年12月31日,借款人王某归还借款9万元。11019年3月5日,某信用社再次向王某发放10万元。直至20xx年1月31日,借款人王某共欠某信用社贷款12.5万元。后经多次催要,王某未能归还借款,故某信用社于20xx年1月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借款12.5万元,并要求胡某、顾某等担保人在12.5万元范围内担当按份连带保证责任。本案就债权额的认定问题产生两种意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本案中“债权额”为20万元,只要借款人王某最终所欠某信用社的贷款没有超过20万元,那么胡某、顾某等担保人就应当在20万元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所以顾某、胡某等担保人就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年关 借款 合同 范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