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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F6断路器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目 录一、通用部分51 总则51.1 一般规定5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5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5 标准和规范8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91.7 备品备件9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0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要求10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2 通用技术规范12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12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2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4二、专用部分181 工程概况182 设计及运行条件183 技术规范193.1 性能要求193.2 结构
2、要求/系统配置要求203.3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223.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233.5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253.6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方填写)293.7 质量保证294 供货范围295 技术附录32技术附录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32技术附录B 投标方提出的技术偏差表40技术附录C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41技术附录D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42技术附录E 投标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43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sf6断路器型式:台额定电压: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操作机构:供货范围表(单体设备)1 本表
3、规定了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供货范围,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价供货范围的依据。2 投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3 具体供货明细见专用部分。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sf6断路器本体及操作机构相2汇控柜台3在线监测装置套4sf6气体(含钢瓶)瓶5附件与控制柜和端子接线箱的全部应有的连接电缆套/台6设备支架及附件、爬梯、地脚螺栓等套/台一、通用部分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项目名称 项目 容量及参数 机组的SF6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
4、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1.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1.1.4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1.1.5 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内容。1.1.6 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
5、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1.1.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1.1.8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方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
6、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电厂标识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1.2.1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1.2.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7、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2周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4.1 一般要求1.4.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
8、中文)。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4.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1.4.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4.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
9、的技术资料。1.4.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4.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1.4.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1.4.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机组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1.4.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
10、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1) 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2) 运输方式;3) 分开运输时,主件的尺寸和重量;4) 断路器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尺寸及操作负荷图(动负荷)5) 断路器的(包括重量)外形图6) 操动机构外形尺寸及安装图7) 操动机构箱的接线及端子排图8) 断路器的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含技术参数)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1) 总装配图,本图应表示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运输尺寸和运输重量、组装和拆卸套管的要求高度。本图也应表示各部件及其附件的序号、技术数据和安装位置。本图也应表示自振频率、受风面积、端子箱位置、电缆入口
11、位置、端子尺寸及其它附件。2) 基础图,包括:设备及控制柜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3) 电气原理图,包括:设备控制柜及操作机构的内部接线、远方操作用的控制和信号的交流及直流回路。4) 控制柜和断路器间的相互连接图,包括:控制柜内全部端子情况、端子和端子排标示、标明电缆的识别编号及柜内设备的布置。5) SF6气体及油的系统图,包括:管路的尺寸、布置、压力和沟道,连接图。6) SF6气体特性图7) 电气连接图,包括:测量、控制、保护、报警、照明和传动要求的所有交直回路图。8) 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9) 操作机构型式及参数说明书,包括分合闸速度和三相不同期
12、度等指标以及户外断路器端子箱尺寸图1.4.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13、。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4)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1.
14、4.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件试验报告例如断路器瓷套、环氧浇注件、绝缘拉杆、并联电容器等。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
15、能试验等)。5) 说明书,包括:断路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断路器和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表示断路器和操作机构断面的结构图以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1.5 标准和规范1.5.1 SF6断路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IEC 56 高压交流断路器IEC 60 高电压试验技术IEC 60376 电气设备用工业级六氟化硫(SF6)的规范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
16、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DL/T 615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 690 交流高压断路器合成试验技术条件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DL/T 402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890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12022工业六氟化硫GB11023高压开关柜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7354局部放电测量这
17、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招标方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1.5.2 投标方应执行本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1.5.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18、发生的变化。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 投标方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方在技术参数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及附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1.7.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1.7.4 所有备品备件
19、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1.7.6 投标方根据需要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投标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8.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
20、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要求1.9.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9.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1.9.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
21、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1.9.4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1.9.5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9.6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9.7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
22、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1.9.8 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0.1 清洁1.10.1.1 设备在组装、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10.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1.10.2 油漆1.10.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不被腐蚀。1.10.2.2 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1.10.2.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1) 表面
23、处理2) 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3) 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1.10.2.4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表面处理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1.10.3 标志1.10.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4) 制造厂5) 型式6) 额定电压7) 额定电流8)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9)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包括遮断、短时、关合和峰值耐受电流)10) 额定遮断
24、时间11)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直流含量百分数(当大于20时)12) 额定工作(操作)循环13) 操作所需要的电压和电流1.10.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3306标牌的规定。1.10.3.3 铭牌应用中文书写,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1.10.4 包装1.10.4.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1.10.4.2 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1.10.4.3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
25、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1.10.4.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1.10.4.5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a. 装箱单b. 产品说明书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d. 安装指示图1.10.5 装卸、运输与储存1.10.5.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2 通用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见专用部分第3条技术规范。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3.1.1 投标方现场
26、技术服务3.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月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3.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 投标
27、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3.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3.1.1.4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3.1.1.5 投标
28、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1.1.6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3.1.1.7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3.1.1.8 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3.1.2 培训3.1.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3.1.2.2 培训计划和内
29、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职称人数3.1.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3.1.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3.1.3 设计联络会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3.2.1 概述3.2.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的规定的要求。3.2.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
30、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四章的规定。3.2.2 工厂检验3.2.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3.2.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
31、合同总价之中。3.2.3 设备监造3.2.3.1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3.2.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3.2.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SF6断路器监造内容:序号零部件或工序名称监理内容监理方式备注HWR一瓷套1.瓷件密封表面粗糙度2.形位公差测量外购件为R点3.例行水压试验4.例行弯曲试验二
32、灭弧室1.铜钨触头质量出厂证明2.喷嘴材料出厂证明三传动件(连板、杆)1.检查材质杆棒拉力强度外购件为R点2.检查零件硬度测试值四铸铝传动箱气密性试验五并联电容器出厂证明六操作机构弹簧操作机构特性出厂检验(与断路器整体一起测试)七总装出厂试验1.产品铭牌与技术要求的一致性2.测量分、合闸时间3.测量分、合闸速度4.测量合闸电阻投入时间5.测量分、合闸同期性6.操作机构压力特性测试7.回路电阻测量8.SF6检漏试验9.工频耐压试验八包装运输符合工厂包装规范要求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3.2.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1) 提前10天将设
33、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3.2.4 性能验收试验
34、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IEC和DL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方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SF6断路器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同时执行下列要求。3.2.4.1 例行试验所有断路器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IEC 56的规范,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结构检查2) 泄漏试验3) 绝缘试验4) 均压电容器试验5) 合闸电阻试验6) 回路电阻试验7) 机械操作试验8) 局部放电试验9) SF6气体试验3.2.4.2 型式试验每台断路器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IEC的规范。试验项目
35、和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机械性能试验2) 温升试验3) 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4) 绝缘试验5) 反相开断试验6) 操作空载长线路试验7) 操作空载变压器试验8) 操作并联电抗器试验9) 近区故障试验10) 耐震试验11) 密封试验12) 防雨试验13) 局部放电试验投标方可以提供在相同断路器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如果证书无效或不接受,投标方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试验费用。3.2.4.3 现场试验断路器安装完毕后,断路器应进行下列现场试验(但不限于):1) 绝缘电阻值测量2) 直流泄漏电流测量3) 对辅助和控制回路进行工
36、频耐压试验4) 对断路器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断路器应连同均压电容器和并联电阻一同进行试验)5) 回路电阻测量6) SF6气体和绝缘油的测量和检测7) 辅助设备检验8) 闭锁装置检验9)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10) 跳合闸线圈直流电阻和最低动作电压测量11) 合闸电阻的阻值测量12) 均压电容器的电容和介质损耗测量13) SF6气体泄漏率测量14) 瓷瓶无损试验报告3.2.4.4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3.2.4.5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
37、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3.2.4.6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3.2.4.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
38、确认签盖章。二、专用部分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2 设计及运行条件气象条件最高气温()由项目单位填写最低气温()由项目单位填写最热月平均温度()由项目单位填写多年平均温度()由项目单位填写多年平均气压(hPa)由项目单位填写平均相对湿度(%)由项目单位填写多年平均降水量(mm)由项目单位填写最大冻土深度(m)由项目单位填写最大积雪深度(m)由项目单位填写历年定时最大风速(m/s)由项目单位填写基本雪压(kN/m2)由项目单位填写基本风压(kN/m2)由项目单位填写主导风向由项目单位填写耐地震能力依据由项目单位填写地面水平加速度(g)由项目单位填写地震基本烈度由项目单位填写地震设防烈度由项目单位填写
39、地质条件场地类别由项目单位填写场地类型由项目单位填写海拔高度(m)由项目单位填写环境条件污秽等级由项目单位填写爬电比距(mm/kV)安装条件由项目单位填写厂用电系统电压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kV)由项目单位填写低压(V)由项目单位填写直流电源供电电压动力(V)由项目单位填写控制(V)由项目单位填写系统条件额定频率(Hz)由项目单位填写额定电压(kV)由项目单位填写最高电压(kV)由项目单位填写系统短路电流水平由项目单位填写中性点接地方式由项目单位填写安装方式与其他设备连接方式由项目单位填写相间距离(m)由项目单位填写安装方式由项目单位填写安装地点(户内或户外)由项目单位填写463 技术规范3.
40、1 性能要求3.1.1 载流能力和温升 断路器承受峰值短路电流和短时短路电流时,将不会造成:1) 断路器任何部件机械损坏2) 触头分离3) 载流元件绝缘损坏4) 断路器任何部件的最大温升应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设计环温为40C3.1.2 无线电干扰电压和电晕 在1.1倍最高相电压时的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大于500V,并在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3.1.3 局放水平断路器实心绝缘件(如绝缘杆)的局放水平应符合有关标准,断路器的局放水平不大于5pC。3.1.4 在合分期间,断路器具有短时合分时间(从触头接触到分离),并且保证确定的合分时间。如果在合分时间内要求跳闸,断路器应保证额定短路分断能力。3.1
41、.5 抗震要求3.1.5.1 电气设备,要求按本地区的基本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设计和考核。3.1.5.2 在地震期和地震以后,实际的最大地面加速度不大于重力加速度的0.10.2倍时,各种设备和各系统的设计应该以不致丧失功能而且安全条件应当充分保证。“不丧失功能”的含义是地震以后保持住系统的完整性,设备和系统能恢复运行而无需修理和调整。3.1.5.3 对于断路器和高压电瓷产品,应按动力设计方法,进行抗震设计。对电气设备本体按动力法进行抗震设计时,采用由5个正弦共振调幅波组成的调幅波串进行时程动力分析或试验。若不按本法进行分析与试验时,投标方应提供所采用的方法与本法等效的证明,并得到招标方/工程师
42、的确认。3.1.5.4 如果断路器设备均安装于支架上,故在设计电气设备本体时,应考虑设备支架的动力放大系数,一般动力放大系数可取1.2倍。3.1.5.5 高压电器和高压电瓷产品未与导线组合进行抗震设计,且仅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应考虑导线,竖向地震作用、风力等因素的影响,其影响系数可取1.1倍。3.1.5.6 电气设备抗震强度的验算,应保证设备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许应力值。 当采用破坏应力或破坏弯矩进行验算时,对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应满足: /1.67 M M/1.67 式中: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应力值(MPa);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MPa); M
43、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cm); M 设备或材料的额定破坏应力(N.cm); 1.67 安全系数3.1.5.7 投标方应提供电气设备的抗震强度验证报告。3.1.6 断路器由三个单相操作机构箱组成,相间有检修通道,其相间的连接管道及导线应通过地下连接。(此条目对应500kV断路器)3.1.7 噪音水平断路器的噪音水平应不大于65dB,断路器操作时噪音不做明确要求,但投标时应提供相关噪音值工作招标方参考。噪音水平按照IEC 551进行测量。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3.2.1 触头断路器触头应设计有足够的热容量和载流能力,以保证温升不超过IEC有关标准规定的允许温升。触头也应设计有相当长的寿命以避免频繁更换和维修。动弧触头和静弧触头表面均应增加耐弧材料。3.2.2 均压电容器断路器应装设均压电容器,电容器应能耐受2倍最大相电压至少2h,工频耐压试验后,局部放电水平不应超过IEC有关标准规定值。3.2.3 套管断路器套管为瓷、充气式,并且应具有足够的机械、绝缘强度和刚度以满足运行条件。套管应符合ANSIC76.1有关规范,套管颜色及色标号由招标方确定。3.2.4 操作机构断路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