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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_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我县廉租房项目于2022年启动实施,2022年建设廉租房101套5000平方米,2022年1050套52500平方米,2022年734套36200平方米,三年共建设廉租房1874套93700平方米,总投资11250万元,项目分布在全县九个乡镇。2022年和2022年共1150套已建设完工,依据省州要求,廉租房在建设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后1个月内需支配保障对象入住,县住房办按要求仔细抓好入住管理工作。2022年734套正在抓紧建设,安排于2022年6月全部完工。一、2022年廉租房建设状况(一)项目基本状况。2022年廉租房经文发改投资2022514
2、号文件批准,建设指标734套36200平方米,概算投资4344万元,其中:中心补助1810万元和省级补助362万元已下达,州级下达住房公积金101.24万元,其余由地方自筹。项目分布在全县八个乡镇,建设用地43.37亩,其中:西洒192套9600平方米、兴街196套10101平方米、莲花塘73套3600平方米、董马73套3600平方米、鸡街48套2400平方米、法斗48套2400平方米、蚌谷48套2400平方米、柏林48套2400平方米。项目于2022年6月2日在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XX县鑫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建设,工期300天,于6月10日开工建设,云南诚成建设监理公司实施工
3、程监理,安排于2022年6月底全面完工。(二)工程进展状况。省州要求项目在2022年内要完成总投资60%、建筑面积50%、入住率20%,在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状况下,县住房保障办组织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抽调专人现场督促,刚好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了工程进度,目前进展状况为:竣工9幢216套10800平方米,分别是:董马3幢73套3600平方米、鸡街2幢48套2400平方米、柏林2幢48套2400平方米、西洒2幢48套2400平方米;正在建设21幢508套25400平方米(已完工164套8200平方米),分别是:县城6幢144套(已完工64套)、兴街8幢196套(
4、已完工60套)、莲花塘3幢73套(已完工24套)、法斗2幢48套(已完工8套)、蚌谷2幢48套(已完工8套)。项目累计完工380套19000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52%,完成投资2858万元,占总投资的66%。(三)存在问题。一是地方自筹资金困难,工程进度款不能刚好拨付施工单位,影响正常施工。根据合同规定,工程款要按进度支付,目前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为1440万元,已支付960万元,尝欠480万元,施工单位垫支了大量资金,加上近期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增加了建设成本,施工单位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正常施工受到影响。二是近期市场对砂料、红砖的需求量较大,货源供不应求,廉租房建设所需砂料、红砖短缺
5、,严峻影响了工程进度。二、廉租房入住管理状况2022年和2022年共1150套57500平方米廉租房已建设完工,水电路等附属设施配建完成,具备入住条件,依据省州要求,廉租房在建设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后1个月内需支配保障对象入住,结合我县项目建设状况,要求必需在2022年春节前支配保障家庭入住,县住房保障办按要求仔细抓好入住管理工作。(一)入住状况。根据廉租房保障政策,将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全部纳入入住对象并在春节前分批公示,目前已有545户家庭领取廉租房钥匙接连搬入居住,其中县城270户,兴街133户,莲花塘70户(含54户林场职工),蚌谷8户,董马20户,鸡街44户(含35户老师)。公示赐予入住保
6、障但又不愿入住的家庭,县住房保障办与其签定放弃廉租房保障待遇承诺书,同时取消租赁补贴。(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入住率偏低。建成的1150套廉租房总体入住率为47%,从各乡镇来看,县城、兴街和莲花塘入住率分别达70%、63%和101%,随着入住管理工作的不断绽开,以上三个乡镇廉租房入住率会达到101%,但其他乡镇入住率仍旧偏低,特殊新马街和法斗乡入住率为零。二是部分特别入住家庭的审核资料有待完善。目前入住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享受租赁补贴家庭,这部分家庭的审核资料已完善,按程序签定了租住合同并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由于客观缘由,另外支配了部分特别家庭入住廉租房,这部分家庭不具备廉租房保障条件
7、,鸡街廉租房35户老师,县城廉租房6户一中拆迁家庭(3户双职工和3户农夫户)、塘房丫口9户拆迁家庭,这些入住家庭没有入住审核资料,存在租住合同如何签定、租金如何收取的问题,需尽快探讨确定,确保入住家庭审核资料齐备。三、2022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状况省级下达我县2022年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615万元,县住房保障办刚好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一是审核确定保障对象。比照廉租房保障条件,严格执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审核程序,审核确定全县1295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其中:1029户为2022年和2022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266户为2022年新增保障家庭,对审核确定的保障家庭进行
8、了公示。二是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依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看法(文政发202239号)“根据4元8元/平方米标准发放”的文件规定,参照县域平均市场租金以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实力状况,确定2022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240元/月和320元/月两个档次。三是刚好发放补贴资金。县住房保障办依据审核结果和发放标准,刚好将租赁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详细组织发放,目前已全部发放结束,全县九个乡镇共发放2022年廉租房租赁补贴355.416万元,惠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95户3732人,其中续发1029户保障家庭263.448万元,新增发放266户保障家庭91.9
9、68万元,结余资金259.584万元,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将用于回购公租房。四、公租房实施状况我县2022年安排实施公租房50套3000平方米,2022年实施50套3000平方米,依据县情实际,拟实行回购旧房的方式实施,资金来源主要是租赁补贴发放剩余资金和公租房补助资金,目前两部分资金共计约413万元。经调查落实,市场上有老检察院、环保局、财政局、计生局、水务局、广电局、科技局、体育局、老林业局和畜牧局等10处单位旧房可回购,县住房保障办已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将调查状况报县人民政府探讨。这些房屋有的仍在办公,有的已出租,有的属危房,并且部分房屋按公租房标准实施改造存在肯定难度,所以只能有选择性逐步推
10、动实施。省州要求租赁补贴发放后结余资金要少于10万元,我县2022年租赁补贴结余资金259.584万元,州住建局考核组要求尽快拿出访用方案,将结余资金支配运用完,以备省检查组3月份开展检查,所以急需尽快拿出公租房回购和改造方案。五、保障家庭购买廉租房的调查状况我县廉租房项目建设实行中心和省级补助一部分,地方自筹一部分的资金筹措方法实施建设,2022年廉租房建设中心补助资金4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200元/平方米;2022(含2022年第四季度新增50套)年廉租房建设中心补助资金4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101元/平方米;2022年中心补助资金5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101元/平
11、方米。三年项目累计概算投资11250万元,其中:中心补助资金4110万元及省级配套资金1017万元已全部到位;需地方配套资金6153万元,县人民政府在地方财政非常惊慌的状况下,筹集资金1370万元支持廉租房建设,仍缺口4783万元,为确保廉租房项目顺当实施,地方配套资金缺口部分先由施工企业贷款垫支,待房屋竣工交付运用后再结算支付。为保障支付施工单位项目款,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目前急需对地方配套部分建设资金进行回收,由于出租廉租房的租金较低,回收率小,必需出售廉租房才能尽快回收投资。为驾驭购买状况,县住房保障办对保障家庭购买意愿作了调查,目前有购买意愿的家庭较少,只有县城37户家庭有购买意愿,分别
12、是东安社区27户,北塔社区10户,保障家庭所能承受的房价在1.5万元至4万元之间。目前有购买意愿的家庭较少的主要缘由是:一方面因为国家关于廉租房的政策尚不完全明白,没有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多数群众持观望看法;另一方面保障家庭刚刚入住廉租房,还没有真正体验政策带来的实惠,仓促进行调查,保障家庭一时拿不定办法,在是否购买的问题上很难确定;第三方面是价格仍旧偏高,由于入住廉租房的家庭大多收入不高,家庭生活存在肯定困难,通过调查,多数家庭可承受的购买价格在每套3万元上下,即600元/平方米左右。六、乡镇干部职工保障问题除县城、兴街和莲花塘入住率较高外,各乡镇廉租房入住率偏低,主要缘由是乡镇驻地城镇低收
13、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数小,并且很大部分只愿领补贴而不愿入住廉租房,根据政策规定,具备实物配租条件后租赁补贴要停止发放,所以这部分家庭在不能享受补贴的同时也不愿入住廉租房,造成廉租房空置,国有资产闲置奢侈,与此同时,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惊慌问题又非常突出,形成了一对供需冲突,通过初步调查,各乡镇需入住廉租房的干部职工家庭共494户,分别是:法斗17户、兴街107户、西洒80户、莲花塘70户、鸡街40户、董马70户、新马街40户、蚌谷20户、柏林50户。结合县情实际,下步设想是将乡镇廉租房作为周转房,争取将乡镇老师以及机关站所干部职工纳入保障范围,让这部分人员入住廉租房,发挥廉租房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国家政策限制,公务员不允许入住廉租房,同时,干部职工家庭的入住审核也不在民政部门业务范围内,没有民政部门审核,县住房保障办不能按审核程序支配入住,解决干部职工入住廉租房的问题难度较大。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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