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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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3 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学问-试卷3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42.00) 1.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不包括( )。 ?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B.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支配的?C.在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的? ?D.因单位调整须要缩减编制员额的,本人拒绝合理支配 解析: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支配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
2、制员额须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支配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化仍无转变,不适合接着在机关工作,又不宜赐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据此可知本题选C。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必需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确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运用证,李某认为该行为侵扰了自己的土地运用权? ?B.郭某不服税务机关对其逃税行为的惩罚 ?C.周某认为派出所对其有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作出的惩罚过重 ?D.韩某认为工商局侵扰了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解析:解析:依据行政复议法
3、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扰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疆等自然资源的全部权或者运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选择A。 3.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A.某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扰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B.某公民对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确定不服的?C.某科长对行政机关免去其科长职务不服的? ?D.某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不服的解析:解析:C项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
4、予受理。 4.某市H县国税局针对A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惩罚确定,若A企业不服,则有权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是( )。 ?A.H县人民政府 ?B.某市国税局? ?C.H县国税局 ?D.某市人民政府 解析:解析: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平安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本题中就是某市国税局。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是( )。 ?A.说明宪法 ?B.确定斗争与和平的问题? ?C.确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D.确定全国总动员 解析:解析:确定斗争与和平的问题是全国人大的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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