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的进一步规制和完善-金融经营规制法律制度.docx
《试论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的进一步规制和完善-金融经营规制法律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论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的进一步规制和完善-金融经营规制法律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试论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的进一步规制和完善|金融经营规制法律制度 关键词公证员;法律制度;组织机构;保障体系公证员是公证处的主要成员,世界各国一般称为公证人。公证职业从产生起就具有肯定执行国家公务的性质。1802年,法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公证法公证人法,规定公证人属于公务员,同时又允许其自由执业,使公证人职业具有了国家公务员和自由职业者的双重身份。随后,大陆法系的德国、意大利等不少国家都在立法中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使得公证人身份的“双重性”成为通行做法。我国公证员性质在法律上的界定目前处于进一步探究和完善当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我国公证制度也处在变革当中,公证体制改革正在探究和进行,因
2、而相应公证员概念的界定也与公证制度的整体发展相一样。因此,我国现阶段对公证员定性的表述主要为“公证员经法定的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处特地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业务人员。从公证法上述有关公证员的定性来看,这种表述是基于我国公证制度的发展阶段总体上还处于完善阶段而确定的。通过大量实践看,我国公证制度中所体现的公证员法律地位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相比已经不相适应,与公证员所担当的社会职能相比已经有所滞后。目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速度很快,公证行业执业范围日益广泛,公证的法律责任更加重大,公证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日益重要,而公证法给予了公证员更多
3、的法律职能、更重的法律责任以及更严格的准入门门槛,在这种状况下,却没有给予公证员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没有赐予公证员相对等的职责和权利,这使得公证员的责权利相失衡,导致公证员面临着诸多执业风险,干脆影响了公证员队伍及公证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为了保障公证职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须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进行持续的规制和完善。一、要建立健全公证法律和制度体系,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公证法为依托,加快健全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优化结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形成科学、系统、分类明晰的公证法律体系。一是仔细贯彻公证法,修订
4、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加强宏观指导。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法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证的业务类型也会增多,对公证自身事业来说,也创建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有利发挥更大作用,树立更大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修订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方法和运行程序,把公证法律体系和工作制度体系连接好、构建好,对现行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建立完善的公证业务、公证档案管理、公证质量抽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为规范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供应详细依据和遵循,逐步建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为支撑的公证执行制度体系,保障公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加强公证组
5、织机构的建设,促进公证职能的充分发挥公证工作是以服务为宗旨,预防纠纷为目的,遵循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建设,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适应新形势新改变,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执行力,开拓公证业务范围,促进工作质量提高,有效维护公证公信力,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随着公证体制改革,各级公证机构要根据公证法的要求抓紧进行调整设置,力争达到履行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相适应,不断提升公证机构的自身建设水平和业务工作质量。三、探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法,进一步明确公证员法律职责和法律地位在现代法制社会里,制度的最佳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公证员 法律制度 进一步 规制 完善 金融 经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