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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信息调研宣传制度3篇 档案信息调研宣扬制度第1篇 为加大档案工作宣扬力度,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展示档案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全员搞宣扬、调研、信息制。档案工作的宣扬、调研、信息反馈是全局每位干部职工的重要职责之一,各股室确定1人为所在股室兼职信息宣扬联络员,常常与办公室联系,供应有关信息线索和材料。全局干部职工都应重视信息工作,尤其是对重要信息应仔细收集、整理,刚好上报。各股室、中心平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被采纳信息不少于4篇;办公室平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被采纳信息不少于12篇,其中国家级报刊、网络采纳不少于4篇,省级采纳不少于8篇。市信息报送按要求落实
2、。 二、注意质量、报送刚好。各股室、中心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拓宽宣扬渠道,敏捷宣扬手法,着力提高稿件质量和媒体采纳率。搜集筛选素材要客观真实,上报材料刚好快速。 三、仔细审核。局内各股室对上报上级档案宣扬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或向外发布的动态性、一般性信息,由股室负责人把关后,到办公室统一登记上报,重要信息还须经分管领导审定报局长同意后再登记上报,防止错报、漏报,杜绝报送虚假信息。 四、局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应常常深化基层和服务对象调查探讨,做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状况熟识,心中有数。各股室每年完成12个调研课题。 五、加强对本单位档案信息网站的管理更新。办公室负责工作动态的更新,业务股负责对政策法规、
3、业务规范的更新,馆务股负责对征集利用、民生档案的更新。 六、留意保密。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凡属保密范围的,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依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严格限制阅知范围,通过密传或机要通信等途径上报,既要留意时效,又要留意保密,杜绝泄密事务的发生。 档案信息调研宣扬制度第2篇 1、坚持全员搞宣扬、调研、信息制。组工宣扬、调研、信息是每位同志的重要职责之一,各科室确定1人为部内兼职信息宣扬联络员,常常与办公室联系,供应有关信息线索和材料。 2、坚持联系党组织调研制。每年选择部分基层党组织为部内的组工信息、调研联系点,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同志到联系点开展组工调研。 3、建立部领
4、导定期撰写调研文章制度。部领导及部务会成员每半年要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深化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4、坚持定期分析通报制。每季度组织基层党组织召开一次状况分析研讨会。每季度将基层党组织和各科室信息报送、采纳状况进行通报。 5、客观真实。搜集筛选素材,全面客观;上报材料刚好快速,喜忧兼报,照实反映。 6、注意质量。加强业务学习,拓宽宣扬渠道,敏捷宣扬手法,着力提高稿件质量和媒体采纳率。 7、仔细审核。部内各科室对上报市委组织部或向外发布的动态性、一般性信息,由科长把关后,到办公室登记上报,重要信息还须经分管领导审定报部长同意后再登记上报,防止错报、漏报,杜绝报送虚假信息。 8、有效奖
5、惩。年初明确各科室、每位同志编发稿件任务数,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嘉奖先进,鞭策后进。 9、留意保密。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凡属保密范围的,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过程中要依据信息内容的层次、密级和急缓程度,严格限制阅知范围,通过密传或机要通信等途径上报,既要留意时效,又要留意保密,杜绝泄密事务的发生。 档案信息调研宣扬制度第3篇 为实行省、市有关宣扬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局党务、政务信息、宣扬报道工作,进一步发挥信息宣扬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和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加强内部沟通、扩大对外宣扬、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考核方法。 一、宣扬的重点内容 主动围绕党委、政府
6、的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宣扬工作。重点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新进展、新成效、新阅历;分析探讨档案工作中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新做法的宣扬。开展调查探讨,科学论证,主动建言,形成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信息,为领导决策供应借鉴和参考,为促进我县档案事业发展供应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氛围。 二、宣扬的目标任务 (一)局办公室年度任务20篇; (二)业务指导科、保管利用科年度任务各10篇; (三)条块工作按条块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的任务数由主抓干部完成。 三 、 激励机制 (一)信息、宣扬报道凡被县两办 通报、县政府门户网站、畲乡报、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纳入县年度目标考核条块主管部门单位
7、、丽水市档案局网站采纳一篇嘉奖50元。县档案局内部刊物采纳标题性信息一篇嘉奖30元;采纳综合性信息一篇嘉奖15元。 (二)信息、宣扬报道凡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今日丽水、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市电视台、丽水人民广播电台、浙江档案、浙江档案网等厅局级宣扬刊物采纳一篇嘉奖100元。 (三)信息、宣扬报道凡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门户网、浙江日报、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钱江晚报、今日早报、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网等省级宣扬刊物采纳一篇嘉奖150元。 (四)信息、宣扬报道凡被人民日报、中心电视台、中心人民广播电台、中心政府门户网站等国家级媒体及国家级宣扬刊物采纳一篇嘉奖500
8、元。 (五)被县两办 通报、畲乡报录用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嘉奖500元;被省部级刊物、市档案局沟通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嘉奖1000元;被国家级刊物、国家档案学会沟通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嘉奖2000元。 (六)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有关档案工作的调研文章或论文每篇嘉奖500元。 (七)信息、宣扬报道的体裁不限(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或文字加图片、视频;文体可以是调研性论文、新闻、通讯等)。信息、宣扬报道被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示的稿件嘉奖加倍。同一篇信息、宣扬报道同时被多家网站和新闻媒体转载的,以最高级别的嘉奖基数赐予嘉奖,不重复计算。 (八)外单位工作人员发表与
9、景宁档案工作相关的信息、宣扬报道稿费按以上标准进行嘉奖。 四、其它 (一) 所报信息、宣扬报道、调研文章、论文必需严格履行程序,要有信息员签字,由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报。 (二)所报信息、宣扬报道、调研文章、论文可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统一报送,也可以由撰写者个人报送,办公室发通知进行定期统计。凡被上报的信息、报道、调研文章、论文需交一份局办公室存档。 (三)信息、宣扬报道、调研文章、论文的采纳实行年终考核方法。嘉奖资金在局办公经费中列支。 五、本嘉奖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时景宁县档案局信息宣扬奖惩考核方法(景档202210号)文件废止。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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