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具备的三重意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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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具备的三重意识 摘 要基于哲学视角,综合逻辑推理以及实践分析发觉,道德与法治老师的专业意识包三个方面:老师自身能够作为道德与法治践行者的本体论意识;老师能够理解并创新道德与法治教化的相关方法论意识;老师能够充分相识与把握道德与法治课程“立德树人”的根本价值论意识。三者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老师专业意识系统,这一系统将为道德与法治老师的专业发展供应有力的理论基础。 关 键 词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老师专业发展;专业意识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11-000-04 文献探讨以及调查访谈发觉,当前,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
2、课程目标笼统化,课程内容碎片化、抽象化,教学实践缺乏指引和参考,老师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解决问题的视角投射到老师,结合课题组绽开的调查,首先聚焦于执教老师的专业意识。我们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老师的专业意识应包含三重内涵:本体论意识、价值论意识、方法论意识。具备这三重意识的老师是促进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与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一、自身成为道德与法治教化模范的本体论意识 在哲学意义上,“本体论”就是“探讨关于存在的理论”1。根据布莱基的观点,本体论的主见就是对本体本质的主见和假设,关于存在什么,它是什么样的,它的组成单元是什么以及这些单元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主见。2可见,本体论是关于事物存
3、在的思索,也是全部实践活动的起源。基于此,道德与法治课程老师的本体论意识强调的是作为老师,在本体意义上就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而言之,一个自己都不讲道德和没有法治意识的老师,应当是不适合担当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 老师对于“道德与法治”最基本概念的认同、理解与践行,将会是本课程实施的逻辑起点和基础。例如,统编教材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生命的思索”,就是强调对人们每天都赖以存在的本质“生命”进行思索。该单元以“探问生命”“珍视生命” “绽放生命”为主线,从“探问”到“珍视”再到“绽放”层层递进。教材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不顾自身危急救他人是不疼惜自己的生命吗?”很明显,它是一个典型的道
4、德两难问题。假如老师没有对自身道德价值理念的反思,便很难与学生产生阅历的碰撞,并达到价值引领的目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教師在道德教化中的作用首先取决于老师本身的道德意识状态。3因此,假如我们要让这门课程的教学更加清楚精确、富有逻辑,并且能够与学生产生良好的共鸣,老师的“道德与法治”本体论意识不行或缺。 与此同时,老师本体论意识的觉醒也是老师对精神主体性的探究, 对工具性主体的一种抗拒。在思索一些高度抽象问题时,它要求老师能与自身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形塑对自我的认同。这种自我认同使得老师能够立足于自身的阅历立场,而不是作为单向化传递学问的媒介,基于自身对“道德与法治”的思索和理解与学生主动共鸣
5、,共同创生富有意义的生成性课程。正如帕尔默 在以教学志气中指出的:“真正好的教学不能降低到技术层面,真正好的教学来自于老师的自身认同和自身完整。”4 详细而言,道德与法治老师的本体论意识主要有三方面表现: 一是共同建构道德理念的意识。“道德”的内涵特别宽泛,对于什么“道德”的回答,人们可能很难有标准答案。因此,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生活的方式、成人的途径。5这意味着老师不仅须要不断追求自身道德的成长,同时,也要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道德引领。这详细表现为,具有展示超出学生视角的可能性,让学生明白对于同一问题,在道德上是具有多种意义的;进而从多个侧面去体会和深化对道德内涵的感知,促进师生共同的道德发
6、展。 二是学习法治精神内核的意识。我们的调查探讨数据显示,对于“我认为,法治意识就是要让学生记住更多的法律法规”,有超过65%的选项集中在“基本符合”“比较符合”“完全符合”。这意味着当前,老师存在对“法治”理解片面化的现象,突出表现为将“法”理解为“法律法规条例”。“法治教化不单是法律学问体系的传授和学习, 最为重要的是使蕴含在法律文本背后的自由、民主、同等、公正及契约精神等基础性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化学生的内心, 并能指导生活实践。”6因此,老师必需相识到“法”不仅涵盖法律条例,也包括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等多维度的培育。进而,我们才能使道德与法治真正成为一门以引导和促进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法
7、治素养提升为目的的综合性课程。7 三是把握道德与法治间关系的整体性意识。教化部道德与法治审查委员成尚荣先生认为,道德与法律要双向渗透,道德才会有力度,法治教化才会有境界有温度。老师要从整体上视察和把握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德”与“法”的教化活动中,思索如何有效实现法治意识与道德自觉的有效连接。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律的约束力气、底线意识与道德教化的感化力气、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坚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道德教化和法治教化共同的育人功能。例如,在他是“小气鬼”吗一课教学中,有老师提出,可以依据“生活世界”的理念,采纳“法
8、庭审判”等形式对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探讨。8这种整合既将基本的法治意识融入教学的过程与形式当中,也打破了德育说教的传统,引发了学生对道德问题的主动思索。 二、理解道德与法治意识形成机制的方法论意识 方法论是关于相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学说9,它与实践行为休戚相关。实践层面的方法论运用体现的是一系列思维模式。10这些思维模式表征为实践者在实践过程中主动寻求方法指导,自觉将方法运用于实践之中,并在详细实践过后总结方法的能动意识,即我们所说的方法论意识。一节好课从打算到实施,从过程到结果都会自觉地反映出老师的方法论意识。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指导文件青少年法治教化大纲提出:要综合采纳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
9、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必要时,可依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意学生法治思维实力的培育。”以统编初中教材为例,每一课从“运用你的阅历”起先切入学习者的先验学问,并以此生活情境为起点,通过“探究与共享”“相关链接”“阅读感悟”等一系列教学活动设计,使学生的个体阅历渐渐得到丰富与反思;最终在“拓展空间”部分,强调教学的成效能够迁移到更加广袤的生活空间。它要求老师以单元内容为核心开展一场活动型教学探究,邀请学生讲解并描述已有的生活故事,共享生活情境,主见师生的阅历沟通而反对“一言堂”的传统教学方法或模式。 正如施瓦布在反思“新课程运动”失败的缘由时所指出
10、的,老师不应只是课程的被动实施者,更应当是课程的创建者和设计者,他们在课程实践中的探讨是课程改革能否落地的关键。11作为一门新生的课程,我们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探究尚不成熟,但这也意味着这门课程孕育着无限的可能性,其有效落实须要众多一线老师对方法的创新性探究。 详细而言,道德与法治课程老师的方法论意识包括两方面: 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化方法论指导教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肩负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化以及传播中华文化基因的重要责任。因此,老师在落实课堂教学过程中必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这意味着老师首先要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坚决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其次,在教学实践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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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 道德 法治 课程 教师应 具备 三重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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