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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目的为爱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平安与健康,杜绝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职工伤亡人数,搞好平安生产,文明生产,用经济方法管理、促进职工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方法。2范围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在平安生产工作方面的嘉奖和处分适用本方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职责 见平安生产组织机构、平安生产部门职责与平安生产岗位职责。4嘉奖4.1平安生产部门和个人的嘉奖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赐予物质嘉奖。4.2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平安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为公司平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经公司平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荐,公司总经理批准,赐予嘉奖。5事故的划分5.1按
2、损害程度分:依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损害程度分为:(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5.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依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 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2) 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3) 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4) 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6惩罚6.1公司在平安生产方面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部门的处分分为通报指责、取消评奖评先资格。6.2对员工违反本方法的行为,应坚持教化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事实、情节造成的后果,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规的手段肃穆处理。但对违反本方法的同一行为的经济惩罚不得重复进行。6.3违反本制度发生事故的,按下列规定惩罚:6.3.1因违章作业,虽未造成事故后果,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依据违章情节轻重赐予扣罚30-200元。6.3.2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并按责任程度,对责任部门
4、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扣罚200-1000元。6.3.3发生重伤事故,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和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对责任部门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扣罚1000-2000元。6.3.4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和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对责任部门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扣罚2000-3000元,对企业有关平安生产主管领导根据与董事会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扣罚,情节恶劣者,赐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6.3.5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和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对责任部门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扣罚3000-50
5、00元,对企业有关平安生产主管领导根据与董事会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扣罚,情节恶劣者,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6.3.6发生特大死亡事故,对事故发生部门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和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对责任部门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扣罚5000-8000元,对企业有关平安生产主管领导根据与董事会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扣罚,情节恶劣者,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6.3.7发生一般损失事故,除对所在部门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外,对责任人按责任程度赐予扣罚150-500元,干脆责任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的1至10。6.3.8发生较大损失事故,除对所在部门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
6、翻权外,依据责任程度,赐予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扣罚500-1800元,干脆责任人要赔偿经济损失的1至10,情节恶劣者,赐予行政处分。6.3.9发生重大损失事故,除对所在部门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赐予公司有关平安生产主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扣罚18003000元。干脆责任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的1至10,情节严峻者,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6.3.10发生特大损失事故,除对所在部门行使经济责任制平安推翻权,并按责任程度,赐予公司有关平安生产主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扣罚300010000元。干脆责任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的1至10,情节严峻者,赐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
7、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6.3.11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报、有意拖延报告,或有意破坏现场的,经公司探讨后对责任人处以扣罚,情节严峻者,赐予行政处分。6.3.12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有关部门和人员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有意破坏现场,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赐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赐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3.13发生工伤事故详细扣罚事宜由质量平安科依据区市有关劳动爱护法规要求执行,发生其它事故由各有关部门详细进行处理。6.3.14机动车辆事故如发生地点在单位区域内,按本方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地点在国家道路上,按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及本方法有关规定执行。6.3.15非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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