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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是指 物业服务企业与 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供应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修理、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 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酬劳的服务合同。对于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住 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住 所:公司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
2、划)基本状况 建筑区划名称:建筑区划类型: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成都市 区(市、县) 路(街道) 段(巷) 号附 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南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看法书见附件二。其次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气状况,详见附件三。第三条 甲方应于 (详细时间)向乙方供应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运用,但不得变更其用途。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
3、时,业主、运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修理。经报修由乙方修理的,修理费用由业主、运用人担当。第五条 乙方供应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五)物业运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六)物业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八)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协作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
4、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觉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纳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三。第七条 乙方依据物业的运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1、住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
5、middot;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
6、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详细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
7、米。2、别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 用: 元
8、/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9、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3、 建筑区划内: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
10、、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住宅(别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11、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中列
12、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运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运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第九条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足度状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详细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担当。(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13、,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安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
14、、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一。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1、按 元/月;2、按费用收入 %/月。乙方提取上述酬劳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全部。(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
15、方全部的,应当首先满意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运用人停车须要;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托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托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一)网球场:(二)游泳池:(三)电梯轿厢: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
16、约定安排: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状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全部。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纳本合同第十条其次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接着运用;2、干脆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根据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第十八条 运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的,乙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运用方案。乙方
17、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运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运用状况。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根据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运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运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运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托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其次十条 乙方应当帮助业主协作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
18、区划内安排生育、流淌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其次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供应房屋运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留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三)授权乙方对业主、运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运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平安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五)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
19、设施修理资金。(六)根据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七)当业主、运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帮助乙方催收。(八)帮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扬教化、文化活动;(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其次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其次条所列物业服务力气履行本合同;(二)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运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
20、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四)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状况,刚好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状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安排、年度修理养护安排等;(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担当连带责任;(八)帮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
21、为和留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不得擅自占用和变更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十二)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
22、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接着履行本合同。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其次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刚好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乙
23、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一13一其次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担当责任。(一)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修理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须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运用人,短暂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运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其次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收
24、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其次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接着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运用人;造成业主、运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确定选聘的新
25、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运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二。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运用人可以自行或托付乙方修理,修理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担当。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
26、业首次交付运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根据本合同其次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刚好协商处理。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
27、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双方协商解决;(二)申请调解;(三)调解不成的,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3页,当前第1页123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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