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3篇.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3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3篇 建立学前教化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第1篇 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化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化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化机构。 二、资助对象 学前教化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依据市安排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终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化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详细资助人数以市安排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化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供应特别困难补助等。激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气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气主动参加的学前教化资助体系。 五、实施程序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化资助工作从2022年春季起先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
3、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化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化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干脆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4、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状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化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当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特地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详细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扬,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本信息。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
5、园要仔细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精确、完整。对相关资助材料、发放记录等要根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化资助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受助儿童信息和资金发放状况,接受社会监督。教化、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亲密协作,加强学前教化资助政策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肃穆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建立学前教化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第2篇 为实行财政部、教化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化发展的通知(财教2022405号)、财政部、教化部关于建立学前教化资助制度的看法(财教2022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化厅关于建立学前教化资助制度的看法通知(湘财教2022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先,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化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根据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楚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
7、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气主动参加的学前教化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化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化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丢失劳动实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遇重大灾难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化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立 学前教育 资助 制度 实施方案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