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x
《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矿山平安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方法(平安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平安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平安设施,是指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建设中用于预防生产平安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根据金属
2、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书目(试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75号)执行。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平安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平安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运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平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建设项目平安设施实行分级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除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的建设项目外,自治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平安监管局)担当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
3、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市平安监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规定,并报自治区安监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平安监管部门负责。 上一级平安监管部门依据工作须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托付下一级平安监管部门办理,接受托付的平安监管部门不得再行托付。 第六条 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各旗县平安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日常监管。 其次章 平安
4、设施设计审查 第七条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探讨时,建设单位应当托付有相应资质的平安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平安生产条件进行平安预评价,并编制平安预评价报告。 第八条 建设项目平安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评价结论应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平安对策措施。 平安评价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出具的平安预评价报告,对平安预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担当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托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平安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平安设施设计。初步设计与平安设施设计应由同一单位编制。尾矿库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5、。 第十条 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平安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平安对策措施,优先选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注意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等科技创新成果和行业新技术的运用。 不具备开展初步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不得担当其平安设施设计任务。 设计人员、设计单位对其编制的平安设施设计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法第五条规定向相应平安监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非煤矿山建设
6、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 (三)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四)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影印件; (七)建设项目平安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平安设施设计文本及相应图纸;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尾矿库建设项目不须要提交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尾矿库回采、闭库不须要提交第(三)、(四)项材料;第(三)、(四)、(五)、(六)、(七)项材料由建设单位详细承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由下一级平安监管部门对本方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合规性、完整
7、性初审合格后,报负责审查的平安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平安监管部门收到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确定,并书面或口头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负责审查的平安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核。审查人、审核人对审查审核结果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审核合格后,依据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和生产工艺等状况,从本级专家库中抽取37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实力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实行会审、必要时辅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其平安设施设计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平安监管部门应指定审查人或审核人担当组织审查负责人。建设
8、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及平安管理人员、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下级平安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应参与审查会。专家组应严格根据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国家平安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对平安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形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专家组看法(见附件2);须要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的,设计单位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后交专家组组长复审,形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专家组组长复审看法(见附件3)。专家组对技术审查结果负责,专家组组长负主要审查责任,专家组成员按专业和工作分工负相应审查责任。 第十四条 经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专家组长应在设计文本封面及图纸标题栏予以
9、签字确认;依据专家组看法需补充修改完善的,经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后交专家组组长复审,合格的专家组长应在设计文本封面及图纸标题栏予以签字确认。审查不合格的,经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后,可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经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除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外,在正式批复前应由负责审查的平安监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平安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时间)以书面形式批复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并经平安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平安设施设计
10、文本应分别交审查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的平安监管部门、设计单位各1份存档备查,2份交建设单位指导建设生产。 第十五条 平安设施设计批复的建设期与初步设计和平安设施设计文本确定的建设期一样,因资金、市场等缘由导致建设项目停建的,建设单位要刚好向负责审查的平安监管部门和负责日常监管的平安监管部门书面告知,停建时间不计入项目建设期。 第十六条 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平安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变更平安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平安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一)、(二)项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煤矿 建设项目 安全 设施 同时 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